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
抵押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抵押行为,保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抵押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
第三条抵押行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抵押物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一)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二)动产,如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三)权利,如债权、股权等。
第五条抵押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属争议;(二)价值稳定,能够充分覆盖债务本息;(三)易于评估,便于变现。
第六条抵押物不得包括以下财产:(一)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二)已被查封、扣押或者保全的财产;(三)已被抵押的财产。
第三章抵押合同的签订与登记第七条抵押合同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自愿签订,并明确约定抵押物的范围、价值、抵押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八条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抵押权的公示和效力。
第九条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抵押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审查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抵押登记应当载明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值、抵押期限等基本信息;(三)抵押登记应当予以公示。
第四章抵押权的实现与保全第十条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抵押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实现抵押权。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二)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拍卖、变卖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三)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抵押物归其所有。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确保抵押物的价值不受侵害。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约定,未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违反抵押合同约定,未按时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或者未依法实现抵押权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及方式

划 、制定成 本控制 方案 ,为今后 成本控 制
做 好 准备。 对竣工 阶段 的成本 管理 ,工程
签证 制 度 ,确 保 每 一道 工 序 的质 量都 符
合规 范 要 求 ,避 免 因 为 出现 质 量 、安 全 事故 而 导 致 成 本增 加 。 同时 ,在确 保 施 工 质 量 达 到 设 计 要 求和 合 同约 定 的质 量 目标 的前 提下 ,尽可 能 降低 工程 成本 。 实 践 证 明 ,加 强 施 工企 业 工 程项 目 成本管理 是施 工企业创 造经 济效 益的必 由 之路。项 目成本 管理是 一项 整体 的、全员 的、全过 程 的动 态管理 活动 。施工企 业应
过 剩 ,都 会 造 成 质 量 、 安 全 成 本 的 增
加 。 因 此 ,要 实 行 全 面 质 量 、 安 全 管 理 ,在 每 个 分项 工 程 开 始 时 ,都 要 进 行
个 分工明确 、责任 到人 的成本 管理 责任
体 系,必须 明确项 目经理 是项 目施工 成本 管理 的第一责 任人 ,建立项 目成 本管理 岗 位 责任 制 ,确定 项 目管理成 员在 管理 中的 具 体作 用、地位 和所 负责任 。在工 程项 目 施 工过程 中对 成本进行 全员 管理 、全过程
1 房 地产抵押 权实现 的条件
根 据担保法和 房地 产管理法 的规 定 , 房地产 抵押权 的实现应具备 下列 要件 :
12 须 债务 已到 清 偿期 而债 务 人 未履 行 _
债务
债 务 尚 未 到 清 偿 期 ,债 权 人 是 不
权 结构 。 由于 成本 管理相 关部 门较多 ,在 纵 向结 构上层 次也较 多 ,为防止 责任不 清
企 业 的土 地 使 用权 不得 单 独 抵 押 ,以 乡
以房抵债的法律效力(3篇)

第1篇一、引言以房抵债,即债务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债权人,以偿还债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房抵债的方式在民间借贷、企业债务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以房抵债的法律效力,以期对相关当事人提供有益参考。
二、以房抵债的法律效力概述1. 以房抵债的法律性质以房抵债属于抵押担保的一种形式,其法律性质为抵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
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优先受偿。
2. 以房抵债的法律效力(1)抵押权设立以房抵债的抵押权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②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③抵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抵押权实现抵押权实现是指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将抵押财产折价、拍卖、变卖后优先受偿。
以房抵债的抵押权实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②抵押权人依法行使抵押权。
三、以房抵债的法律效力争议1. 抵押权登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然而,实践中存在抵押权未登记的情况。
对此,有观点认为,抵押权未登记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抵押权人仍可依法行使抵押权。
但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受到限制。
2. 抵押权优先受偿问题以房抵债的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因为抵押权是在债务成立前设立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与其他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 抵押权变更问题在以房抵债过程中,抵押权人可能需要对抵押财产进行变更,如抵押权的转移、抵押财产的追加等。
担保物权试题参考答案

担保物权试题第十七章担保物权-、名词解释题1担保物权2抵押权3质权4留置权5共同抵押权6最高额抵押权二、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抵押物登记问题上,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A登记生效主义B.登记对抗主义C.交付生效主义D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的折衷主义2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A抵押交付之日B登记之日C.签订之日D.当事人协商之日3 . 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设定质权的是()。
A土地使用权B.电视机C.古字画D书籍4.下列合同中,不能产生留置权的是()。
A保管合同B运输合同C承揽合同D.买卖合同5某甲在电器修理部修理一电视机,在取电视机时,因所带钱不够支付修理费,经修理部同意,某甲将其价值近于元的手表留下,取走了电视机。
修理部对手表所享有的权利是()。
A. 留置权B.质权C.抵押权D典权6.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担保物权,这就是担保物权的()。
A.变价受偿性B.不可分性C.物上代位性D.从属性7.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代替物,这就是担保物权的()。
A变价受偿性B.不可分性C.物上代位性D.从属性8抵押人将巳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
A. 无效B.继续有效C.解除D.终止9.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
A. 设定抵押B.转让C.设定质押D.抵消10.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雇行债务,该期限是()。
A 2年B.1年C.6个月D.2个月三、多项选择题1 .担保物权具有下列特点()。
A.变价受偿性B.从属性C.不可分性D.物上代位性2 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A.抵押权B.质权C.留置权D.抵消权3 下列财产中,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B抵押人所有的汽车C.土地所有权D.宅基地使用权4.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单选题(共30题)1、土地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是()。
A.债务履行期满债权未受清偿B.债务履行期届满C.债务未到期未受清偿D.债务履行期届满已受清偿【答案】 A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
A.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B.乡镇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C.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镇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D.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 A3、下列情形中,不能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是()。
A.政府规划调整,原租赁用地需变为划拨用地的B.承租人擅自转让、转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C.承租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D.承租人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答案】 D4、下列不属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土地用益物权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永佃权D.宅基地使用权【答案】 C5、关于房产和地产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B.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不进行抵押C.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D.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答案】 B6、对于土地征收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的用途,应当()。
A.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B.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C.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D.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组织的公共设施建设【答案】 A7、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多占少用土地的,其闲置部分的土地使用权()。
A.应予确定,不需缴纳土地闲置费B.应予确定,但需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C.不予确定,国家收回D.不予确定,返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答案】 D8、下列关于国家征收土地的正确表述是()。
A.解放初期对地主及官僚资本家土地所有权的剥夺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无偿地将公民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划归国有C.《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偿征用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的措施D.土地征收是指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后,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原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措施【答案】 D9、对租赁土地使用权人的法定续租权,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价金债权抵押权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中,买卖合同是常见的交易形式。
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我国法律设立了抵押制度。
价金债权抵押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价金债权,将其动产或者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权利。
本文将从价金债权抵押权的设立、效力、实现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价金债权抵押权的设立1. 抵押权的设立条件根据《担保法》第39条的规定,设立价金债权抵押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抵押人具有合法的抵押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达成书面抵押合同;(3)抵押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 抵押物的范围根据《担保法》第34条的规定,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具体包括:(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所有的动产;(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合法使用的不动产;(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价金债权抵押权的效力1. 抵押权设立的法律效力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物,否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处分行为。
2. 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权设立后,抵押物的受让人、承继人、共有权人等第三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不得以抵押权未登记为由对抗抵押权人。
3. 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物,否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处分行为。
四、价金债权抵押权的实现1.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抵押权实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2)抵押权人请求实现抵押权;(3)抵押物具备实现抵押权的条件。
2.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主要包括:(1)折价;(2)拍卖;(3)变卖。
五、价金债权抵押权的法律后果1.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2.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保全权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保全,包括:要求抵押人提供担保、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等。
【司考】抵押权

抵押权一、抵押权(一)抵押权的设立1.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条件(1)抵押合同有效;(2)抵押人具有处分权;(3)办理抵押登记。
2.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条件(1)抵押合同有效;(2)抵押人具有处分权。
(3)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无须公示,既不需要登记,也不需要交付。
【注意】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抵押;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注意】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4.禁止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能抵押,但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违法违章建筑。
5.抵押登记(1)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
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④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但不可对抗第三人。
(2)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
①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②交通工具;③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等动产抵押,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待售清单抵押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抵押贷款业务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拥有的财产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
待售清单抵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抵押贷款方式,在我国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旨在分析待售清单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待售清单抵押的定义待售清单抵押,是指借款人将其拥有的待售资产(如房产、车辆等)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抵押方式。
在待售清单抵押中,借款人承诺在贷款期限内将抵押物出售,并将出售所得款项优先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待售清单抵押的法律规定1.抵押物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抵押物应当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在待售清单抵押中,抵押物应具备以下条件:(1)抵押物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2)抵押物具有市场价值,且能够进行评估;(3)抵押物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
2.抵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待售清单抵押中,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2)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情况;(3)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及抵押率;(4)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5)抵押物的处置方式、处置期限等;(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3.抵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抵押物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在待售清单抵押中,抵押双方应向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机关应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4.抵押物的处置在待售清单抵押中,抵押物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抵押物出售:借款人应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在贷款期限内将抵押物出售,并将出售所得款项优先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2)抵押物拍卖:抵押物无法出售或者出售价格低于抵押合同约定的价值时,抵押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抵押物;(3)抵押物折价: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将抵押物折价,以折价后的价款优先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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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
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是否有效成立,原则上应以抵押登记的为准。
也就是说,凡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有效成立;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如果法律规定不以登记为要件的,须抵押合同有效成立,抵押权才能有效。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那么债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怎么才能实现抵押权呢?请
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上述疑问。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
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
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
二、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
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
撤销,则不能实现。
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③债权人未受清偿。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
只有在因债务
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
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