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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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如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如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如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建设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向有关单位发出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二、建设单位主持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宣布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和验收小组人员名单。

三、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分专业对单位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验收检查(包括实测实量和观感目测)。

四、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情况。

五、地勘单位介绍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六、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七、施工单位介绍履行工程合同文件的情况、施工质量管理及工程质量检查自评情况。

八、监理单位介绍旁站监理及按标准、规范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进行实测实量
情况,工程观感质量评定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

九、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审查质保资料,并对监理的质量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十、质监站监督工程师宣布工程质量监督意见,签发整改通知书。

十一、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总结,宣布工程竣工验收结果。

有关单位和验收小组成员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的程序。

竣工验收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非常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

在进行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整理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工程变更、竣工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其次是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自检,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竣工验收申请书、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申请材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确保完整。

三、组织验收。

相关部门会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相关专家等。

他们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四、验收过程。

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将对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逐一检查。

包括建筑结构、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环保设施等方面。

同时还要对工程的符合设计文件、合同要求、相关标准等进行评定。

五、验收结果。

验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评定,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的质量情况、安全情况、环保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六、验收合格。

如果工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验收人员将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建设单位可根据合格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工程投入使用。

七、验收不合格。

如果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验收人员将出具竣工验收不合格报告。

建设单位需根据不合格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合格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1)施工单位、设计(勘察)、监理、检测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由建设单位作出作出综合验收结论。

(2)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检测抽查;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通暖、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室内净空尺寸等。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的评定和记录,综合验收结论形成过程,由法定监督机构监督。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各方代表分别签字、单位盖章;(5)经验收达不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时,由监督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责成责任单位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6)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依法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或组织协调。

1.1.单项工程验收(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经过了有关的试验、检验,对业主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符合单项工程验收条件,向监理提交验收申请后,由业主组织的验收。

(2)整改单项工程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业主组织监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符合交工条件后,发放项目验收证书。

(3)对未参加单项工程验收的未完工程(尾工)应制定施工计划,应明确责任人、完工时间。

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业主与运行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完成后,按单项工程验收程序进行交工。

(4)在保修期内,及时对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整改。

(5)在保修期内完成全部缺陷修复工作以及未完工程,在保修期结束后的28天内,业主签发保修证书。

但如果在保修期结束之时,仍未完成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缺陷,此时保修期应相应地延长,直到完成修复相关缺陷为止。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

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首先是收集整理工程竣工的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记录等。

其次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的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在完成准备工作后,需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相关资料和报告等。

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三、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

验收人员将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各个方面。

同时,还将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进行评定,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验收报告。

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将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对工程各个方面的评定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建设单位需根据验收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五、主管部门评定。

主管部门收到整改报告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评定。

如果整改合格,主管部门将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工程验收工作完成。

如果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建设单位需继续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将相关资料和证书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整改报告、合格证书等。

备案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全部结束。

总结,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主管部门也需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程竣⼯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程竣⼯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店铺⼩编为您准备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程竣⼯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程竣⼯验收程序具体如下:1.根据建设项⽬(⼯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验收两个阶段进⾏。

规模较⼤、较复杂的建设项⽬(⼯程),应先进⾏初验,然后进⾏全部建设项⽬(⼯程)的竣⼯验收。

规模较⼩、较简单的项⽬(⼯程),可以⼀次进⾏全部项⽬(⼯程)的竣⼯验收。

2.建设项⽬(⼯程)在竣⼯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设计及使⽤等有关单位进⾏初验。

初验前由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图表、竣⼯决算、⼯程总结等必要⽂件资料,由项⽬(⼯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项⽬(⼯程)竣⼯验收办法》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程)竣⼯验收办法》的通知四、竣⼯验收程序。

1.根据建设项⽬(⼯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验收两个阶段进⾏。

规模较⼤、较复杂的建设项⽬(⼯程),应先进⾏初验,然后进⾏全部建设项⽬(⼯程)的竣⼯验收。

规模较⼩、较简单的项⽬(⼯程),可以⼀次进⾏全部项⽬(⼯程)的竣⼯验收。

2.建设项⽬(⼯程)在竣⼯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设计及使⽤等有关单位进⾏初验。

初验前由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图表、竣⼯决算、⼯程总结等必要⽂件资料,由项⽬(⼯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验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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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组织程序

竣工验收组织程序

竣工验收组织程序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达到使用要求,进而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和可持续使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竣工验收组织程序。

一、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开始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

首先是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等。

其次是确定验收范围和验收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然后是确定验收组成员,一般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

最后是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和流程。

二、现场勘查竣工验收的重点是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验收组成员需要对工程的各个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包括结构安全、建筑材料使用、装修装饰、设备安装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进行复核,确保质检结果真实可靠。

三、技术交底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方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程质量问题和验收要求。

施工方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验收组成员做出书面承诺。

技术交底的目的是确保施工方对工程质量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文件审核竣工验收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文件审核。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等。

审核的目的是核实施工方提供的文件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五、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是竣工验收的核心环节,也是决定验收结论的关键。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勘查、技术交底和文件审核的结果,综合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

评定结果一般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情况。

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

六、验收结论竣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做出验收结论。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方案一、前言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实体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经过验收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工程已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并且可以正常使用和交付使用单位的活动。

目的在于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使用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定》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4.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5.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定》6. 相关规范和标准三、竣工验收的程序流程1. 确定验收组成员验收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确保代表了各方利益,且具备专业性和公正性。

2. 确定验收时间确定验收时间,必须在工程实体全部完成,并且相关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之后进行。

3. 验收文件准备验收文件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安全生产资料、环保审批文件、相关申报表等。

4. 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5. 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编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进行评审。

6. 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合格验收和不合格验收。

如不合格,必须指明具体问题,并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合格验收。

7. 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签字盖章,并形成验收合格证书。

同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交付工程。

四、竣工验收的重点内容1. 工程质量主要检查工程的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方面的质量情况,包括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建筑装饰的美观性、给排水系统的畅通性、电气系统的用电安全性等。

2. 工程安全主要检查工程的施工工艺、结构安全、设备运行稳定性等方面的安全情况,包括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安全出口设置等。

简述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

简述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

简述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
1、组织验收:建设单位派出相关负责人组织有关企业参加验收,根据建设主体的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的质量管理措施、严格的施工技术要求以及竣工的施工质量及工程量进行验收。

2、实物验收:验收组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施工
技术说明,以及工程规范要求,对工程的实物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及抽查。

3、记录验收:验收组进行验收时,应当真实、准确的记录验收
内容,完成验收记录表,并应当将验收记录表的内容与相关企业签字确认后,作为验收证书的依据。

4、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签字确认验收记录表后,由建设主体组
织施工单位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当详细的涵盖验收过程中所检查的内容,以及验收结果的确认情况。

5、审核确认:建设主体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进行审核确认,
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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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也许不全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将竣工验收10项条件和资料向质监站汇报建设单位向质监站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质监站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质监站审查建设单位递交的竣工验收10项条件和资料符合条件的,发给建设工程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重新确定验收时间∙添加评论评论读取中...取消∙jieryouh | 2009-10-12 05:46:23∙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第1条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第5条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 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利,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9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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