乡镇消防制度。
乡镇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乡镇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乡镇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例会制度一、本村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本村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
二、定期召开本村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
三、定期召开本村义务消-防-队员会议。
四、定期组织召开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安全常识扩法规。
五、定期检查本村消防工作。
六、加强居民区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乡镇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篇2]一、公司安全例会每月一次。
二、参加人员: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要内容,如遇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专题会议。
四、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并形成纪要或决议,下发到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人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仅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一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职责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车档案管理职责部门和责任人。
明确消防车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消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的有仅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灭处置程序,明确火灭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物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及时报警。
乡镇消防安全各项制度

乡镇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导言乡镇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基本单元,在乡镇建设、管理和发展中,消防安全一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为了确保乡镇消防的安全,各地不断加强对乡镇消防安全制度的完善工作,制订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制度。
乡镇消防安全制度的构成为了保障乡镇消防安全,从法律、政策、制度、技术、设备等多方面入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乡镇消防安全制度体系。
法律制度体系消防法和《消防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乡镇消防安全的法律基础,各地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了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和乡镇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政策制度体系政策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标准、乡镇消防安全计划、防火工作基本要求和消防安全督导考核等方面,这些制度规范了乡镇消防安全的追求目标和目标实现过程。
技术制度体系技术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乡镇消防设施设计规范和消防设备使用要求,这些规范制度对于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设备制度体系乡镇消防安全制度中的设备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消防车辆管理制度、水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监管制度、防火设施维护制度等,这些制度规范了所有的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使用。
各项制度的内容及效果下面我们具体看一下乡镇消防安全各项制度的内容及效果。
法律制度的内容及效果一般对于各地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法律制度都有相应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乡镇地理位置是否适宜建筑和人居生活;各类火情的事故预防措施,包括火灾原因、历史火情及其原因等;乡镇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等。
这些法律规定和规定的检查标准,大大促进了乡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增加了居民安全感和安全防火意识。
政策制度的内容及效果政策制度主要包括:消防技术规范、消防安全标准、乡镇消防安全计划、防火工作基本要求、消防安全督导考核等,这些规定为乡镇消防安全的预防、控制和扑灭,以及制定和推行消防安全政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技术制度的内容及效果技术制度对乡镇消防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其要求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通道和避难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消防设备的设置等。
乡里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里消防站的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的战斗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里消防站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消防员、文职人员、合同制消防员等。
第三条乡里消防站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高效运转;3. 严格纪律,奖惩分明;4. 不断学习,提升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乡里消防站设立站长、副站长、教导员等职务,负责消防站的全盘工作。
第五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站长:全面负责消防站的行政、业务、财务、人事等工作,确保消防站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负责消防站日常业务、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演练等工作。
3. 教导员:负责消防员的日常训练、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消防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4. 消防员:负责消防站日常值班、接警、灭火救援、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
5. 文职人员:负责消防站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文书档案等工作。
6. 合同制消防员:协助消防员进行灭火救援、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消防站随时待命。
第七条消防员需按规定着装,保持仪容仪表整洁,不得擅自离岗。
第八条消防站内严禁吸烟、饮酒,严禁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
第九条消防站内禁止携带危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消防员需定期进行体能训练,提高身体素质和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一条消防员需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灭火救援水平。
第十二条消防员需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消防站内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消防站内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保持清洁、整洁。
第十五条消防站内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四章灭火救援第十六条消防员接到火警报警后,应立即出动,确保快速、准确、高效地处置火灾。
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负责乡镇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火灾防控、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消防检查执法等制度,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宣传教育第四条乡镇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五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第六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促使学生、教职员工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
第三章火灾防控第七条乡镇各类建筑物、场所应当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
第八条乡镇各类建筑物、场所应当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单位的监管,确保其消防安全达标。
第四章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第十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检测、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备维护档案,记录消防设备的安装、检测、维护和保养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各类建筑物、场所的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消防检查执法第十三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对乡镇范围内的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令改正,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等惩罚措施。
第六章应急救援第十五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乡镇卫生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火灾危险源的认定和管理一、火灾危险源的认定乡镇卫生院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火灾危险程度和建筑结构的特点,认真分析和识别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电气设备危险源,如电线、电缆、电气设备;(二)明火危险源,如各种加热设备、明火灯具等等;(三)燃气危险源,如燃气用具、气管、气瓶等;(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源,如酒精、酚类、药品等;(五)建筑结构漏洞危险源,如通风孔洞、电线插座等。
二、火灾危险源的管理乡镇卫生院应按照规定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手续,并每年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放置在明显的位置以供查阅。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对各类危险源要进行稳步管理和日常巡查,发现并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
如发现重大隐患应主动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保养管理一、基本消防设施的配置乡镇卫生院应按照防火安全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应包括可移动式灭火器具、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等设施。
消防设施应放置在明显的位置,便于使用和查看。
二、消防设施的保养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消防设施,定期加注消防用水,消防设施表面应保持干净、清晰、醒目。
消防设施损坏或失效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消防意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正确响应火灾风险并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第五章火灾应急程序一、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乡镇卫生院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人员的应急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和及时。
二、火灾应急演练乡镇卫生院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演练应针对不同的火灾场景,涵盖各类火灾风险,确保相关人员掌握火灾应对技能和应急处理流程。
乡镇消防安全制度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定期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维护保养: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修复损坏设施 记录管理:建立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培训宣传:加强消防设施使用和维护培训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建立消防设施档案
设施种类与数量:记录乡镇内消防设施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演练目的: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演练内容:模拟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
参与人员:乡镇消防安全制度相关人员、应急救援队伍成员等
演练效果评估: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响应速度、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 时改进
07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和流程
监督与执行: 加强对乡镇消 防安全制度的 监督和执行力
度
感谢观看
汇报人: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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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责任范围:防火、灭火、救 援、宣传等
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 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处理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明确处罚对象: 针对违反乡镇 消防安全制度
的行为
处罚措施:根 据违规行为的 严重程度,采 取相应的处罚
措施
处罚程序:明 确处罚的程序
确定建设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和 标准,确定消防设施的建设标准, 包括设施的类型、数量、规格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规划建设布局:根据乡镇的实际 情况,合理规划消防设施的布局, 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 效地进行灭火和救援。
落实建设资金:制定详细的资金 使用计划,确保消防设施建设所 需资金的落实,同时要积极争取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
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5篇)

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一是规范镇人民政府的消防例会制度。
镇人民政府要求辖区各重点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总结上月消防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本月工作任务,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二是规范岗位消防职责制度。
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是规范岗位消防职责制度。
要求各重点单位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是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各单位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五是规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单位对巡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隐患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县公安消防大队。
六是规范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是规范灭火疏散演练制度。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演练应记明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及人员等。
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通过灭火救援预案管理系统进行制定。
八是规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乡镇消防安全制度

乡镇消防安全制度在我国,消防安全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特别是在近几年,因为一些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人们对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
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各地相继出台了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乡镇消防安全制度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乡镇消防安全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乡镇消防安全制度的基本要求乡镇消防安全制度是为了在乡镇地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项制度,其基本要求包括:1.1 领导责任制乡镇消防安全制度必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并建立领导责任制。
具体而言,要做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乡镇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纳入乡镇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汇报。
1.2 安全管理体系乡镇消防安全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处理程序。
•对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各个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建立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的检查及维护制度,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1.3 安全教育和培训乡镇消防安全制度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每年组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现场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的建立、修订和实施。
二、乡镇消防安全制度的目标在明确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乡镇消防安全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乡镇公共场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民居住宅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监管,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产业链,包括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环节的有效管控。
•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切实保证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优化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监管力度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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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王村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本镇重要文物古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王村镇
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镇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王村镇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第三条:本镇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镇政府领导下的逐级消防责任制。
第四条:镇政府应设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士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行政片区、各驻镇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均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镇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镇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八条:在王村镇区内生产、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九条: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
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
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有关验收合格证明报送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
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一条:镇上举办大型集会、晚会、社戏等活动时,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于举办日三天前报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二条:加强用电、用气管理。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铺设,必须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必须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
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用气故障要及时向消防部门报修。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通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四条: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王村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划;
2、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根据本镇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本镇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5、根据本镇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备、更换、维修等做出规划,提出专项经费预算;
6、依照有关规定,对本镇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各行政片区、各驻镇单位及文物保护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建立消防档案,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5、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6、支持、配合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
7、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8、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第十七条:失火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八条:政府应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
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二十三条:政府应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1、消防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重要文物,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消防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2、消防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3、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4、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5、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6、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王村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