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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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制度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医保制度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保管理,规范医保行为,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医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医保基金的申报、审核、结算、监管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效率原则,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医保管理工作,医院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医保基金的申报与审核第五条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医保政策,合理申报医保基金。

第六条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规定,向医保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医保基金申报材料。

第七条医保管理部门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规定,及时、准确、公正地审核医保基金申报材料。

第八条医保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核结果通知医院,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第三章医保基金的结算第九条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规定,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第十条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规定,向医保部门申请医保基金的结算。

第十一条医保管理部门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规定,及时、准确、公正地结算医保基金。

第十二条医保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算结果通知医院,并对结算结果负责。

第四章医保基金的监管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医保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院违反本制度的,由医保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医保管理部门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医保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保管理部门。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医院医保管理,规范医保行为,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账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

医院医保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医院医保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医院医保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逐步实现医保工作的良性循环,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保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保报销、医保收费及清算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述规定。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维护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医保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理医保纠纷,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利益。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规范医保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医保管理人员,确保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医院应每年向医保部门报送医疗服务费用清单及相关资料,如有不实报销或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医院医保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保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医保报销管理第八条医保报销工作是医院医保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涉及医院及患者的权益,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第九条患者就诊医保报销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医保卡信息及病历资料,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应核实其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应拒绝报销。

第十条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应根据医保政策和规定,及时审核患者报销资料,确保合法、合规,不得违规报销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

第十一条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应妥善保存患者的报销资料,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做到查证方便,情况明了。

第十二条医院应每月定期对医保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和资料,以便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医保纠纷案件,医院应成立专门的调解组织机构,及时处理医保问题,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医保收费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医保收费工作是医院医保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医院应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五条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应建立收费标准,明确规定医保支付范围以及自费项目,确保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收费明细表,包括医保报销项目和自费项目,并在患者就诊前告知患者,确保患者明白自己应支付的费用。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险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

第三条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患者负担。

第四条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第五条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第六条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管理制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医疗保险费、财政补贴、利息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医院管理费用等。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防范基金流失。

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基金安全。

第三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保险政策,合理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服务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防止不合理检查、过度治疗等行为。

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患者权益。

第四章医疗费用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费用审核,对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防止不合理费用发生。

医院医保管理细则

医院医保管理细则

医院医保管理细则一、医保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医保管理应公正、公平,保障参保人员在医疗方面的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

2.高效原则:医保管理应高效,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效果为目标,尽快办理医保报销和结算手续。

3.安全原则:医保管理应注重安全,确保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其隐私。

4.管理原则:医保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医保资金的有效管理。

二、医保管理的具体要求1.参保人员的资格要求:参保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医保身份,同时参保人员应定期缴纳医保费用,确保其医保资格的有效性。

2.医保报销的范围:医保报销范围应覆盖基本的医疗费用,并根据具体的医保政策进行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

3.医保报销的流程:参保人员在就医后,应主动向医保管理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具体流程包括填写报销申请表、提供相关医疗发票和处方等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审核。

4.医保费用的控制:医保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费用控制措施,防止医疗费用的过高增长。

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额药品的报销、规范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等。

5.医保资金的管理:医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医保基金的收付账户、加强对医保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等。

6.医保信息的管理:医保管理部门应加强个人医保信息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并提供合理的查询和维护渠道。

7.医保管理的监督与处罚:医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处罚。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医院医保管理的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医保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提高报销效率:加强医院与医保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电子报销系统,提高报销效率和准确性。

2.完善服务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报销服务,简化报销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参保人员的满意度。

医院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医院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医院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院医疗保险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的医疗保险业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定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医院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保险投保、理赔、保险期间等内容。

第五条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由医院保险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第六条医院医疗保险的具体业务办理程序由保险公司与医院双方商定。

第二章投保第七条医院医疗保险投保人应为医院职工及其家属。

第八条医院医疗保险投保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医院医疗保险投保费用由医院与保险公司共同负责支付。

第十条医院医疗保险的投保期限为一年,过期需重新投保。

第十一条医院医疗保险投保人应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并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保险投保人在投保时应选择适合自身的医疗保险方案。

第十三条医院医疗保险投保人可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第十四条医院医疗保险投保人应当保持投保期内的联系方式通畅。

第三章理赔第十五条医院医疗保险理赔适用于医院职工及其家属在投保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

第十六条医院医疗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负责受理和处理。

第十七条医院医疗保险理赔时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包括医院发票、处方单等。

第十八条医院医疗保险理赔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九条医院医疗保险理赔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二十条医院医疗保险理赔的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医院医疗保险理赔时需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第四章保险期间第二十二条医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第二十三条医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内应遵守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失效。

第二十四条医院医疗保险保险期间内如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投保人可进行理赔申请。

第二十五条医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应定期检查保险的有效性,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权利,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

第三条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合理、便民、便利。

第四条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照顾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院医疗服务的规范发展。

第二章医药费用结算第五条医院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标准及核算方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医院应当按规定接收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第七条医院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工作应当按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费用结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第八条医院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工作应当及时、准确完成,不得出现滞后、漏报等情况。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结算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费用结算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费用结算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社会统筹资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医疗机构经办收入等。

第十三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基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应当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参保人员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参保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医院应当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服务。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合理使用医保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医保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包括医保基金使用、费用报销、收费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医保管理职责,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医院医保管理应贯彻节约型医疗的理念,推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治疗,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明确医保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水平提升,保证医保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相关数据管理和报表生成机制,提高医保管理工作效率。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认识,引导患者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第二章医保基金管理第十条医院医保基金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医保基金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和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合理制定医保基金使用计划,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医保基金的使用权限和范围。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保基金支付的审核制度,确保医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督和风险防范,严格防止医保基金的挪用和浪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公开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费用报销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费用报销制度,规范医保费用报销的流程和程序。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费用报销的审核和审批机制,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标准。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费用的监督和风险防范,严格防止医保费用的虚假报销和欺诈行为。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费用的管理和统计工作,及时分析和监测医保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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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管理,使医保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我院与鄂、莫两旗医保局签订的服务协议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凡接诊医保病人的医生必须有执业资格,否则医保局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二、接诊医生要认真核对证、卡、人,并要求其立即到医保科进行住院登记,不准将非参保人员转换成参保人员,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三、住院医保病人必须24小时在院,凡医保局巡查发现住院病人一次未在院的,其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四、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不超病种用药和滥检查,对医保范围外用药及检查、超出报销范围的服务项目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予报销。

五、超过100元的可核报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经患者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医保病人需要做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超过300元的检查和治疗项目)的必须填写《特殊检查审批表》(此审批表需附病历中存档)到医保科审批,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按比例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六、医保病人医药费比例必须控制在3:2范围之内,既医疗费用不低于60%,药品费用不超过40%。

七、无正当理由的超大剂量使用药品,超出部分费用由经治医生个人负担。

开具与病情无关(包括门诊慢病患者)的检查及用药,非必须的连续两次(包括两次)以上结果阴性的特殊检查,医保局不予报销费用。

八、不准“搭车开药、检查”,出院患者限带7天的口服药品,
不符合规定的带药可在门诊自费购药,医保局不予报销。

九、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否则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所有医保病人费用出院时一次性结清。

费用清单、收据应
及时打印,要求准确、清晰,对于因清单或收据辨认困难造成患者无法报销,损失由科室承担。

十一、本院有能力诊治的患者,不准转院,对弄虚作假骗取转院
的,不予报销费用。

十二、以上凡经医保局检查或患者举报发现,除由责任人和所在
科室负担相关费用外,对责任人可停止其处方权,给予发生额2-3倍的罚款,严重者停止其执业资格。

慢性病各病种辅助检查项目
慢性病门诊治疗纳入统筹基金管理的各病种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做以下辅助检查:
一、肺结核:胸片、痰检、肝功、血常规、血沉。

二、糖尿病:尿常规、血糖(空腹、餐后)、血离子(K+、Na+、Cl-、
C02CP)、肾功、血脂、血粘度、果糖胺、心电图、眼底。

三、原发性高血压二、三期:眼底、心电图、心彩超、心脏平片、尿常规、肾功、血脂、血粘度、血糖。

四、恶性肿瘤:胸透、平片、钡透、B超、活检(病理)、内窥镜检查、脱落细胞检查、肝功、肾功、AFP、血离子、心电图、血、尿、便常规。

五、尿毒症血液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肝功能、血离子、血浆蛋白、血药浓度测定、双肾B超、胸透、胸片、心电图、心彩超。

六、白血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离子、肝功能、肾功能、胸透、胸片、心电图、腹部B超、骨穿、腰穿。

门诊医生根据慢性病患者的病种、病情开具相应的辅助检查项
目,患者可以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请各科室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对不予报销项
目禁止在患者的《慢性病门诊手册》上开具。

按照医保局慢性病报销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报销该项目费用,由经治医生个人负担并给予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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