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监测方案
生猪屠宰检疫实施方案

生猪屠宰检疫实施方案一、前言。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控疫情传播的关键措施。
为了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提高检疫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
本方案旨在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生猪屠宰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生猪屠宰前的检疫、屠宰过程中的检疫和屠宰后的检疫。
四、实施方案。
1. 生猪屠宰前的检疫。
(1)检疫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对待宰生猪进行体温、粪便和呼吸道症状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报告。
(3)对生猪进行血清学检测,排除传染病病原体携带者。
2. 屠宰过程中的检疫。
(1)屠宰场应当配备专业的检疫人员,对生猪进行全程监控。
(2)屠宰过程中如发现生猪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屠宰并进行检疫处理。
(3)屠宰场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3. 屠宰后的检疫。
(1)对宰后的猪肉进行检疫,排除传染病病原体。
(2)对猪肉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五、监督管理。
(1)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严格执行。
六、总结。
生猪屠宰检疫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生猪及其制品的安全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的食品。
畜禽屠宰监督检查方案

畜禽屠宰监督检查方案背景畜禽屠宰业是中国生产力最为发达的行业之一,它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证畜禽屠宰业的健康和发展,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各级政府都需要加强畜禽屠宰监督检查工作。
目的本方案旨在提供可操作性的畜禽屠宰监督检查方案,帮助检查员检查畜禽屠宰户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民的食品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要求1.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检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畜禽屠宰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生产经营证照、生产设施、操作规范、卫生管理等方面。
3.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底数态度和专业技能良好,自我保护能力较强。
流程畜禽屠宰监督检查流程如下:1.核实,检查员在到达畜禽屠宰点之后先确认生产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并核实生产经营证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考察,检查员应当了解畜禽屠宰户的生产经营行为,检查其操作规范、卫生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3.抽检,检查员应当在监管局或专门召集检查完成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要抽取样本进行实验室检验和鉴定,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处理,检查员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畜禽屠宰户进行处理。
对于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应当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下一步跟踪和监督,直到达到要求。
5.录入,将检查情况、抽检样品等信息及时录入监管系统或其他相应信息系统,并及时上报给上级监管部门,以便后续的统计、分析和处理工作。
结论畜禽屠宰是与消费者紧密关联的行业,在检查中,需要充分发挥监督执法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畜禽屠宰业的良性发展和公民的食品安全。
畜禽屠宰监管实施方案

畜禽屠宰监管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畜禽屠宰过程的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制定畜禽屠宰监管实施方案如下:一、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监管体系。
1.建立畜禽屠宰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配备专业监管人员,确保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建立畜禽屠宰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的实时记录和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3.加强对畜禽屠宰场所的规范管理,确保场所符合卫生标准,保障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
二、加强畜禽屠宰过程监管。
1.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确保屠宰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非法添加物质,保障屠宰食品的质量安全。
2.加强对屠宰设备的监管,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保障屠宰过程的安全性。
3.加强对屠宰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屠宰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规范性,确保屠宰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三、加强畜禽屠宰产品质量监管。
1.建立畜禽屠宰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对屠宰产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加强对屠宰产品的追溯管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对屠宰产品的来源、加工流程等进行记录和追踪,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3.加强对屠宰产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市场上屠宰产品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处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四、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宣传和教育。
1.加强对屠宰监管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屠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对屠宰监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加强对屠宰监管工作成果的宣传,增强社会对屠宰监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以上就是畜禽屠宰监管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切实加强对畜禽屠宰过程的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畜牧中心品质监测方案(3篇)

畜牧中心品质监测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___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自行监测___》的要求,结合我市畜禽产品生产和流通情况,特制定《___年畜产品质量安全自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测时间、范围1、监测时间:全年共进行四次自行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具体执行时间为___年的___月、___月、___月和___月。
2、监测范围: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确定我市内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生猪存栏___头以上(家禽存笼___羽以上)的养殖场(户)等为抽查单位,所有抽检样品必须能够溯源,其中生猪饲养场(户)抽查___公斤以上的生猪尿样。
二、监测品种、数量、项目1、监测品种:猪肝、猪尿、鸡肉、牛肉、鸡蛋、饲料、蜂蜜。
2、监测数量:全年自行监测样品数量不少于___批次,每季度不少于___批次。
3、监测项目:猪肝、猪尿: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
鸡肉:检测喹诺酮类药物(恩罗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猪肉:检测磺胺类药物(磺胺吡啶、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多辛、磺胺异恶唑、磺胺喹恶啉等___种)。
牛、羊肉: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
禽蛋:检测三聚氰胺。
饲料: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
蜂蜜:检测氯霉素。
三、抽样、检测方法1、抽样方法:猪肝、猪尿、鸡肉、牛肉、鸡蛋、饲料、蜂蜜抽样分别按NY/T763-___《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5344.6-___《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范第六部分:畜禽产品》和“省畜禽产品抽样检测技术操作要点”执行。
2、检测方法:采用胶体金试纸或酶联试剂盒检测,发现阳性样品及时送省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定量分析。
四、监测要求1、完善监测体系。
按照“全程监管、重点监测”的要求,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为基础,开展本市内畜产品质量安全自行监测工作。
屠宰场监控系统方案

屠宰场监控系统方案为构建高效、统一的政府肉品信息监管体系;实现生猪屠宰行业和信息化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肉品生产安全;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强化生猪屠宰加工、肉品批发(配送)、零售、团体采购企业的肉品质量安全可回溯机制;将生猪屠宰企业生产过程的视频监管和肉品在各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的有效结合,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扫除监管的盲区,深入落实“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要求建立全市的“放心肉”监控平台体系,在生猪进厂(场)查验、待宰、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场)等关键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实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日常监督、无害化处理等信息化管理。
需求分析根据要求,应给生猪屠宰企业配备智能网关、视频监控管理服务器、UPS/电池以及软件数据库等设备,有关屠宰企业要在对生猪进厂查验、宰前停食静养、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分割包装和肉品出厂等重点环节,实时监控和录播存储(存储期为2年);同时,可将企业监控的视频信息经过格式化压缩存储在企业监控端。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监控终端应与省、市(州)、县(区)三级监管技术系统连接,省、市(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网络和监控设备查看生猪屠宰关键环节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资料,需求如下:a)要求采用“高清网络摄像机+智能网关+远程客户端”方式构建一个远程监控系统。
本监控系统在本地需要分控,在客户端进行远程视频。
b)图像传输利用INTERTNET网络平台c)前端摄像机采用固定安装和带云台控制两种类型,固定摄像机用于监控固定的监控区域;带云台控制摄像机要求能够控制摄像机,以便对现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看;d)客户端可以随时访问任意前端的视频图像;e)客户端可以进行本地录像,可以设置、制定录像工作计划时间表。
要求有多种录像检索方式;f)客户端可以回放检索本地录像资料;g)客户端可以控制前端摄像头云台。
系统架构设计目标建立省(市)统一的屠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批发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加工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终端,实现对批发市场和生猪屠宰行业的信息化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肉品生产安全。
生猪屠宰监管实施方案

生猪屠宰监管实施方案为了保障生猪屠宰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加强监管,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特制定生猪屠宰监管实施方案。
一、监管责任部门。
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共同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屠宰场所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生猪的健康检疫和疫病防控。
二、监管标准。
1. 屠宰场所的环境卫生必须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包括场地、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
2. 屠宰过程中必须做到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污染,确保生猪肉品质安全。
3. 屠宰场所必须配备专业的兽医人员,负责生猪的健康检疫和疫病防控工作。
4. 屠宰场所必须建立完善的屠宰记录和追溯体系,确保每一头生猪的来源和去向可追溯。
三、监管措施。
1. 加强对屠宰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2. 定期开展生猪屠宰场所的卫生和食品安全检查,对合格者予以认定,对不合格者予以整改或者关闭。
3. 加强对屠宰场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生猪肉品质安全监测体系,对屠宰的生猪肉进行抽检,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四、监管效果评估。
对生猪屠宰监管实施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监管宣传。
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管政策的宣传,提高屠宰场所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
六、监管协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落实,形成监管合力。
通过以上生猪屠宰监管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屠宰场所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生猪肉的质量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更多的保障。
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疫病的传播和环境的污染,维护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屠宰场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监管方案,共同努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
生猪屠宰检疫实施方案

生猪屠宰检疫实施方案为了确保生猪屠宰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疫病防控,制定本实施方案,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生猪屠宰前检疫。
在生猪屠宰前,应从猪场出发,对即将屠宰的生猪进行检疫。
检疫人员应当对生猪的外观、行为、精神状态等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二、生猪屠宰中检疫。
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检疫人员应当全程监督,并对屠宰过程中的生猪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的有疾病症状或异常情况的生猪,应当立即予以隔离处理,并进行相应的检疫措施。
三、屠宰后检疫。
在生猪屠宰后,检疫人员应当对屠宰后的猪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
对于发现的有异常情况的猪肉,应当立即予以处理,并进行相应的检疫措施。
四、疫病防控。
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应当加强疫病防控工作,对可能存在的疫病传播进行有效防范。
同时,对于发现的疫病症状或疑似病例,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治疗措施。
五、检疫人员培训。
为了提高检疫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应当加强对检疫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存在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七、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公众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
八、总结反思。
定期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提高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为生猪屠宰检疫实施方案,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畜禽监测实施方案

畜禽监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畜禽养殖是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
然而,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养殖密度的增加,畜禽疫病的监测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畜禽疫病的监测工作,制定和实施科学的畜禽监测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监测目标1. 提高畜禽疫病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早发现和控制疫情,保障畜禽健康和安全。
2. 建立健全的畜禽疫病监测体系,为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 加强对畜禽疫病的动态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内容1. 畜禽疫病的监测范围包括常见的禽流感、猪瘟、口蹄疫等重要疫病,以及其他可能对畜禽健康构成威胁的疫病。
2. 对畜禽疫病的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养殖场、屠宰场、批发市场、农户家庭等各类畜禽养殖场所。
3.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疫病的发病情况、传染途径、传播途径、病原体的变异情况等。
四、监测方法1. 定期开展畜禽疫病的定点监测,包括对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所进行定期抽样检测。
2. 加强对畜禽疫病的动态监测,通过建立监测站点、建立监测网络等方式,及时了解疫情的发展趋势。
3. 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如PCR检测、病毒分离鉴定等方法,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五、监测措施1. 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畜禽疫病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对畜禽养殖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疫病监测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 加强对畜禽疫病监测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畜禽疫病监测工作的关注度。
六、监测评估1. 建立健全的监测评估体系,对监测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畜禽疫病监测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
3. 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研究,为畜禽疫病的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总结畜禽疫病的监测工作是保障畜禽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坚持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不断完善监测工作,为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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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监测方案
一、屠宰场废水水质和特点
1、废水水质: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厂废水的成分复杂,含有大量血污、油脂、
碎肉、畜毛、未消化的食物及粪便、尿液、消化液等污染物,还包括少量生活污水等。
2、其废水水质具有以下特点:(1) COD 浓度高,通常平均浓度都在1500 mg/L
左右,且其浓度与屠宰场及肉类加工厂所采用的屠宰方法及肉类加工方法
有很大关系。
(2) 有机物含量高,动物蛋白质丰富,突出表现为氨氮含
量很高,调研显示其浓度大时约为100-150 mg/L,因此本废水中对氨氮的
处理要求较高;(3) 油脂丰富,屠宰及肉类加工废水中的动植物油浓度
可达数十到数百mg/L,肉类加工废水中的动植物油脂浓度往往更高,从
而为动植物油的处理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 废水中的固体杂质较
多,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所产生的废水含有大量的动物残体、毛发等固体
杂质,增加了预处理时的技术难度。
二、监测目的
(1)全面反映项目建成后污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
(2)准确的评价所排放的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应标准
(3)及时地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能够正常的运行,是否能够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
(4)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结论,以及国家、地方进一步的管理标准相对照,成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体系,为今后的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节能减排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三、监测项目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口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以N计)、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色度(稀释倍数)、pH、流量以及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1)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口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
(BOD5)、悬浮物(SS)、氨氮、流量等五项。
监测网(点)的布设
(2)河流污水的进水口上要设置对照断面,排水口前设置对照断面,最后设消减断面
四、监测要求
1、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测由所在城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2、各省、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厂抽测,年内抽
测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城市,抽测当季以省站监测结果为准上报数据。
3、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处理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1》的规定执行。
4、安装自动监测仪器的污水处理厂,监测采样时,同时记录出水自动监测结
果;并记录上季度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废水总量,连同当季监测结果一并上报。
五、监测频次
•从2006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监测1次。
采样监测方法
•序号控制项目测定方法方法来源测定下限(mg/L)1化学需氧量(COD)重铬酸盐法GB11914-89302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GB7488-
8723悬浮物(SS)重量法GB11901-89/4动植物油红外光度法GB/T1648
-19960.15石油类红外光度法GB/T1648-19960.1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亚
甲蓝分光光度法GB7494-870.057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
法GB11894-890.058氨氮蒸馏和滴定法GB7478-870.29总磷钼酸铵分
光光度法GB11893-890.0110色度稀释倍数法GB11903-89/11pH值玻璃电极法GB6920-86/12总汞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0.0001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69-870.00213烷基汞气相色谱法GB/T14204-
9310ng/L14总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GB7475-870.001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1-870.00115总铬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
肼分光光度法GB7466-870.00416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7-870.00417总砷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7485-
870.00718总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GB7475-870.01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0-870.0119流量
六、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
1.、监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监督、记录工况,污染源生产设备、治理设施应
处于正常的运行工况。
2、污染源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国家有关规定、监测技术规范和有
关质量控制手册执行。
3、废水监测:根据监测项目正确选择样品容器、保存方法。
采样后,尽快分
析测定。
每个地市每季度采样应采集不少于监测排污口数量10%的平行样。
实验室分析:实验室分析过程每季度每个监测项目一般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每季度应做10%的质控样品分析;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项目,条件许可时做10%的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4、妥善保存好监测采样、分析的原始记录,确保能够复原再现采样监测过程。
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5、加强对污染源监测的技术指导、管理与核查,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
随机抽样监测和其他有效的方式,审核各地污染源监测数据的质量,复核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必要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测。
七、任务安排与要求
1.我们会做好污染源的核查与监测工作。
污染源现场监测时,贵公司应派人
员协助我们尽快进入现场,核查、记录生产工况及负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现场资料数据;对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污染源,要记录采样监测时段自动监测数据。
2.要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库。
3.要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贵公司必须完善排污口规范
化建设,设置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永久性采样口、采样作业平台以及安全、供电等设施,确保污染源监测工作根据需要随时可以进行。
八.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应根据进水水质的特点、处理和排放要求并综合考虑经济、管理因素选择最佳的处理工艺,并注意不同工艺的组合使用。
我国目前屠宰废水的处理多以小水量废水处理站为主,在目前环保投资较少的情况下,屠宰废水处理应朝着高效、节能、集约化、规模化、易于管理的方向发展以降低处理费用。
同时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屠宰场废水处理站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已建废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