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指标
第三批一流课程评审指标

第三批一流课程评审指标
第三批一流课程评审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目标:评审课程是否具有明确、合理的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国家战略、行业需求和学校定位,以及是否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 教学内容:评审课程内容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是否反映学科前沿,是否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3. 教学方法:评审课程教学是否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如线上线下相结合、翻转课堂、项目式教学等,是否注重学生参与和主动学习,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教学资源:评审课程是否具备丰富的教学资源,如教材、课件、案例、实验设备等,是否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学生学习。
5. 教学团队:评审课程教学团队是否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是否有一定比例的具有国际视野的教师,是否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
6. 教学效果:评审课程教学效果是否显著,是否有利于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是否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
7. 教学管理:评审课程教学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否有效保障课程教学质量。
8. 学科交叉与融合:评审课程是否体现学科交叉与融合,是否有利于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9. 国际化程度:评审课程是否具有国际化特色,如采用国际标准教材、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吸引国际学生等,是否有利于提升课程的国际影响力。
10. 社会评价:评审课程在社会上的认可度、影响力及口碑,是否得到行业、校友等方面的积极反馈。
综合以上指标,评审委员会将对课程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达到一流课程标准。
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12.20•【文号】教高函[2005]23号•【施行日期】2005.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5]2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引导高等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今年9月份,我部布置了“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和“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
在经过公布项目指南、接受高校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批准52个立项项目,其中,“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13个,“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改项目”15个,“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改项目”24个(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为了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立项项目纳入“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统一管理,我部高等教育司负责项目的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二、“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我部有关人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项目主持人负责立项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进度,统筹安排和负责使用本项目研究经费。
项目学校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
专题项目应在2006年底前完成,并向我部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三、“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改项目” 和“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和项目学校负责制。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规范我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力争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是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为主体进行的有关教育思想、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教学管理等进行改革研究的项目。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经费划拨与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四条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学校教学发展目标,学校每年组织1 次教研项目立项工作。
第五条学校教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开展专项或委托教研项目的立项工作。
第六条学校优先支持能产生实质性成果、有利于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并产生较大影响的改革项目;鼓励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的系统研究;鼓励对学科、专业或专业群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整体优化的改革研究;鼓励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研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研究;鼓励开展教学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研究等。
第七条教研项目申请立项的基本条件:1. 凡高等院校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请教研项目。
2. 在同等条件下,对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及其培育者)或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申请的项目优先立项。
3. 主持在研的校级教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主持申报新的教研项目。
4. 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 个教研项目;无论主持或参与项目研究,每位申请人同年度最多只能参加2 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无论主持或参与项目研究,每位申请人在研的教研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 项。
第八条教研项目立项申报程序:1. 项目申请人填写并按时提交《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本1 式3 份及电子文档。
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选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市教委、市财政局出台的《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落到实处,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北京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评奖工作依照《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开展。
二、为加强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的领导,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成立“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
三、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委高教处,负责日常工作。
四、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审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限额)的办法,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
(特等奖不超过本单位限额的3%,特等奖、一等奖总数不超过限额的40%)五、被推荐申报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的成果应至少经过两年的实践检验,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08年7月31日。
六、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和《办法》,切实加强此次奖励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励的评审、推荐工作。
七、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单位信息表》(附件4.Ⅳ)发送到北京市教委高教处,以便于联系工作。
八、请各单位于2008年11月14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到清华大学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第四教学楼五层),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金子琦刘洋联系电话:66075043,66075045 传真:66075044电子信箱:jzq@清华大学联系人:李蔚宋文晶联系电话:62782914,62773921附件:1.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2.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名单3.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4.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书及相关材料附件1: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深入开展,做好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结合北京高等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指标

7、目申报书填写规范,逻辑结构严谨,层次分明
5
项目价值
(20分)
1、课题类别(等级)定位准确
5
2、研究项目所预期成果的应用面大
5
3、研究项目预期成果能有效解决问题,应用价值大,对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实践指导作用大
5
4、研究项目具有相应教育理论作支撑,预期成果对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学术价值大
5
教学改革项目的基础
(10分)
1、项目负责人的职称、研究经历及相关研究成果支撑本研究,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该项目的组织能力
2、项目负责人;时间与精力投入保障
3
2、项目研究人员整体素质高,项目团队职称、学历及从事的工作;相关研究与改革成果
3
3、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在研项合理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指标
评审内容和标准
分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选题意义
(30分)
1、研究的问题具有时代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独创性强
10
2、题目精练、立意高、研究有深度
5
3、项目的选题范围恰当,与申报者身份及从事的工作相吻合
5
4、紧密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研究结果对解决教学实践问题具有实效性、针对性
10
项目设计
(40分)
1、对项目的内涵和外延界定明确
6
2、研究目标明确,能够有效解决我校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问题
6
3、研究内容充实具体,能保证目标实现
6
4、方案具有科学性,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客观合理反映客观需要
6
5、研究方法科学,方案可行,能够解决教学改革与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京教高〔2012〕26号),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培养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属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北京市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管理。
第三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专业建设、本专科生培养、研究生培养、国际交流合作、教师教学促进、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发展七个方面。
第四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科学论证,统筹配置。
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核,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高校应统筹安排学科生均综合定额、教学质量提高定额和项目经费。
(二)全流程管理,追踪问效。
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
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预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人才培养项目特点,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章项目预算申报第六条市教委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对高校申报的项目组织立项评审或备案,遴选审定建设项目,并在规定时间通知高校。
高校按照年度预算要求,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进行预算申报。
第七条高校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教委重点投入方向与项目指南要求;(二)属于高校履行职能和落实事业发展的规划;(三)有明确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和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四)绩效目标满足明确相关性、明确可量化、合理可行性、结果导向性、目标时效性要求。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
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9.16
•【字号】京教函〔2022〕395号
•【施行日期】2022.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
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京教函〔2022〕395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落实《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工作,我委组织了2022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市教委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高校要加强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做好经费支持及政策保障工作,把握好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目标;进一步完善校内本科教学改革支持体系,积极开展系统性、前瞻性、持续性研究及探索,加快构建体现北京高等教育优势与特色的一流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加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22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项目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9月16日。
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汇编

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汇编财务处2011.5.目录1、2011年教育项目分类3-72、2011年关于北京市教委项目评审有关支撑材料要求8-113、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2-204、北京高等学校市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1-315、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32-376、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38-477、北京高等学校图书馆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48-538、北京市属院校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54-619、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62-6510、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66-68 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69-71 12、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72-76 1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77-8315、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84-8716、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88-902011年教育项目分类1.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包括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含校外教学名师讲学计划)、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包括教学名师项目)、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含优秀教学团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等项目。
由市教委下达,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包括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人才引进、兼职教师、专业团队选拔、骨干教师选拔、国内进修与国(境)外培训、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等项目。
由市教委下达。
3.专业建设:包括市级特色专业、市级新专业、市级紧缺专业、高等职业重点专业等专业建设。
由市教委下达专业建设资金额度,学校在市教委下达额度内自主申报项目。
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不含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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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5
研究思路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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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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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和难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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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可行5源自进度安排合理54项目具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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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和相关的研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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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发表过研究论文、出版过专著、承担过院级以上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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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发表过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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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出版过专著
3
近五年承担过院级以上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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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近五年发表过研究论文、出版过专著、承担过院级以上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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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发表过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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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出版过专著
3
近五年承担过院级以上课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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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
10
预期成果具体、清晰
5
成果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性
5
中华女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
观测点
得分
打分
1
项目负责人
10
具有高级职称
5
中级职称
3
初级职称
2
具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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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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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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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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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职称及学历分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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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任务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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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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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有与本课题的研究了解、分析清楚
5
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具有创新或推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