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签名笔迹鉴定谈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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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签名笔迹的检验要点

浅谈签名笔迹的检验要点

签名笔迹 的特 点 1 . 字数 少,特征 少 受 中 国传 统 文化 的影 响 ,每 个 人 的 名 字 内容 一 般 只有 2个 字 至 4个 字 。 签名 字 数 较 少 ,相 同字 和 部首 的重 复 率 低 ,错 写 的 情 况 少 ,字 的书 写速 度 、运笔 流 畅 程 度 、搭 配 关 系 等书 写 动 作 习 惯 的规 律 难 以把握 。再 加上 书写 水 平 较 高 的人 的 签名 字 迹 书 写 方 法 与 常规 书 写 方法 可 能 不 一致 ,使 用 连笔 、变形 或 省 略 等 手 法 ,致 使 字 形 、运 笔 、 笔顺 及 写 法 等 特征 发 生 明 显改 变 , 给 检验 工作 带来 一定 的难 度 。 2 . 熟 练程 度 高 ,特 征 稳 定 真实 签 名 笔 迹 大多 是 书 写 速 度较 快 的 自由体 、行 书 或草 书 体 。从 书 写水 平 和 熟 练程 度 来 看 ,签 名 笔 迹 比书 写 人 书 写其 他 平 时 字 迹 要 略 高一 点 。这 一 点 在 文化 程 度 低 的 书写 者 身 上表 现 得 尤 为 明显 。尽 管个 人书 写水 平有 高有 低 , 书 写速 度有 快有 慢 , 但不 同签名人在签名字迹的动力定型形成过程 中,都 比较注重 笔迹形态的 自然美观、字的大小匀称、布局合理等方面的审美 , 书写 的字迹都有各 自的组合方式 。从 总体布局特点、单字的外 部轮廓形态和主妻笔画的连接、转折、搭配和照应关系上来看 , ( 三) 判 断签名字迹的性质 ,确定是 否伪 装 签 名 有较 强 的规律 性 。 检 验 签 名 笔迹 ,首 先应 判 明检 材有 无 伪 装 ,伪 装 手 段及 特 征 变化 的程 度 , 从 而去 伪存 真 ,达 到正 确认识 书 写习惯 的 目的。 3 . 书写 习惯独特 ,容 易模仿和伪造 签 名是 一 个 人 最 常 用 的 书写 活 动 之一 。 日常 生活 经 验 告诉 检 验 这 类 案件 时 ,如果 一 开 始判 断错 误 ,最 终 鉴定 结 论 必 然是 我们 ,每个人 的签名习惯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少人刻意 的 错 误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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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签名笔迹鉴定谈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王延 军法律论文网 从一起签名笔迹鉴定谈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王延军我们曾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申 诉案,申诉人认为二审原告提供法庭作为证据使用的一份协议书的申诉人 签名吴不是他本人所写,故对已生效的二审判决不服,到检察机关申诉。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民行科将此协议书送交我院技术科进行笔迹鉴定。

经技术人员鉴定认为协议书上的吴签名不是申诉人吴本人所写,而是 他人摹仿吴的签名笔迹。

在这起签名笔迹鉴定中,由于摹仿人的书写水平较高,摹仿签名的迷 惑性较强,摹仿笔迹与被摹仿人的笔迹在文字的布局、字的笔画形态等方 面存在相同之处,如字的最后一笔,竖较长,而且收笔都带有明显的反射 勾。

给鉴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但是,我们通过收集大量的原始笔迹样本共收集了 21 份与检材笔迹 进行认真细致地比对,发现送检的签名笔迹与样本笔迹反映出两种不同的 书写习惯特征。

属于他人摹仿签名笔迹。

正常情况下,人们书写的字迹,多数具有形态正常,运笔自然,笔画连贯,转折笔画、起收笔动作运行自如,同时墨水层次清晰,墨迹与笔压 痕协调一致等明显特点。

而摹仿笔迹,则由于书写人在临摹或练习摹仿时,欲使被摹仿的字迹 的形象写得逼真,又使自己的笔迹特征尽可能地少流露,必须竭力抑制自 己固有但只能是局部的书写动作,运用反馈运动调节原理,不断地调节运 笔方法,这就容易失去书写运动的灵敏性和灵活性,由于摹仿人必然要受 到自身注意力、控制力的局限和对被摹仿字迹基本特点不甚理解,很难把 被摹仿字迹特点全部反映出来,因此,在摹仿笔迹中,通常会表现出以下 特点一、连笔特征异常,形快实慢摹仿签名是以仿为目的伪造他人签名。

由于被摹仿的正常签名,多是运笔自如的快速签字多为行草体字,摹 仿的签名为了追求形态逼真,以假乱真的目的,必然都是有形快实慢的特 点。

摹仿笔迹的特点及检验

摹仿笔迹的特点及检验

摹仿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一、摹仿笔迹的定义及其鉴定意义(一)摹仿笔迹的定义摹仿笔迹,是指摹仿书写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实现某种利益,以特定人的字迹作为范本,然后根据自己对特定人笔迹特征的认识,在伪造文书上进行描摹仿写形成的近似于特定人笔迹特征的伪装笔迹。

摹仿书写人摹仿书写主要是掩盖自己的书写习惯代之以他人的书写习惯表现形式,造成为他人书写的假象,达到栽赃嫁祸于他人、转移侦查视线、逃避打击的目的。

也有部分是试图在案情暴露后通过鉴定认定为摹仿书写并排除自己书写的可能性而故意摹仿自己的笔迹特征书写的。

无论摹仿书写的目的如何、摹仿对象是他人还是自己,其结果均与其他伪装手法存在明显差异,后者仅为歪曲自己的书写习惯而改变固有书写动作,而前者是要造成书写假象。

由于摹仿书写人的书写行为具有仿真的特点,因此被西方笔迹学界称为伪造笔迹。

(二)鉴定摹仿笔迹的意义和作用在商品经济社会,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部分人受利益驱动,采用摹仿书写方式从国家、集体或他人手中违法获取经济利益或者逃避债务或责任。

这种手法在经济犯罪案件或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经常被采用,且在整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如贪污、挪用、侵占犯罪案件中的领款、收款票据上的摹仿笔迹,盗窃犯罪案件中的冒领他人存款的摹仿签名笔迹,继承纠纷案件中假遗嘱上的摹仿签名笔迹,债务纠纷案件中的各种字据上的摹仿笔迹等等。

更随着科技的发展,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普遍使用,文书中手写文字越来越少,往往表现在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等几个方面,书写少量字迹又为摹仿书写提供了方便。

因此,在鉴定过程中准确识别摹仿笔迹,认定摹仿笔迹书写人,对于打击经济类刑事犯罪、正确处理经济纠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对改善社会治安状况、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和构建和谐社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由于摹仿笔迹既反映摹仿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特点,也反映被摹仿人的书写习惯特点,尤其是书写水平高、摹仿能力强、具有笔迹鉴定知识的人进行摹仿书写,所造成的自身书写习惯特点反映极少,因此鉴定难度大。

仿真签名印章伪造签名笔迹的检验鉴别

仿真签名印章伪造签名笔迹的检验鉴别

仿真签名印章伪造签名笔迹的检验鉴别摘要:现阶段,签名笔迹相对于印刷文本更有其更独特的证明力。

而对于工作性质所需而长期进行手写签名的人群,签名印章无疑更迎合了其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

但是由于签名印章内容字数少、便捷易得及其与手写笔迹高度相似的特点,实际生活中存在着不少借此伪造亲笔签名的案件,在司法检案实践中更容易忽略这种新兴的伪造方法而导致错误的鉴定意见。

有鉴于此,本文从仿真签名印章入手,并全面地分析其伪造出的签名笔迹的特征及检验的依据与方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实践检验体系,满足鉴定客观、准确、科学的要求。

关键词:签名印章;仿真签名;伪造签名一、概述现代社会,绝大多数文字材料都是打印而成,而签名便越来越成为了一种独具证明力的方式。

现阶段,制作仿真签名印章的服务在网上已屡见不鲜,许多工作人员需要经常使用签名印章来提高工作效率,比如政府官员、公司经理、公关人员等。

但是,由于手写签名字数少、便捷易得,现代科技手段的发展以及司法惩治力度较轻,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出于经济利益和不法目的等,在经济、民事等领域摹仿、伪造签名,造成一定程度的滥用,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这给司法鉴定人员带来了极大挑战,甚至还导致了错误的司法鉴定意见。

笔迹鉴定是解决争议的常用手段。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员应该关注到新型的伪造方法,并全面分析检材的印文痕迹特征进行鉴别工作,而不仅仅将目光局限在传统的模仿、激光打印或者套摹。

有鉴于此,本文系统地总结了签名印章伪造签名笔迹的重要特征,并将其扩展到识别的依据及方法,以进一步完善实际的鉴定体系,满足客观准确、科学性的要求,对文件检验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仿真签名印章伪造签名笔迹的特点和检验鉴别1.微孔、露白特征。

微孔、露白特征是图文部分出现的空白点,微孔、露白一般出现在平实、齐整的印文笔画中间或边缘不规则处。

盖印字迹一般很清晰,图文笔画的边缘平实、齐整,有时有微孔、露白和疵点现象。

检验是否为签名印章印文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察点就是检材上的空白部位。

摹仿签名笔迹特征价值评判

摹仿签名笔迹特征价值评判

178LI LUN YU SHI JIAN理论与实践摹仿签名笔迹特征价值评判◎王 慧在笔迹鉴定的实践中,对摹仿签名笔迹的鉴定是工作中的难点,它具有字数少、特征反映少、隐蔽性强等特点。

因此对摹仿签名笔迹的鉴定从其笔迹特点形成的原因入手,遵循立足整体、着眼细节原则进行系统分析,找准摹仿签名笔迹的鉴定关键。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商务来往的方式随之变化,传统的手写文书的方式已经逐步被电脑排版打印并手写签名进行确认的方式所取代。

签名在确认文件内容、证明文件真伪、乃至事实真相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签名字迹逐步成为笔迹鉴定的主要对象1。

由于摹仿签名笔迹字数少,形成原因复杂以及暴露书写人的笔迹特征数量少,是笔迹检验的难点所在。

本文拟从摹仿签名笔迹特征形成的原理入手,对摹仿签名笔迹各种特征进行价值评判。

一、摹仿签名笔迹的识别科学性及可能性1、注意力的局限性心理学上关于注意力的解释是:注意力又被称为专注力,是指人的心理活动集中于某种事物的能力,具有指向性与集中性的基本特征。

在正常的情况下,人书写时的注意力集中在所写的内容之上,而书写这个动作的则是由本人已经形成的书写动力定型所控制,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自动化”的过程。

如果要改变原有的书写动力定型,就只有根据注意到的书写特征,控制并改变自己的书写习惯。

然而集中性恰恰反映了注意力的局限性,由于每个人的观察能力不同,只能将已观察到字迹的一个或几个书写特征置于个人注意力的范围内,并以此为标准对自己的书写动作加以控制与改变,而其他存在但未被书写人观察到的书写特征则被置于书写人注意力之外而反映得十分模糊。

在摹仿签名中,签名的写法、布局、连笔、大笔画的搭配以及签名的组合特征是比较明显的外在特征,也容易被摹仿者观察到,因而在摹仿活动中放在“注意的中心”,而一些字的起笔、收笔时的的细小动作如抖动、顿笔等、运笔过程中的节奏与压力变化、细小笔画间前后的照应关系等微小细节特征往往不容易观察到,或者说处于“注意的边缘”,因而形成摹仿书写形成的签名笔迹与被摹仿人的签名笔迹“大同小异”,“形似而神异”的情况。

浅论签名笔迹的检验

浅论签名笔迹的检验

浅论签名笔迹的检验李树平张喜明签名,又叫签字,是将自己的本名写在文件上以示负责的行为,又指书写人签名形成的笔迹,我们在文检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签名笔迹进行鉴定的案件,如取款单上的签名、欠条上的签名、协议书上的签名、经济合同上的签名等等。

一、签名笔迹的特征因为字数少,无疑给我们文检人员增加了鉴定的难度。

这类案件的检材主要特点是:一是检材的字迹数量少,一般都只有两三个字;二是字迹中所能反映出的个人书写动作习惯的特定性程度有限。

因为字迹数量少,特征相对也少,书写人的书写习惯暴露不充分;三是笔迹特征的价值难以评断。

由于检材中的字迹数量少,一个字重复出现的机会少,即便是重复出现偏旁部首的可能也是微乎其微,检材又只是一份签名字迹,不易抓住有规律的书写习惯特征。

因而能体现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特征主要是:1、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

一般的签名字迹可能反映笔迹的熟练程度、字体书写特征、字形特征及字的倾斜笔迹抑压力特征等。

但由于签名字迹有一般伪装,因而所反映的这些特征变化程度也很大,检验过程中难度就更大,有相当一部分签名与书写人的特征不符。

2、书写局部特征。

对于签名字迹能够体现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主要是这部分特征,与书写人样本符合,而与其他嫌疑人样本可能差异的特征常见是运笔特征,笔画的交叉、搭配、连接特征,字的结构特征和笔顺特征;尤其是运笔特征,伪装和变化程度较小。

3、签名字迹的布局特征。

各个单子的距离、排列方式、连接方式等,能较好地反映出个人地签名习惯,但容易被他人摹仿,因而价值不是很大。

二、签名笔迹特征变化规律从签名字迹可能是伪装笔迹这个角度讲,它的特征变化规律受书写动力定型的原理制约,所以签名字迹的科学理论基础是很充分的。

具体讲有:1、书写习惯的整体与系统性。

2、书写技能的迁移与干扰的规律性。

3、意志对书写活动控制的有限性。

4、注意的多种矛盾规律。

这一系列心里规律决定了伪装签名的书写活动是不完全以书写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伪装的程度是不可能彻底地。

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第一篇: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一、相关概念及其关系笔迹,是书写动作通过书写工具在书面上留下的痕迹,使每个人的写字所特有的形象。

通过笔迹,可能反映出书写人或撰稿人的用词造句习惯,即书面语言习惯;此外还可能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字布局习惯。

而笔迹检验,既是通过对可疑笔迹和嫌疑人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或确定检材是否为某人书写的一项专门技术,其任务就是要通过研究笔迹中反映的书写动作习惯特征、文字布局和书面的语言特征,用以分析时间情况,为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练习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

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

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

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必须从研究笔迹入手。

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书写习惯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书写习惯的特定性表现在每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是特定的,与其他人都不相同,一个人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在其反映出的书写动作、文字布局、书面语言三方面习惯中,有一部分习惯是很多人共有的,有一部分习惯是一部分人少有的、甚至是特有的,那些共有的、少有的、特有的书写习惯便构成各人书写习惯体系,是一习惯区别于另一习惯的本质。

同时,书写习惯又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其习惯体系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发生根本的改变。

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书写习惯体系可能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书写工具、以及个人可以伪装等,但从总的方面讲,在一定时期内,这些改变不会对鉴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浅谈常见仿写签名笔迹手法的识别及鉴定方法

浅谈常见仿写签名笔迹手法的识别及鉴定方法

浅谈常见仿写签名笔迹手法的识别及鉴定方法摘要:长期以来,仿写签名字迹辨认始终是字迹辨认的关键与难题。

本文从模仿技术签名笔迹的概念以及鉴别对象入手,归纳其特征原理。

通过编写本文,期望对模拟技术签名笔迹鉴别实践操作发挥一些影响。

关键词:手写识别;仿写签名;仿写特征不同的仿写手段,必然在字迹中显示出他们独具有的、特定量的特征。

检材字迹中有无仿写笔迹的特征,反映是判断其是否是由模仿技术写字而产生的最主要根据和办法。

而模仿技术签名字迹总的特征为:写字形快实慢;运写动作生涩,且笔划有明显抖动扭曲的印迹;其他单字之间、上下笔画之间并无对应关系或照应关系较弱;字笔力统一,墨迹颜色浓淡统一;有不适当停笔和另起笔画出现,和错误的修描、加注、涂改等印记;文字大小不一致,字体形状大小不一,字间排列布局不完整等。

一、摹仿签名笔迹的概念与鉴别含义(一)摹仿签名笔迹的定义签字,古称签字、写押等,是为行使特定权力并须履行有关义务的人,在有关文书中署名本人的名字,而产生的文字。

署名象征着承认,即发生效力,在法学上赋予了该文书的真实性。

而摹仿式签字笔迹则是指书写人按照他人的签署字迹形式,书写了与别人签字字迹相同的签名。

签字字迹通常是"少之又少"的少量文字类型,通常由2—4个单词组成,虽然结构上比较简单,但结构特征却相对固定且个性特征比较明显。

而同样的书写字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组成形式,这也就造成了书写人的写作习惯无法进行完整的表达,也因此不能全面了解该书写人完整的写作规律和书写特点。

由于每个人本身的历史、职业、社会经验、地位、个性、文字技巧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导致了每个人的姓名都有其特殊之处,而且基本和平时的同样文字都不大一样。

这就给仿技术者创造了既容易掌握,又难以在实质上掌握的摹仿条件,也就为摹仿者签名笔迹的鉴定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摹仿签名笔迹的鉴定意义在当今社会,由于社会经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部分人受经济效益驱使,通过模拟技术他人签名笔迹在国家、集体或他人身上,非法获得经济收益或规避欠款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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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签名笔迹鉴定谈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及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我们曾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申诉案,申诉人认为二审原告提供法庭作为证据使用的一份协议书的申诉人签名“吴XX”不是他本人所写,故对已生效的二审判决不服,到检察机关申诉。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民行科将此协议书送交我院技术科进行笔迹鉴定。

经技术人员鉴定认为协议书上的“吴XX”签名不是申诉人吴XX 本人所写,而是他人摹仿吴XX的签名笔迹。

在这起签名笔迹鉴定中,由于摹仿人的书写水平较高,摹仿签名的迷惑性较强,摹仿笔迹与被摹仿人的笔迹在文字的布局、字的笔画形态等方面存在相同之处,如:”X”字的最后一笔,竖较长,而且收笔都带有明显的反射勾。

给鉴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但是,我们通过收集大量的原始笔迹样本(共收集了21份)与检材笔迹进行认真细致地比对,发现送检的签名笔迹与样本笔迹反映出两种不同的书写习惯特征。

属于他人摹仿签名笔迹。

正常情况下,人们书写的字迹,多数具有形态正常,运笔自然,笔画连贯,转折笔画、起收笔动作运行自如,同时墨水层次清晰,墨迹与笔压痕协调一致等明显特点。

而摹仿笔迹,则由于书写人在临摹或练习摹仿时,欲使被摹仿的字迹的形象写得逼真,又使自己的笔迹特征尽可能地少流露,必须竭力抑制自己固有(但只能是局部)的书写动作,运用反馈运动调节原理,不断地调节运笔方法,这就容易失去书写运动的灵敏性和灵活性,由于摹仿人必然要受到自身注意力、控制力的局限和对被摹仿字迹基本特点不甚理解,很难把被摹仿字迹特点全部反映出来,因此,在摹仿笔迹中,通常会表现出以下特点:
一、连笔特征异常,形快实慢
摹仿签名是以仿为目的伪造他人签名。

由于被摹仿的正常签名,多是运笔自如的快速签字(多为行草体字),摹仿的签名为了追求形态逼真,以假乱真的目的,必然都是有“形快实慢”的特点。

形快实慢,就是快笔的形态,慢笔的动作,或者连笔强,运笔慢。

尤其是连笔,既不同于正常的连笔,又不同于伪装的连笔,正常的连笔是快速的,属于自如型;伪装的连笔是慢速完成的,属于强化型。

而摹仿的连笔是形快实慢,具体形态,似连非连,断而不连,先断后连,不该连的硬连,以及方向与形态不一致。

形快实慢现象多出现在横折笔划,或者快速书写的上下笔划连接的过渡部位。

连笔特征的特殊性较强,是个人书写活动中的高难动作,最能反映个人的书写水平和特点,较难仿写,所以连笔特征的异常是识别签名笔迹正常与否的关键。

二、运笔呆滞,笔力平缓
正常的书写动作,是一个自动化的连贯动作,它包括上下笔的照应,虽然落在纸上两个笔划间是中断的,但是两个笔划的书写动作是连续的,并没有中断,运笔自然流畅,有浓淡过渡,笔力有轻有重,有快有慢,有一定的节奏变化。

而摹仿签名,无论是临摹还是套摹,由于书写人特定的心理状态,书写动作不协调,签名的某些主要笔划呈现粗细不均、墨迹浓淡不匀、上下笔划间照应关系矛盾、运笔无轻无重、无快无慢、缺乏节奏变化,特别是勾、挑、连笔不是快速轻提而是环转、拖送而成,没有笔锋。

如上述鉴定中的“轩”字的收笔反射勾就是这一特征的具体体现。

此外,摹仿笔迹还有中途停顿、修饰重描、笔画抖动、弯曲等特点。

摹仿签名时,由于被摹仿的签名大都是快速书写的行草体字,摹仿人短时间内难于掌握,仿写时边看边写或边看边描,常常会出现停笔待摹现象,一些不应停笔的部位出现停笔,局部笔划变粗,有的笔划还出现另起笔。

当摹仿人发现仿写走样时,还要进行改、描、添、涂,以便仿写的签名更加“真实”。

这种停顿重描现象常反映在笔划的开头、结尾的有意增补或延伸笔划,或者通过修饰重描改变笔划转折角度。

上述特点,有时在一份材料中同时出现,有时也可能出现一个或几个特点不等,为此,我们在检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深入细致地考查签名笔迹的特征。

特别应注意分析连笔特征,从起笔、行笔到收笔进程中所表现出的点划形态和力度特点。

检验时要求送检的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以便了解检材与样本的笔迹的形成条件。

要注意连笔异常所体现的部位,分析其成因,与样本笔迹材料相比对,看总体书写水平是否相一致,如果检材笔迹的书写水平明显超过同时期的样本笔迹,那么模仿的可能性就较大。

二、进一步了解案情。

对于签名笔迹的检验,不能就事论事,要善于运用签名案件特有的条件,来充实和验证检验初期所作出的判断是否正确,真实的案情,了解是否存在具体的摹仿条件,从客观上论证摹仿的客观可能性。

如果不存在摹仿的具体条件,就会暴露出摹仿签名判断的根据不充足,促使检验人员再思考,避免可能发生的失误。

三、考查细节特征。

签名笔迹字数较少,尤其是结构简单和仅有姓或名的单字签名。

摹仿的签名笔迹,摹仿人容易注意对中心特征(姓名特征)的摹仿,而忽视一些不明显的笔顺、运笔、搭配、比例、倾斜等方面的细节特征。

如上述鉴定检材中的“秀”字的下半部分的笔顺特征与样本不同。

在与被摹仿人样本材料的比对中,上述细节特征恰恰是差异点。

在签名笔迹的比对检验中,细节特征的符合与差异,是对签名检材分析判断正误的又一次验证,从而确保鉴定结论更加
科学、公正。

总之,在检验过程中,我们要全面、完整系统地应用摹仿签名笔迹的特点和特征分析检材笔迹,经过分析判断,认定特征的总体特殊性,以避免检验结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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