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要湿地认定 编制说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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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1•【字号】湘政办函〔2021〕95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9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浏阳市浏阳河湿地等39处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予以发布。

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及时组织划定省级重要湿地保护范围,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省林业局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监管,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为建设生态强省和美丽湖南提供重要保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日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1.湖南省浏阳市浏阳河省级重要湿地2.湖南省常宁市天湖省级重要湿地3.湖南省衡东县洣水省级重要湿地4.湖南省衡阳市萱洲省级重要湿地5.湖南省耒阳市耒水省级重要湿地6.湖南省衡南县莲湖湾省级重要湿地7.湖南省华容县东湖省级重要湿地8.湖南省汨罗市汨罗江省级重要湿地9.湖南省湘阴县洋沙湖—东湖省级重要湿地10.湖南省赫山区来仪湖省级重要湿地11.湖南省安化县雪峰湖省级重要湿地12.湖南省桃江县羞女湖省级重要湿地13.湖南省安乡县书院洲省级重要湿地14.湖南省鼎城区鸟儿洲省级重要湿地15.湖南省汉寿县息风湖省级重要湿地16.湖南省津市市毛里湖省级重要湿地17.湖南省澧县涔槐省级重要湿地18.湖南省临澧县道水河省级重要湿地19.湖南省石门县仙阳湖省级重要湿地20.湖南省桃源县沅水省级重要湿地21.湖南省新宁县夫夷江省级重要湿地22.湖南省洞口县平溪江省级重要湿地23.湖南省新邵县筱溪省级重要湿地24.湖南省邵阳县天子湖省级重要湿地25.湖南省隆回县魏源湖省级重要湿地26.湖南省新化县龙湾省级重要湿地27.湖南省桂阳县舂陵省级重要湿地28.湖南省零陵区潇水省级重要湿地29.湖南省祁阳市浯溪省级重要湿地30.湖南省双牌县日月湖省级重要湿地31.湖南省金洞管理区猛江河省级重要湿地32.湖南省江华县涔天河省级重要湿地33.湖南省宁远县九嶷河省级重要湿地34.湖南省靖州县五龙潭省级重要湿地35.湖南省溆浦县思蒙省级重要湿地36.湖南省沅陵县五强溪省级重要湿地37.湖南省保靖县酉水省级重要湿地38.湖南省花垣县古苗河省级重要湿地39.湖南省永顺县猛洞河省级重要湿地。

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

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

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12年9月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为切实贯彻依法行政,确保《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就实施该确认办法的有关情况要求如下:一、国家重要湿地确认是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依照确认办法的规定办事。

二、经国家林业局授权,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审批,主要负责受理申报、审查材料、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为国家林业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提供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组织好国家重要湿地确认的申报工作。

同时,按照确认办法的要求,指导申报人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审核,并提出意见。

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是国家林业局决定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依据,该意见为正式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文字材料。

四、根据确认办法相关规定,需要专家实地考察的,国家林业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委派2名以上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供专家评审会参考。

《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已经颁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湿地是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

为规范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工作,加强国家重要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要湿地是指功能与效益的重要性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的湿地,即该湿地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国家重要意义。

第三条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应坚持生态完整、区域典型、重点突出、分布合理、形成体系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重要湿地的确认。

湖南省湿地标准与分类以及湿地资源

湖南省湿地标准与分类以及湿地资源

湿地 是重 要的 自然资 源和 国土 资源 , 与森林 、 洋并 称为全球 3大生态 系统 . 时 , 海 同 其也 是 自然界 最富生 物 多样性 的景观 和人类 赖 以生存 的最 重要条 件之一. 湿地具 有保持水 源 、 化水质 、 净 蓄洪 防旱 、 节气候 和维护生 调
物多样性 等重要 生态 功能[ . 康 的湿地生态 系统 , 国家生态 安全 体系 的重 要组成 部分 和经 济社 会可持续 1 健 q] 是
p o e tn n n we l n e o r e . r t c i g Hu a ta d r s u d eo o y;sa d r fweln t n ad o ta d;ca sfc t n;rs u c r tc in;sa d r ia in lsiia i o e o rep o e t o tn a dz to
发展 的重 要基 础. 保护 湿地 , 于维 护生态 平 衡、 对 改善 生态 状况 、 实现人 与 自然和 谐 、 进经 济 社会 可持续 发展 促 等方面 , 都具有 十分重 要的意 义. 湿地 是陆 地与水体 之 间的桥梁 , 兼有水 、 特征的生态 系统 . 是 陆 湿地 , 又是许多
关 键 词 : 生态学 ; 湿地标准 ; 分类; 资源保护 ; 标准化 中围 分 类 号 : P 3 .  ̄ 3 1 9 17 F 0 文 献 标 志 码 : A
W e l nd Re o r e n H u n a d Th i t n a di a i n a d Cl s i i a i n ta s u c s i na n e r S a d r z t0 n a s f c t0
维普资讯
第2 7卷
第 2期
中 南 林 业 科 技 大 学 学 报

省级重要湿地申报条件及流程

省级重要湿地申报条件及流程

省级重要湿地申报条件及流程The declaration of a provincial important wetland is a significant process that requires careful consideration and thorough documentation. In orde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such a designation, there are several key criteria that must be satisfied. These criteria often include ecological factors, scientific importance, and cultural significance. Each wetland must be assessed on a case-by-case basis to determine its eligibility for provincial recognition.申报省级重要湿地是一个重要的过程,需要仔细考虑和详细的文件。

为了满足这种评定的要求,必须满足几个关键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生态因素、科学重要性和文化意义。

必须对每个湿地逐案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获得省级认可。

One of the crucial requirements for declaring a provincial important wetland is the need for documented evidence of the wetland's ecological importance. This includes information on the biodiversity of the wetland, its role in supporting various species of plants and animals, as well as its contribution to the overall ecosystem. Additionally, the wetland's hydrological functions, such as waterpurification and flood control, should also be highlighted to emphasize its ecological significance.宣布省级重要湿地的关键要求之一是需要湿地生态重要性的文件证据。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20修正)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20修正)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20修正)【发文字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6.12【实施日期】2020.06.12【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05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具有较强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河口三角洲、滩涂、沼泽、湿草甸等常年积水和季节性积水的地域。

第三条湿地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根据湿地保护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工作。

其他规划涉及湿地的,应当有湿地保护的内容。

第五条湿地保护工作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湿地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湿地保护国际合作,做好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湿地保护规定,对破坏、侵占湿地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对因保护湿地而受到损失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摘要】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丰富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

本文通过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进行评价分析,发现其在生态功能、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在维护当地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传承文化遗产和吸引旅游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测措施。

建议加强保护与利用的平衡,注重科学规划和管理,推动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机制和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关键词】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生态功能、文化价值、经济价值、重要性、建议、未来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湖南省是我国湿地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拥有着众多珍贵的湿地生态系统。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湿地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护和管理湖南省的湿地资源,提升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效果,有必要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进行评价和分析。

1.2 研究意义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水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护地,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水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湿地公园的建设对于推动湿地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升湿地公园的环境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评价分析,对于全面了解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状况、生态功能、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评价分析结果将为加强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指导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促进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永续发展。

2. 正文2.1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概况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是中国首批国家级湿地公园之一,位于湖南省境内,总面积约XXX平方公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4.07.05•【字号】湘自资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湘自资规〔2024〕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有关要求,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重要意义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和制度安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管控边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规范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11020155_珍爱大美湿地_保护地球之肾——关于加强湖南湿地保护管理的调研

211020155_珍爱大美湿地_保护地球之肾——关于加强湖南湿地保护管理的调研

珍爱大美湿地 保护地球之肾——关于加强湖南湿地保护管理的调研文/张 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湿地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湿地保护的法治元年,标志着湿地保护工作从此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修复、利用和管理好湿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林业部门作为监督管理湿地资源的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是一件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

2022年“全国三亿青少年进森林研学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关注森林·大美湿地行”主题研学实践15场,推进更多的青少年关注湿地,珍爱湿地。

笔者就此开展调研,结合湖南实际,就贯彻执行《湿地保护法》提出了思路对策和工作措施,促进提升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水平。

一、湖南湿地保护管理成效显著目前,湖南省共建有78家省级以上湿地公园,Cherish the Beauty Wetland and Protect the Kidney of the Earth水’,持续推动江湖协同、河湖共治,建千里湘江滨水走廊,还八百里洞庭碧波万顷”;省林业局出台了《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十四五”专项规划》,制定了《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管理办法》《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退耕还湿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技术规程》《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2022年行动方案》,并将湿地保护率、湿地保护修复等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均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湖南省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湿地生态修复成效明显。

突出湿地生态功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用生态的方式实施全流域湿地生态修复。

大力开展洞庭湖全流域湿地治理,清退欧美黑杨40.17万亩,修复清理迹地及洲滩、岸线52.19万亩,拆除矮围2818公里,非法采砂和环湖造纸污染企业全面退出,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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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标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编制说明2019年12月22日一、工作简况(一)标准项目的来源、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人员分工1.标准项目的来源(年限,项目编号)标准项目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2.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根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湿地,是指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具有较强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河口三角洲、滩涂、沼泽、湿草甸等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的地域。

”湿地是一个特殊复杂的生态系统,其管理涉及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等单项资源,在土地利用上又与农地、林地交错,要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管理,就需要依据湿地的自然属性科学确定其范围。

我省湿地的类型多样,主要包括河流和湖泊两种类型。

我省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湿地具有适宜喜湿生物生长、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具有生态调控功能三大基本特征。

同时,为妥善处理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相统一、协调,明确了湿地必须经行政认定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规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发布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

根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需要对全省湿地建立湿地分级体系。

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及国家有关规定,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省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规则和程序,发布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并及时更新全省湿地名录。

开展省级湿地认定是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是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失的环节,是依法保护湿地的必然要求。

因此需要对本省湿地资源进行普查,制定省级重要湿地标准。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可以规定省级重要湿地的范围、认定原则,并从湿地面积、类型、物种、功能等方面提出认定指标。

认定标准是《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为科学确定湿地范围和管理区域,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开展湿地执法奠定基础,并有助于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湿地范围内资源权属复杂、管理职责不统一的情况。

表1 项目主要参加单位及人员分工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分工1 曾掌权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生态学副研究员项目主持人2 薛萍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湿地保护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可行性验证3 田育新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水土保持研究员可行性验证4 李婷婷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湿地保护高级工程师可行性验证5 牛艳东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动物学副研究员标准编制6 许鑫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湿地保护工程师可行性验证7 张珉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园艺学助研标准编制8 郑猛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湿地保护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9 杨蕊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10 罗佳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植物学高级工程师标准编制11 吴小丽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助理研究员标准的数据采集12 徐佳娈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生态经济助理研究员标准编制13 袁穗波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高级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14 邓楠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生态学助理研究员标准的数据采集15 马丰丰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高级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16 宋庆安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研究员级高工标准的数据采集17 姚敏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高级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3.项目主要参加单位和人员分工本标准由湖南省林业科学院主持起草,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参与起草和标准验证。

项目组成员具有多年从事湿地科研的工作经验,熟悉重要湿地认定的关键技术和管理环节。

主要成员见表1(二)主要工作过程1.已有工作基础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开展湿地方面研究近40年,包括湿地特性、动植物生态和资源利用等研究。

在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于2004年9月成立了“湖南省湿地研究中心”,现有专职科研人员13人,外聘客座研究员9人,是湖南省林业局湿地研究的科技支撑单位。

近五年来,承担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林业行业专项等项目10多项,已建立了国家林业局洞庭湖湿地生态定位研究站、科技部洞庭湖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项目的实施建立了良好的平台。

2.完成工作步骤和方法项目批准立项后,我们依据项目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编写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明确分工。

完成的步骤:标准查新→项目申报→补充试验→ 标准草案的写作→向省内外相关专家征求意见→ 回收专家意见→ 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标准的修改→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湖南省林业局组织,召开会议对标准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颁布实施。

2018年底成立项目组,确定项目主要内容和技术指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组人员的分工。

2019年1月文献查询、资料收集,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2019年2月参照国家重要湿地认定指标,结合我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湿地保护的实际情况,进行全省调查,选取各类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湿地进行调查,从湿地的典型性、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等方面确定认定指标,获取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数据、湿地名录及湿地规划,确定认定原则,构建省级重点湿地的认定标准,提出湖南省湿地资源保护建议及对策探讨,完成标准文本初稿。

2019年6月-8月在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标准文本修改。

2019年9月项目组成员进行了专题讨论,再次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定稿,2020年3月-4月征求省林业局相关处室和各地市州林业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二、标准的编制原则和标准的主要内容(一)标准编制的原则对省级重要湿地进行认定,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以及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对湖南省重要湿地认定的准确程度。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立足于湖南省湿地保护实际情况,同时参照《国际重要湿地标准》、《国际重要湿地确定标准》(GB/T26535-2011),江西省、云南省重要湿地地方标准,遵循导向性、完整性、可操作性等原则为基础构建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体系。

1.导向性:以湿地保护为导向,在标准编制中立足于湖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与技术规程。

2.完整性:从湿地的典型代表性、特有物种及其数量,湿地面积和区位优势,重要规划区湿地保护、湿地文化等方面来确定省级重要湿地的认定。

3.可操作性:力求标准的条款表达明确无歧义,实践性强,简单明了易理解和操作。

4.规范性:本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及GB/T1.3-1996《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进行制订,在标准编写模板中编写。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本标准是根据湖南省重要湿地认定的基本方法程序编制,是湖南省重要湿地认定方法规范化、标准化的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共包括5章:第1章范围:规定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说明了本标准引用文件的版本及规范性。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引用GB/T 26535-2011 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

第3章术语和定义:说明了适用于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第4章省级重要湿地的认定指标:首先将湖南省境内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或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湿地,直接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其次从省内湿地的典型性、特有性,重点保护物种、特有物种栖息地,一定数量水鸟的栖息地,一定面积或源头湿地,一定面积的城市湿地,具有文化意义湿地等方面指标认定省级重要湿地。

第5章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说明:参考了“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标准(GB/T 26535-2011)”等标准和相关文献及我省调查研究的成果,对我省重要湿地认定指标中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特有类型湿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物种、省特有物种,水鸟生活史重要阶段,孤立湿地或湿地群、重要江河干流、重要水源地,文化意义湿地等内容进行较详细的说明,以帮助认定省级重要湿地。

三、预期的效果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可以规定省级重要湿地的范围、认定原则,并从湿地面积、类型、物种、功能等方面提出认定指标。

认定标准是《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为科学确定湿地范围和管理区域,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开展湿地执法奠定基础,并有助于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湿地范围内资源权属复杂、管理职责不统一的情况。

因此,本项目所建立的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的建立,可以量化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规范其认定要求,强化湿地的保护,有力地推进湖南省重要湿地的认定与保护,将为区域湿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立足于湖南省湿地保护实际情况,同时参照《国际重要湿地标准》、《国际重要湿地确定标准》(GB/T26535-2011),江西省、云南省重要湿地地方标准,遵循导向性、完整性、可操作性等原则为基础构建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体系,将湖南省不能纳入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而又有很大保护价值的湿地认定为省级重要湿地,从而使湿地管理部门更好的行使保护的权力。

本标准参考了林业行业推荐的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等,并与上述标准保持了较好一致性。

未发现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冲突。

五、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本项目可作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在湖南省范围内认定省级重要湿地。

本标准不适用于省级重要湿地的区划。

(一)组织措施根据标准项目协议书的要求,本标准为推荐性林业省标准,建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与实施该标准时,及时组织有关市(县)林业局标准管理部门和科研和生产单位等进行宣传、推荐该标准。

(二)技术措施建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该标准,在科研和管理部门宣传。

建议举办由科研和管理参加的实施该标准的培训班。

标准项目主持单位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编写实施该标准的方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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