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业主得权利与义务

一.业主得概念

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得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得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得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二。业主得权利

1、专有部分得所有权

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得住宅、经营性房屋得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得权利.

Ps:专有权得限制:如要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需经本栋楼房得所有业主同意,.

2、共有权

业主得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得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得公共场所、场地、设施得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得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得车位、车库得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与妨害得排除请求权。

PS:换成人话,公共车位也好、电梯广告也好、房屋屋顶与外墙广告,因为就是所有业主共有,如果对外收费,其收益归业主共有。

3、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就是维护共有部位与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得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得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得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得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与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得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得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得管理与使用;

PS:专项维修资金就是出问题得重灾区,建议业主重点监督.

(十)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权利.

决定事项:

(一)制定与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与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与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与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与共同管理权利得其她重大事项。

三。业主得义务

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应承担得义务

不得损害她人专有部位。

不得损害共有部位得义务。

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得义务。

对共有部位与共有物承担得义务

不非法占有得义务

不非法加害得义务

分摊管理费用得义务

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Ps:对于共有部分负担得债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例如:不能以不坐电梯或就是常年外出为由,就不交电梯维护费.

共同管理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得使用、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得维护等方面得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得决定与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得决定;

PS:如果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就是业委会得决定侵犯了自己得权利,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该决定,但受一年期间得限制。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义务.

四.业主常遇到得问题

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经常出现矛盾.这三者关系既简单又复杂。一般来说,小区一切权利由全体业主说了算.业主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要为业主得利益负责;业委会招聘物业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根本上也要服务于全体业主。ﻫ但在现实生活中,以上关系表现得并不十分清晰,甚至出现颠倒。业委会往往会并不能尊重与维护全体业主得利益,没有一定得工作规程,缺乏监督机制,常常独断专行,滥用权力,越权处理应该由全体业主才能决定得事情。业主大会一年也开不了一次,或几年也不开一次。由此使全体业主得利益受到损害。ﻫ物业公司则一切以赢利为目得,小区交给她们管理,往往注重了经营,忽略了服务,让业主十分寒心。

甚至就是个别人谋取业委会得职权后,与不良物业一拍即合,相互勾结,把小区当成自己个人办得公司来进行经营.出现私分侵吞公共所得情况.

提示:

分期开发得商品住宅,首期住宅首套房屋销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或者首期住宅销售并交付使用得建筑面积达到首期建筑面积50%以上就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但就是应该为后期预留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

同时首期成立得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超过两年。ﻫ首期业主大会得议事规则与管理规约需要经过后期业主交房后通过或变更.

一个专有部分一个业主,一户一票。建筑单位尚未出售与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得部分,只按一个业主计算(意思就就是开发商只有一票)。同一个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得只按一个业主计算。

有2件事需要达到业主得三分之二以上,与专有部分占建筑物得总面积得三分之二以上。1,筹集与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得维修资金。2,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其她事务都仅需满足过半就行,第一,同意得业主过半数(不就是刚好50%,而就是50%以上);同意得业主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得总面积也要过半数,满足此条件后,才能遵照

执行.例如:对共有部分得改建、改变共有部分得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出卖抵押共有部分等处分共有部分得行为。

以上均为百度百科搜集,各位如有其她疑问,可上网搜索或者咨询律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