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条件及步骤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件1、人员: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2、合作社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3、组织机构: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办公场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资本: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成立农民合作社需要哪些步骤1、召开设立大会1.1全体设立人参加,选举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1。
2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2、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
2.1设立所需提交的资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
2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2。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1、权力机构1.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1。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2、执行机构2。
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2.2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的、由自愿参加的农民组成的、提供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等服务或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的是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收入,同时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是实现其目标并保障其顺利运转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将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成员管理、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等四个方面,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方法。
一、组织架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
社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社员大会选出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决策和监督工作,监事会是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经理人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成员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管理包括入社和退社。
入社要求依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入社条件(年龄、居住地、产业特点等),并缴纳相应的入社资金,经社员大会决定通过后方可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退社的原因包括自愿退社、被除名、死亡等多种情况,退社程序要公正透明。
三、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是其运营的重要保障之一,包括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报表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适当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账务。
设立内部会计机构和在线审计系统等可以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
四、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工作之一,经营管理涉及到产品、销售、服务等多个方面。
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技术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同时,要建立健全产品销售渠道和服务机制,扩大销售市场,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社员的收益。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涉及到众多方面,需要全面、科学、规范地管理。
更重要的是要遵循“诚信、公正、公开、合作”的原则,体现民主和法治,促进各方发展,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全)

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一、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他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2.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3.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4.设立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5.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6.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7.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8.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9.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10.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职责1.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2.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3.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4.代表合作社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5.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1.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3.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5.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完整版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等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人,占成员总数的%)。
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赢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如:(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津贴、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 【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一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津贴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一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赢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一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为了实现农业生产和经营服务的经济组织形式。
为了规范合作社的运作,提高生产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独立存在的经济组织,依法依规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组织规范,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合作社的全部成员。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是:自愿、平等、协作、互助、公平竞争、服务三农。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经营,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经济增收。
第二章成员权益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社员大会的决策和监督,依法享有相应的分红和福利。
第八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有监督权。
第九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依法提出合作社和发展建议。
第十条合作社的成员在依法合作社解散、退出或终止合作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理事会、经理等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共同组成。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机构,由社员大会选出。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合作社设立经理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由理事会聘任。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依法经营,实行科学管理,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合作社对生产决策、市场开拓、资金运作等实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八条合作社实行公正、透明的财务管理,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和成员的分红情况。
第十九条合作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在员工中实行奖惩激励机制。
第五章组织关系第二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农业技术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和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研究——以河北省张家口市Y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

党 支部 书记 的积 极推动 下 , Y村农 民专业 合作社正式成 立 , 按 照“ 入社 自愿 , 退 社 自由” 的原则 吸纳 了 1 8 7人 自愿参股
入社, 并 在首次 股 民 大会 上讨 论 通 过 了合 作社 章 程 , 民 主
选 举 出了理 事会 成 员 , 聘 任 了 正副 社 长 、 财务 主管 和 三个 作 业组组长 。截止 2 0 1 0年底 , Y村农 民专业合作社 结合本 村 的蔬菜产 业 , 大 力 发展 农 业循 环 经 济 , 流 转整合 了本村 土地达 5 0 0亩 , 形成 了 以蔬菜种 植为主 的奶 牛养 殖 、 饲草 种 植、 饲料 加工 、 食 用菌栽 培 、 蔬 菜种植 五大产业 。同时 , Y村 全 部村 民都参 加了合作 社 成 为其会 员 , 他们 直接来 自合作
社的收入达 6 6 . 4 5万元 , 占其 总 收 入 的 8 5 . 4 %, 人均 纯 收 入达到 8 1 0 0元 , 远 远 超 过 同 期 全 国农 民平 均 收 入 水 平
5 9 1 9元 。
出, “ 新时期 要 继 续 发 展农 民 专业 合作 , 培 育 新 型 经 营 主 体, 发 展多种形式规 模经 营 , 构 建集 约 化 、 专业 化 、 组织 化 、 社会化相结 合 的新 型农 业 经 营体 系 ” 。因 而 , 本 文 以河北 省张家 口市 Y村农 民专业合作 社 为案 例 , 使 用 已有 的实 地
Vo 1 . 2 6 No . 3
S e p t e mbe r , 2 01 3
农 民专 业 合 作社 组 织 结 构 研 究
以 河 北 省 张 家 口市 Y村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为 例
刘 伟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一、本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社员大会由全社社员组成。
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社员人数的六分之一。
代表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二、社员大会的职权:(一)审议、修改章程;(二)议会选举或弹劾理事会、监事会(监事)成员;(三)同意多寡注册资金和投资额受让;(四)同意分拆、统合、中止、结算;(五)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六)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七)同意社员配售投资金额、每投资金额、单个社员配售投资额最低份额和专门从事生产的社员配售投资的最高份额;(八)同意关键性财产处理;(九)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十)须要社员大会表决同意的其他关键性事项。
三、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一)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议;(二)监事会(监事)提议;(三)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四、社员大会应存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应邀出席方可举行。
五、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也可以按交易额与投资额结合实行一人多票多式,但单个社员拥有的表决权最多不得超过总表决权的百分之二十。
六、社员因故无法至可以,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就可以代理2名社员。
各项决议须存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七、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10天将会议召开时间及议题书面告知社员。
八、理事会(继续执行理事)就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管理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管理。
理事会存有理事3人(单数)共同组成,理事由社员大会议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议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
理事长(继续执行理事)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九、理事会(继续执行理事)的职权;(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二)向社员大会递交须要探讨表决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三)探讨同意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选任;(四)探讨同意入社、脱社、免职和承继;(五)讨论决定对社员与职工的工资、奖励和处分;(六)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七)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八)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九)履行职责章程和社员大会授与的其他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一、组织结构制度合作社的组织结构是管理制度的基础,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实现各级管理人员的层层分工和协作配合。
通常,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理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等。
1.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对合作社的整体运营负有最终责任。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并拥有决策合作社发展和规划的权力。
2.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监督,并对合作社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3.经理:是合作社的行政管理人员,由合作社理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事务管理。
二、成员管理制度合作社的成员是合作社的基础,因此成员管理制度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
1.招募与退出:合作社应制定招募成员的标准,并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合作社也应规定成员的退出条件和程序。
2.权益分配:合作社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教育和培训:合作社应定期开展成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合作社财务运作正常和合法的重要保障。
1.财务制度: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机制。
2.资金管理:合作社应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并保证合作社的运转。
3.审计制度:合作社应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运营状况的监督和核查。
四、决策管理制度决策管理制度是合作社正常运作和发展的基础。
合作社应建立决策程序和决策规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决策程序:合作社应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2.决策规则:合作社应建立决策规则,制定合作社各项事务的决策标准和操作程序。
3.决策参与:合作社应鼓励广大成员参与决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做到科学决策。
五、风险管理制度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面临各种风险,风险管理制度是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和防控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