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5-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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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矿产资源概况

河南矿产资源概况

目录第一章河南矿产资源概况 (1)一、矿产资源种类及分布情况 (3)二、矿产资源储量 (4)第二章地质矿产勘查 (12)一、地质勘查工作概况 (12)二、资金投入情况 (12)三、主要勘查成果 (14)第三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16)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16)二、省辖各市矿产开发状况 (27)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33)第四章矿产品产供销及形势分析 (34)一、矿产采选及加工业在经济中的地位 (34)二、矿石、矿产品及加工制品产量 (36)第五章地质矿产管理 (37)一、2007年河南省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组织情况 (37)二、地质矿产勘查管理 (38)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38)四、矿产开发管理 (41)五、地质环境管理 (46)第一章河南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07年末,全省已发现的矿种为127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共计75种;已开发利用的为86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18种,非金属矿产59种,水气矿产2种。

矿业产值连续多年处于全国前5位,是我国重要的矿业大省。

★截至2007年底河南省已发现矿产种类统计表表1-1矿产类别矿种(亚矿种)矿种数(亚矿种数)能源矿产石油、天然气、煤、煤层气、石煤、油页岩、铀、钍、地热9金属矿产铁、锰、铬、钒、钛、铜、铅、锌、铝土矿、镍、钴、钨、钼、锑、镁、金、银、铂、钯、铌、钽、铍、锂、铷、铯、锆、锶、铈、钇、钪、锗、镓、铟、铼、铊、镉、硒、碲38非金属矿产金刚石、石墨、磷、硫铁矿、硼、水晶(压电水晶、熔炼水晶、工艺水晶)、刚玉、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硅灰石、滑石、石棉、蓝石棉、云母、长石、石榴子石、透闪石、叶蜡石、蛭石、沸石、明矾石、芒硝、石膏、重晶石、天然碱、方解石、冰洲石、菱镁矿、萤石(普通荧石)、宝石、玉石、电气石、玛瑙、颜料矿物、石灰岩(电石用灰岩、制碱用灰岩、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饰面用灰岩)、泥灰岩、白垩、含钾岩石、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化肥用白云岩、玻璃用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石英岩(冶金用石英岩、玻璃用石英岩)、砂岩(玻璃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铸型用砂岩、陶瓷用砂岩)、天然石英砂(玻璃用砂、铸型用砂、建筑用砂、砖瓦用砂)、脉石英(玻璃用脉石英)、粉石英、天然油石、含钾砂页岩、页岩(陶粒页岩、水泥配料用页岩)、高岭土、陶瓷土、耐火粘土、凹凸棒石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膨润土、铁矾土、其他粘土(砖瓦用粘土、陶瓷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橄榄岩(建筑用橄榄岩)、蛇纹岩(化肥用蛇纹岩)、玄武岩(铸石用玄武岩、岩棉用玄武岩)、辉绿岩(建筑用辉绿岩)、安山岩(建筑用安山岩、饰面用安山岩)、闪长岩(建筑用闪长岩)、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麦饭石、珍珠岩、浮石、霞石正长岩、凝灰岩(玻璃用凝灰岩、建筑用凝灰岩、水泥用凝灰岩)、火山灰、大理岩(饰面用大理岩、建筑用大理岩、水泥用大理岩)、板岩、泥炭、矿盐(岩盐)、碘、溴、砷、透辉石78(109)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 2 合计127(158)★截至2007年底河南省已有探明资源储量矿产种类统计表表1-2矿产类别矿种(亚矿种)矿种数(亚矿种数)能源矿产石油、天然气、煤、油页岩、铀、地热 6金属矿产铁、锰、钒、钛、铜、铅、锌、铝土矿、钴、钨、钼、锑、镁、金、银、铌、钽、铍、锂、铷、铯、铈、锗、镓、铟、铼、镉27非金属矿产石墨、磷、硫铁矿、水晶(压电水晶、熔炼水晶、)、蓝晶石、硅灰石、红柱石、滑石、蓝石棉、云母、沸石、石膏、重晶石、天然碱、萤石(普通荧石)、玉石、石灰岩(电石用灰岩、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玻璃用白云岩)、石英岩(冶金用石英岩、玻璃用石英岩)、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铸型用砂岩)、脉石英(玻璃用脉石英)、天然油石、含钾砂页岩、高岭土、陶瓷土、耐火粘土、伊利石粘土、膨润土、铁矾土、其他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黄土)、蛇纹岩(化肥用蛇纹岩)、玄武岩(岩棉用玄武岩)、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珍珠岩、霞石正长岩、凝灰岩(玻璃用凝灰岩)、大理岩(饰面用大理岩、水泥用大理岩)、矿盐(岩盐)、砷、透辉石40(48)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 2 合计75(83)★截至2007年底河南省已开发利用矿产种类统计表表1-3矿产类别矿种(亚矿种)矿种数(亚矿种数)能源矿产石油、天然气、煤、煤层气、石煤、铀、地热7金属矿产铁、锰、铬、钒、钛、铜、铅、锌、铝土矿、钼、钨、锑、镁、金、银、铌、钽、锂18非金属矿产石墨、磷、硫铁矿、水晶(压电水晶、熔炼水晶、工艺水晶)、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硅灰石、滑石、石棉、蓝石棉、云母、长石、透闪石、叶蜡石、蛭石、沸石、电气石、石榴子石、石膏、重晶石、天然碱、方解石、萤石(普通荧石)、玉石、石灰岩(电石用灰岩、制碱用灰岩、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饰面用灰岩)、泥灰岩、白垩、含钾岩石、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化肥用白云岩、玻璃用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石英岩(冶金用石英岩、玻璃用石英岩)、砂岩(玻璃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陶瓷用砂岩)、天然石英砂(玻璃用砂、铸型用砂、建筑用砂、砖瓦用砂)、脉石英(玻璃用脉石英、冶金用脉石英)、粉石英、天然油石、页岩(陶粒页岩、水泥配料用页岩)、高岭土、陶瓷土、耐火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膨润土、铁矾土、其他粘土、(砖瓦用粘土、陶瓷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橄榄岩(耐火用橄榄岩、建筑用橄榄岩)、蛇纹岩(化肥用蛇纹岩)、玄武岩(铸石用玄武岩、岩棉用玄武岩)、辉绿岩(建筑用辉绿岩)、安山岩(建筑用安山岩、饰面用安山岩)、闪长岩(建筑用闪长岩)、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麦饭石、珍珠岩、浮石、凝灰岩(玻璃用凝灰岩、建筑用凝灰岩、水泥用凝灰岩)、火山灰、大理岩(饰面用大理岩、建筑用大理岩、水泥用大理岩)、矿盐(岩盐)59(91)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 2合计86 (118)注:随主矿产被采出但未综合回收利用的伴生矿产(如铜矿中伴生的锗矿)不视为已利用矿产。

河南省要求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河南省要求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表2 南非和中国在矿山健康与安全方面的监管体系对比类别南非安全监管体系(一体化)中国安全监管体系(分类管理)监管部门矿山健康与安全监察局(MHSI)(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2)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三方机构(1)矿山健康与安全理事会(MHSC)(政府、雇主、雇员代表各5名)(2)采矿资格管理局(SQA)(1)职业健康评价机构(独立第三方)(2)安全评价机构(独立第三方)企业管理体系雇主→首席安全督察→责任经理→安全健康委员会(≥80%雇员代表)→健康与安全代表(100%雇员代表)分管安全矿长→安全专员(职业健康专员)代表利益方(1)雇主方:雇主、首席安全督察、责任经理(2)雇员方:安全健康委员会、健康与安全代表均代表企业利益方企业管理部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风险监控制度。

责任经理对雇员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健康与安全风险进行评估(2)矿工医疗监测制度。

配备1名全职或兼职的职业医师(编写一份矿区所有雇员的年度医疗报告,分析每名雇员的身体状况)主要依托第三方体检、职业病诊断机构(个人和汇总报告,无个人分析)医疗监督记录保存40a未明确要求行政执法矿山健康与安全监察局(MHSI)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以行政处罚为主,诉讼需司法机关配合 (3)南非矿山健康与安全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均呈现一体化立法和管理模式,而我国目前仍执行职业健康和安全分类管理的模式,这是与我国的重要区别之三。

(4)南非矿山健康与安全监察局(MHSI)具有直接的事故调查权和司法起诉权,这是与国内的重要区别之四,我国企业家在南非投资时应特别注意。

同时,这一点也值得我国借鉴,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可有效加强健康与安全的监管权威,增加违法成本,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5)总体来说,南非的《矿山健康与安全》的颁布与实施,在保护矿工安全与健康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扭转了南非矿山健康与安全混乱的局面,并逐步走向法律正轨化,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度调整我省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政策的通知-豫政〔2015〕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度调整我省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政策的通知-豫政〔2015〕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度调整我省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政策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度调整我省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政策的通知豫政〔2015〕1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2004年以来,我省分期分批对煤炭、铝土矿、金、铁、钼等重要矿产和大宗非金属矿产实施资源整合,对重要矿产资源配置实行政府调控,对优化全省矿业布局、支持重点矿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升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不高等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9号)精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省政府决定对我省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政策进行适度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调整重要矿产资源出让方式除下列4种情形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外,一律以市场方式有偿出让矿业权:(一)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

(二)已设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

(三)已设探矿权需要整合或因整体勘查扩大范围涉及周边零星资源的。

(四)本通知下发前,省政府已批准的预配置矿产资源项目和资源整合项目。

二、适度设定重要矿产资源受让主体资格煤炭、铝土矿是我省的重要矿产资源,适度设定煤炭、铝土矿勘查开采主体资格,有利于促进我省矿业经济规模化发展,保障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资源需求,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3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3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3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第一部分概述为促进全省矿产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高重要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9号)、《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见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10〕32号,见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见附件3),制定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

(一)矿产资源概况河南省跨华北陆块和秦岭造山带两个大地构造单元,地层出露齐全,岩浆活动强烈,地质构造复杂,成矿作用多样,是全国矿产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

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发现矿种129种(含亚矿种159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89种(含亚矿种104种),主要矿产产地1122处,共伴生矿产产地661处。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9号,2008年12月31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9号,2008年12月31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9号(2008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国务院批复,现将《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批复》(国函〔2008〕120号)和《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划》和国务院的批复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各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保障我国矿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矿产资源长期稳定供应。

二、矿产资源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遵循矿产资源规划。

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项目。

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

三、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要求,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结合本地区矿产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重点,提高深度,体现特色,组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完成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

各地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和省级以下矿产资源规划,完善规划体系。

未按要求编制规划的地区,不得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

四、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完善规划的管理制度,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矿产资源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

河南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

河南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

河南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11.26•【字号】•【施行日期】1988.11.2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南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1988年10月15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章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四章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我省矿业的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破坏或者变相买卖矿产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第五条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取得探矿权。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国家保障合法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的巩固和发展。

国家鼓励、指导和帮助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的发展,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依法采矿。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有关主管部门协助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二)编制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三)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四)登记、核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全省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2004年我省开展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以来,在压减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解决,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小而散、投入偏少,矿山企业规模过小、大中型矿山企业少,矿产资源开采粗放、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程度低等问题依然存在,煤、铝、钼、铁等矿种的整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其他重要矿种和重要矿区的整合亟需全面展开,探矿权整合工作需要抓紧启动。

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调整矿产开发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面临矛盾多、操作难度大。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要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资源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以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基础上依法推进。

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2005年修正)

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2005年修正)

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2005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5.01.14•【字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施行日期】1991.12.1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991年12月18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3月26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镇(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不再另行划定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需要跨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第四条制定城市规划应执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城市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并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和现状特点出发,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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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2008—2015年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期年为2007年,规划期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第二章现状与形势一、矿产资源及勘查开发现状(一)矿产资源概况河南省跨华北陆块和秦岭造山带两个大地构造单元,以栾川—维摩寺—明港断裂为界,划分为南北两个一级大地构造单元和一级成矿区。

北部属于华北陆块成矿省,南部属于秦岭造山带成矿带。

华北陆块基底构造较为复杂,小秦岭—熊耳山地区太华群多形成变质核杂岩,其发展演化控制了金、银、钼、铅、锌矿集区的分布;太行隆起及渑池—确山构造带发育铝土矿、耐火粘土矿、煤炭等沉积矿产;卢氏—栾川构造带形成我国最大的钼矿集中区,并伴有钨、铅、锌、金、银矿。

伏牛山—大别山是秦岭造山带多旋回演化构造带,形成重要的金、银、钼、铅、锌、铜矿成矿带。

我省东部凹陷区生成有石油、天然气、天然碱、岩盐等盆地沉积矿产。

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发现127个矿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75种。

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085个,其中大型及以上规模150个、中型259个、小型492个、小矿以及其它暂无规模指标184个。

1.矿产资源特点优势矿产资源与结构性短缺的劣势矿产资源并存。

优势矿产有煤炭、石油、天然气、钼矿、金矿、银矿、铝土矿、天然碱、岩盐、耐火粘土矿、水泥用灰岩、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珍珠岩矿等(见专栏1)。

劣势矿产有钾盐、磷矿、硼矿、铜矿、富铁矿、铬矿、镍矿、铂族金属矿等。

专栏1 河南省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在全国的位次(截止2007年)位次矿种矿种数(个)1 钼、蓝晶石、红柱石、天然碱、伊利石粘土、珍珠岩、水泥配料用粘土、霞石正长岩82 铸型用砂岩、蓝石棉、天然油石、玻璃用凝灰岩、铝土矿、镓、耐火粘土、水泥用大理岩83 钨、铼、铁矾土、水泥配料用黄土 44 石墨(晶质)、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 35 岩棉用玄武岩、玻璃用石英岩 26 锂、铯、电石用灰岩、硅灰石、玉石、滑石、普通萤石77 铷、镁、含钾砂页岩、饰面用大理岩、冶金用石英岩、岩盐 68 金、煤、沸石、透灰石、玻璃用脉石英 59 钛(原生钛(磁)铁矿TiO2)、铍、铟、轻稀土矿 410 铁 1矿产资源分布广泛,主要矿产集中度较高。

全省查明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京广线以西和豫南的丘陵、山区,豫东平原仅有中原油田和永城煤田。

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安鹤、焦作、郑州、平顶山等13个煤田,铝土矿集中分布在郑州—三门峡—平顶山一带,金、银、钼、铅、锌矿主要集中在小秦岭、熊耳山、桐柏—大别山3个集中区内,而非金属矿产则遍布全省。

主要矿产资源具有地域分布组合优势,有利于建立较完备的、规模化的矿业及矿产加工业体系。

河南省中—北部地区集中分布着支柱性优势能源矿产煤炭—高耗能铝(粘)土矿—冶金、建材、化工类非金属矿产组合,可实现综合勘查、互补型开发,形成配套的产业链;中南部地区有耐火粘土—高铝三石(蓝晶石、矽线石、红柱石)—石墨矿系列,可形成配套的高级耐火材料资源基地;西部山区是贵金属和有色金属矿产集中区,可实现资源的接替勘查与开发。

大多数矿床组分较为复杂,共生、伴生矿产所占比例较大。

全省很多矿产以共生或伴生的形式出现,例如铝土矿常与耐火粘土、熔剂用灰岩、煤炭、镓、锂、轻稀土矿等矿产共生,金矿常与银、铜、铅、锌、钼、钨矿等多种矿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广阔的前景。

2.主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全省主要矿种埋深500米以浅勘查程度相对较高,但是深部矿、隐伏矿工作程度较低,全省仍有巨大的找矿潜力。

煤炭:全省18个煤田和5个含煤区共查明煤矿区(井田)305个,截至2007年底,600~1000米埋深以浅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310.61亿吨,保有265.97亿吨。

煤资源潜力评价表明,全省埋深2000米以浅资源潜力661.8亿吨,其中0~600m预测资源量14.7亿吨,600~1000m预测资源量47.1亿吨,1000~1500m 预测资源量258.6亿吨,1500~2000m预测资源量341.4亿吨。

在1500米埋深以浅,以勘查面积与预测含煤面积、查明资源储量与预测资源总量为指标评价,全省煤炭资源查明程度仅有49%。

石油、天然气:截至2007年底,中原油田和河南油田累计探明石油技术地质储量73258.78万吨,剩余地质技术储量5219.19万吨,累计探明天然气地质技术储量1074.79亿立方米,剩余地质技术储量97.22亿立方米。

钼矿:截至2007年底,全省钼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金属量)378.92万吨,保有364.71万吨。

钼矿是我省的优势矿种,勘查程度相对较低,还有较大的增储空间。

仅在伏牛山、熊耳山地区埋深1000米以浅预测钼矿资源总量即可达714万吨。

从豫西、豫西南、豫南地区钼异常的查证程度和矿产勘查深度所反映的信息表明,钼矿仍然是最有找矿前景的矿种。

铝土矿:截至2007年底,累计查明资源储量6.94亿吨,保有6.15亿吨。

预测全省埋深1000米以浅铝土矿资源潜力56亿吨,其中0~300m预测资源量10.1亿吨,300~500m预测资源量15.4亿吨,500~1000m 预测资源量30.5亿吨。

全省埋深300米以浅铝土矿查明程度仅有40.7%,深部以及煤矿之下铝土矿还有巨大的资源潜力。

金矿:截至2007年底累计查明岩金资源储量761.3吨,保有仅有241.81吨。

金矿勘查强度最高的为小秦岭地区。

深部找矿在原矿区地质勘探的基础上,矿山向深部探矿垂深增大了500~1000米,最大深度达到了1500米以上,证明金矿深部还有较大的找矿空间。

铅锌银矿:由于工作程度较低,还没有形成可供进一步勘查的资源基地,全省埋深1000米以浅查明程度仅有15%,找矿潜力较大。

铁矿:截至2007年底,累计查明铁矿资源储量13.51亿吨,保有12.52亿吨。

预测全省铁矿资源潜力37.5亿吨,全省铁矿查明程度仅有26.5%。

主要分布于覆盖区和矿山深部,矿床类型以为沉积变质型铁矿为主。

我省非金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但是受下游开发利用规模的限制,总体勘查程度较低。

(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十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成为新的投资热点。

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有效勘查许可证1583个,勘查区总面积17507.58平方公里。

探矿权设立数量较多的矿种依次为铁矿、铅锌矿、金矿、煤炭、铝土矿、铜矿、钼矿、多金属矿等。

勘查阶段以普查最多,占全部项目数的56%,详查占35%。

矿产勘查项目主要分布于豫西山区,项目数量与勘查面积最多的为洛阳市和三门峡市,勘查面积占其行政区面积的20.40%和18.30%。

2007年全省地质勘查资金投入10.6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0.9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3.62亿元,国内企事业单位投入6.06亿元。

主要投向煤炭、金矿、铁矿、铝土矿、铅锌矿、银矿、钼矿勘查。

完成机械岩心钻探69.88万米,坑探12.76万米,浅井2.11万米,槽探35万立方米。

2003年以来,随着矿产品市场需求的复苏,地质勘查投入资金增幅较大,主要变化趋势为市场投资增长快,中央财政投资所占比例相对下降,反映了在市场引导下的多元化投资趋势。

投资勘查热点矿种从以贵金属(金)矿、有色金属(银、铅、铝土矿)为主,变为以能源矿产(煤炭)、有色金属矿产(铝土矿、钼、铅锌)、黑色金属(铁矿)为主,建材类矿产也有较大幅度增加,反映了矿产品价格上涨后所形成的勘查投资全面增长的势头;投资勘查地区由以豫西的洛阳、三门峡市为主,发展到全省全面增长。

2004年以来,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用于地质勘查的投入大幅度增加,有力地提高了地质勘查水平,发现并评价了一大批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90种。

共有4488个各类经济性质的独立核算采矿单位从事矿业生产活动,52万人从事矿业生产。

全省固体与液体矿产矿石产量3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5.50亿立方米,原油产量485.01万吨。

矿业产值连续多年处于全国前5位。

2007年全省矿产采选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036.67亿元,占全省全部工业增加值的13.81%,占全省GDP的6.9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煤炭采选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93.49亿元,石油、天然气开采业127.22亿元,金、银及有色金属矿产采选业192.26亿元,非金属矿产采选业184.84亿元,黑色金属矿产采选业38.15亿元。

矿产原料加工制品业当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802.67亿元,占全省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7.34%。

全省矿产采选和加工制品业占全省全部工业增加值的51.15%。

矿业作为省经济发展重要支柱产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四)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业开发在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较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据2008年统计,我省采煤等造成地面塌陷地522处,沉陷面积44548公顷,严重破坏了矿区范围内的耕地、居民住宅、交通道路以及水利、电力设施。

露天采矿占用、改变、损毁土地46225.2公顷,固体废物积存总量27489.94万吨,使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引发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

废水废液的排放总量36076.99万立方米,造成水土环境污染,矿坑排水使矿区和周围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均衡破坏,原有水井报废,部分群众吃水困难。

(五)矿业布局我省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建立了规模较大的煤炭、石油、电力、有色、冶金、建材、化工工业,这些以矿产资源为基础的产业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见专栏2)。

以矿业为依托建设了平顶山、焦作、鹤壁、濮阳4个省辖市级和义马、舞钢、灵宝、永城、登封、新密市和栾川县等7个市(县)级资源型城市。

专栏2 河南省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表矿种开采基地加工基地矿业在全国的地位煤炭平顶山、永城、义马、郑州、焦作、鹤壁等煤炭开采基地平顶山、永城、义马、郑州、焦作、鹤壁、神火等煤电化工基地煤炭产量排全国第三位;国家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石油天然气中原油田、河南油田等石油天然气开采基地中原油田、河南油田、洛阳石化等石化基地全省石油天然气产量在全国排第五位铝土矿巩义、新安、偃师、陕县、渑池等铝土矿开采基地中铝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州分公司、新安电力、三门峡东方希望、开曼公司、义煤集团、中美铝业、平顶山汇源公司等氧化铝生产基地氧化铝产量全国第一,占全国总产量的38%钼矿栾川县、卢氏县、嵩县、汝阳县、镇平县等钼矿开采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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