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治理理论及其实践(doc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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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实践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打造清朗网络空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有害信息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严重影响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为了打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有必要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以下是从多个方面探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文章。

一、引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也为信息传播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途径。

然而,网络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也使得网络空间成为谣言、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滋生的土壤。

为了保障公民的网络权益,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保障1. 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与网络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行为的法律边界,为网络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 强化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三、加强监管机制,构建多元化治理格局1. 建立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政府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2. 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参与网络治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治理格局。

四、提升技术手段,实现智能化治理1. 加强技术研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网络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对有害信息的实时监测、预警和处置。

2. 推广应用新技术:在网络安全、信息传播等领域推广使用新技术,提高网络治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网络素养1. 开展网络素养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普及网络知识,提高公众的网络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 强化正面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六、案例分析以某地网络谣言治理为例,该地政府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1. 建立网络谣言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谣言信息。

人生感悟之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实践、问题与思考

人生感悟之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实践、问题与思考

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实践、问题与思考“互联网+”是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其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开放生态、连接一切的特征使之快速融入到各行各业的升级改造中,“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也迎来了新的契机和挑战。

全国各地在“互联网+”社会治理上开展了大量实践探索,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引领着“互联网+”社会治理向更良好的方向发展。

一、“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一)“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主要做法1. 统筹设计,制定“互联网+”社会发展计划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兴起时,部分省市就制定了相应的行动计划,运用新兴技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如上海2010年制定了“云海计划”,通过应用示范的推动,把上海建成亚太云计算中心,它的“十二五”规划中把“智慧城市”作为最重要的目标,通过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强和推进城市治理、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利用信息通过技术来感知、分析和整合,并智能地应用于交通安全、城市服务、民生等现代信息服务领域。

重庆在2013年7月30日就发布了《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

“互联网+”提出后,国家陆续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制定了大数据、“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的目标与重点行动任务;各省市根据自身实际,统筹设计,相继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出了符合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如重庆就以2018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制定了具体量化目标,在“互联网+”益民服务中主要把创新政府服务、推广在线医疗保健、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促进互联网文体发展、促进互联网旅游发展五个方面作为重点任务;在这些总纲要总计划的指导下,又分领域制定了具体的方案,把“互联网+”社会发展落到实处,如重庆的智慧城市总体方案、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规划城市空间结构的意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等。

2. 成立数据管理机构,运用大数据技术夯实社会治理数据链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就任第一天签署的第一份总统备忘录就是《透明和开放的政府》,任命了美国政府历史上第一位首席信息官,由其主导以大数据、信息开放与共享为导向的透明、开放政府建设。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与多利益攸关方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与多利益攸关方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与多利益攸关方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一、本文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空间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新疆域,对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然而,网络空间的发展也伴随着诸多挑战,如网络安全、数据保护、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等问题,这些问题超越了单一国家的治理能力,需要全球共同应对。

因此,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议题。

本文旨在探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特别是多利益攸关方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作用和机制。

我们将对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的内涵和外延。

我们将分析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揭示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深入探讨多利益攸关方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和责任分配,以及如何实现多利益攸关方之间的有效合作与协同。

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总结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经验教训和未来发展趋势,为完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推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进程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促进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领域的合作与共赢,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和发展。

二、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包括政治学、国际关系学、信息科学、法律学等。

其核心在于构建一种适应全球网络空间发展规律的治理体系,实现多利益攸关方的共同参与和有效合作。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强调全球视野和共同责任。

网络空间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共领域,其治理需要超越单一国家、单一组织的边界,形成全球性的合作机制。

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技术社群、公民个人等多利益攸关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稳定和安全。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注重平衡各方利益。

网络空间的发展涉及众多利益攸关方,各方利益诉求复杂多样。

因此,网络空间全球治理需要建立一种平衡各方利益的机制,确保各方在平等、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参与治理过程,共同分享治理成果。

网络空间安全与法律治理的研究与实践

网络空间安全与法律治理的研究与实践

网络空间安全与法律治理的研究与实践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们的生活已经和网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同时,网络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需要进行有效的法律治理和实践。

本文将就网络空间安全和法律治理的研究和实践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性网络空间安全是指保护网络和运行在网络上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以及用户的数据、通信和系统安全,防止网络犯罪和信息泄露等现象,保障网络安全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国家的安全。

不保证网络空间的安全,将会造成以下后果:1. 用户数据被窃取或泄露,导致用户权益受损;2. 网络犯罪现象增加,破坏社会安全和稳定;3. 政府行政、金融、通讯等重要的信息系统被攻击或遭受恶意软件袭击,导致严重后果。

二、网络空间安全的法律治理针对网络空间安全问题的出现,国家和各方面力量必须采取行动保障网络空间的安全。

即使对于个人而言,也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拥有一个安全的网络空间环境也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网络空间安全法律治理需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 颁布适当的法律和制定规章制度如何针对网络空间安全问题进行合理、可行的法律治理是很重要的。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颁布,对于保障网络空间的安全至关重要。

2. 加强监管和执法保障网络安全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合作,审查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制裁。

此外,还要定期进行漏洞检测和修复,保护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终端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3. 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宣传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公众安全教育和宣传中,加强对个人隐私保密的教育和信息技术安全管理的意识,可以有效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网络空间法律治理的实践如何实践网络空间的法律治理呢?目前,实现网络空间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的方法有很多种。

以下我们简单分析几个。

1. 推动技术进步通过推动技术的更新和发展,可以有效增强网络空间的安全。

现代社会网络治理理论研究

现代社会网络治理理论研究

现代社会网络治理理论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网络空间中,人们可以自由交流,获取信息,与朋友互动等等。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空间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如网络诈骗、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等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有效治理网络空间中的问题,网络治理理论应运而生。

网络治理理论是指在网络空间中监管和管控网络行为,打造一个有序和安全的网络空间环境的理论。

网络治理理论的重点是如何维护网络的健康、稳定和安全,防止网络犯罪和不良信息传播。

例如,为解决网络诈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诈骗信息的识别和监测;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打压和惩罚。

对于虚假信息的传播,可通过加强网络信息采集和审核来限制不良内容的传播和扩散;而对于网络暴力,可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和规范发言行为来防止恶意攻击和谩骂行为。

这些基于技术和法律手段的网络治理方法,将有助于维护网络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此外,网络治理理论不仅仅关注网络空间中的问题,还要关注网络空间与社会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

网络空间和现实世界密不可分,网络中的行为和言论也会对现实世界造成影响。

因此,网络治理理论需要考虑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建立全面和协调的网络治理机制。

为了推动网络治理理论的发展,需要加强网络治理研究工作。

网络治理研究是指深入探讨网络治理理论的基本原理、机制和方法的研究工作。

该研究工作通过对网络行为和规则制定的研究,借助社会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的交叉应用,为网络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具体而言,网络治理研究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治理的政策和法律研究:网络治理的核心是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法律手段来规范网络行为。

因此,网络治理研究需要借鉴法律、政治学等学科来对网络治理政策和法律进行研究。

2.社会心理学研究:网络空间中的行为与言论也会对网络用户产生心理影响。

因此,网络治理研究需要借助社会心理学研究方法来理解网络行为的动因和心理背景。

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理论与实践

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理论与实践

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理论与实践计算机网络安全是指保护计算机网络及其资源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数据泄露、破坏和干扰的一系列措施和技术。

理论和实践在计算机网络安全中是密不可分的,只有理论的指导才能确保实践的有效性,而实践的检验则不断促进理论的发展。

首先,理论是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基础。

在理论层面上,我们需要了解网络的基本结构和通信协议,以及常见的攻击方式和安全基础知识。

比如,网络层安全协议如IPSec能够提供网络层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数据链路层的VPN技术能够保护局域网内的数据传输安全;应用层的HTTPS协议则通过使用SSL/TLS加密技术保护Web传输的安全性。

除了了解基础理论,还需要掌握一些安全技术,如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IDS)和入侵防御系统(IPS)等。

网络防火墙通过过滤和监测网络流量,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恶意攻击;IDS和IPS则通过检测异常行为和攻击签名,及时发现和阻止入侵行为。

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实践中的安全事件也可以反馈到理论层面,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和方法。

另外,在实践层面上,网络安全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实施能力。

他们需要通过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等手段,主动发现网络系统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修补。

此外,紧急响应能力也是实践中网络安全人员必备的技能,他们需要能够快速、准确地处理网络攻击事件,及时恢复网络功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在网络安全的实践过程中,还需要考虑人为因素的影响。

社会工程学攻击是一种通过利用人的心理弱点,诱使其泄露信息或采取某些行为的攻击手段。

网络安全人员需要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社会工程学攻击的可能性。

此外,合理的安全策略和权限管理也是保障网络安全的重要一环。

综上所述,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理论和实践是互为关联的。

理论提供了指导,实践验证了理论的有效性,而实践中的经验和反馈又能够推动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网络环境中,持续学习和实践是保证网络安全的关键。

网络治理理论探析.doc

网络治理理论探析.doc

网络治理理论探析2002-09-09国研网摘要:本文依据治理环境的演化进程,论证网络治理是以企业间的制度安排为核心的参与者间的关系安排。

通过对Jones等网络治理模型的修正,利用扩展的四重维度交易环境与社会关系的结构嵌入理论,对网络治理的理论架构进行详细地探讨。

关键词:网络治理,结构嵌入,互动机制,整合机制,协调,维护网络组织、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扩展了公司的生存空间与发展环境,相应的,公司的治理形式也发生着变化,从以科层治理(Hierarchical Governance)为主导的公司治理向网络治理(Network Governance)的形式发展。

一、从科层到网络:治理环境的演化(一)科层治理的理论架构科层治理一般所言是指以“股东利益至上”为原则、以层级组织的权威为依托的公司治理形式,属于企业内的制度安排。

正如科斯(Coase,R.H)在其《企业的性质》(1937)一文中所指出的“企业与市场是经济组织制度的两极”。

因此,科层治理与市场治理(Market Governance)被认为是两种基本的治理形式。

科层治理以节约组织成本,尤其是代理成本为要约;而市场治理则是以节约交易成本为原则。

威廉姆森(Williamson,O.E.1979)继承和发展科斯的企业理论,以三重维度——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与交易频率对不同的交易范式加以界定。

科层治理的架构则是以三重维度为基础来试图解决企业的组织成本,尤其是代理成本的问题。

科层治理结构则是有关董事会的功能、结构以及股东的权力安排。

公司需要治理的核心理由是存在不完全合约(Incomplete Contracts)。

不完全合约的存在导致委托——代理各方激励的不相容、责任的不对等。

而科层治理则是通过合约关系对委托——代理各方的责、权、利进行配置,其关键的功能是如何配置公司的控制权。

科层治理的行为则是通过治理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为其两大重要机制)来实现治理的目标,其根本的目标是保护股东或委托人的权益,并使其利益最大化;监督经营者或代理人的行为以防止其偏离所有者的利益。

浅析网络治理理论及其实践(doc 17页)

浅析网络治理理论及其实践(doc 17页)

浅析网络治理理论及其实践(doc 17页)《新视野》2010年第6期网络治理理论及其实践张康之1 程倩2(1.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南京:210093;2.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南京:210094)内容提要:网络治理理论是一种正在形成中的新理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对社会治理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使传统的治理方式陷入了极其被动的局面,网络治理理论就是出于解决这一问题的要求而提出的。

从近些年来的社会发展以及治理实践的变革来看,多元化的社会构成要素正在生成,大量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多样的社会自治组织迅速涌现,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治理关系。

网络治理理论反映了这一新的社会现象,并形成了系统化的对策性意见。

关键词:网络治理,网络组织,政策网络作者简介:张康之,1957年生,男,汉族,江苏铜山县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行政哲学与文化。

程倩,女,汉族,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文化。

公共行政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社会治理现实中的每一个新的变动,都会直接地反映到这个学科的理论探讨之中来。

所以,公共行政学是最能捕捉到和反映出时代精神的一门学科,它的每一项新的理论建构都直接地诠释了时代精神。

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全球化和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社会治理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为了直面这些新的问题,公共行政学科也进行了许多新的和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其中,网络治理理论对当代人类社会治理领域中遇到的新的问题做出了较为深入的思考,我们需要对这一理论给予充分的关注。

事实上,网络治理还不仅仅是一种新的理论,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了许多操作性的尝试,我们对网络治理的关注,还需要从实践中去总结经验,发现改进和完善网络治理的方案。

一、网络治理概念的由来网络治理是与网络社会和网络组织这两个概念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网络治理”的概念最先出现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中,是与“网络”、“网络组织”以及“网络社会”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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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治理理论及其实践(doc 17页)《新视野》2010年第6期网络治理理论及其实践张康之1 程倩2(1.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南京:210093;2.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南京:210094)内容提要:网络治理理论是一种正在形成中的新理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对社会治理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使传统的治理方式陷入了极其被动的局面,网络治理理论就是出于解决这一问题的要求而提出的。

从近些年来的社会发展以及治理实践的变革来看,多元化的社会构成要素正在生成,大量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多样的社会自治组织迅速涌现,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治理关系。

网络治理理论反映了这一新的社会现象,并形成了系统化的对策性意见。

关键词:网络治理,网络组织,政策网络而这一社会又以全球经济的力量彻底摇动了以固定空间领域为基础的国家或任何组织形式。

在曼纽尔看来,人们以往思考社会的知识范畴在信息化的社会中已经变得过时了,在全球化与信息技术发展的冲击之下,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彻底的变化,从而使整个世界变成一个单一体系,国家与国家间的界限变得愈来愈模糊,知识或信息通过网络传递。

安东尼•吉登斯给予曼纽尔以高度评价,认为他的著作分析了正在浮现中的新的社会结构,将正在呈现出来的社会结构概念化为“网络社会”。

吉登斯甚至指出,现代社会崛起于工业秩序的建立中,诞生于西欧封建社会的废墟上,时至今日,信息时代的到来引发了新的巨变,宣告了“网络社会”的出现。

“网络组织”是指一群地位平等的“节点”依靠共同目标或兴趣而自发地聚合起来的组织,这种组织以平等、开放、分权为特征。

网络组织理论首先产生于经济学领域中,现在,网络组织理论已经成为经济学家分析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创新现象时经常运用的理论了。

网络组织理论认为,网络组织是处理系统创新所需要的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是一种在其成员间建立有强弱不等的、各种各样联系纽带的组织集合。

它比市场组织稳定,比层级组织灵活,是一种介于市场组织和企业层级组织之间的新的组织形式。

根据网络组织理论的观点,无论是在市场之中还是企业内部,市场机制和组织机制都是共同存在的。

也就是说,市场和企业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

这种相互联结和相互渗透导致了企业间复杂易变的网络结构和多样化的制度安排。

因此,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企业外部的环境因素与企业内部的动因相互作用并促使网络组织的生成。

就网络组织生成的外部因素而言,社会、经济和技术构成了网络组织形成的三个基本平台,即社会平台、经济平台和技术平台。

从企业内部来看,由于信息技术对组织变革产生了巨大影响,迫使企业组织扁平化。

同时,业务流程重组(BPR)、企业资源计划(ERP)、SCM(供应链管理)、精益生产(LP)、准时生产制(JIT)、客户关系管理(CRM)等管理技术和组织技术也应运而生,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组织网络化的进程。

所以,在企业与市场的互动中,实际上是以网络组织为经济活动载体的。

而且,网络组织的出现,也把组织内部和组织间的合作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使传统的单一竞争进化为既竞争又合作的复合形式。

网络组织、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扩展了公司的生存空间与发展环境,促使公司的治理形式发生变化,推进了从以科层治理(Hierarchical Governance)为主导的公司治理结构向网络治理(Network Governance)的发展。

在《网络治理的一般理论》中,美国学者Cadence Jones(1997)对交易费用经济学(TCEs,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理论进行了扩展,引入了任务复杂性这一维度去对网络治理进行界定。

在他看来,网络治理是有选择的、持久的和结构化的自治企业(包括非营利组织)的集合,这些企业以开放契约为基础而从事生产和服务,以适应多变的环境而协调和维护交易。

的确,对于企业来说,由于治理环境的变化,使治理任务所依赖的路径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了治理方式的改变,原先那种以科层组织为基础、以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为主体的治理结构正在向以中间组织为基础的网络治理方向演化。

促成这种变化的是公司治理实践的需要:首先,科层治理结构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显得反应滞后。

面对环境的快速变化(highly volatile environment),科层治理结构在信息的获取、传输、利用与反馈上都呈现出严重滞后的状况,因而影响了决策及其实施,而股东会则因科层治理模式中的定期会议制度所限,难以与董事会、经理层进行及时的信息交换与沟通,从而削弱了治理的整体效应。

其次,科层治理结构所提供的选择性渠道是非常小的。

在科层治理结构中,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固定的,会议的定期制或预定制以及股权与层级的限制,使科层治理的范围与程度都显得窄小,不仅对小股东以及内部职工的治理行为造成诸多制约,而且,外部的非股东个体与群体参与治理的可能性也非常有限。

再次,科层治理结构中的股东行为往往具有被动性与消极性。

由于治理渠道较为狭窄以及信息的不对称,股东、非股东个体与群体参与治理的成本会大大地提高,股东也往往是只能采用被动与消极的行为——“用脚投票”的方式来参与治理,而非股东的个体与群体要么是通过改变游戏规则来强制性地影响治理(如政府),要么是利用变更合约或“毁约”来退出治理(如银行、供货商)。

网络组织的出现改变了上述状况。

由于信息的透明度的增强、信息流动的高速化,信息的对称性也得以提高,从而使治理者能够进行及时的信息交换、反馈和共享。

同时,多种社会因素的嵌入也为行为主体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治理行为选择途径和机会,而且能够做到节约治理成本,方便治理行为。

这样一来,大大地提高了公司内部治理者、股东群体、外部的非股东个体与群体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二、网络治理理论的基本内容从网络治理理论的形成来看,是与新公共管理运动有着一定的理论渊源关系的。

琼•皮埃尔和盖伊•彼得斯(Jon Pierre & B. Guy Peters,2000)把它看作是与科层体制、市场及社群并存的一种治理结构或过程(政策网络),斯蒂芬•戈登史密斯和威廉•D•伊格斯(Stephen Goldsmith & William D. Eggers,2004)则把网络治理看作是与一种特定的政府类型关联在一起的,荷兰学者沃尔特•科克特(Kickert,1997、2003)则把网络治理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治理模式。

学者们也试图在实践中去发现网络治理的范型,如英国的西敏寺模式(Westminster model)就被认为是从新公共管理转向地方网络治理(local network governance)的范式,而欧盟的多层级治理模式(multi-level governance)则被看作是跨国网络治理的典型。

根据学者们对网络治理的论述,网络治理是一种复合中心的治理形式,具有自我组织的特征,表现出对政府干预的抵制,能够制订自己的政策并构建自己的环境。

也就是说,网络治理意味着治理主体能够按照相互达成的博弈规则和信任进行资源交换、妥协以及互动。

网络治理与传统的行政控制不同,它是由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众多行动主体彼此合作而开展的治理,众多参与治理的行动者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

正是由于网络治理具有这些特征,所以,被认为是最能够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的一种新的治理形式。

网络治理理论是围绕着“相互依赖”、“促进协调”、“协商”、“妥协”、“信任”、“合作”等概念展开的。

比如,在府际关系的研究中,网络治理理论认为,府际之间的连结以及通过分享目标而开展的行动就是基于网络进行的,表现出府际间的网络关系。

在分析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时,网络治理理论也把其网络治理称作为“共同治理”,认为今天的治理已经与传统的治理不同了,政府与市场都不再单独行动,而是一道行动,是在参与者都看到了集体行动的好处并认识到了集体行动的收益远大于自己单独行动的收益的条件下所开展的共同行动。

网络治理理论相信,网络治理是一种提升集体的问题解决能力和促进政策发展的领航(steering)形式,是与传统的参与者出于个人的利益需要的策略运用有着根本性不同的。

对于网络治理而言,为了在相互依赖的情境中达成目标,参与者必须运用各式各样的途径以影响政策,也同时把依赖其它参与者的效果融入到自己的策略中。

总之,网络治理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协商和协调去达成结果,参与者行为的调整是通过协商而展开的互动过程,这不仅与传统的政治、科层体系的协调不同,而且也与个人独立选择的市场协调不同。

罗格与魏滕(Roger & Whetten,1982)甚至认为,网络协调策略可以采用统合、联盟以及相互调整三种形式:统合模式藉由正式规则、中央权威去保证集合目标的实现;联盟模式表现为中央权威与相互同意策略的协同运用;相互调整模式则是在自主目标前提下所实现的相互影响。

关于网络治理的定位问题,目前学术界存在着三种主张。

第一,认为网络治理是一种新的治理工具。

一些学者看到,在网络的环境系统中,每一位网络成员都拥有一定程度的领导能力,这就使管理者如何去影响其它行动者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而网络治理正是基于解决这一问题的需要而建构起来的。

学者们认为,网络治理是对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单一行动者领导方式的改良,而不是对它的全盘推翻重组。

因为,网络治理所实现的改良依然严守单一领导原则,并以目标导向的方式来影响其它行动者或利益团体。

如果说网络治理与传统的领导方式之间存在着差异的话,也主要是把网络关系突出了出来,因而不再将管理者视为绝对的权威。

根据这种主张,网络治理其实是在传统的管理框架下增强了领导的诱导性、交往的沟通性和管理过程的契约性,所以,是一种经过改良了的管理工具。

第二,突出强调行动者间互动关系的重要性。

一些学者认为,网络治理与传统管理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它是一种以共同行动为特征的治理活动。

因为,网络治理的目的不在于目标的达成,而是着重于规划出最适当的方法以助共识的达成和集体行动的产生。

所以,网络治理的关键就在于行动者间关系的建立,而行动者间关系的建立又是基于影响力的运用,而不是通过控制力的实现去达成的。

所谓影响力的运用而不是控制力的实现,本身就是一个互动过程,是在一切行动者间的互动之中达成共识和开展集体行动的过程。

第三,认为网络治理是制度层面的重新设计和安排,是在制度层面重视网络机构的多重目标以及网络组织内部制度安排的结果,即在制度层面体现出了网络的特性并根据这一特性而把行动者、关系、资源以及组织等安排到网络结构之中去,从而取得治理的效果。

尽管学者们对网络治理的定位存在着分歧,但是,在探讨网络治理的问题时,一般都是从网络的成员、资源、规则与认知四个方面入手的,而且,在关于网络成员互动关系、资源配置形态、规则的渐进调适以及价值规范整合等方面,都能够取得大致相近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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