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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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培训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培训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管理工作,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特种作业的范围:(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含锅炉压力容器);(三)起重作业;(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五)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六)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矿山以外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个体劳动者。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二)年满十八周岁;(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五)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培训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的资格,须经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可,并报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特种作业培训教员的资格,须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可。

培训教员的资格,须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可。

第九条培训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教学手段、设施及场所符合本工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要求;(二)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可的教员;(三)健全的培训组织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四)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五)完善的培训安全保证体系。

第十条特种作业教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工程师或技师以上技术职务;(二)较强的本专业理论水平和熟练的操作技能;(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操作示范能力;(四)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五年;(五)能够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其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1.3 培训和考核原则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应坚持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注重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培养。

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2.1 培训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等。

2.2 培训时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学时。

2.3 培训师资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学经验。

2.4 培训场所和设施培训场所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教学设施和设备应齐全、完好。

3.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1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3.2 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3.3 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4 考核合格标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标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合格。

3.5 考核证书考核合格人员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 监督管理4.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4.2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5. 法律责任5.1 违反本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5.2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上岗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5.3 培训、考核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 五是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经过旳,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
格后,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4、监督管理
对复审旳 监督
对生产经营单位 旳监督
•三大义务 •1、 •2、 •3、
对培训机构 旳监督
监督管理
对特种作业操作证 旳监督
主管部门
行政复议
• 首先,为了防止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上旳职能交叉,《要求》第
• 二是特种作业类别不规范、工种不明确。
目前执行旳有关法规中,矿山企业旳特种
2、管理要求旳四大变化
– 各项流程细节化
• 目前,特种作业人员中存在着大量旳农民工,提升学历要求,会影响一大批
人旳就业,不利于社会旳稳定。为此,《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旳学历要求 仍要求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但是,考虑到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从业人员素 质要求较高,《要求》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旳特种作业人员学历要求做出 了尤其要求,即: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但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 及以上文化程度。
• 一是对复审时间作了调整,延长为3年进行一次。 • 二是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23年以
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旳法律法规旳,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旳使用期满时, 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 操作证旳使用期延长3年。
• 三是明确特种作业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该参加必要旳安全培训并考
•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数已超出
1200万人,其中煤矿约260万人。但是,伴随我国安全生 产监管监察体制机制旳不断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考核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 一是特种作业人员旳安全培训考核不符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办法。

本规定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以及相关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活动。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二、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类别:1、电工作业,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等。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等。

3、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

4、制冷与空调作业,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等。

5、煤矿安全作业,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等。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等。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包括司钻作业、井下作业等。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包括煤气作业等。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包括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等。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包括烟火药制造作业、黑火药制造作业、引火线制造作业等。

三、培训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事故案例分析等。

2、实际操作技能,包括设备的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培训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

四、考核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考核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考核机构负责实施。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培训内容。

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知识,以及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方法等技术知识。

2. 培训内容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工作岗位和特种设备类型进行针对性设置,确保培训内容全面、系统。

三、培训形式。

1. 培训形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保证培训效果。

2.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

四、考核管理。

1. 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安全技术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2. 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到期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管理措施。

1. 企业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考核成绩等信息。

2. 对于未经培训或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六、监督检查。

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和考核工作的规范实施。

2. 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暂停或吊销相关的许可证件。

七、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特种作业是指在一定场所或环境中从事的具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如高处作业、作业(受限制空间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

为确保这些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减少事故发生,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严格的理论和实操考核,取得相应的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基础理论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涵盖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要求。

理论课和实操课相结合,突出实战能力培养。

2. 考核方式
考核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两部分。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机考等方式;实操考核由专家现场评判操作过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3. 发证和复训
考核通过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有效期通常为3年。

到期前需参加复训并重新考核,以延续证书有效期。

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可有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专业技能,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其安全技术水平,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如下:一、培训机构的要求:1. 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才能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2. 培训机构必须有专业的培训师资,能够授课并进行实操指导。

3. 培训机构必须有完善的培训设施和器材,确保培训质量。

二、培训课程的要求:1. 培训课程内容必须包括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注重实践操作的培训。

2. 培训课程应根据特种作业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针对性进行培训。

3. 培训课程应根据不同级别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分类,分级进行培训。

三、培训考核的要求:1. 培训机构应制定培训考核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

2. 考核方式可以包括笔试、实操考核等形式,以确保培训质量。

3. 考核结果应明确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方可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记录和档案的要求:1. 培训机构应对每次培训进行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数等。

2. 特种作业人员完成培训后,应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培训成绩和培训证书的颁发情况。

五、培训周期的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水平。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周期应根据特种作业的要求来确定,一般不应超过两年。

六、违规处理和惩罚措施:1. 对于培训机构不符合要求或违规操作的,可以暂停或取消其资质。

2.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要求参加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应给予相应的惩罚,如暂停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等。

七、监督检查和评估要求:1. 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培训质量。

2. 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以上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各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时,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专业水平,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

第三条培训和考核原则培训和考核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评价,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条培训和考核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培训和考核的全面、系统与有效。

第二章培训管理第五条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根据作业内容和风险等级编制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人员。

第六条培训方式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机构应确保培训环境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培训内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应对培训人员进行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等信息,确保培训结果的可查证性。

第九条培训评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目标的达成,对培训不合格人员应重新安排培训。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十条考核计划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应根据作业内容和风险等级编制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和考核人员。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可以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考核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人员应对考核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考核日期、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确保考核结果的可查证性。

第十四条考核评价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人员应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及时给予必要的补救措施和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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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单位
湖南曙光培训学校
湖南曙光教育培训学校和湖南曙光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我国500强企业——曙光电子集团。

固定资产2100万元,现有教职工63人,开设二十多种职业教育类专业。

是省内规模较大、颇具影响力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并集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教育集团。

◆职业培训、鉴定类:
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定点培训基地;
湖南省安全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培训考证基地;
湖南省劳动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曙光站;
湖南工会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基地;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培训考证基地;
长沙市劳动局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湖南省消防总队消防安全培训基地;
湖南省卫生厅营养师培训基地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基地
长沙市委组织部下岗党员培训基地;
长沙市劳动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单位;
◆中等职业专科和中等技能专业
◆高等学历教育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曙光学习中心;
中南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湖南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湖南商学院成人教育曙光站;
长沙理工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南华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开设培训项目简介如下:
1、电工
a、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认证班:
※学制:120课时
※学习课程:电工基础、安装技术、低压电器电动机、电力拖动技术、电工仪表、变配电装置、电器安全技术、安全法规等
※结业颁发全国通用IC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
b、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初、中、高、技师级别)
※学制:120课时—6个月
※学习课程:见详单
※结业鉴定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全国通用国家资格等级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
考证费用
a、IC卡考证班:培训费4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00V安装60元500V维修60元10KV运行80元
加考等级证初级740元中级810元
b、电工初级班:培训费7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c、电工中级班:培训费12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考证费320元
d、电工高级班:培训费16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e、电工技师班:培训费280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f、IC卡增项:增一项700元增两项760元
2、焊工
a、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认证班:
※学制:120课时
※学习课程:金属学的基本知识、焊条电弧焊与电弧切割、气焊与气割、气保焊及特种焊的焊接、焊接应力及变形等
※结业颁发全国通用IC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
b、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初、中、高、技师级别)
※学制:120课时—6个月
※学习课程:见详单
※结业鉴定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全国通用国家资格等级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
a、IC卡考证班:培训费6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气割45元,气焊85元,氩弧焊150元,气体保护焊150 元,电渣焊150元,碰焊150元,手工电弧焊180元。

加考等级证:初级740元中级810元
b、焊工全能班:2080元(包考一项工种,实习60课时)
c、焊工初级班:培训费7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d、焊工中级班:培训费87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20元
e、焊工高级班:培训费12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f、焊工技师班:培训费280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g、IC卡增项:增一项700元增两项760元
注:实习费100元/天
3、制冷设备维修工
a、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认证班:
※学制:120课时
※学习课程:电工、电子技术基础、制冷技术基础、制冷装置中的传热、制冷设备结构原理、制冷常见故障分析与排除、空调设备的维修等
※结业颁发全国通用IC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
b、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初、中、高、技师级别)
※学制:120课时—6个月
※学习课程:见详单
※结业鉴定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全国通用国家资格等级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
a、IC卡考证班:培训费80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安装80元维修80元操作80元
加考等级证初级740元中级810元
b、制冷工初级班:培训费7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c、制冷工中级班:培训费87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20元
d、制冷工高级班:培训费12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e、制冷工技师班:培训费280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f、IC卡增项:增一项700元增两项760元
4、IC卡复审:复审费100元换证110元
·特种设备操作工
1、场内机动车(叉车):培训费1330元
考证费350元
2、起重工(起重机械、行车):培训考证费560元
3、锅炉操作工:
a、锅炉工初级班:培训费3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b、锅炉工中级班:培训费47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20元
g、锅炉工高级班:培训费8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d、锅炉工技师班:培训费21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4、复审班:复审费300元
·特种设备操作工
1、场内机动车(叉车):培训费1330元
考证费350元
2、起重工(起重机械、行车):培训考证费560元
3、锅炉操作工:
a、锅炉工初级班:培训费3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b、锅炉工中级班:培训费47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20元
g、锅炉工高级班:培训费8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d、锅炉工技师班:培训费21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4、复审班:复审费300元
·特种设备操作工
1、场内机动车(叉车):培训费1330元
考证费350元
2、起重工(起重机械、行车):培训考证费560元
3、锅炉操作工:
a、锅炉工初级班:培训费3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b、锅炉工中级班:培训费47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20元
g、锅炉工高级班:培训费8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d、锅炉工技师班:培训费21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4、复审班:复审费300元
·特种设备操作工
1、场内机动车(叉车):培训费1680元
考证费350元
2、起重工(起重机械、行车):培训考证费980元
3、锅炉操作工:
a、锅炉工初级班:培训费7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b、锅炉工中级班:培训费87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20元
g、锅炉工高级班:培训费12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d、锅炉工技师班:培训费280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4、复审班:复审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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