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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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符合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统一规范,科学合理。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美化环境的原则,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和绿色植物种植理念。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按照城市规划和园林绿化规划的要求进行设计,合理布局,形成生态绿色系统。

第七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考虑植物生长环境和生态要求,保证植物的健康生长。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应考虑气候、土壤、地形等自然条件,合理选取植物品种,形成多样化的景观。

第九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应考虑周边环境的和谐性,与建筑、道路等相协调,形成统一的城市风貌。

第十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应包括植物配置、地形塑造、水体设置等内容,具体细化设计方案,并进行评估和验证。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十一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保障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十二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整理工作,保证施工订单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植物的采购和储备工作,确保植物的品质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施工过程第十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植物的种植和护树工作,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生长状况。

第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地形的塑造和水体的设置工作,形成景观的层次和动态。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是保障城市环境质量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过程,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了本规范。

2. 施工规范2.1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充分的施工前准备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和平整,确保施工区域无障碍物;•检查施工工具和设备的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转;•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充足且符合设计要求;•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准备;•确定施工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2.2 施工过程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应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具体要求如下:•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绿化植物的选取和布置;•进行园地的开挖和土壤改良工作;•进行苗木的移植和定植;•完成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进行灌溉、施肥、修剪等养护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

2.3 施工质量控制在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建立质量监测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记录和检查;•严格执行质量检测标准,对施工材料、设备和施工过程进行抽检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和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验收规范3.1 验收准备在城市绿化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验收准备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作,确保工地整洁有序;•进行设施设备的功能测试和安全检查;•清理现场垃圾和杂物,确保整个场地清洁。

3.2 验收程序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有效。

具体程序如下:1.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城市绿化工程的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验收组成立:相关部门应组成验收组,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实地验收。

3.验收审核:验收组应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施工过程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是指在城市绿化工程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提高绿化效果、节约绿化建设资金、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本文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准备阶段1. 设计文件:绿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绿化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

2. 施工方案:根据设计文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进度、施工人员组织、质量保证措施等。

3. 施工材料: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植物材料,要求植物材料具有优良的品种、健康的生长状况、无病虫害等。

4. 施工工具:准备齐全、适用的施工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二、施工阶段1. 土地整理: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土地整理,包括土地翻耕、施肥、排水等,为植物生长创造良好的土壤条件。

2. 植物种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植物种植,注意植物的株距、行距、栽植深度等,确保植物成活。

3. 地形处理: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处理,包括挖填、坡度调整、景观塑造等,使绿化区域形成优美的地形景观。

4. 绿化设施施工:施工绿化所需的设施,如路灯、座椅、垃圾桶、灌溉系统等,要求设施与绿化环境协调,美观实用。

5. 绿化小品施工: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绿化小品施工,如喷泉、雕塑、观景台等,注重小品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

三、施工验收阶段1. 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 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主要包括植物成活率、地形处理、绿化设施等方面。

3. 建设单位验收: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最终验收,确保绿化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效果。

四、施工后期养护管理1. 浇水:新植植物需充分浇水,确保植物成活。

此后,根据植物生长状况和天气条件,适时浇水。

2. 修剪:对绿化植物进行定期修剪,保持植物形态美观,促进植物健康成长。

3. 施肥:根据植物生长需求,定期施肥,提高植物生长速度和观赏价值。

4. 病虫害防治:加强病虫害监测,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防止病虫害蔓延。

绿化工程规范

绿化工程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化工程的管理,提高绿化工程质量,美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绿化工程,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

第三条绿化工程应当遵循生态、环保、节约、美观的原则,注重绿化效果与城市功能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第二章绿化工程设计第五条绿化工程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二)充分考虑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三)注重植物多样性,提高绿化工程生态效益;(四)合理规划植物配置,形成层次分明、景观优美的绿化空间;(五)合理设置园林小品、休息设施等,提高绿化工程的使用功能;(六)充分考虑景观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打造城市特色景观。

第六条绿化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规模、设计范围、设计标准等;(二)植物配置图:包括植物种类、数量、分布、种植方式等;(三)绿化工程平面图:包括绿化工程范围、地形地貌、建筑物、道路等;(四)绿化工程剖面图:包括绿化工程剖面、植物层次、土壤层等;(五)绿化工程效果图:包括绿化工程整体效果、局部效果等。

第三章绿化工程施工第七条绿化工程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工程质量,保证绿化效果;(二)遵循施工顺序,合理组织施工;(三)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八条绿化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施工准备:包括施工图纸会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人员培训、材料设备采购等;(二)土壤改良:根据土壤状况,进行土壤改良,提高土壤肥力;(三)植物种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植物种植,包括种植穴挖掘、土壤回填、植物栽植等;(四)园林小品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园林小品施工,包括休息设施、雕塑、喷泉等;(五)绿化工程验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对绿化工程进行验收。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三条绿化工程项目应满足相关规划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施工质量。

第六条绿化工程项目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材料的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使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期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加强与验收单位的沟通,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施工规范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场地平整工作,确保基础的稳固。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确保土壤的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植被的配置工作,确保植物的生长。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灌溉及养护工作,确保植被的生长。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绿化配套设施的安装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清理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三章验收规范第十九条验收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绿化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验收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验收单位应对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期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验收单位应对绿化工程项目的成果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三条验收单位应做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及时反馈结果给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第二十四条验收单位应对绿化工程项目的后期养护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植被的生长。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范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验收单位有权利处罚,直至责令停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前言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是城市建设和环境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
施工及验收程序对于保证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探讨,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流程、验收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工程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准备
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施
工范围、制定施工方案、落实施工人员等。

2. 材料准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所需材料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前应做好材料的验收、储存及保护工作,确保材料质量。

三、施工流程
1. 土方开挖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土方的开挖工作,确保场地平整并符合绿化设计。

2. 绿化植被种植
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植被的选取和种植工作,确保种植的树木和植物符合规范
要求。

3. 灌溉施工
进行绿化区域的灌溉系统铺设及调试工作,保证植被正常生长所需的水源及水质。

4. 环境景观工程
根据绿化工程设计,进行景观工程施工,包括绿化小品、照明设施等,提升绿
化环境的美观性。

四、验收标准
1. 成品验收
对绿化工程的成品进行验收,包括植被的成活率、景观工程的完整性、灌溉系统的正常运作等方面。

2. 资料验收
提交相关的工程验收报告和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五、结束语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是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工作,才能保证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希望本文能够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有所帮助,为城市环境美化贡献力量。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前期准备工作1.确定绿化工程范围和目标,明确工程的需求和要求。

2.制定详细的绿化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景观设计、绿植配置、施工工艺等。

3.进行必要的勘测和测量工作,确定土地的地形地貌以及地下设施情况。

4.准备相关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5.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确定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分工明确,做好施工队伍的培训和组织。

二、绿化工程施工过程1.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2.根据施工方案,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施工,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土壤流失、水源污染等问题的发生。

4.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土地的平整和排水良好。

5.根据绿化工程方案,按时进行绿植的选购和配置,注意绿植的品种、特性和适应性。

三、绿化工程验收标准1.观察绿化工程的整体效果,包括景观布局、绿植配置、色彩搭配等方面。

2.检查绿植的植株强度和生长情况,要求绿植茂密、健康。

3.检查绿植的数量和品种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4.检查绿化工程的养护情况,包括灌溉、修剪等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5.检查绿化工程周边环境的变化,包括土地的恢复、水源的污染情况等。

四、绿化工程后期养护1.根据绿化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养护方案,包括灌溉、施肥、修剪等工作。

2.加强对绿植的监测和保养,确保绿植的健康生长。

3.对绿植的病虫害进行防治,保证绿植的良好状态。

4.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5.加强与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绿化意识,共同保护好绿化环境。

以上是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基本要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不同地区和项目的绿化工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规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第一部分绿化种植公路绿化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施工。

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施工单位要做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如有反季节栽植和大树移植等高难度工程作业,必须单另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并进行工程准备。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核对,当有不符之处时,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书面提出。

根据绿化设计要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一.清除杂物、平整绿化地l、施工前,清除施工废弃物和其他有碍植物生长的杂物。

平整度达到有利于灌溉;有利于排水;有利于美观整齐,整地后土块最大不准超过1.5cm。

如有设计标高,应按设计标高要求进行整地,草坪整地后要求全深翻不小于30cm,并XXX。

2、各绿化地区,栽植、播种后需进行重复整地,整地标准请求同上。

3、取、弃土场整地要求:将上场边缘修成1:3的坡度,底部要求大致整成一个平度,有利于种植,整地后深翻30cm,XXX。

二.种植前土壤处理及换(回)填土方(一)种植前土壤处理1、承包人须对绿化地原生植物加以保护,确需清除时,须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

否则要求承包人将按清除苗木的规格和数量加倍种植。

2、穴、槽施肥:在穴、槽挖好后,需将充分腐熟的有机肥与土壤搅拌均匀,施入穴、槽的1/3处摊平,再复土一层,以防根部直接与肥接触,烧伤根系。

施肥量执行设计请求。

3、地被植物种植地,需将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施入后深翻25-30cm,并搂平耙细。

4、绿地应按设计请求构筑地势。

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请求。

(二)换(回)填土方1、土质要求:换填土土质PH<8.5,全盐量<0.1%,如取农田土,农田取土深度1不得大于50cm。

2、土壤化验:取土前,必须在土场采样,交由有资质的土壤化验单位化验,并得到书面化验报告。

土壤取样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有关土壤取样、化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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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ICS 65.020.40 P 53DB45城市绿化 工程施工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施工前准备 (3)5 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3)6 种植前场地的准备 (4)7 植穴、槽的挖掘 (5)8 苗木运输和假植 (6)9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6)10 树木种植 (7)11 大树移植 (8)12 草坪、地被、花卉种植 (8)13 竹类种植 (10)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种植肥土配制 (11)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种植穴、槽的规格 (12)B.1 种植穴 (12)B.2 种植槽 (12)前言为了规范广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了国家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1999,并引用了其中的部分条款。

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南宁市园林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世珍、颜阳、罗恩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绿化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场地的准备、种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大树移植以及竹类等其它植物种植。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绿化工程。

屋顶花园参照国家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T 82-19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植物种植工程。

3.2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植物生长的土壤更换或不更换、掺入某种土壤或基质,以改善理化性质,成为适合种植的土壤。

3.3种植肥土种植土与基肥等物混合均匀以利植物良好生长的土。

3.4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3.5规则式种植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3.6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7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8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的苗木。

3.9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或其他培养基质覆盖的临时性养护措施。

3.10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叶和根系进行疏枝、疏叶、短截。

3.11定干高度乔木从根颈处至主干分枝处即第1个分枝点的高度。

3.12鱼鳞穴为蓄水保肥,在山坡陡地种植树木时筑成的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3浸穴给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4胸径指距根颈1.2 m处的树干直径。

3.15地径指距根颈0.2 m处的树干直径。

3.16基径指根颈处的树干直径。

3.17米径指距根颈1.0 m处的树干直径。

3.18大树移植移植胸径在20.0 cm以上的树木以及地径40.0 cm以上、树高8.0 m以上的棕榈科植物,应属大树移植(不包括古树名木)。

4 施工前准备4.1 明确设计意图及施工任务量4.1.1 城市绿化种植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施工。

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并了解施工中各部门配合情况,做好工程准备。

4.1.2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人员必须按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当有不符之处时,应提交设计单位重新确认或作设计变更。

4.1.3 根据绿化设计要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4.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网络图等内容。

5 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1 种植材料5.1.1 选苗5.1.1.1 乔木类苗木产品质量要求:具有轴的应有主干枝,主枝应分布均匀,胸径在4.0 cm以上;棕榈科苗木茎基部膨胀性生长的地径应在20.0 cm以上,基部非膨胀性生长的地径应在15.0 cm以上,丛生型的主干直径应大于5.0 cm;行道树用乔木类苗木质量规定指标为:阔叶乔木类应具主枝3至5枝,胸径不小于5.0 cm,主干明显的定干高度不小于1.8 m;针叶乔木应具主轴、有主梢;棕榈科苗木地径应在20.0 cm以上,茎基部膨大的应达25.0 cm以上,干径均匀或符合物种正常形态,净干高通常应1.0 m以上,枝叶粗壮,枝叶应有5枝以上。

5.1.1.2 灌木类丛生型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枝不小于3枝,高度应有2枝以上的主枝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匍匐型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应有3枝以上主枝达到规定标准的长度;蔓生型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分枝均匀,主条数在3支以上,主条径在0.5 cm以上;孤植型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主干分枝均匀,基径在2.0 cm以上;片植型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分枝不小于3枝。

5.1.1.3 藤本类小藤本类苗木产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小于2支,主蔓径应在0.3 cm以上;大藤本类苗木产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小于3支,主蔓径应在1.0 cm以上。

5.1.1.4 竹类母竹为2至4年生苗龄,竹鞭芽眼2个以上,竹杆截干保留3至5盘叶以上;无性繁殖竹苗应具2至3年生苗龄;播种竹苗应具3年生以上苗龄;散生竹类:大中型竹苗具有竹杆1至2支;小型竹苗具有竹杆3支以上;丛生竹类:每丛竹具竹杆3支以上;混生竹类:每丛竹具竹杆2支以上。

5.1.1.5 露地栽培花卉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10 cm~40 cm,冠径应为15 cm~35cm,分枝不应少于3个~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球根花卉:根茎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5.1.1.6 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5.1.1.7 草坪植物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1 cm~2 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 cm~3cm。

5.1.2 起苗5.1.2.1 带土球起掘常绿苗木、落叶珍贵苗木、特大苗木和不易成活的苗木以及有其它特殊质量要求的苗木,应带土球起掘。

5.1.2.2 起掘前的准备苗木起掘时期,应按不同树种的适宜移植物候进行;起掘苗木时,如土壤过于干旱,应在起苗前3至5天浇足水;反之,则提前设法排水;对于较难成活植株,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断根。

5.1.2.3 苗木起掘要求裸根苗木产品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基径的6倍~8倍;带土球苗木产品掘苗的土球直径应为其胸径的4倍~10倍。

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0.8倍~1倍以上。

带土球的棕榈科苗木掘苗的土球直径应为其地径的2倍~3倍。

5.1.2.4 起掘后的处理苗木起掘后应立即修剪根系。

根径达2.0 cm以上,应进行药物处理,及时、适度修剪地上部分枝叶;裸根苗木掘取后,应立即浆根,并防止日晒,进行保湿处理。

5.1.2.5 起运准备裸根苗木起运前,应适度修剪枝叶、绑扎树冠,并用保湿材料覆盖和包装;带土球苗木起掘过程中须保持土团无开裂、散落。

掘取后应做到土壤湿润、土球规范、包装结实。

包扎材料可使用禾草绳、编织袋等物。

5.2 播种材料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纯净度及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5.3 检疫自外地引进应有植物材料检疫合格证,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地苗木应出具出圃证明。

6 种植前场地的准备6.1 种植土壤6.1.1 土质6.1.1.1 土质分析种植或播种前应对项目地段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6.1.1.2 种植土壤物理性质种植土壤物理性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土壤物理性质指标6.1.1.3 种植肥土配制园林绿化施工时,应根据种植土壤的肥力、理化性状拌入塘泥、垃圾肥、腐熟厩肥等有机肥,以满足植物良好生长。

种植肥土的配制应符合表A.1的规定。

6.1.1.4 种植肥土理化性质种植肥土的理化性质应达到表2所列的指标。

表2 种植肥土理化性状表6.2 土层厚度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种植土层必须与底下土层连接,以保证土壤的毛管上下贯通,保持液体、气体的上下连贯。

如种植层下有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必须将其清除,直至上下土壤连接;如砌槽种植,花槽底部必须有排水孔。

表3 园林植物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6.3 土地的整、翻及清理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

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片状灌木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 cm~30 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清除杂草,使土壤细碎、地面平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4 排水和灌溉地下水位,必须满足植物的生长要求。

种植地地表的排水坡度宜为3%~5%,草坪多利用缓坡来排水,一般坡度1%~3%为宜。

花坛也应处理成一定的坡度。

地形过于平坦或地下水位过高或易积水处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

要准备好灌溉用水,灌溉用水应进行水质化验,所含物质不应对植物生长及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7 植穴、槽的挖掘7.1 定点放线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7.2 穴、槽的大小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面积基本相等,形状相同,表土和心土分开堆放。

挖种植穴、槽的规格见附录B。

因广西各地土壤条件差异较大,土质较差的地区视情况可将种植穴直径和深度适当增加。

7.3 预防意外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的埋设情况;挖穴时要小心,发现电缆、管道等必须停止操作,及时找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7.4 清理、施肥挖穴、槽后,坑中的石砾、砖头等杂物应清除,并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8 苗木运输和假植8.1 运输8.1.1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

8.1.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装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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