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动平衡车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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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十大侵权损害赔偿案例

2024年度十大侵权损害赔偿案例

1.上海一家公司因为未经授权使用了另一家公司的商标在市场上销售产品,导致对方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千万元。

2.公司因为泄露了客户的个人信息,导致客户受到严重损害,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3.知名品牌因为在广告中误导消费者,宣传的产品实际效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4.医院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家属巨额赔偿金。

5.公司因为未经授权复制了他人的软件程序,在销售中获取了不当利益,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6.网站因为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原创作品,在网站上发布了侵权内容,被侵权者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十万元。

7.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允许侵犯了邻近业主的权益,导致对方遭受重大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8.知名企业因为在广告中使用了他人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未经允许对方遭受了名誉损害,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数百万元。

9.游戏开发公司因为在游戏中抄袭了他人的游戏设计,未经允许使用了对方的游戏元素,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10.零售商因为销售了假冒伪劣商品,造成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受损,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以上案例说明,在商业活动中,一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都会面临巨额的赔偿责任,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骑客胜诉事件

骑客胜诉事件

一、骑客胜诉事件这场由美国企业家对中国平衡车产业发起的337调查在历时一年多之后终于落下了帷幕,中国平衡车产业迎来胜利的曙光!作为应对此次美国337调查的中坚力量,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付出了超过几百万美金的律师费及公司上下尤其是研发部无数心血后,终于为中国平衡车行业正名,为中国智造正名!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骑客方面获得的消息,其已经于上周末委托律师在美国对Shane Chen和Razor公司提出专利无效的诉讼。

扭扭车,是一种形似“风火轮”或者“漂浮板”的平衡车,在今年迅速风靡全球。

众多年轻人,甚至一些体育明星都对其趋之若鹜。

不过12月15日晚间,一个刚刚新建的微信群里,因为产品不断“被退款”,数百名很有可能面临“货财两失”的跨境电商卖家怨声载道。

、事情始于12月12日。

据外媒报道,因存在着火隐患,亚马逊当天向卖家发去通知,停止销售部分自平衡滑行车(也称“扭扭车”),并要求所有平衡车商家证明自己的设备达到了安全标准,同时提供证据证明其销售产品不属于侵权产品,否则无法再次上架。

截至12月16日下午,这群亚马逊平台的卖家经过了几轮讨论,仍没有解决问题。

根据记者从厂家、卖家以及相关专利公司方面的综合了解,目前这些平衡车的专利归属是最大纠纷点。

据悉,不少卖家以10万元从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客)获得了专利使用权,但这并未获得亚马逊方面的认可。

“我们愿意向专利持有人支付使用的费用,但是到底应该找哪家,我们也不清楚。

”多名卖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了解,自平衡滑行车专利持有者Razor USA LLC购买的专利是自动平衡,但该技术无法实现“产品化”,而骑客拥有的是机械调整平衡专利,且已经将其进行产品化。

12月15日下午,骑客外贸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其已于上周末向Razor公司提起专利无效的诉讼。

亚马逊平台下架扭扭车12月12日,销售自平衡滑行车的中国卖家收到了来自亚马逊平台的通知,随后,他们几乎所有链接全部被移除。

平衡车上路要罚款创业者吃了一记闷棍

平衡车上路要罚款创业者吃了一记闷棍

平衡车上路要罚款?创业者吃了一记闷棍平衡车上路要罚款?创业者吃了一记闷棍平衡车上路要罚款的法规出台会给创业者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一起看看下面文章。

这两天,平衡车行业被一股浓浓的寒意笼罩,上海、北京警方先后对电动平衡车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多款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被禁止上路,否则罚款。

有两类人内心是崩溃的,一是刚买完电动滑板车或者平衡车的“少侠”,二是Ninebot、快轮这类平衡车创业公司。

作为一个平衡车爱好者,我内心的阴影面积是“全黑”,不过,我估计平衡车创业者也许更难过吧,所以,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Ninebot(小米九号平衡车)、快轮这两家国内平衡车的领跑企业聊聊。

遗憾的是Ninebot的CEO高禄峰现在并不太想谈禁止上路这件事,但他也透露最近也在筹划应对之策,他认为从长远来看,这件事终究会找到解决之道。

快轮科技CEO刘峰则吐槽管理部门对于来不及管理、不会管理的新事物,从来都是“一棍子打死”。

面临来自政策法规的重重阻力电动滑板车从2012年左右在国内大范围流行,起初只是作为在广场、公园空地的一种娱乐设备,但由于其轻便又具有一定滑行速度,逐渐被上班族青睐,成为代步工具。

近两年,随着Ninebot、快轮等创业公司的兴起,诞生了许多款式的平衡车,外形酷炫,时尚便捷,收到年轻人的追捧。

但从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诞生以来,就面临着来自政策法规的重重阻力。

此次北京、上海禁止平衡车上路前,2014年,洛阳、武汉、苏州等多个城市就对路面上行驶的平衡车处以过不同程度的处罚。

快轮CEO刘峰也表示,“这次只不过是把旧新闻拿出来炒而已。

”然而,在去年的北京田径世锦赛上,“飞人”博尔特却在赛场上被一辆平衡车“追尾”,虽然大部分人都是怀着逗逼的心情观看这个动图的,但这也暴露了平衡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一年不到,禁令再次悄然而至,虽然这不是新鲜事,但谁知道这次管理部门是不是动真格呢?不过鉴于平衡、电动滑板车的使用群体主要是白领上班族,目前10元、20元的罚金只怕是有些不够看,手贱的我去翻了一下网友评论,果然看到了很多人说,“没事儿,10块钱小意思。

谭某折、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谭某折、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谭某折、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29【案件字号】(2021)粤01民终196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润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谭某折;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谭某折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谭某折【当事人-公司】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胤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胤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胤【代理律所】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产品责任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28 01:43:28谭某折、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1民终1968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谭某折。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胤,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郝鸿,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玉庭。

审理经过上诉人谭某折、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公司)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1民初105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何润楹独任审理,于2021年9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摩拜”被诉专利侵权案宣判 法院认定其不构成侵权

“摩拜”被诉专利侵权案宣判 法院认定其不构成侵权

“摩拜”被诉专利侵权案宣判法院认定其不构成侵权作者:王羽来源:《上海企业》 2017年第10期王羽/ 文在摩拜单车迅速“占领”大街小巷的同时,其卷入的一场与“解锁”相关的专利纠纷备受关注。

9 月14 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胡某与被告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拜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进行了宣判,被告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没有落入原告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共享单车投放市场后虽然解决了短途出行难题,但后续的社会管理以及法律问题正逐步显现。

在盈利之前,扩大市场规模和拥有核心技术专利,这是共享单车企业的核心竞争点。

专家指出,共享单车乃至共享经济的专利保护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扫二维码开锁涉嫌侵权摩拜单车成被告原告胡某诉称,其于2013 年6 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的发明专利,于2016 年5 月获得授权,该专利至今有效。

根据权利要求书记载,该电动车控制系统的主要特征在于由微型摄像头、图形解码器、存储器和二维码比对器构成二维码识别器,当微型摄像头拍摄的图像经数据解码后与存储器存储的二维码数据比对信号一致时,控制器控制电动车启动;比对信号不一致时,控制器控制防盗警报器报警。

胡某认为,摩拜公司制造、以对外出租的方式使用摩拜单车,而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的技术特征与原告享有的发明专利中的权利要求1 及权利要求3 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完全相同,侵犯了原告专利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侵权,并赔偿原告人民币50 万元。

对于胡某提出的侵权行为,摩拜方面全部否认。

摩拜认为,从涉案对象来说,涉案专利针对的是电动车,而摩拜运营的是自行车,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不可能相同侵权;涉案专利的目的解决传统钥匙带来的防盗问题,即用户持有二维码,通过电动车上摄像头扫码并解码,将信息发送给车辆上的二维码比对器,如果比对一致则开锁,不一致则报警。

涉案专利涉及两方交互,目的是防盗,这与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的技术方案完全不同,摩拜单车涉及三方交互,目的是实现共享。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29【案件字号】(2021)鲁06民终338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建梅韩素华任美群【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刘京建【当事人】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刘京建【当事人-个人】刘京建【当事人-公司】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代理律师/律所】张传祥天津君恒律师事务所;原志涛山东万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传祥天津君恒律师事务所原志涛山东万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传祥原志涛【代理律所】天津君恒律师事务所山东万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被告】刘京建【本院观点】本案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问题是小鸟车业公司、小鸟电动车专卖店应否对刘京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过错产品责任法定代理人书证鉴定意见证据不足证据交换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14 01:38:05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6民终338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安和路376号。

法定代表人:张乾,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传祥,天津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经营场所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238号。

负责人:张秀芳,该专卖店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传祥,天津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京建,男,1950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招远市。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案例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案例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案例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形态,我国法律对之虽然尚无规定,但是不代表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现在有许多案例都有关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下面有几篇案例,可以让大家更加清楚地了解其中的法律概念,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我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案例,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案例摘自《人民法院案例选》2009.11期案例:被告一童某某骑电动车碰到了被告二某集贸市场的大门,导致大门上端的滑轮脱落、钢管管头失控向市场内侧倒下,倒向从市场内走出的原告,致其重伤。

原告遂起诉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裁判:本案并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为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有一定特殊性,即二被告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共同的过失,但二被告对该损害后果的发生均存在各自的过错,且双方的过错并非同时发生,而是由于二被告各自过错的间接、偶然巧合而导致了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对此二被告不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二系盈利的经营服务场所,其在经营服务过程中负有对厂内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除安全隐患的义务和责任,对入场的经营者、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负有一定的义务。

而被告二大门上端防护设施的缺失系大门倒下的重要的内在因素,该内在缺陷在一定的外力的作用下随时会出现损害后果的发生,且鉴于被告二获取的利益应与其承担的责任相对称的原则,被告二在本次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比例较大,应付70%的赔偿责任。

被告一不当驾驶电动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应付30%的赔偿责任。

法条:《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

二、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依照我国学者的观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人行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而致同一受害人共同损害。

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须有两个以上的侵权行为人存在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场合,存在着多个侵权行为人,在各个侵权行为人中,每个行为人都实施了侵权行为,而且数人的侵权行为相结合导致受害人遭受同一损害。

李小梅、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小梅、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小梅、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1【案件字号】(2020)赣08民终25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文忠陈治美杨思铭【审理法官】王文忠陈治美杨思铭【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小梅;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周某4;周某1;周某2;周某3;杨细珠;周兆秀;罗友英;袁有姑;陈斌斌;刘红兵【当事人】李小梅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周某4周某1周某2周某3杨细珠周兆秀罗友英袁有姑陈斌斌刘红兵【当事人-个人】李小梅周某4周某1周某2周某3杨细珠周兆秀罗友英袁有姑陈斌斌刘红兵【当事人-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胡国敏江西秉志律师事务所;徐辉江西秉志律师事务所;周秋军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李海平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国敏江西秉志律师事务所徐辉江西秉志律师事务所周秋军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李海平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国敏徐辉周秋军李海平【代理律所】江西秉志律师事务所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小梅;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被告】杨细珠;周兆秀;罗友英;袁有姑;陈斌斌;刘红兵【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李小梅、绿源公司上诉提出其不应当承担本案赔偿责任的问题。

消防部门是在排除了雷电及外来火源因素后才作出不排除李小梅电动车故障可能的论断,现绿源公司并未提交案涉事故系其他原因导致的证据,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显失公平撤销法定代理过错无过错产品责任法定代理人物证鉴定意见直接证据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高度盖然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李小梅、绿源公司上诉提出其不应当承担本案赔偿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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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电动平衡车专利侵权案件情况分析
PART 2
电动平衡车专利侵权案件情况分析
40
案件所涉专利类型
34 23
35
30 25 20 15 10 5 0 2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PART 2
电动平衡车专利侵权案件情况分析
管辖法院所在地分布
27 30 25 20 15 10 5 0 浙江
24
7 3 广东 江苏 上海 2 北京
美籍华人: 陈星(Shane Chen) 在Segway的基础上开发了平衡 车的新形态:电动独轮车和电 动扭扭车。
PART 1
电动平衡车领域基础专利介绍
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拥有大约70项全球专利,专利主要 集中在电动扭扭车系列。相比于陈 星的US8738278号专利,骑客对转 动机构、平衡控制机构等作出了更 进一步改进。
PART 1
电动平衡车领域基础专利介绍
美国赛格威(Segway)公司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专利布局,目前拥有 专利400余件。其中包括1999年6月在美国
申请的重要基础专利US6302230;该专利
从整体上对平衡车进行了专利保护。
美国专利US6302230说明书附图
PART 1
电动平衡车领域基础专利介绍
PART 1
电动平衡车领域基础专利介绍
平衡车三大类:双轮带杆、独轮车、扭扭车
PART 1
电动平衡车领域基础专利介绍
平衡车的核心部件——陀螺仪 工作原理: 当身体重心向前的时候,身体带动 车体前倾,陀螺仪配合加速度传感 器记录了车体前倾的信息后,为了 保持车体平衡(追上重心),反馈至控 制器,控制电机带动轮子加速前 进。
证据保全
2
行为保全
3
PART 3
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行政执法 E. 行政执法 配合诉讼 司法诉讼
PART 3
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诉讼是一种商业手段
1
2 3
F.明确诉讼 终极目的
诉讼为商业利益服务
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
PART 2
电动平衡车专利侵权案件情况分析
2% 12%
案件结果
86%
胜诉 败诉 撤诉
PART 2
电动平衡车专利侵权案件情况分析
赔偿金额平均值
(单位:万元)
80
60
40 20 14.5 0 发明 3.7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60
PART
3
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PART 3
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专利权利基础要稳定
A. 选择适当的维权专利
专利权保护范围不能过窄
便于调查取证
PART 3
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公证取证 B. 获取侵权产 品
证据保全
PART 3
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知识产权法院 C. 选择有利 管辖法院 对己方判决有利的法院
PART 3
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财产保全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D. 诉讼保全
从电动平衡车侵权案 看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王小兵 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人
PART
1
电动平衡车领域基础专利介绍
PART
2 电动平衡车专利侵权案件情况分析 3
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与技巧
PART
PART
1
电动平衡车领域基础专利介绍
PART 1
电动平衡车领域基础专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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