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合集下载

郭红梅人民调解事迹

郭红梅人民调解事迹

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事迹——记西牡丹社区人民调解员郭红梅西牡丹社区副主任郭红梅同志是本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她从事社区工作多年,从事人民调解员也已经7个年头,她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热爱本职,勤奋工作,依法调解,积累了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

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

凡遇有矛盾纠纷,她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开展调解,受到居民的一致赞誉。

西牡丹社区辖区面积20万平方米,现有居民3100户9810人,其中朝鲜族居民2011人。

为防止纠纷激化最关键的是要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调解”。

为此,她经常走街串巷,进东家入西户,从闲谈中了解民情,一发现苗头,就采取果断措施。

在郭红梅几年来的民调实践中,她深深的体会到:调解工作虽平凡细小,但作用却不可低估。

一件纠纷,小则涉及一个或几个家庭,大则影响社区居民团结。

轻则吵闹不安,重则伤筋动骨。

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解,必然会发展激化,酿成大的事端,影响社会安定。

一、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郭红梅同志是社区的老党员,她做事一丝不苟,处处为他人着想,本着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投入到社区调解的工作当中去。

社区内有一位王大爷,由于生活困难靠捡废品度日。

他经常把捡来的废品堆放在居民小区里,废品堆散发的阵阵臭味引来苍蝇、老鼠,给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不便。

小区的居民们多次与王大爷协商都没什么结果,愤怒的居民们找到社区要求偷偷的拉走王大爷的垃圾。

郭红梅劝阻邻居们不可鲁莽行事,影响了邻里关系。

随后来到了王大爷的家,她没有责怪王大爷,而是对他问寒问暖,了解他的家庭生活状况。

打消了王大爷的抵触情绪后,才开始说事实、讲道理,指出他这种行为的错误,一席话说得老人心服口服,主动向居民们承认了错误。

最后社区帮助王大爷把废品卖掉,将小区打扫得干干净净。

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由于王大爷的生活困难,社区又为老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解除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二、以情动人、以法育人社区居民张某,婚后和丈夫尚能和睦相处,前年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后,由于婆家的重男轻女思想,丈夫经常对她拳打脚踢,辱骂她断了夫家的香火。

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怎么写

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怎么写

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主要事迹一、目录1. 引言2. 工作经历与专业技能3. 调解案例与成果4. 社会影响与评价5. 未来展望与目标二、总体描述[XXXXX]自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岗位,以法为依,以理服人,无私奉献。

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人民调解的行家里手。

三、具体内容3.1 成功调解复杂矛盾,促进社区和谐[XXXXX]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技能,成功调解多起复杂矛盾。

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区和谐。

3.2 长期扎根基层,经验丰富方法多[XXXXX]长期扎根基层,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3.3 以法为依,以理服人,公平公正[XXXXX]在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说服当事人。

他坚守公平公正的原则,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3.4 创新调解方式,提升调解效率[XXXXX]不断探索创新调解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调解效率。

通过线上调解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3.5 积极传播调解理念,培养后继人才[XXXXX]不仅致力于调解工作,还积极传播调解理念和方法。

他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培养了一批人民调解的后继人才,为调解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6 深入社区,了解民情,解决问题[XXXXX]经常深入社区了解民情民意,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他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7 服务群众,忠诚担当,无私奉献[XXXXX]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诚担当、无私奉献。

他不计个人得失,舍小家顾大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付出了辛勤的努力。

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一: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事迹0】情系人民调解构建和谐社区——陈卫明同志先进事做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她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她总会第一时间到场,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她时刻以居民的事为大事,以为居民服务为宗旨,她就是柳北区雅儒街道办事处富康社区社区主任兼人民调解员。

女,现年44岁,从事社区工作19年,自1995年担任富康社区主任兼人民调解员以来,她努力学习,以她的真心和宽容,以她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社区与居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牢固防线她先后被评为柳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柳州市“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柳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群众越来越注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卫明同志深感知识不够,难以应对纷繁的社区事务。

为提高文化水平,拓展知识视野,她利用工余时间参加了广西区党校的函授法律专业学习,并获得了大专文凭。

为提高社区工作的理论水平,更好地用社区工作理论开展社区服务, 2011-2013年以来,她先后参与调解大小矛盾纠纷186起,成功率达95%。

巩固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积极排查纠纷隐患,开展人民调解陈卫明组织社区干部积极开展“热情服务、构建和谐社区’活动,密切了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陈卫明同志针对每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邻里相处可能出现的矛盾,及时了解不稳定因素情况,掌握信息,加强沟通,把矛盾消灭在萌芽当中。

如:跃进三区的72岁老人韦桂华是再婚,她有5个亲生小孩,韦桂花再婚后就在也没有和他的小孩联系了,在2008年老伴去世后她就一个人独居,今年,2月份因她不小心摔跤骨折不能行走,他的生活起居都有隔壁好心人和社区照顾,社区陈卫明首先尊重老人的意见,得知老人希望和小孩住在一起的愿望时,陈卫明和其小孩联系但是她们说她是再婚出去的不能回家住,陈卫明同志向她子女们宣传《老年法》,宣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除对父母履行赡养的义务外,还要给予老人亲情抚慰和心理满足,不能让老人的心灵受到伤害,每个人都要步入老年,要给自己的孩子做出尊重老年人的榜样,在耐心的说服和教育下,根据他们家的实际情况,出钱请人来照顾老人。

某村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某村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某村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某村党支部书记兼职人民调解员,是一名年轻有为的干部,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自20**年担任柳毛村党支部书记后,赵建明同志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街道社区和谐建设步伐,为柳毛村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随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在赵建明同志的领导下,柳毛村逐步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汇报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

赵建明同志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

只要居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社区居民一片安宁。

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纠纷平均每年达20余起。

XX年4月村民谷全英反映他家位于村西大地的耕地被人翻种了,谷全英多次上门找到王启连,谈话结果都是争执不休而结束的,而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赵建明同志了解情况后,找到村会计查看土地底帐及时核实地块亩数及界标,再耐心对王启连做工作,终于做通其王启连工作,并邀其王启连、谷全英双方及村会计、村长到田间实际测量划分界限。

赵建明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强于责任心、事业心,另一方面强于对人民的爱护,同时他也强于全局观念,维护全社会的稳定。

XX年一民工与房东因房租费问题打架与房东发生纠纷,事后民工找来20多个人准备把房东的房子砸烂,幸亏赵建明及时赶到组织了这场争斗。

最后赵建明利用地缘、情感优势化解了在多年的工作中,赵建明同志还从村里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修房改建、旧房翻盖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全街道没有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百姓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村内治安形势良好。

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我是众兴乡永安村一名村干部,更是一名基层调解员,我村现有人口4268人,又是一个传统集镇所在地。

其中,肥东县自来水厂、和诚养殖场、500KV变电所等企业坐落在我村,人员关系错综复杂,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搞好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是每一户人家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构建整个社会和谐的前提,但要真正实现和持续如此良好的和谐境况需要许多人的努力和付出,而在基层起着重要作用的当属我们人民调解员。

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我默默的耕耘着,同时,我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本着“民间纠纷无小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忠实的践行着一个基层调解员的职责。

从事调解工作之初,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有限,也没什么调解技巧。

远远达不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乡内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培训,边学边干,虚心向老调解员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充实了知识,掌握了一定的调解技巧。

在调解工作中,我主动参与迎难而上,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到“诚心、公心、耐心、细心”。

对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秉着一颗公心、耐心倾听群众意见,不放过任何产生纠纷的苗头,做到查一个,调解成功一个,不留隐患。

同时利用各种机会普及法律知识,使全村村民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解决各种事情。

通过工作实践,我不仅掌握了调解民间纠纷的方法和技巧,而且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日后的调解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调解员是基层的“稳压器”,村里大小纠纷的化解,都少不了我们调解员的调解、撮合,而怎样使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化为“风平浪静”就是我们所要做到的。

今年7月的一天,我接到群众反映,我乡永安小学的校门被人锁了,致使一百多名师生无法正常上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我立马赶到现场,通过了解,原来门是我村村民吴某锁的,永安小学校内的池塘为吴某所有,可是后来学校为了学生安全未经吴玉治的同意盖了围墙,将池塘圈在了校园内,并在池塘上架起了桥,吴某说池塘是自己的,学校这样自己无法养鱼了,遂总是找学校麻烦,学校为了方便管理,想让吴某将池塘所有权让出,但双方因出让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发生纠纷,吴某因患有重病,精神时有偏激,故一气之下,这才将校门给锁了。

关于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关于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关于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调解员先进,欢迎大家阅读。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一)李**,今年46岁,自1995年从部队转业至今一直在西宁市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十五年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西宁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从部队转业到西宁市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李**同志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统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李**同志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节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

明确了思路后,李**同志开始边学边干,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为此,李**同志于1996年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长达12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2年来,李**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人民调解知识经常起早贪黑,点灯熬夜。

准确地说,12年来,李**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从李**同志开始自学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从1997年至今,边学边干的李**同志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人民调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期间,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

所宣讲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

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周 九 林的 事迹

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周 九 林的 事迹

调解生涯劳累苦,换得平安心里甜我叫周九林,1972年10月出生,1996年2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2005年6月任广西临桂县六塘镇司法所所长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我先后亲自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198起,其中疑难纠纷2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7起,群体性事件8起,调解成功率达96%,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所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2005年6月上任后不到半年时间,我先后跑遍了全镇大小100多个村庄,掌握了大量第一手农村矛盾纠纷资料,在随后的工作中,我结合实际,专门建立健全了各种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和廉洁制度,及时修定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等多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前提下,针对全镇村民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按照“五五”“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要求,自己结合具体案例,汇编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讲稿20余份,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共召开群众会十余场次,有近万人受到了普法教育,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也使镇司法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公正司法形象。

担任镇司法所所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不管是工作还是业余时间,只要有纠纷,我就会第一个到现场,只要有人要求帮助,我从不拒绝。

以前,无论什么事,只要村干部解决不了的,群众都要找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不立马解决就不肯罢休。

有一天,六塘村委40多岁的周某某因土地纠纷村委调解几次都没有解决,于是找到镇领导,大喊大闹要求解决土地纠纷,闹得领导不安,无法办公。

该纠纷反馈到司法所后,我组织人员经过实地勘查,调查了解相关知情人,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意见,平息了该事件,周某某不再找镇领导的麻烦了。

2011年4月5日清明节这天,滕家村村民李某及李姓家族共20多人到新圩里(地名)为老祖宗的坟墓扫墓,发现祖坟旁边那块常年长满草的用作扫墓活动用的坟地被人种上了果树,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老山底村的李某某在今年年初将自己的土地租给别人种植果树,在租地时将紧邻自己的一块荒草地(即争执草地)一并租了出去,于是找到李某某争论,双方约定第二天共同到坟地上协商解决。

优秀调解员事迹材料

优秀调解员事迹材料

优秀调解员事迹材料篇一: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用心弹奏和谐曲——武汉市十佳首席人民调解员马天红先进事迹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然而,马天红却不信这个邪,偏偏就爱管别人的家务事。

在武汉市江汉区北湖街1.8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万余人的土地上,谁家有了难心事、邻里发生了纠纷、夫妻打架闹离婚,都少不了她春风化雨般的调解、撮合,使一起起“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化为“风平浪静”,使一对对决定分道扬镳的夫妻又重归于好,使一家家老死不相往来的亲人又重新团聚??几年来,她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6起,调解成功256起,调解成功率为100%;接待来访1255人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6面,感谢信2封,以她那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爱心,为维护北湖辖区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及街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先后被评为“武汉市首届‘十佳’首席人民调解员”、“江汉区先进工作者”、“北湖街先进工作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并以个人名字命名成立了“马天红调解工作室”. 事业心迸发调解工作激情有激情的人必然有着强烈的事业心,追求更高的目标和更有价值的人生,必然迸发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斗志,必然彰显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意志,必然弘扬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

20XX年她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之初,深感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远远达不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

因此,她不分昼夜给自己充电,认真学习法律、心理学、社会科学等知识,撰写30余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工作日志,学习已成为她每天的必备功课,哪怕再晚再累,她都要坚持,哪怕天寒地冻,她都不退缩,她要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工作中,她努力将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实现知与行的统一,努力做到善于思考、善于疏理、善于总结。

“七字诀”已成为她做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南:即牢记一个“勤”字,克服一个“畏”字,不忘一个“访”字,紧扣一个“法”字、讲清一个“理”字、突出一个“情”字、围绕一个“和”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我是众兴乡永安村一名村干部,更是一名基层调解员,我村现有人口4268人,又是一个传统集镇所在地。

其中,肥东县自来水厂、和诚养殖场、500KV变电所等企业坐落在我村,人员关系错综复杂,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搞好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是每一户人家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构建整个社会和谐的前提,但要真正实现和持续如此良好的和谐境况需要许多人的努力和付出,而在基层起着重要作用的当属我们人民调解员。

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我默默的耕耘着,同时,我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本着“民间纠纷无小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忠实的践行着一个基层调解员的职责。

从事调解工作之初,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有限,也没什么调解技巧。

远远达不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乡内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培训,边学边干,虚心向老调解员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充实了知识,掌握了一定的调解技巧。

在调解工作中,我主动参与迎难而上,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到“诚心、公心、耐心、细心”。

对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秉着一颗公心、耐心倾听群众意见,不放过任何产生纠纷的苗头,做到查一个,调解成功一个,不留隐患。

同时利用各种机会普及法律知识,使全村村民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解决各种事情。

通过工作实践,我不仅掌握了调解民间纠纷的方法和技巧,而且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日后的调解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调解员是基层的“稳压器”,村里大小纠纷的化解,都少不了我们调解员的调解、撮合,而怎样使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化为“风平浪静”就是我们所要做到的。

今年7月的一天,我
接到群众反映,我乡永安小学的校门被人锁了,致使一百多名师生无法正常上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我立马赶到现场,通过了解,原来门是我村村民吴某锁的,永安小学校内的池塘为吴某所有,可是后来学校为了学生安全未经吴玉治的同意盖了围墙,将池塘圈在了校园内,并在池塘上架起了桥,吴某说池塘是自己的,学校这样自己无法养鱼了,遂总是找学校麻烦,学校为了方便管理,想让吴某将池塘所有权让出,但双方因出让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发生纠纷,吴某因患有重病,精神时有偏激,故一气之下,这才将校门给锁了。

在认真听取了事情的经过后,我像拉家常似地认真分析了双方的对与不对,把扰乱教学秩序的利害关系向吴某进行讲解。

同时又做学校陈校长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的劝解,终于使双方消气,吴某也同意将铁门给打开了,孩子们恢复了上课。

但是事情还未解决,双方一日打不成一致意见,这样的事难保不会再发生。

为了让事态彻底平息,第二天,我将事情经过向永安村书记王书记进行了汇报,王书记又及时上报到乡,由乡派人参与,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协议,一起风波终于化解。

调解是件苦差事,做不尽的琐事、难事和麻烦事,而农村工作又复杂琐碎,作为调解员,经常需要面对各类纠纷,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的化解都是在村一级,其间的苦辣酸甜,局外人是很难体会到的,我们经常要面对当事人的误解,怕我们是不是收了另外一方的好处,偏袒对方什么的,说话也不好听,被人骂“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更是常事。

而且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也许只是鸡毛蒜皮,可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就可能造成非访,引发矛盾纠纷计划,甚至严重了还可能闹出人命,影响社会的稳定。

2011年9月,我村小学教师张某开车上班途中将横穿马路的我村赵岗村民组村民高某撞伤,两家因医药费、调养费数额产生分歧,张某认为责任不全在自己,且高某索要数额过高,不愿理睬。

高某九十岁高龄的母亲一度跑
到小学去闹,引来周围人围观,孩子们也在旁边看。

了解此事后,我感到事情的严重性,这不是两家人的事,因为如果让事态发展下去,一来影响孩子们的上课,二来老人家年事已高,一旦出个什么事,责任谁都承担不起,社会影响也不好。

我立马找来双方当事人,告诉他们学校是上课的地方,不是他们私人场所,他们这样已经影响了学校的教学工作,在反反复复、苦口婆心的做张某的思想工作的同时,又对高某的母亲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坐下和解,达成协议,一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校园也归于平静。

“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这是我工作追求的目标。

身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以自己真诚、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村民的信赖和支持,这也成为我工作的动力。

2011年,我共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成功率达到100%,在调解工作中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筑牢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维护了一方的平安与稳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