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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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2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2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493____)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指市政府或安委会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除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连续发生一般事故或较大以上事故的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石企业。

下同)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督促、警示、诫勉谈话的制度。

第三条约谈制度是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和监管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四条约谈对象。

市级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的主要和主管领导,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以及市政府或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第五条约谈形式和时机。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____约谈或个别约谈的形式。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对已批准或许可的安全生产事项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发现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问题的;(二)____领导不力,未按时完成省、市部署的安全生产重大专项工作任务的;(三)对所辖地区、所管行业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的;(四)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及存在违法行为的;(五)对高危行业(企业)及重大危险源未按要求监控的;(六)被上级部门通报或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七)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同一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一般事故的;(八)隐瞒事故、事故查处不力或事故处理决定不落实的;(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阶段控制指标进度的;(十)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十一)不认真对待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____,造成群众____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十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市政府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定期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一、约谈范围约谈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现场监管人员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人员。

二、约谈周期约谈周期分为定期约谈和临时约谈两种。

1. 定期约谈:每个月在固定的日期进行一次约谈,以了解上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定期约谈的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 临时约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生产问题,需要立即解决或调查的,可以进行临时约谈。

三、约谈程序约谈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准备约谈、开展约谈、记录约谈内容、整理约谈结果、建立档案。

1. 准备约谈:约谈人员事先准备好约谈的内容和问题,明确约谈的目的和要求。

2. 开展约谈:在约谈对象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约谈人员与被约谈人员进行约谈。

在约谈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约谈人员应尊重和听取被约谈人员的意见。

3. 记录约谈内容:约谈人员应及时将约谈内容做好记录,并让被约谈人员签字确认。

4. 整理约谈结果:约谈人员根据约谈内容和被约谈人员的回答,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约谈结果。

5. 建立档案:将约谈记录和约谈结果整理形成档案,便于后续的查阅和追踪。

四、约谈内容约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情况;工作场所的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五、约谈结果及处理约谈结果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一类是被约谈人员存在较大的安全生产问题或违反了安全规定,需要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二类是被约谈人员存在一些安全问题或不符合安全要求,需要进行指导和培训;三类是被约谈人员的安全工作表现良好,需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文责任约谈是一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约谈的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个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的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责任约谈对象1. 单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单位进行责任约谈;2. 个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责任约谈程序1. 收集证据:相关部门、人员应及时搜集相关证据,包括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2. 召集约谈:责任约谈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告知约谈事由;3. 约谈内容:责任约谈人员根据事实和证据,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指出其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单位或个人整改;4. 整改要求:责任约谈人员应明确约谈目标,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5. 跟踪督促:责任约谈人员应持续对约谈单位或个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并记录相关工作过程和结果。

四、责任约谈结果1. 整改合格:若约谈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完成整改,并经责任约谈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则责任约谈工作结束;2. 整改不合格:若约谈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责任约谈人员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法规措施进行处罚;3. 整改持续跟踪:若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未及时整改,责任约谈人员应进行持续跟踪督促,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催促其采取措施加以处罚。

五、工作记录和报告责任约谈人员应对每次约谈进行记录,包括约谈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约谈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等,以便于备案和跟踪;同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约谈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六、工作责任追究对责任约谈人员未认真履行约谈职责、工作不力或存在其他职务犯罪行为的,应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各级政府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并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约谈制度系指山东省人民政府或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与市级、县级(含市辖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的对话。

目的在于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与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或主体责任。

第三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级、县级(含市辖区)及相关部门,应予以约谈:(一)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在短期内连续发生若干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三)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超出既定控制考核指标的;(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情节严重的;(五)发生社会影响广泛、舆论高度关注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六)省安委会或省政府及省安委会督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解决的;(七)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长期未能有效整治的;(八)年度内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九)其他需要进行约谈的情形。

第四条确定被约谈单位后,由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草拟约谈通知,并报省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签发。

第五条如需约谈市级主要负责人,由省安委会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进行约谈,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参与。

第六条如需约谈市级分管负责人,由省安委会副主任进行约谈,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参与。

第七条如需约谈县级(含市辖区)主要负责人、中央驻鲁企业(中央企业二级单位)及省管企业负责人,可由省安委会副主任进行约谈,或经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授权,由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进行约谈,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参与。

第八条约谈结束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向被约谈单位发送,被约谈单位需依照纪要内容执行。

第九条被约谈单位应在约谈结束后规定的工作日内,将约谈的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模版(4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模版(4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模版尊敬的各位领导: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现将制度内容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约谈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约谈是为了落实企业领导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沟通交流机制,促使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其安全生产责任,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约谈对象约谈对象主要为各级领导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相关人员。

三、约谈方式1. 定期约谈:每月定期约谈一次,由公司领导亲自主持,约谈对象应全员到场。

2. 特殊约谈:在发生重大事故、违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下,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四、约谈内容1.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对象应详细汇报最近一个月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管理措施等。

2. 安全风险排查:约谈对象要报告近期进行的安全风险排查情况,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控制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约谈对象要报告近期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

4. 事故处理情况:约谈对象应报告最近一个月内的事故处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处理过程和事故救援效果等。

五、约谈记录和整改每次约谈应记录相关内容,并由约谈对象签字确认。

对于存在问题和不合格的情况,公司领导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并进行跟踪督促。

如果不能按时整改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以上是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的内容,请各位领导审阅,并指导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谢谢!XX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模版(2)(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493____)等法律法规及中心《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等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作环境条件也在不断改善,但安全生产工作仍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促进员工的安全行为和习惯的养成,我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定期约谈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构建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执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的负责人。

三、执行过程1.约谈时间:每月进行一次约谈。

具体约谈时间和地点由安全生产部安排。

2.约谈主体:约谈主体为安全生产部的负责人,由其负责约谈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等。

3.约谈内容:约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情况:了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2)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核查各部门负责人是否履行了安全责任,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

(3)事故和违规处理情况:了解是否发生了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情况,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改进措施。

(4)员工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了解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和意识,对个别员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指导和教育,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4.约谈记录:约谈后,安全生产部负责人要及时记录约谈内容,并将记录提交给公司领导,以便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指导。

四、约谈效果评估和奖惩措施根据约谈结果和改进情况,公司领导将对负责人进行相应的评估和奖惩措施。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负责人,可以给予嘉奖;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严重问题和违规行为的负责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

五、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约谈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和约谈能力,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培训,提升其约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范本【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给企业、员工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影响。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企业领导的主体作用,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工作的开展。

二、约谈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旨在通过定期约谈企业领导层,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安全生产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通过此制度的实施,既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能够提高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企业层面的安全意识。

三、约谈程序1. 约谈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约谈。

2. 约谈对象:企业领导层或主要负责人。

3. 约谈方式:(1)事先通知:约谈前一周通知约谈对象,并说明约谈的目的和时间。

(2)约谈会议:按约定时间召开约谈会议。

会议应设立专门的记录员,记录约谈过程。

(3)约谈内容:约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员工安全意识是否得到提高;- 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准备情况,是否制定了完备的应急预案等。

4. 约谈记录: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约谈过程、约谈内容和约谈结果等。

四、约谈结果1. 提出整改要求:根据约谈发现的问题,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或不合规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确定整改期限。

2. 跟踪督促:约谈会议之后,约谈记录员应及时将约谈结果通知约谈对象,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3. 改进经验总结:每次约谈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约谈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并在下次约谈中进行反馈。

五、约谈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每年定期对约谈制度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制度执行情况、约谈效果以及改进建议等。

2. 绩效考核:将约谈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对约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奖惩。

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

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

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一、引言为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

本制度的执行对象为企业员工,力求通过约谈的方式,及时发现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指导意见。

二、约谈的定义和目的1. 约谈的定义:约谈是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与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谈话,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与指导。

2. 约谈的目的:通过约谈,旨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约谈的内容和方式1. 约谈的内容:(1)员工的个人安全意识:约谈时重点关注员工对自身安全的认知和行为,提醒员工时刻保持警惕,防范事故的发生。

(2)员工的安全操作规范:约谈时着重强调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和流程,不擅自变动设备、品尝化学品等危险行为。

(3)员工对安全生产措施的配合情况:约谈时询问员工对企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认同度和配合度,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 约谈的方式:(1)个别约谈: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与员工进行一对一的约谈,根据员工的安全表现和安全记录,进行针对性的谈话和指导。

(2)集体约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及集体约谈,通过集体约谈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强调员工的安全责任,共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约谈的程序与频率1. 约谈的程序:(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安全记录,确定约谈对象。

(2)约谈对象根据约谈通知,按时参加约谈。

(3)约谈人员与约谈对象进行约谈,详细了解员工的安全问题和意见建议,并给予适切的指导。

(4)约谈人员针对约谈内容,填写约谈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5)约谈记录由约谈人员和约谈对象在约谈后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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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问责谈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建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责任人,县建设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第四条
约谈在建设系统内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生产经营单位;未着力改善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等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及时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所辖区域内事故的应急救援不及时、事故查处不力、或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落实的;未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署的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

第六条
约谈分级。

约谈由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联合组成约谈小组,共同实施。

第七条
约谈内容
(一)对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和整改的约谈。

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包括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消除、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情况汇报。

(二)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约谈。

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发生事故经过、采取的应急措施,原因分析、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

(三)约谈小组要指导帮助被约谈单位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督促落实。

第八条
约谈程序。

(一)约谈前,由约谈组织单位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单位的名称,被约谈人姓名、约谈事项、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

(二)约谈时,约谈单位要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书面备忘录或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有关单位。

(三)约谈后,被约谈人要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约谈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约谈时限一般定在事故等级、性质确定后15日内。

对重要工作的约谈,在要求的时限或重大隐患整改后10日内。

第九条
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上限,追究被约谈人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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