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合集下载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如下:1.锅炉(1000):外部检验一般每年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一次。

水压试验一般每6年一次。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该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压力(2000):固定式(2100)年度检查,全面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3.移动式压力: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新罐车首次检验1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一次。

4.长管拖车(222):首次定期检验3年(充装A类介质);4年(充装B类介质)。

年度检验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年至少1次。

以上设备的检验周期均根据相关规程和标准确定,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则和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对于已经使用的管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中间检验。

对于压力管道元件,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中间检验。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98第4.4条。

气瓶是一种盛装气体的,不同类型的气瓶有不同的检验周期。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期根据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不同型号的瓶子有不同的周期,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在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也需要同时报废。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重大危险的设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特种设备都需要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本文档为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的最新版本,提供了各种特种设备的检测周期信息。

一、锅炉及压力类
1. 高压锅炉:每年检测一次
2. 中压锅炉:每2年检测一次
3. 低压锅炉:每3年检测一次
4. 压力:根据型号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2-5年检测一次
二、电梯类
1. 定期检验:高层建筑电梯每4年检测一次,低层建筑电梯每6年检测一次
2. 年度检验:每年检测一次,包括电梯基础设施和安全装置的检查和维护
三、压力管道类
1. 常规压力管道:每2年检测一次
2. 热力管道(除地热外):每3年检测一次
3. 工业运输管道:每5年检测一次
4. 煤气、石油管道:每年检测一次
四、起重机械类
1. 起重机械:根据起重机械的类型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3-5年检测一次
2. 升降机:每年检测一次
五、客运索道类
1. 缆车:每年检测一次
2. 人工输送索道:每年检测一次
六、大型游乐设施类
1. 大型游乐设施:根据设施类型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1-3年检测一次
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除上述特种设备的常规检测周期外,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具体的定期检验周期由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确定。

请注意:以上检测周期仅供参考,实际情况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确定。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5、溶解乙炔气瓶:3年;
6、低温绝热气瓶:3年;
7、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5年;
8、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3年。
钢质无缝气瓶30年;
钢质焊接气瓶装腐蚀性气体12年;其他气体20年。
液化石油气瓶15年。
车用气瓶汽车报废时报废。
4
压力管道
工业管道
在线检验:1年;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1—2级的6年;等级3级的3年;等级4级的报废。
耐压试验:每2次全面检验周期1次
报废期限参考铭牌要求
移动式
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1年
全面检验:安全等级1-2级的:汽车罐车、长管拖车5年,铁路罐车4年,罐式集装箱5年;
安全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长管拖车3年,铁路罐车2年,罐式集装箱2.5年;
安全等级4.5级的报废;
耐压试验:每2次全面检验周期1次。
3
气瓶
1、钢质无缝气瓶:盛装一般气体3年,装惰性气体5年,盛装腐蚀性气体2年;
2、钢质焊接气瓶:盛装一般气体3年,腐蚀气体2年;
3、液化石油气瓶:YSP—2.0至YSP—15型钢瓶第1至3次的检验周期4年;
第4次周期3年;YSP—50型钢瓶:3年1次;
4、铝合金无缝气瓶:装惰性气体5年,腐蚀性气体2年,其他气体3年;
公用管道
定期巡线检查
全面检验:6年
长输管道
外部检查:1年;日常巡检
全面检验:5年
5
电梯
1年
6
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及流动式起重机等2年;
2、施工升降机1年;
3、冶金起重机1年。
7
客运架空索道
1年
8
大型游乐设施
1年
9

202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

202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

202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目录1.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2.特种设备定义 (4)3.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4)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5)5.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5)6.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汇总 (5)7.什么是特种设备?............................................................ I O8.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11)8.1.锅炉 (11)8.2.气瓶 (11)8.3.压力管道 (11)8.3.1.长输管道 (11)8.3.2.公用管道 (11)8.3.3.工业管道 (12)8.4.起重机 (12)9.特种设备解惑20问 (12)10.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4)10.1.思想上高度重视 (14)10.2.定期维护检查 (14)10.3.建档立案 (15)10∙4.设置专职人员 (15)10.5.重视安全教育和培训 (15)1.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2.特种设备定义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具有潜在危险性,关系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3.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

一般每年检定一次,装设在锅炉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检定一次
每年一次 首次:投用后不超过三年; 后续: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6年一 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年一次;安 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定期检验每年1次 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其它起重机每两年一次 叉车定期检验每年1次
安全附件 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按计量部门规定执行,一般每年检定一次,装
备注
电站锅炉结合大修进行,成套装置中的余热锅炉结 合装置停机检修时进行 使用单位可自行实施或委托检验机构实施 部分球罐首检周期为一年
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 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 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 应判废。 使用单位可自行实施或委托检验机构实施
设备种类
锅炉 外部检验 内部检验 水压试验 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 固定式压力 容器 水压试验
检验项目、周期
每年一次 一般每2年一次 一般每6年一次 每年一次 首次:投用后不超过三年; 后续: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 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至少一次
பைடு நூலகம்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年度在线检验 压力管道 全面检验 电梯 起重机 厂(场)内 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在 每年至少 《压力管道安 2009.5.8发
线 检验一 全技术监察规 布;
检 次。
程》
2009.8.1施

TSG D0001- 行。
2009第116
条。
《在用工业管 2003.4.17 道定期检验规 发布; 程》(国质检 2003.6.1起 锅[2003]108 施行。 号)第7条。
全 首检周期 《在用工业管 面 不超过三 道定期检验规 检 年;安全 程》第19条。
低温绝热气 瓶,每三年检 验一次。
车用液化石油 气钢瓶每五年 检验一次,车 用压缩天然气 钢瓶,每三年
1990.7.1起 生效。
3 电梯(3000) 4 起重机械(4000)
检验一次。汽 车报废时,车 用气瓶同时报 废。
每年进行1次 定期检验。
《电梯使用管 2009.5.8发
理与维护保养 布;
规则》第12 2009.8.1起
全 GB1—Ⅲ 《压力管道定
工业管道8300
面 级次高压 期检验规则 检 燃气管道 —-公用管 验 全面检验 道》
最大时间 TSG D7004间隔8 2010第29条。 年;GB1 —Ⅳ级次 高压燃气 管道、中 压燃气管 道、GB2 级管道全 面检验最 大时间间 隔12年; 以PE管或 者铸铁为 管道材料 的管道全 面检验周 期不超过 15年。
容器的 安全状 况等级 确定。 1.安全 状况等 级为 1、2级 的,一 般每6 年一 次;2. 安全状 况等级 为3级 的,一 般3~6 年一 次;3. 安全状 况等级 为4级 的,其 检验周 期由检 验机构 确定。 4.安全 状况等 级为5 级的, 应当对 缺陷进 行处 理,否 则不得 继续使
安全 直接截荷式安 2004)第17 起实施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汇总表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汇总表
小型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定期检验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3级的,一般每3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不超过3年;3.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R7001-2013第C4.2条
2013.7.1
氨制冷,单台≤5M3, 总容积≤10M3
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检验周期最多可以延长为3年。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第58条。
2003.4.17发布;2003.6.1起施行。
锅炉用安全阀
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检验一次。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第146条规定
长管拖车2230、管束式集装箱
首次定期检验
3年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R0005-2011第8.3.1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R7001-2013第D1.2条
2012.6.1
2013.7.1
(A类:天然气(煤层气)、氢气)(B类:氮气、氦气、氩气、氖气)
定期检验
5年(充装A类介质),6(充装B类介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3年(充装A类介质),4(充装B类介质)。
特种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及代码
检验周期
文件号
发文、实施时间
备注
1
锅炉(1000)
外部检验
每年一次,运行状态下进行。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0001-2012第9.4.2条
2013.6.1
移装及停止运行1年以上,投运前应进行内部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公用管道
定期巡线检查
全面检验:6年
长输管道
外部检查:1年;日常巡检
全面检验:5年
5
电梯
1年
6
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及流动式起重机等2年;
2、施工升降机1年;
3、冶金起重机1年。
7
客运架空索道
1年
8
大型游乐设施
1年
9
场(厂)内机动车
1年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检验周期
报废周期
1
锅炉
外检1年;
内检2年;
水压试验每6年1次,无法内部检验的锅炉3年;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和小型蒸汽锅炉2年;
小型蒸汽锅炉8年报废
2
压力容器
固定式
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1年;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1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1次;等级为4级的累积监控使用时间不超过1个检验周期;5级的报废。
气瓶
1、钢质无缝气瓶:盛装一般气体3年,装惰性气体5年,盛装腐蚀性气体2年;
2、钢质焊接气瓶:盛装一般气体3年,腐蚀气体2年;
3、液化石油气瓶:YSP—2.0至YSP—15型钢瓶第1至3次的检验周期4年;
第4次周期3年;YSP—50型钢瓶:3年1次;
4、铝合金无缝气瓶:装惰性气体5年,腐蚀性气体2年,其他气体3年;
耐压试验:每2次全面检验周期1次
报废期限参考铭牌要求
移动式
压力容器汽车罐车、长管拖车5年,铁路罐车4年,罐式集装箱5年;
安全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长管拖车3年,铁路罐车2年,罐式集装箱2.5年;
安全等级4.5级的报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种设备定义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