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非法学 正当化事由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386)_真题-无答案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386)(总分150,考试时间180分钟)单项选择题1. 1.尼泊尔公民甲在尼泊尔境内打猎,一枪恰好将在尼泊尔境内攀登珠峰的中国公民乙打死。
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应由尼泊尔司法机关按照属地原则管辖,我国无管辖权B. 本案应由尼泊尔司法机关按照属人原则管辖,我国无管辖权C. 我国法院可以根据保护原则行使管辖权D. 我国法院可以根据普遍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2.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 制造的毒品B. 走私、贩卖、运输的毒品C.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所得D. 赌博的赌资3. 3.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错误的是( )A.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 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C. 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 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4. 4.犯罪中止属于( )A. 基本的犯罪构成B. 修正的犯罪构成C. 标准的犯罪构成D. 派生的犯罪构成5. 5.甲与乙通奸后共谋杀害乙的丈夫,甲将一包毒药交给乙,乙因愧疚而没有投毒,并到公安机关自首。
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成立犯罪未遂,乙成立犯罪中止B. 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中止C. 甲、乙均成立犯罪中止D. 甲、乙均不构成犯罪6.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吸收犯的形式的是( )A. 吸收必经阶段的行为B. 吸收组成部分的行为C. 吸收当然结果的行为D. 目的行为吸收手段行为7. 7.我国刑法确立的数罪并罚的原则是( )A. 并科原则B. 吸收原则C. 限制加重原则D. 折中原则8. 8.关于减刑的限度条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判处管制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3个月B. 判处拘役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C. 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0年D.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5年9. 9.下列关于刑法时效制度的内容,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的是( )A. 追诉时效B. 行刑时效C. 追诉时效的延长D. 追诉时效的中断10. 10.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 )A. 只能是故意B. 只能是过失C. 故意和过失均可以D. 只能是直接故意11. 11.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交通肇事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论B. 不作为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C. 如果行为人在窃取或者夺取的财产中发现有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而予以非法持有或者私藏的,则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之外,另行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D. 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参加恐怖组织后,具体实施了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所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实行数罪并罚12. 12.甲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人事先通谋,为其提供账户以转移走私所得。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183)_真题-无答案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183)(总分100,考试时间60分钟)单项选择题1. 1.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根据我国现在刑法学界的通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本条规定分号以前的内容,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B. 本条规定分号以后的内容,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C. 整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D. 整条规定都没有体现罪刑法定原则2. 2.根据刑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对于预备犯,应当比照既遂犯免除处罚C. 对于中止犯,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 对于既遂犯,应当从重处罚3. 3.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分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
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不构成犯罪B. 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C. 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D. 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4. 4.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为标准,债可以分为( )A. 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B. 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C.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D. 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5. 5.(2013年真题)甲明知男友乙实施了抢劫商店的行为,但为了掩盖乙的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时,作证说案发时乙在家中。
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 窝藏罪B. 包庇罪C. 伪证罪D. 徇私枉法罪6. 6.商标权的有效期是( )A. 五年B. 十年C. 二十年D. 三十年7. 7.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
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
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
”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
犯罪论体系之违法性(违法性阻却事由、正当化事由

二、犯罪论体系之违法性(违法性阻却事由、正当化事由)(一)正当防卫1.根据刑法第20条前两款的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的,属于防卫不适时。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这段话的空格中(2004年试卷二第20题):A.2处填写“正当防卫”,5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B.2处填写“正当防卫”,4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C.3处填写“正当防卫”,5处填写“防卫过当”D.3处填写“正当防卫”,4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解析:本题中的几处是共有多少处,而不是第几处,最好能将本题的答案写在空格里,再做计算。
主要考查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假想防卫等有关防卫行为的基本问题。
看看教材的有关表述,熟悉正当防卫的基本理论,对此题应该不难理解。
本题答案:B。
2.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
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
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
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
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2003年试卷二第12题):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注意正当防卫与故意犯罪的界定。
刑法总论第七章 正 当 化 事 由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何把握? 通常采用“实质标准”来判断
●防卫过当包括:防卫手段和防卫结果明均显超过 必要限度
案例分析 被告人王某,女,35岁,个体经营者。被告人唐
某,60岁,王的母亲 一日,王某得知本街道的青年甲乙二人在自己经
营的商店里偷拿苹果,便上前制止。在相互抓扯中, 甲的手腕被抓伤。甲很愤怒。。。。。
【典型案例】 被害人李志文曾因打架斗殴、调戏妇女被劳动
教养过。李志文一直纠缠女青年朱小梅,要与朱小 梅谈恋爱,朱小梅及其家人不乐意,主要是李志文 在当地口碑不好。李志文多次在路上拦截朱小梅, 每次都被拒绝,并扬言要报复朱小梅及其家人。一 日晚上8时许………
● 法院审理 某市区法院审理查明:由于李志文持刀对朱小
●但是个人认为,如果让这个生意人承担过失致人 死亡的刑事责任,有客观归罪之嫌。从案例交代的 情况看,由于生意人有较强的防范意识,加上天黑、 紧张,以及警察、联防队员没有及时表明身份,在 经常发生抢劫案件的地段突然冒出几个人来,有谁 不吓得要死呢?!
因此,认定为意外事件可能更加合情合理也合法
【典型案例】 谢立强假想防卫过失致人重伤案
三、排除正当防卫的六种情形
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欠缺防卫意图—— 具体包括:1、互殴行为、
2、防卫挑拨、3、偶然防卫 二是欠缺不法侵害—— 具体包括:
1、假想防卫、 2、防卫不 适时(事前防卫、事后防卫)、
3、保护非法利益
(一)欠缺防卫意图的情况
1、互殴行为。其是非法的。但如果互殴的一方已经 明确表示不再打下去,而另一方依然不依不饶。。
——结合主观定罪
(二)欠缺不法侵害的情况
1、假想防卫 ——指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发 生了不法侵害,采取自以为是正当防卫的行为的,属 于假想防卫。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正当化事由、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模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正当化事由、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乙因生活琐事互相斗殴,乙感到不是甲的对手而逃跑。
甲紧迫不舍,乙逃出500米后被甲赶上。
甲用木棍劈头盖脸地打来。
情急之下,乙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甲刺去,致甲重伤。
乙的行为( )。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构成故意伤害罪C.构成寻衅滋事罪D.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D解析:对于相互斗殴或者互相伤害行为,均不构成正当防卫,但是如果一个人求饶的,或者一方穷追不舍,不依不饶的,另一方迫不得已反击的,属于正当防卫。
本题中,甲对乙穷追不舍,并用木棍打乙,乙在逃跑途中用水果刀朝甲刺去,致甲重伤,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及限度条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故选D项。
知识模块:正当化事由2.下列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行为已经既遂时,就不存在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则属于事后防卫B.甲和乙有宿怨,甲故意用枪射杀乙,乙也刚好准备用事先藏好的砍刀杀甲,结果甲把乙射死,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C.甲给乙服用麻醉药后抢劫乙的财物,刚好被乙的丈夫发现,乙的丈夫抄起木棍将甲殴打致死,乙的丈夫的行为构成无过当防卫权D.甲正在劫持汽车,乘客乙乘甲不备将其杀死,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确答案:D解析: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实践中,抢劫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是如果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但必须是当场,例如,甲将乙抢劫后,甲正在数钱,乙突然将钱又抢回,并乘机逃走,不能认定为事后防卫。
故A项表述错误。
B项表述的情形属于相互非法侵害行为,对于相互非法侵害行为,由于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意图,目的均不正当,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正当化事由

•、某主妇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到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派甲、乙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
恰逢男主人丙某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
便拿起一根大棒藏在门后,待甲乙二人进门,举棒便打。
甲某遭到棒击后,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射击,致丙某重伤。
甲某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
•、甲某的邻居乙某患有精神病,某日乘家人看管不严之机,溜出家门。
持菜刀追砍甲某年仅7岁的儿子,甲某情急之中,顺手拿起一根铁棍,追过去将乙某打倒在地,致乙某重伤。
•.•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
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
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
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拿石块将黄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
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
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
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
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
•妇女甲在小路上行走,青年乙见四周无人顿生歹意,先是语言调戏,后又持刀威逼欲与甲发生性行为。
甲假意顺从,寻找时机,趁乙脱衣服之际猛将乙撞入小河里,后跑回家中。
乙因不会游泳溺死,甲的行为属于什么?•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行使无限防卫权()•A.不法的暴力行凶者已经被制服•B.甲冒充乙的丈夫进入乙的房间,与乙发生了性行为以后,乙发现甲不是自己的丈夫•C.丙发现抢劫犯丁正在对被害人王某使用麻醉剂•D.罪犯绑架他人,已经控制人质,并将其押送到郊外•甲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把前来抓捕犯罪分子的便衣警察当作犯罪分子的同伙,将其刺成重伤,他的行为属于:()•A.防卫不适时B.防卫过当•C.假想防卫D.正当防卫•乙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犯的追赶,踹开一住户大门进入躲避,不幸将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
正当化事由基本问题探讨

正当化事由,是指行为在客观上与刑法中某罪的构成要件相符合,但是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否定了该行为的违法性,也就是说,行为虽然符合了犯罪构成要件但是却不具有刑事违法性,从而将犯罪排除的特殊事由。
基于法律制度历史渊源与习惯的影响,各国刑法及国内外学者对其称谓各异。
违法性阻却事由一般为大陆法系学者所用,英美法系刑法理论将其称为合法抗辩,前苏联以及我国学界则以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展开研究。
同时随着对犯罪构成要件这一刑法基本框架的深入探讨,中国许多学者也开始运用违法性阻却事由以及正当化事由的称谓。
但实际上,无论哪种称谓,都是与各自所适用的犯罪构成体系相互印证的。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体系包括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三个阶段,违法性阻却事由与违法性相关联,体现大陆法系各要件之间明确的逻辑关系;英美法系刑法中犯罪构成具有实体和程序双层次的特点,实体亦即本体要件包括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程序就是指通过合法抗辩对本体要件予以否定;我国刑法规定,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一个行为如果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比较轻微,则不存在刑事方面的违法性,因此将非罪的行为称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陈兴良教授认为上述三种称谓各有利弊,倾向于采用“正当化事由”一说。
“正当化是相对于犯罪化而言的,因而是犯罪化的反面。
就此而言,正当化就是非犯罪化。
正当化事由之所以在刑法中加以研究,是因为它与犯罪存在形式上的相似性,需要在定罪的过程中予以排除。
”①李海东博士在论述正当防卫时也采用了正当化事由一词,认为“正当化事由指的是在具体事件中,两个法益发正当化事由基本问题探讨郑丽萍于晓楠*摘要:正当化事由是指刑法中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因而是否定层面的定罪,在犯罪论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关于正当化事由的探究,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呈现了林林总总的学术观点,但是国内学者却鲜有涉足,很多观点在理论中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其中,更大的包容性决定了正当化事由的理论根基应当在于社会的相当性,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与罪刑法定原则是并行不悖的。
第四部分 犯罪论(3) 正当化事由

不法侵害应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在野生动物侵害合法权益时, 理当可以进行反击,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 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 该动物打死打伤的,事实上属于使用给不法侵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 的方法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 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假 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就按过失犯罪处 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
四、案例分析
案例1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 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 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 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 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 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问题:张某、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四部分 犯罪论(3)
正当化事由
第一节 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正当化事由概述
正当化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 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 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二、正当化事由的分类
根据刑法对正当化事由是否有规定,可以把正当化事由分为法定的正当化 事由和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法定的正当化事由是指刑法有明文规定的正当化事 由。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是指刑法无明文规定,从法秩序的精神引申出来的正当 化事由。某种正当化事由是法定的还是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取决于刑法的规定。 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两种正当化事由作了明文规定,因此正当防卫 和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中的法定的正当化事由。对于法令行为、自损行为、自救 行为、义务冲突、基于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安乐死等均未作规定, 因此这些行为是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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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化事由
防卫过当
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危机人身的暴力犯 罪,造成不法侵害人死的算正当防卫
概念
在利益发生危险时采取的牺牲小利益维护大利益 起因条件 时间条件 主观条件 有危险发生 危险正在发生 为了保护合法利益 不得已情况实施 损害的是侵害人以外第三者的利益 小于 职务有要求的不行,比如警察消防员 比如人的行为,自然灾害,动物袭击,饥饿,生理疾患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成立条件
结束的时间: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比如侵害人被制服,自 动停止侵害,逃离现场等
主观条件: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互殴,防卫挑拨偶然防 卫不算 对象条件:针对的是加害人,比如甲打你,你打甲儿子来 威胁甲的防卫不算 限度条件:大于等于小于
正当防卫
概念:太过 成立条件:符合上边4 个 定罪 刑事责任 特殊正当防卫 过失犯罪 应当减轻或免除 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重伤以上后果 主观上故意或过失
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但没有危害性,因而不作为犯罪来处理
概念
分类Βιβλιοθήκη 法定的正当化事由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依照法律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 人承诺、自救的行为等
超法律的正当化事由
起因条件: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只针对人的行为,动物不算,人驱使动物算 假象侵犯,定过失或意外 开始的时间:开始着手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比如入室抢 劫,入室的时候就可以防卫了
紧急避险
成立要件
限制条件 对象条件 限度条件 例外
避险过当
应当减轻或免除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