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厂清洁消毒方案

食品加工厂清洁消毒方案
为确保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需要制定清洁消毒方案,以下是建议:
清洁方案
环境清洁
1. 建立定期清洁制度,清洁包括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和办公区域等。
2. 对主要设备进行冲洗和拆卸式清洁,并用食品级消毒剂进行消毒。
3. 对各种工具、配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加以储存。
4. 采用清洁设备(如喷雾清洗设备等),对墙壁和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人员清洁
1. 坚持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体温检测。
2. 建立个人卫生台帐,对员工进行管理。
3. 食品车间内穿戴合适单衣或洁净劳保服。
4. 制定手部卫生制度,食品生产、包装、贮存前务必洗手。
消毒方案
1. 制定消毒剂使用规定,使用食品级消毒剂进行消毒。
2. 针对不同的工艺和设备制定差异化消毒方案。
3. 定期进行检测,对消毒效果进行验证。
以上为建议内容,具体操作过程还需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加强清洁消毒管理是保证生产食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食品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食品清洗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食品清洗消毒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清洗消毒工作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应当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清洗消毒设施和设备第五条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食品清洗消毒区域,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
第六条食品清洗消毒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效果。
第七条食品清洗消毒设备应当能够满足单位日常经营需要,包括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水池等。
第八条食品清洗消毒设备应当设立明显的标识,标明其用途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清洗消毒操作规程第九条食品清洗消毒应当按照以下规程进行:(一)先将食品残渣清除干净;(二)使用洗涤剂对食品进行洗涤;(三)使用清水将食品冲洗干净;(四)使用消毒剂对食品进行消毒;(五)将消毒后的食品放置在清洁的保洁设施中。
第十条食品清洗消毒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各类食品应当分开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二)一次性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三)重复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四)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应当在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五)食品加工场所和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清洗消毒后,其表面应当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第四章清洗消毒记录和管理第十二条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清洗消毒记录,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名称、规格和数量;(二)清洗消毒日期和时间;(三)清洗消毒人员姓名;(四)清洗消毒方法和使用的消毒剂名称、浓度、作用时间;(五)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一、目的为保证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确保产品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场所的清洗消毒工作。
三、清洗消毒原则1. 清洗消毒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彻底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环境的卫生安全。
2. 清洗消毒工作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3. 清洗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四、清洗消毒内容1. 设备设施(1)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等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2)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应按照设备清洗消毒操作规程进行。
(3)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
2. 生产环境(1)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等应无污渍、无灰尘、无霉斑。
(3)排水沟、通风设备等应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4)生产车间内的卫生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 人员(1)员工进入生产车间前应进行手部清洗消毒。
(2)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定期检查,必要时进行专项检测。
五、清洗消毒操作规程1. 设备设施清洗消毒(1)使用清水冲洗设备表面。
(2)使用清洁剂刷洗设备表面,去除油渍、污垢等。
(3)使用清水冲洗干净设备表面。
(4)使用消毒剂对设备表面进行消毒。
(5)用清水冲洗干净设备表面,确保无消毒剂残留。
2. 生产环境清洗消毒(1)使用清水冲洗地面、墙面、天花板等。
(2)使用清洁剂刷洗地面、墙面、天花板等,去除污渍、灰尘等。
(3)使用清水冲洗干净地面、墙面、天花板等。
(4)使用消毒剂对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消毒。
(5)用清水冲洗干净地面、墙面、天花板等,确保无消毒剂残留。
3. 人员清洗消毒(1)员工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在更衣室进行手部清洗消毒。
食品生产企业五清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五清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利益,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五清管理制度。
五清管理制度是指:清理原料、清理生产过程、清理产品质量、清理仓储物流、清理销售渠道。
通过实施五清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规范生产行为,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二、清理原料1. 原料采购: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选择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并进行定期评估。
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应核对供应商提供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并保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2. 原料验收: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验收制度,对进厂的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验收员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验,并做好验收记录,包括原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3. 原料储存: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原料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不同原料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 原料使用: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合理使用。
生产人员应按照生产工艺和配方要求使用原料,不得滥用或过量使用原料。
同时,应加强对原料的追溯管理,确保原料的可追溯性。
三、清理生产过程1. 生产环境:食品生产企业应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生产车间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地面应平坦、光滑、防滑,墙壁应光滑、易于清洁,设备应布局合理,工艺流程应科学合理。
2. 生产设备: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材质应不吸附、不释放有害物质,易于清洁和消毒。
食品公司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实用版)

清洁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建立生产车间清洗消毒标准操作程序,使之符合工艺卫生要求。
二、依据: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三、适用范围:1.操作人员。
2.接触食品的操作台面,各种劳保用具、操作工具和容器具。
3.接触与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表面。
4.生产车间地面、墙壁、顶棚及灭蚊、照明、通风排气等设施。
四、职责1.生产车间操作人员按本程序正确实施清洗操作。
2.车间主任、品控人员负责对车间、厂区卫生清洗消毒卫生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清洁用具及溶液:1.毛巾、塑料毛刷、清洁球、地板刷、扫把、拖把、紫外线灭菌灯。
2.自来水、75%浓度食品酒精、84消毒液、高锰酸钾。
3.消毒溶液的配制:⑴泡脚池消毒液:称取84消毒液200ml倒入更衣室前后门厅内水池中,消毒池中加入清水,水层深度为3厘米,混匀,消毒液内有效氯不低于100PPM。
⑵泡手池消毒液:泡手池内加入清水,水层深度为6厘米。
取1-2粒高锰酸钾放入水池中,混匀。
⑶浓度75%酒精消毒液:配置浓度75%酒精消毒液时,每次需根据消毒用量需求配制。
配制时用量杯量取80%体积的浓度95%食用酒精与20%体积的蒸馏水混匀。
⑷厂区内消毒液:称取84消毒液100ml倒入20L喷雾器中,喷雾器中加入清水直至满容量,混匀,消毒液内有效氯不低于100PPM。
六. 生产人员及车间的卫生要求:1.生产人员进入车间时参照下列程序:男女工各自进入男女更衣室更换工作服,要求穿戴干净整齐,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一样不能少。
2.生产加工间隙的清洗消毒。
清除场地、设备、周转筐、工作台、工器具、清洗池中一切杂物、污垢等。
检查所有清洁过的表面,如发现任何残留痕迹,重复清洁步骤。
3.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
⑴清扫:应清除地面、墙面和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中的杂物、残留物。
⑵清洗:分为食品直接接触面清洗与间接接触面的清洗。
食品直接接触面的清洗流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器具包括不锈钢盆、漏勺、不锈钢锹铲、不锈钢耙、包装工具、不锈钢斗车等。
食品企业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清洁消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企业在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清洁消毒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确保清洁消毒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企业应配备充足的清洁消毒设施和用品,并对清洁消毒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清洁消毒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清洁消毒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清洁消毒记录制度,记录清洁消毒的时间、地点、对象、方法、浓度、用量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督。
第二章清洁消毒内容与方法第七条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八条食品生产环境(如车间、仓库等)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有害微生物的滋生。
第九条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垃圾和废水应进行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食品。
第十条食品包装材料应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运输工具和储存设施应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不同食品的特点和生产环节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清洁消毒方法和消毒剂。
第十三条清洁消毒工作应在生产过程中或生产结束后及时进行,确保食品的安全。
第三章清洁消毒管理责任第十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清洁消毒工作负总责,确保清洁消毒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企业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清洁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证,确保清洁消毒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企业员工应按照清洁消毒制度的要求,做好各自的清洁消毒工作。
第四章清洁消毒记录与追溯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清洁消毒记录制度,记录清洁消毒的时间、地点、对象、方法、浓度、用量等信息。
第十九条企业应确保清洁消毒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的清洁、消毒管理。
第三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记录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管理制度,明确清洁、消毒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清洁、消毒人员,保证清洁、消毒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加工经营场所清洁、消毒第五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
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第六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第七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第八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第九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第十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第三章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第十二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设施设备清洁、卫生。
食品卫生清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以及所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清洁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清洁工作,对食品卫生清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卫生清洁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清洁工作。
4. 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食品卫生清洁工作。
四、食品卫生清洁要求1. 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设施、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完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 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着清洁的工作服,佩戴清洁的工作帽,定期进行体检。
4.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原料和产品。
5. 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应当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食品卫生清洁措施1. 建立食品卫生清洁工作制度,明确食品卫生清洁责任人、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检查考核等。
2. 制定食品卫生清洁计划,明确食品卫生清洁的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等。
3. 定期对食品卫生清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
4. 对食品卫生清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表现较差的进行批评教育。
5. 加强食品卫生清洁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卫生清洁意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洁消毒管理
1、为降低微生物污染的风险,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员工认真做好设备及工作器具的消毒清洁工作,并做好消洁消毒工作及监控记录。
2、清洁消毒的区域包括:生产车间、库房、更衣室、卫生间、清洗间;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工艺装备、工具、容器、人员装备、包装设备、下水口等。
3、清洁消毒设备、器具名称及使用的洗涤、消毒剂
祥见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4、清洁消毒方法及频率
祥见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5、清洗,消毒时间,每天工作开始前后,更换产品品种时。
6、每天上班前,首先须到更衣室进行更衣,换下便服,换上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用配制好的酒精把手消毒后,再进入生产场所。
7、生产前各工序要进行消毒工作,具体要求为:原料清理间、配料
间、碾磨加工间、熟制灭菌间、晾置间、包装间及更衣室、卫生间。
每班地面拖抹,每班结束后先用清水拖抹地面,然后把84消毒水稀
释后均匀洒于地面,再用干净拖布拖抹干净。
&手消毒
上班前由专人负责把75%勺酒精,放在更衣室内,用于当班人员的
手消毒。
9、鞋靴消毒
上班前由检验员负责把八四消毒液按规定加水稀释后,交生产车间加入洗靴池内(分次加入,保持毛毯湿润),水池中毛毯要求每班在下班后进行一次清洗。
10、工器具消毒
使用前所有工作台面,盛装半成品的不锈钢盘、桶及各种容器,运转车都要清洗消毒,保证无菌干净,具体方法见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11、生产设备消毒
使用前粉碎机、筛选机、搅拌机、烘烤箱、微波灭菌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要清洗消毒,擦洗干净。
12、杀菌灯的使用
每天生产前,下班后,由专人负责打开所有杀菌灯,保持1小时。
员工上岗关闭人员接触到的杀菌灯,每天下班应检查杀菌灯管是否完好可用。
13、清洁消毒效果验证及不符合处理
由质检部负责对清洁消毒效果进行验证,发现不符合内容应填写
“不符合、检查/纠正措施记录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责成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限期改正,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后由质检部负责对不符合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原有问题得到纠正。
14、清洁消毒及监控记录
清洁消毒工作按清洁卫生操作规程规定的责任部门安排专人完成,
并填写清洁消毒记录;清洁消毒效果由质检部检验员负责监控、检查, 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食品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
2.1目的和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监控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有
效控制食品生产过程微生物污染,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特制订本程序。
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
2.2职责
质检部负责公司所有食品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2.3生产环境的微生物监控
1、即食植物混合冲调粉生产环境的微生物监控范围包括:晾置间、内包装间。
2、每天生产前,下班后,由专人负责打开所有紫外线杀菌灯,保持1小时。
员工上岗后关闭人员能接触到的杀菌灯,每天下班应检查杀菌灯管是否完好可用,确保杀菌灯有效。
3、生产过程应开启空气过滤器,保证进气风机运转正常,管路、滤网清洁畅通。
保持晾置间、内包装间空气正压,使气流向外流动。
4、与食品接触表面和接触表面临近的接触表面,见下表
5、每班由质检部检验员负责检查紫外线杀菌灯和空气过滤系统工作有效性,监控晾置间、内包装间环境状况。
2.4食品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表
监控项目取样点
监控
微生物监控
频率
监控指标限值
环境微生物监控
食品接触表
面
加工人员手部、工作服、
手套、设备传输带、料
仓、工器具、容器
菌落总
数、大肠
菌群
每月抽查
一次。
菌落总数/ (CFU/g)
<10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 40食品接触表
面临近的接
触表面
设备外表面、控制面板、
工作平台等
菌落总
数、大肠
菌群
每月抽查
一次。
同上
加工间环境
空气
晾置间、内包装间菌落总
数、霉菌
每月抽查
一次。
菌落总数/ (CFU/g)
<10000
霉菌不得检出
过程产品
微生物监控
即食植物混合冲调粉晾
置、内包装工序
菌落总
数、大肠
菌群
每批检验
一次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
标限值同上
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