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病例诊断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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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诊断标准( WS 299-2008)解读

乙型肝炎诊断标准( WS 299-2008)解读

乙型肝炎诊断标准( WS 299-2008)解读《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 WS 299-2008)(简称《乙肝诊断标准》)是原国家卫生部制定的行业标准。

为便于医疗卫生人员对乙型肝炎(简称乙肝)诊断标准的理解,提高乙肝病例诊断和报告的准确性,现对《乙肝诊断标准》进行解读。

一、制定《乙肝诊断标准》的背景我国是乙肝疾病负担严重的国家,乙肝病毒( HBV)慢性感染者基数巨大。

通过实施乙肝疫苗预防接种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我国的乙肝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HBV感染率显著下降。

但全国报告的乙肝发病率仍维持在较高水平,其中医务人员对乙肝病例诊断不统一,存在着较多的错报、误报、重报、漏报等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为规范乙肝诊断和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重新修订乙肝诊断标准,委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和中国CDC联合起草制定了《乙肝诊断标准》。

2008年12月11日,原国家卫生部批准并发布《乙肝诊断标准》,并于2009年6月15日正式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的《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5990-1995)(简称1995年国家标准)白《乙肝诊断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二、《乙肝诊断标准》与1995年国家标准的异同(一)适用范围和目的1995年国家标准规定了乙肝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作为对乙肝病例诊断及治疗的依据。

制定《乙肝诊断标准》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更注重了乙肝病例诊断和报告的需要。

因此,在《乙肝诊断标准》中规定了乙肝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类、诊断及鉴别诊断依据,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根据传染病疫情报告要求,对乙肝病例做出准确的诊断和报告。

(二)诊断原则1995年国家标准规定应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或)肝活体组织学检查等手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动态观察做出诊断,更强调疾病的严重程度和临床特征。

乙肝诊断标准

乙肝诊断标准

急性乙肝疑似病例诊断(符合任何一项即可诊断):1. HBsAg阳性+近期出现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乏力和消化道症状,可有尿黄、眼黄和皮肤黄疸。

2. HBsAg阳性+肝脏生化检查异常,主要是血清ALT和AST升高,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

急性乙肝确诊病例诊断(符合任何一项即可诊断):1. 疑似乙肝+有明确的证据表明6个月内曾检测血清HBsAg阴性。

2. 疑似乙肝+抗-HBc IgM阳性1:1000以上。

3. 疑似乙肝+肝组织学符合急性病毒性肝炎改变。

4. 疑似乙肝+恢复期血清HBsAg阴转,抗HBs阳转。

慢性乙肝疑似病例诊断(符合任何一项即可诊断):1. 慢性肝病患者的体征如肝病面容,肝掌、蜘蛛掌和肝、脾肿大等+急性HBV感染超过六个月仍HBsAg阳性或发现HBsAg阳性超过6个月2. 慢性肝病患者的体征如肝病面容,肝掌、蜘蛛掌和肝、脾肿大等+HBsAg阳性持续时间不详,抗-HBc IgM阴性3. HBsAg阳性持续时间不详,抗-HBc IgM阴性+血清ALT反复或持续升高,可有血浆白蛋白降低和(或)球蛋白升高,或胆红素升高慢性乙肝确诊病例诊断(符合任何一项即可诊断):1. 急性HBV感染超过六个月仍HBsAg阳性或发现HBsAg阳性超过6个月+血清ALT反复或持续升高,可有血浆白蛋白降低和(或)球蛋白升高,或胆红素升高+ 血清HBsAg阳性或可检出HBV DNA,并排除其他导致ALT升高的原因2. 急性HBV感染超过六个月仍HBsAg阳性或发现HBsAg阳性超过6个月+肝脏病理学有慢性病毒性肝炎的特点+血清HBsAg阳性或可检出HBV DNA,并排除其他导致ALT升高的原因3. HBsAg阳性持续时间不详,抗-HBc IgM阴性+血清ALT反复或持续升高,可有血浆白蛋白降低和(或)球蛋白升高,或胆红素升高+ 血清HBsAg阳性或可检出HBV DNA,并排除其他导致ALT升高的原因4. HBsAg阳性持续时间不详,抗-HBc IgM阴性+肝脏病理学有慢性病毒性肝炎的特点+血清HBsAg阳性或可检出HBV DNA,并排除其他导致ALT升高的原因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99-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标准和鉴别诊断。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新)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新)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三)医疗机构。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1、各科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报告。

2、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当接到疫情报告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直报。

3、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和首次发现者负责制,谁首次发现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门诊、住院医生直接填写报告卡,检验、放射科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必须由检验、x光或ct 室工作人员及时向医院预防保健科反馈,同时向诊病医生反馈,由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督促诊治医师填写报告卡。

4、诊治医师对报告卡填写必须认真、规范、全面,字迹清楚易认。

各科应按要求完善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并按要求设立传染病报告薄,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5、初诊者必须全部报告,即报告率100%,复诊者可不报告(在登记本上注明)。

如发现有漏报现象,甲类传染病漏报1例扣除当事人300元,乙类传染病漏报1例扣除当事人100元,丙类传染病漏报1例扣除当事人50元。

漏报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6、节假日传染病疫情报告。

院本部医生节假日期间发现传染病疫情,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报告卡后送传达室并做好交接登记;新城医院和解兴医院医生节假日期间发现传染病疫情后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报告卡后通知传达室叫支持中心值班人员立即前往取卡,并做好交接登记,院本部传达室接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通知预防保健科值班人员到传达室取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第二篇:传染病报告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报告制度。

乙型病毒性肝炎检验诊断报告模式

乙型病毒性肝炎检验诊断报告模式

三、乙肝检验诊断报告的模式
(二) 检测结果
与乙肝相关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肝血清标志物检测:包含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表 面抗体(抗-HBs)、乙肝病毒e抗原(HBeAg)、乙肝病毒e抗体(抗-HBe)、 乙肝病毒核心抗体(抗-HBc)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IgM(抗-HBc-IgM)。 每项应报告确切的阴性或阳性结果,使用定量方法进行检测的还应报告 具体的检测数值,以及参考范围。检测HBsAg定量的应报告滴度,检测 抗-HBc-IgM应报告阴阳性结果和(或)滴度。
(三) 检验诊断/结论
1. 急性乙肝: 指近期感染乙肝病毒,引起机体免疫应答肝组织发炎的病变。同时符合
以下诊断标准中的(1)和(3),或同时符合(2)和(3)可诊断为疑似急性乙肝。 确诊急性乙肝病例需满足:疑似病例同时符合(4),或疑似病例同时符合 (5),或疑似病例同时符合(6),或疑似病例同时符合(7)。
三、乙肝检验诊断报告的模式
(一) 检验信息
2. 检测信息: (1)样本:编号、收样时间、检测时间和报告时间; (2)检测方法:如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生化法
等; (3)检验者和审核者; (4)检测实验室名称、地址、电话等。
三、乙肝检验诊断报告的模式
(二) 检测结果
一、概述
准确了解体内HBV的复制水平、患者的免疫状态、肝脏损伤程度,对患 者疾病的诊断、病情的评估以及指导临床用药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HBV感染常见4个时期,即免疫耐受期、免疫清除期、非活动或低 (非) 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期和再活动期,不同时期血清HBV标志物和病毒复制水平有一定的 区别又有交叉,靠单一化验指标很难界定。

乙型肝炎病例诊断报告要求

乙型肝炎病例诊断报告要求

乙型肝炎病例诊断报告要求★乙肝诊断《乙型病毒性肝炎(WS 299-2008)》一、诊断原则乙肝的诊断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病理学及影像学检查等进行初步诊断,确诊须依据血清HBV标志和HBV DNA检测结果。

二、诊断分类根据临床特点和实验室检查等将乙肝分为不同临床类型,包括急性乙肝、慢性乙肝、乙肝肝硬化、乙肝病毒相关的原发性肝细胞癌等。

三、诊断(一)急性乙肝1 近期出现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乏力和消化道症状,可有尿黄、眼黄和皮肤黄疸。

2 肝脏生化检查异常,主要是血清ALT 和AST 升高,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

3 HBsAg 阳性。

4 有明确的证据表明6 个月内曾检测血清HBsAg 阴性。

5抗-HBc IgM 阳性1: 1000以上。

6 肝组织学符合急性病毒性肝炎改变。

7 恢复期血清HBsAg 阴性,抗HBs 阳性。

▲疑似急性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同时符合1和3。

♦同时符合2和3。

▲确诊急性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疑似病例同时符合4。

(1、3、4或2、3、4)♦疑似病例同时符合5。

(1、3、5或2、3、5)♦疑似病例同时符合6。

(1、3、6或2、3、6)♦疑似病例同时符合7。

(1、3、7或2、3、7)(二)慢性乙肝1、急性HBV感染超过6个月仍HBsAg阳性或发现HBsAg阳性超过6个月。

2、HBsAg 阳性持续时间不详,抗HBc IgM 阴性。

3、慢性肝病患者的体征如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和肝、脾肿大等。

4、血清ALT 反复或持续升高,可有血浆白蛋白降低和(或)球蛋白升高,或胆红素升高等。

5、肝脏病理学有慢性病毒性肝炎的特点。

6、血清HBeAg阳性或可检出HBV DNA并排除其他导致ALT升高的原因。

▲疑似慢性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符合1和3。

♦符合2和3。

♦符合2 和4 。

▲确诊慢性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同时符合1、4 和6。

♦同时符合1、5 和6。

传染病报告注意事项

传染病报告注意事项
型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
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 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 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㈣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
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 填写。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在规定 时间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
2、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分 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 病信息

㈤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
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脊髓灰质炎、人感染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 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 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肠道门诊和发热呼吸道 门诊,并按规定采样监测,腹泻病人采样 率≥95%,并同时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按规 定时间)

1、所有就诊腹泻病例必须登记,按统一的 腹泻病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
2、对疑似病例采集标本,必须在腹泻病门 诊内由医务人员采集粪便标本,做好标本 登记,及时送检;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 ,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 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 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 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 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 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 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 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 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 流感样病例死亡。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种 )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三、报告病种
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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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202X
一.医疗机构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二、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学生应在此栏填写就读学校和所在班级。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 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村、组。现住址的填写, 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 阳性检测结果;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八、报告时限
九、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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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病例诊断报告要求
★乙肝诊断《乙型病毒性肝炎(WS 299-2008)》
一、诊断原则
乙肝的诊断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病理学及影像学检查等进行初步诊断,确诊须依据血清HBV 标志和HBV DNA 检测结果。

二、诊断分类
根据临床特点和实验室检查等将乙肝分为不同临床类型,包括急性乙肝、慢性乙肝、乙肝肝硬化、乙肝病毒相关的原发性肝细胞癌等。

三、诊断
(一)急性乙肝
1 近期出现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乏力和消化道症状,可有尿黄、眼黄和皮肤黄疸。

2 肝脏生化检查异常,主要是血清ALT 和AST 升高,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

3 HBsAg 阳性。

4 有明确的证据表明6 个月内曾检测血清HBsAg 阴性。

5 抗-HBc IgM 阳性1:1000 以上。

6 肝组织学符合急性病毒性肝炎改变。

7 恢复期血清HBsAg 阴性,抗HBs 阳性。

▲疑似急性乙肝病例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同时符合1 和3。

◆同时符合2 和3。

▲确诊急性乙肝病例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疑似病例同时符合4。

(1、3、4或2、3、4)
◆疑似病例同时符合5。

(1、3、5或2、3、5)
◆疑似病例同时符合6。

(1、3、6或2、3、6)
◆疑似病例同时符合7。

(1、3、7或2、3、7)
(二)慢性乙肝
1、急性HBV 感染超过6 个月仍HBsAg 阳性或发现HBsAg 阳性超过6 个月。

2、 HBsAg 阳性持续时间不详,抗HBc IgM 阴性。

3、慢性肝病患者的体征如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和肝、脾肿大等。

4、血清ALT 反复或持续升高,可有血浆白蛋白降低和(或)球蛋白升高,或胆红素升高等。

5、肝脏病理学有慢性病毒性肝炎的特点。

6、血清HBeAg 阳性或可检出HBV DNA,并排除其他导致ALT 升高的原因。

▲疑似慢性乙肝病例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符合1 和3。

◆符合2 和3。

◆符合2 和4。

▲确诊慢性乙肝病例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同时符合1、4 和6。

◆同时符合1、5 和6。

◆同时符合2、4 和6。

◆同时符合2、5 和6。

四、乙肝病例诊断、判定
对医院传染病相病相关科室(内、儿、传染病科等)门诊日志、住院病例等,在医院检验科核实这些病例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包括“乙肝两对半”和肝功谷丙转氨酶(ALT),并进行结果判定。

▲若HBsAg阳性且ALT≥40,判定为确诊病例;
▲若HBsAg阳性且ALT<40,判定为病原携带者;
▲若无HBsAg检测结果且ALT≥40,判定为疑似病例;
▲若HBsAg阳性,但无ALT检测结果或无HBsAg和ALT的监测结果,填写“无法判断”。

五、乙肝确诊病例急慢性判定
▲若自就诊日起乙肝病程(本次就诊时间-首次发病时间的间隔)超过半年者或抗-HBcIgM 阴性,判定为慢性乙肝;
▲若自就诊日起乙肝病程不超过半年者或抗-HBcIgM阳性(1:1000以上),判定为急性乙肝。

六、乙肝病例报告要求
1、医疗机构对乙肝病例进行诊断和网络直报时必结合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测结果等综合判断分类报告。

2、医疗机构诊断的乙肝病例,进行网络直报时必须在病例分类中明确“急性”或“慢性”病例,以便区分新发和既往病例,及时掌握新发乙肝病人的发病情况。

新发病例是指以前从未患过乙肝,首次发病的现症例;
急性肝炎是指半年内有过感染史的新发病例,其它所有病程超过半年尚未痊愈者(包括慢性肝炎的急性发作)均作为“慢性肝炎”报告。

3、乙肝病例只在首次确诊登记报告一次,对曾经(包括往年)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过的复诊病人,在门诊日志上注明“复诊”后,不再重复报告。

复诊病人是指可以提供既往就诊信息的病人。

既往就诊信息包括门诊、急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处方、就诊机构名称及具体就诊时间等。

如患者或陪同人员能够提供以上就诊信息中的任一一项的纸质材料或口述情况均可视为复诊。

乙肝报告附卡
(必填信息)
1、HBsAg阳性时间:□ >6个月 / □ 6个月内(包括6个月)由阴性转为阳性 / □既往未检测或结果不详
2、首次出现乙肝症状和体征的时间:年月 / □无症状
3、本次ALT U/L
4、抗-HBc IgM 1:1000检测结果:□阳性 /□阴性 /□未测
5、肝穿检测结果:□急性病变 /□慢性病变 /□未测
6、恢复期血清HBsAg阴转,抗HBs阳转:□是 /□否 /□未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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