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1.03.19•【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是20世纪的最后一年。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立法工作成绩显著。
一年来,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14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法律解释各1件;另有12件法律草案,已提请常委会审议。
常委会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立法工作,努力使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制度化、法律化。
常委会修改了民族区域自治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对这部法律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这部法律是基本法,实施这部法律的行政法规、规章、具体措施和办法,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有关的省、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常委会修改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海关法、专利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改草案也已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制定了种子法,修改了产品质量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渔业法。
此外,常委会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引渡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修改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还修改了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并将其名称改为现役军官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3.18•【文号】•【施行日期】2010.03.18•【效力等级】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2009年12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0年3月18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修改)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迈进的重要一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1.全面推进立法工作。
在坚持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继续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更加注重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领域立法,全面完成法律法规清理工作,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任务。
2.抓紧制定一批新法律。
完成社会保险法草案审议修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解除人民群众后顾之忧,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继续审议国防动员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
审议增值税法和车船税法草案,进一步健全财税法律制度,规范税收管理。
两会背景及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3.03.10•【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03年3月10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各位代表:我受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波澜壮阔的五年。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工作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五年来,常委会把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首要任务,共审议了1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
其中,由常委会审议通过102件,由常委会审议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7件。
另有4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由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在前几届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不懈努力,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已经齐全,每个法律部门中主要的法律已经基本制定出来,加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宪法和宪法相关法规定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职责和活动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常委会提请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国家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巩固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宪法保障。
2010高考时政专题:2010年中国政府的工作

2010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2010年中国政府的主要工作【政治生活】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全国人大代表)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监督权】2009年政府工作存在问题:职能转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比较薄弱;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进一步健全法制,特别要重视那些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建设。
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
(2)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①【转变职能、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我们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行政手段、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要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
认真解决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政治职能】②【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接受监督、树立权威】★要努力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2010年3月时事政治

2010年3月时事政治2010年3月3日~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
2010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2010年3月7日,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010年3月8日,修改后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
2010年3月11日,乌克兰议会投票通过了由执政联盟对乌地区党领导人之一阿扎罗夫担任政府总理的提名,并批准了政府内阁组成人员名单。
随后,阿扎罗夫及其内阁成员在乌议会宣誓就职。
2010年3月11日,智利当选总统皮涅在余震中宣誓就职。
2010年3月1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9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以回应美国国务院11日发表的《2009年国别人权报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的指责。
2010年3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会上,委员们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的方式,增选何厚铧为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2010年3月13日,铁道部副部长王志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接受集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投入运营的高速铁路已达到6552公里,我国高速铁路运营历程居世界第一位,正在建设之中的高速铁路有1万多公里。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这表明,我国城乡居民选举首次实现“同票同权”。
2010年3月14日,泰国反政府组织“红衫军”成员在曼谷市中心集会,来自泰国各地的“红衫军”成员前往曼谷参加示威游行。
2010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2010年两会的主要内容及精神

2010年两会的主要内容及精神温家宝:今年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温家宝在报告中指出,今年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实现新的突破。
我们要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加快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的公司制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
着力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温家宝说,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作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要扩大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
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
改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
在推进这些改革中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决不能让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
要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公共财政体系。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健全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继续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
推进资源税改革。
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
健全金融体系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重要举措。
要继续完善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继续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稳步推进资产管理公司转型。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推动中小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大力发展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
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逐步发展境外人民币金融业务。
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
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我们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领域的改革。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二、《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和“民生问题”
如上所述,该报告首次提出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报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同时在报告中提出通过三项措施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即“一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二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三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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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报告全文
一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1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09年中央决算等,督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检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督促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结构调整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要通过检查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和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以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的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如期实现。
四要通过检查科技进步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情况的报告、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等,推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监督检查实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落实情况和全国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定增收。
六要继续围绕有关专题对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调研,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所提建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促进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七要通过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加强对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不仅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民生也得到很大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一大重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督促有关方面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管理与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等报告,检查近期重点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二是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等报告,推动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技能培训、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子女上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三是通过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推动解决妇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土地权益及生产安全、健康和退休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四是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
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央关于加快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中央有关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五是通过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等,促进法院和检察院不断改进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六是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报告,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督促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促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检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运行情况。
(三)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人大依法按程序集体行使监督职权,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
这些年,我们在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
实践证明,人大依法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严格按监督法办事。
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方式方法。
今年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推进,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