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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食材管理制度

单位食堂食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保障广大职工的饮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食堂的食材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食堂食材管理应遵循安全、卫生、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食材采购第四条食材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食材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食材质量。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食材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做好采购记录,包括采购日期、供应商、品种、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

第三章食材储存第九条食材储存应按照食品储存规范要求,分区域、分类存放。

第十条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在专用设备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第十一条食材应避免直接接触地面,使用防潮、防鼠、防虫等设施。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食材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食材储存期限应根据食品特性、保质期等因素确定,超过储存期限的食材不得使用。

第四章食材加工第十四条食材加工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加工过程卫生。

第十五条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加工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材安全。

第十八条食材加工时应注意火候,防止食品变质。

第五章食材配送第十九条食材配送应采用封闭式运输工具,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二十条配送人员应做好配送记录,包括配送日期、品种、数量、配送地点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配送过程中应确保食材温度适宜,防止食品变质。

第二十二条食材配送完成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材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食材管理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食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材配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材配送企业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自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配送活动。

第四条食材配送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材采购与验收第五条食材配送企业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条食材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采购的食材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食材配送企业应建立食材采购记录,记录应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采购日期、食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信息。

第八条食材配送企业应建立食材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食材方可入库或配送。

第九条食材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重点检查食材的新鲜程度、保质期、包装完整性、标签标识等内容。

第十条对验收不合格的食材,食材配送企业应立即退货或报废,并记录退货或报废原因,分析原因并及时改进。

第三章食材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食材配送企业应根据食材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材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冷藏食材应存放于冷藏设施中,冷藏设施的温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冷冻食材应存放于冷冻设施中,冷冻设施的温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食材配送企业应定期对冷藏、冷冻设施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食材配送企业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食材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食材受到污染、变质,如密封、防潮、防尘等。

第四章食材配送与售后服务第十七条食材配送企业应按照客户需求,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食材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相关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三、食材卫生安全管理要求1. 采购管理(1)采购食材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材来源正规、安全。

(2)采购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采购食材。

(3)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材。

2. 储存管理(1)食材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霉变、虫害等。

(2)食材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易腐食材应采取冷藏、冷冻等保鲜措施,确保食材新鲜。

(4)定期检查食材储存情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材。

3. 加工管理(1)加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2)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防止细菌、病毒等污染。

(3)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污染。

(4)加工完毕的食材应立即封存,防止污染。

4. 销售管理(1)销售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销售食材安全。

(2)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

(3)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材新鲜、合格,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材。

四、监督检查1. 我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食材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食品安全食材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食材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食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食材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食材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食材采购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食材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流程和责任人。

第六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选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的食材。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材供应商评估和淘汰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索取食材供应商的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留存备查。

第三章食品安全食材储存第九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食材储存制度,明确储存要求、条件和管理责任人。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按照食材的特性,合理储存,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定期检查食材储存状况,确保食材新鲜、合格。

第四章食品安全食材加工第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食材加工制度,明确加工要求、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工食材,确保食材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工具和设备,避免交叉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食材销售第十五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食材销售制度,明确销售要求、方式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在显著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

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材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材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建立食材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食材安全风险防控。

第二章食材生产环节管理第五条食材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

第六条食材生产者应严格遵循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

第七条食材生产者应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载食材生产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种植、养殖、加工等环节。

第八条食材生产者应实施食材质量追溯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三章食材流通环节管理第九条食材销售者应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具备相适应的仓储、运输等条件。

第十条食材销售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并留存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第十一条食材销售者应根据食材特性,采取适宜的仓储、运输措施,保证食材质量。

第十二条食材销售者不得经营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第四章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条件。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执行食材采购验收制度,审验并留存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食材储存管理,按照食材特性、加工需求和卫生要求,合理分类存放。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执行食材加工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材安全。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材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食材管理制度模板

食材管理制度模板

食材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定本食材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食材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部门和个人。

三、食材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采购时必须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 建立食材采购记录,详细记录食材名称、数量、采购日期、供应商信息等。

四、食材验收管理1. 食材到货后,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气味、包装等。

2. 对于不合格的食材,应予以拒收,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3. 建立食材验收记录,记录食材的验收结果和处理情况。

五、食材存储管理1. 食材存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食材过期。

2. 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防止食材变质。

3. 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材,应确保存储设施的温度符合要求。

4. 定期对存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食材使用管理1. 使用食材前应再次进行检查,确保食材未变质。

2. 食材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3. 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七、食材追溯管理1. 建立食材追溯体系,确保食材的来源、流向可追溯。

2. 所有食材的采购、验收、存储、使用等环节都应有详细记录。

八、食材废弃物处理1. 食材废弃物应及时清理,避免污染其他食材。

2. 废弃物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丢弃。

九、监督与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食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食材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实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的管理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材的安全性和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食材的环节。

三、责任部门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四、采购管理1. 采购人员必须从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处采购食材。

2. 所有食材必须有完整的来源证明和合格证明。

3. 采购的食材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五、储存管理1. 食材储存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温度和湿度应符合食材储存要求。

3. 定期检查食材的储存状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食材。

六、加工管理1. 加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 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七、销售管理1. 销售的食材应有明确的标签,包括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销售人员应向顾客提供食材的食品安全信息和正确的保存方法。

八、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2. 鼓励员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积极反馈。

九、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材的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十、应急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记录与档案1. 对食材的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

2. 建立食材安全档案,保存相关证明文件和检查记录。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单位食材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单位食材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食材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材质量,保障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食堂、食堂附属企业及其他相关食材采购、储存、使用等部门。

第三条单位食材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规范操作、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食材采购管理第四条食材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食材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条款。

第六条食材采购实行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确保采购价格合理、公开、透明。

第七条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应认真核对食材品种、数量、规格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八条采购的食材应随货附具相关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三章食材储存管理第九条食材储存区域应设置合理,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尘。

第十条食材应根据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食材储存温度、湿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查储存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食材储存期限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储存过期、变质食材。

第十三条食材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章食材使用管理第十四条食材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第十五条厨师在使用食材前,应检查食材的外观、气味、口感等,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食材加工过程中,应控制好火候、调味品的使用量,保证菜品质量。

第十七条食材使用后,应将剩余食材妥善保管,避免浪费。

第五章食材安全管理第十八条食材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各部门应明确职责,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食材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十条食材管理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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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九恒综合部
食材管理制度
2016.06.24
第一条食堂采购员职责
1、正直诚实,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

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料及辅料日常的采购,如采购的是非食材或日常辅料,必须要报部门经理审核,经主管上级审批后才能购买。

3、根据经营及库存情况,每天确定后一天的菜单,按照各事业部报
餐人数,合理下单采购食材。

4、负责收集市场信息,供应商的筛选,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并
提交部门经理。

5、协同验收员(值班保安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严
格把关。

如失职渎职将严肃处理。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用量、质量、价格,提出改善意见和
建议并上报部门经理。

7、保管进货单据,统计好送货数量,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
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

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
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如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

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每隔半年要对相关证件进行更新。

5、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6、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第四条食材、辅料验收要求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当月菜谱进行采购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称重后入库,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
签字。

3、食堂厨师要做到人走门上锁,综合部安排人员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如有缺失,损失由食堂当班厨师、厨工承担。

第五条处罚
1、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食堂拿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处罚50-300元。

2、食堂内部员工应严格履行个人工作职责,严禁将食堂物品带离公司,一经发现将解除劳动合同。

3、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严禁随意吃喝厨房内食材、严禁私自开小灶、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20分,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食品检验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①索取检疫合格证。

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

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第七条价格监督
1、每月不定期对市场进行调查,对调查结果严格保密。

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

2、每月25日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

第八条稽核评价
1、重点稽核评价供应商食品安全、到货时间、到货质量、到货数量、供货价格及服务态度。

2、供应商稽核评价方式以计分式考核。

食堂安全占30%、供货质量20%、服务占15%、供货价格占15、到货数量占10%、交货及时性占10%。

按照每天10分制打分,80分以上为合格,食品安全得分低于25分为不合格。

3、供应商一月累计四次物资验收不合格,影响食堂生产,取消供应商资格。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江华九恒综合部解释。

江华九恒综合部
20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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