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变更申报表
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变更表

4、企业根据需要变更的内容在相应的表格内填写,如表格无可填信息,可将空表格打斜线划去。此表为双面打印。
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变更表
企业名称:(公章)
1、新增注册监理工程师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所学专业
职称
证书பைடு நூலகம்型
证书编号
/注册号
注册专业
有效期
1
2
2、撤回已登记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证书类型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备注
3、企业信息变更
4、在渝办公信息变更
序号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本企业申请办理以上变更事项,所提供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若弄虚作假,本企业愿意接受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
法人: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备案机构意见:
年月日
备注:1、企业办理新增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新增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和社会保险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2、企业办理撤回监理从业人员,需说明撤回人员的原因。若需撤回的人员已被锁定,解锁后方能撤回。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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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209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工程勘察单位,有关单位:工程勘察外业工作是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外业行为,确保工程勘察资料真实、准确,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现就加强勘察外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的,必须遵守本意见规定,实行勘察外业见证制度。
没有按本意见规定进行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的项目,其勘察成果不得作为建设项目设计依据。
本意见所称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是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采用旁站方式,对勘察外业作业单位资质、外业作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勘探点、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原始记录等外业工作进行检查、核实的活动,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建设单位是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是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第一责任人。
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不进行外业见证,或指使见证员在见证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应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为工程勘察外业作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保证合理的工期和费用。
未取得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劳务类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工程勘察钻探劳务,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承接工程勘察钻探劳务工作。
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勘察钻探任务。
工程勘察钻探劳务单位,不得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只能和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劳务类资质的勘察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1.11
•【字号】渝建[2010]572号
•【施行日期】2010.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
外业见证员名单的通知
(渝建〔2010〕572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我委《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209号)、《关于开展2010年工程勘察专项培训的通知》(渝建[2010]329号)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专家审查和培训考试,并对符合见证员条件及考试合格的宋超霖等232名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名单(见附件)进行了公示,现予以认定。
各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对勘察外业单位资质、外业作业人员身份和资格以及工程勘探点、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原始记录等外业工作,采取旁站监督的方式进行见证、核实,并对见证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2010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附件:2010年重庆市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名单。
专职施工、安全员变更申请表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员变更申请表主送:重庆市铜梁区建设工程管理站
说明:
1、施工单位在填写表时,应将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一并报送,原件备查。
2、申请表一式四份,建管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3、施工员应提交《施工员证书》及初(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员变更申请表
主送:重庆市铜梁区建设工程管理站
重庆市铜梁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
1、施工单位在填写表时,应将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一并报送,原件备查。
2、申请表一式五份,建管站、安管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3、安全员应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资格证)、《岗位证书》(上岗证)及初(中)级
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填报“重庆市工程勘察项目信息系统”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填报“重庆市工程勘察项目信息系统”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1.21•【字号】•【施行日期】2013.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勘察设计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填报“重庆市工程勘察项目信息系统”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各工程勘察单位、见证单位、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实现工程勘察动态监督、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勘察行为、提升工程勘察质量,我委组织开发了“重庆市工程勘察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现就各单位填报人员基本信息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填报人员1、市内勘察单位: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及在勘察成果中签字负责的相关技术人员(包括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
2、勘察审查机构:从事工程勘察审查的审查人员。
3、见证单位:工程勘察外业见证人员(市内及市外入渝工程勘察企业、建设单位)。
二、填报时间截止日期:2013年12月10日下午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人员填报功能,如确需延长填报时间,请与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中心联系)。
三、填报网址“重庆市工程勘察项目信息系统”网址:http://:8004/。
(操作说明请下载系统首页“操作手册”)四、填报要求1、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填报、完善本单位人员基本信息。
2、人员基本信息将作为今后从事工程勘察、见证和审查的直接依据,务必完整、准确、真实;人员基本信息应由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批量上报。
3、人员基本信息上报后,各有关单位将不能擅自修改、删除和增加。
如确需变更,需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方可更新。
4、各有关单位登陆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分配表见附件,其登陆用户名将固定使用,请及时修改密码,专人妥善保存。
本通知将同时在重庆市城乡建设网(http:///)和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http:///default.htm)发布。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公示名单

冼丹红 张杏卉 范泽英 龙凤 唐晓翠 涂建华 覃冷 董川庆 朱永琴 张弼强 邓书金 林尤跃 唐付岭 姚望 颜林 代永生 赵相停 李庆华 林志龙 赵元伟 贺代东 何帅 曹聪 周馨 靳艳彩 李继锋 窦康利 黄永泽 李军心 祝国庆 周雷明 蒲勇 牟现军 方大仁 余跃 刘明远 曾德贵 罗建华 高广艳 杨荣健 吴少兵 陈爱华 欧亚和 唐武 李明伦 张涛 刘浩
蒲德良 周神波 胡鹏 张崇义 唐长江 王新敏 徐刚 王辉 文荣华 廖阳树 袁本华 罗年山 李德龙 徐太国 杨华林 洪爱花 陈思燕 刘邦显 程群 杨南均 杨忠林 胥平 夏杨 杨岭 刘军 周茂 雷坤明 黎邦建 钱伟安 张佰阳 陈仲云 黄学柏 倪良位 陈文蓉 牟光鹏 余春华 陈辉 王斌 刘晓斌 罗红 包振宇 徐雪红 代晓莉 陈小洋 许代兵 曾勇 王艳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勘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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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示范文本)》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外业见证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签章)外业见证单位:(签章)签订时间: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外业见证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勘察外业见证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209号)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建设地点:1.2 预计外业见证工作量(总工日、总进尺):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1 提供已委托的本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勘察外业钻探单位及钻探人员、岩土测试人员等岗位培训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2 提供工程勘察有关技术资料:勘察合同(含钻探劳务合同)、任务委托书、勘察纲要(含勘察工作布置)、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测量控制点等资料。
第三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派遣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名(外业见证员名单见附表),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成果资料3份(一式三份)。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 开工及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外业见证进场时间:预计于年月日进场;如不能确定进场时间,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预计于年月日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
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外业见证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 本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即按钻探进尺每延米元或按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算的勘察费总额的%计取,本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费预算总额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最终外业见证费用总额按实际钻探进尺或勘察费总额进行结算。
建设工程项目五大员变更备案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市场监管处意见: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一式四份,如通过变更,则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各留一份。
2.携带此工程项目之中标通知书原件。变更后人员证书原件(已入信用信息库)。
申 请 变 更 原 因
□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资格的;
□变更工作单位(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应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修养证明);
建设工程项目五大员变更备案申请表
工程名称及标段:
建设单位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名称
建设规模
(中标价)
项目工期
起止时间
申请变更事项
□变更材料员□变更预算员□变更施工员 □变更安全员 □变更质检员
原始人员
姓名
变更后人员
姓名
证书编号
□原材料员
材料员
□原预算员预算员源自□原质检员质检员□原施工员
施工员
□原安全员
安全员
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认定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通讯址邮编电子邮箱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从事专业及年限
现工作单位
申请人联系电话
工作经历及职称
时间
工作单位
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时间
注册类别
执业资格证编号
执业注册号
工作业绩
时间
项目名称
规模
勘察设计等级
担任的主要工作
证明人及联系电话
申请人声明
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相关处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建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增加部分的内容可加附页。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见证员 认定 通知
抄送: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勘监站。
重庆市建委办公室2009年2月18日印发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4、上述变更人员至原合同工期满之日止,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在全省范围内承接其他工程。
5、此表一式3份,申请单位、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变更人员
岗位名称
证书编号
继任人员
岗位名称
证书编号
变更原因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
意见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建设单位
意见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市质量监督站意见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窗口意见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备注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施工企业提出相关证明资料,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住建局窗口备案;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监理企业提出相关证明资料,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住建局窗口备案。
2、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应经市质量监督站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给予的相关处罚。
申请人签名:年 月曰
现聘用 单位意 见
(盖章)年 月曰
附件
重庆市工程勘察外业见证人员变 更单位申请 表
姓名
t生别
岀生日期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变更事由
申请日期
原单位名称
原
印
早
(印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见证工 作业绩
时间
项目名称
规模
勘察设计等级
担任的主要工作
证明人及联系电话
申请人
声明
本人只受聘一个单位,身体健康,在从事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工作中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无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