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达阅)
当代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及对策

当代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及对策引言户籍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现行户籍制度在一些方面已经出现了不适应当代发展需求的问题。
本文将就当代户籍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当代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1. 城市化进程中的不平等当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阶段,大量农民工涌向城市寻找更好的生活机会。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限制,他们在城市中常常面临种种不平等待遇。
例如,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2. 户籍迁移难目前,户籍迁移仍然是一个相当复杂和困难的过程。
许多人因为各种原因希望迁往其他地方定居,但由于政策限制和手续繁琐等原因,他们往往无法顺利完成户籍迁移。
这不仅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也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空间。
3.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
目前,户籍制度使得这些孩子无法享受到城市中更好的教育和社会资源,导致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对策1.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首先,应当逐步取消户籍限制,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其次,在城市化进程中要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确保他们在城市中能够获得公平待遇。
2. 简化户籍迁移手续为方便人们迁往其他地方定居,应当简化户籍迁移手续。
政府可以建立统一的在线申请系统,并加强各地之间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以减少手续繁琐和时间成本。
3.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应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
同时,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城市居民和企业参与到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中。
结论当前中国的户籍制度在面临快速城市化和人口流动的背景下,已经出现了一系列不适应当代发展需求的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资料

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我国通过长年实行的传统的静态人口户口管理制度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从而建立和巩固出一种二元化的城乡人口管理格局,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改革开放推动人口流动频率不断增加,现行户籍制度的不足越来越明显。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户籍制度改革涉及的范围众多,包括保障结构、社会体系、经济、政策方方面面,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活动务必尊重科学方针,务实,循序渐进。
从目前的国家政策来看,我国现在是倾向于大力改变目前城乡二元结构,不断推动城镇化率的提升,从而引导着户籍改革的总体方向,农村户口将逐渐退出我国历史舞台,以后我国所有城市终将全面实行依据居住地划分的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将淘汰掉过去推行了多年的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分类管理模式,城乡居民势必统一户口管理为居民户口。
由此本文依据文献推导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趋势势必为城乡统筹服务。
本文系统的分析了我国户籍制度的内涵,通过文献法深入分析我国户籍制度的变迁历程,并系统针对我过户籍制度的现状、不足和取得的成果进行研究分析,通过科学发展观和管理学理论去探讨如何更好的实现户籍制度改革措施,从而为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提供更多的科学理论依据。
一、引言户籍制度的历史悠久,放眼全球,全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都通过户籍制度实现民事登记制度的管理,能够有效帮助政府实现登记管理,我国目前采用的户籍制度主要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实现了稳定巩固国家内部秩序的目标,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进步,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但是时代是不断发展变动的,我们过去使用的户籍制度不可能永远符合现在的社会需求,过去长期使用的二元户籍制度已经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情况,展现出许多有待优化的地方。
例如以前的户籍制度通过人口流动的限制来实现内部秩序的稳定,但是现代市场经济人口流动需求巨大,限制人口流动将会大大的阻碍我国经济发展,不符合目前的情况,最后只会导致我国城乡经济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所以对我国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从法制化的手段去实现户籍制度的完善优化,不断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研讨如何更好的实现户籍与土地之间的良性循环,剥离户籍附加利益,从而获得追求的普惠公平的社会福利目标。
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现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已经成为当今备受关注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城乡贫富差距较大,因此,最大力度的推进城乡一体化,推动小城镇现代化建设就迫在眉睫。
小城镇建设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优化,推进农村小康社会进程,而且可以推动经济整体发展。
一、目前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1.现在的小城镇建设规划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目光都比较短浅,想法不够长远,一些小城镇的规划定位存在问题,没有明显的特色,与实际切合不足,操作性差,不能与当地风土人情结合,导致建设规划缺点遍布或没有特点,一些小城镇在建设中过于分散设计,没有详尽的计划,导致建设杂乱无章。
2.小城镇建设融资渠道较窄,施工进展缓慢。
由于许多乡镇产业支撑不足,没有形成产业增长点,导致乡镇在进行小城镇建设时,乡镇没有产业支撑,不能形成新的、大的经济增长点。
乡镇由于受到资金问题制约,导致基础配套设施不足,施工进度缓慢,政府政策落实不力。
虽然国家、省市都出台了相应的一系列扶持政策,确保小城镇发展环境,但是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始终存在,普遍存在资金政策、户籍政策以及用地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这些问题大大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与崛起。
3.环境保护意识匮乏,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小城镇的发展要以环境保护作为前提,合理的开发与重视生态系统稳定对于小城镇经济发展同样重要。
因此,现在的小城镇建设应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然而,由于建设者的思想局限性,过于注重经济效益,经常为了达到经济利益而牺牲环境质量,大兴污染性企业,到底城镇环境急剧下降,而当地居民由于只看到了经济利益,导致不能正确判断环境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城市建设的老路,实践证明,这是完全错误的,是不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方式的。
浅谈户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浅谈户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户籍民警,就是办理各项户籍业务的民警,是公安机关直接面对群众的窗口单位。
每天的工作就是办理身份证,管理各项户籍信息,为新生儿登记户口,做好人员的迁入、迁出、注销等等。
但就是这样简单,平凡的工作却是基层派出所最重要的,工作的性质就是直接面对群众,关系着群众的自身利益。
因此,作为一名户籍民警,要爱岗敬业,一切都以群众为出发点。
但随着科技,经济事业的不断发展,户籍的管理难度也日益突出,经过调查发现,由于原始户口资料不完善,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等原因,在户口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户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主观原因:一是群众的户口意识太淡薄,对户口政策又不是很了解,很多群众都是不到用户口的时候不着急,等到使用时发现有差错,便要求派出所立即去更改,而更改手续复杂,于是就对派出所民警和派出所工作不满。
二是当办事群众比较多时,而工作人员少,群众需要长时间的排队等候,工作人员又没有时间去解释,于是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意。
三是公安机关的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办理户口更改、婴儿入户、办证程序不了解,造成群众办事、办证经常来回跑。
四是由于经济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也不断在更新,为了减少群众在使用证件中出现错误,于是在办理证件时就严格要求本人带户口本来,但有的群众们不理解,认为以前都可以只要有照片就行,本人不来就可以,为什么现在不行了,于是便认为是派出所故意刁难他们。
(二)、客观原因:一是公安窗口单位硬件设备落后,满足不了网上办公的要求。
最早是人为的使用纸质信息来办理户口、身份证,群众到派出所就能立即办理,现在由于信息发展,都是用电子信息通过网络办理,就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有时就会出现网速慢群众就要等候很长时间,甚至还会出现几天没有网络的情况,造成老百姓多次来回询问,而无法办理户口。
二是好多行政单位的人口系统更新不及时。
比如银行身份核查系统不能及时更新人口信息资料(特别是照片不能及时更新),群众到银行去办卡、汇款被拒绝,而回来责怪派出所没将其照片传到系统中去,造成老百姓对公安机关的不满。
当前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精选文档】

当前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迅猛发展和移民工作的稳步推进。
开县这个拥有150余万人的大县,其人口数量、结构、素质等时刻在发生着微妙变化,户籍管理难度也与时渐增,反映出的社会问题日趋突出。
为更清楚地了解当前户籍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开县统计局近日走访了县公安局户政科、部分派出所和汉丰、赵家、岳溪等街道(乡镇)部分村(居)委干部和村(居)民。
调查发现,由于原始户口资料不完善、交接不规范,户籍管理力量不足等原因,在户口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户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口流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转移,人口大量流入经济发达区,从而日渐形成了大量的人户分离,其主要表现为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有人无户(黑户)、有户无人(空户)。
户籍主管理部门也无力及时地掌握人口的变动,形成了一道管理难题。
据测算,全县人户分离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5%左右,其中因工作调动、务工经商、上学就业、移民搬迁、婚姻变动而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口占人户分离总人口数的80%以上。
(二)户籍资料差错多。
主要表现为:静态资料差错多。
包括姓名字错,姓名与曾用名交换,家庭成员姓名张冠李戴,性别错误、出生时间提前延后或与家庭其他成员混淆,身份证号与出生时间不符等。
动态资料更新慢。
主要是文化程度多年不变、出生地,职业状况、身高等项错误或未记录,出现了 18岁以上公民其文化程度还是学龄前儿童的不正常现象。
资料之间不一致。
由于资料差错和资料更新时间与业务办理时间的更迭,从而形成了公民所持身份证、户口本资料与公安微机资料、原始资料之间出现了不一致。
岳溪镇镇胡家村一袁姓居民,身份证姓名是袁△,户口本姓名则是袁▲▲,微机资料姓名是户口本上的曾用名袁△。
这样的错误现象还为数不少,且主要出现在农村多年外出和多年前办理证件的居民上。
(三)户籍资料更正难度大。
一是年龄更改难。
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财政与财务2010年第11期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并切实制定好建设方略。
一、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一)集镇规模过小。
当前,大多数建制镇集镇规模不足1平方公里。
所谓小城镇实际上是一条路边街。
“一条道路通到乡,道路两旁是楼房,楼房下层是店面,店面后面是农田”,“走过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镇;走过一镇又一镇,镇镇是农村”就是大多数小城镇的真实写照。
(二)集镇人口过少。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乡镇34170个,乡村人口71288万人,平均每个乡镇仅2.09万人。
受行政区划、户籍制度、住房、就业等因素的影响,平均每个小城镇集镇的常住人口不到5000人,中西部地区小城镇集镇的常住人口甚至不到1000人,而且多为兼业农民。
小城镇集镇人口过少,无法产生人口聚集效应、形成分工分业的优势。
(三)建设资金短缺。
分税制以来,各级财政实行“分灶吃饭”。
由于财政分配制度改革滞后,县乡财政困难加剧,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小城镇道路建设、供水供电、城镇绿化、环境保护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县乡财政无能力安排,中央省市财政又没有专项补助经费,仅靠乡镇政府自筹只能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四)投资环境不好。
由于小城镇集镇规模过小,交通通讯落后,供电供水紧张,征地、招工,融资困难,治安力量薄弱,大中型企业一般不会选择到小城镇落户。
稍有规模的乡镇企业也会选择在大中城市落户。
小城镇没有产业支撑,居民就业困难,无法在小城镇生存。
二、对策建议:集中全力做大做强县城县城是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重要结合部。
大中城市的工业品一般要通过县城流向乡村,乡村的农副产品一般也要通过县城进入大中城市。
在建制镇中,县城的常住人口最多(平均人口达8万人,是小城镇平均人口的16倍),基础设施最好、工商业规模最大,就业机会最多,吸纳能力最强,经济发展最强劲、最有潜力。
当前小城镇建设的主要问题及措施

当前小城镇建设的主要问题及措施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丄府均把加强小城镇建设摆到了重要位置,小城镇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
但必须看到,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盲目地,脱离实际地均衡发展小城镇的态势并未得到有效地遏制。
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并已影响到了小城镇建设的稳步健康发展。
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措施,对搞好小城镇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一、小城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1、总体规划脱离实际区域内的小城镇发展必须有总体发展规划,应根据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因时、因地、因力地安排,有计划地审批小城镇建设。
而目前的情况是“在一定的期间内应发展多少个小城镇,目前应重点发展那几个小城镇都没有一个合理规划。
”一些地区盲目地追求数量,盲目地安排数量和定指标;有的乘机撤乡并村建镇,有的地方政丄府甚至把小城镇的数量新增多少,小城镇经济开发区的规模和数量,新建建筑面积、高楼的多少和高度等当作任期目标进行考核。
某些地方政丄府,不正确理解执行党和国家加强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战略思想,抓所谓小城镇建设是虚,行捞取政绩是实。
上面说要重视小城镇建设,下面就不顾实际地一哄而上,在规划建设上面做大手笔,抓“高、大、全”式的亮点,唯恐手笔小了和动作迟了。
一度“大兴土木”之风盛行,个别地方甚至运用行政手段,压任务、定指标,政绩工程之风盛行。
据有关资料。
全国有20%以上的城镇存在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甚至出现了“5万人口的城市要建容纳6万人的大广场”的荒谬之举。
重点不突出。
只有一定的规模并初具城市功能的小城镇,才有可能在区域经济中发挥辐射和拉动作用。
不搞“一哄而上”,就是要尊重现实,要看到目前具备小城镇功能的城镇不多,许多农村还很落后的现实。
因此,十六大提出“小城镇发展要突出重点”,明确强调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使基础设施投资能够相对集中,发挥区位、资金、资源和环境优势,逐步完善中心镇功能,提高建设和发展水平,对已经形成规模的小城镇,引导其“积极稳妥”发展。
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达阅)

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作者:杨云龙字体:大中小今年3月下旬,我到洪家街道上洋桥村蹲点。
通过召开座谈会、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朋友、拉家常、谈民生、话发展,了解上洋桥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作为洪家街道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五个试点村之一,该村要求尽快解决户籍制度改革遗留问题的呼声十分强烈。
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遗留问题,近几年街道、村通过多种途径反映,每年区人代会上人大代表都提出建议,要求政府重视解决。
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但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与群众的要求尚有距离。
据了解,台州其他试点镇,也同样存在不少遗留问题。
为此,我对户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走访了街道和相关村,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供决策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1997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
按照这一政策,在小城镇已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已有稳定生活来源,并且有了合法固定场所后,居住已满两年的农村户口人员,可以办理城镇常住人口。
同月,台州市椒江区洪家镇(2002年改为洪家街道,下称洪家街道)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城镇建设试点镇、浙江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
按照浙公治〔19 97〕77号《对洪家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批复》,该镇的上洋桥、兆桥、街洪、大路王、后街等5个行政村的农民实行“农转非”。
当时5个村共有户改对象7373人,参加户改人口5222人,占总人口数的71%(见下表)。
洪家街道5个户改村户改情况一览表户籍制度不仅仅是公共管理问题,而且是个社会发展问题。
它不是简单的户口管理登记制度,而是将其外延扩展到以户口划分为基础的、与户口紧密相连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和政策。
可以这样说,户籍制度通过对户口身份转换和迁移的控制,以及将利益分配和资源配置与户口身份结合起来等政策措施,从而使得户口名称成为一种有效的、能影响到个人收入的虚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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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作者:杨云龙字体:大中小今年3月下旬,我到洪家街道上洋桥村蹲点。
通过召开座谈会、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朋友、拉家常、谈民生、话发展,了解上洋桥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作为洪家街道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五个试点村之一,该村要求尽快解决户籍制度改革遗留问题的呼声十分强烈。
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遗留问题,近几年街道、村通过多种途径反映,每年区人代会上人大代表都提出建议,要求政府重视解决。
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但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与群众的要求尚有距离。
据了解,台州其他试点镇,也同样存在不少遗留问题。
为此,我对户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走访了街道和相关村,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供决策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1997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
按照这一政策,在小城镇已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已有稳定生活来源,并且有了合法固定场所后,居住已满两年的农村户口人员,可以办理城镇常住人口。
同月,台州市椒江区洪家镇(2002年改为洪家街道,下称洪家街道)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城镇建设试点镇、浙江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
按照浙公治〔19 97〕77号《对洪家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批复》,该镇的上洋桥、兆桥、街洪、大路王、后街等5个行政村的农民实行“农转非”。
当时5个村共有户改对象7373人,参加户改人口5222人,占总人口数的71%(见下表)。
洪家街道5个户改村户改情况一览表户籍制度不仅仅是公共管理问题,而且是个社会发展问题。
它不是简单的户口管理登记制度,而是将其外延扩展到以户口划分为基础的、与户口紧密相连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和政策。
可以这样说,户籍制度通过对户口身份转换和迁移的控制,以及将利益分配和资源配置与户口身份结合起来等政策措施,从而使得户口名称成为一种有效的、能影响到个人收入的虚拟资源。
在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农转非对农民特别是城郊型农民有一种预期收益的期望,意味着进入城镇就能享受政府给城镇居民给予较多的补贴和各种保护性优待政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郊型农民买到表明城镇户口的“符号”后,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资源和收益。
而自己千方百计想脱离的农村,由于集体土地等资产的增值,同村未转制的村民却意外地享受到各种福利,各方面待遇超过城镇户口,农业户口升值。
仅仅由公安部门从户籍管理方面简单地变更户籍性质,而非系统的、综合的户籍制度改革,使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按居民政策生育,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户改后转型农民享受不到国家的任何经济补贴和待遇,却在二胎生育政策上按照城镇居民标准执行。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按照这一条款的规定,洪家街道自1997年6月开始至2002年6月五年期间,符合这一再生育条件的户改育龄夫妇申请再生育并获得批准的共计51对。
但时至今日,五年的延长期早已结束,他们在二胎生育政策上按照城镇居民标准执行,第一胎囡户可以照顾生育二胎的政策取消而只能生育一胎。
导致育龄妇女及其家庭产生对立情绪,要求政府退还城市增容费,还其农业户口。
在调查中发现,户改村中有69人按照农村生育政策可以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一囡户有强烈的再生育意愿。
近几年已出现多例在户籍改革五年生育照顾期满后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违法生育案件。
户改对象对计划生育和其他相关政策不理解,情绪对立。
这些都对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户,改居民一囡户加上户籍改革后至今未婚的大龄青年,将成为户改村今后违法生育的高发人群。
2、户改青年婚嫁后,其子女及女方户口难以迁入农村。
从户改村运行情况看,利益损失最大的当数女青年。
户改户口不能正常流动,户改女青年嫁给农民,其户口不能迁入男方,仍留在户改村(目前农转非人员与一般居民户口在户口迁移等方面已享受同等待遇。
但由于迁入男方只能进集体户,享受不到当地村的权益,因而不愿迁出)。
一方面不能享受男方户口所在村的土地资产分配,还要在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等方面受到政策限制;另一方面,男青年参加户籍改革后,配偶是农村户口的,如果把女方户口迁入本村,在集体利益分配中本村其他村民反对意见很大,难以迁入。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城镇居民不能享受土地资产的分配、宅基地报批。
造成了户改女青年婚嫁后男方村不愿意接、户改村不愿意留、其子女户口城镇不愿入、农村入不了的状况。
从而使户改后女青年“身价”降低。
上洋桥村有上述情况的30多名女青年,因在夫家不能享受农民待遇,多次向村、街道要求在户口所在村单独立户享受宅基地,享受集体经济分配。
3、户籍改革对象享受村级集体经济利益减少。
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中,享受股份多少衡量标准很重要的一条是农龄长短。
因转制成为城镇居民后就不算农龄。
那么对于转制农民来说,则无法享受到未转制农民相同农龄的股份,转制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由于转制农民素质整体不高,大多是初中以下文化,缺乏技能,大多数被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挡在城市化大门之外。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仅靠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而维持的他们已无从谈起。
转制农民渐渐沦为社会的“边缘人”。
一方面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又脱离了曾经赖以生存的土地。
4、户籍改革导致农村不稳定因素加剧。
目前,洪家街道这些转制农民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将其户口转回农业。
1998年出现过近百人到镇政府上访。
许多妇女到街道要求落实宅基地。
2002年和2005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部分户改对象发出公开信,要求归还其农业户口。
计划生育违法户到政府说理,责怪政府剥夺了转制农民的正常生育权利。
转制农民要求单独立户安排宅基地和有权分配土地资产的呼声也日渐强烈。
户籍制度改革的背后隐藏着不稳定的隐患,有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
三、对策和建议户籍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实质是各种利益交错的表现。
其根本症结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长期以来围绕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形成了依附在户籍管理上法定的各种规定和利益,从计划生育、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失业,等等,全部用城乡二元户口为依据来区别对待。
不仅如此,城与城之间、城与镇之间也存在这种鸿沟。
因此,户籍改革没有综合配套政策,单项推进会与政府有关部门产生矛盾,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必然举步维艰。
二是在小城镇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本身存在许多问题,核心问题是对农转非人员的利益保护不够,配套政策没有跟进,加上依附在小城镇户口上的利益成分逐步消失,我区农业户口“含金量”增加,户籍制度改革自然陷入困境。
鉴于目前户籍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慎重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1、政府对户籍改革应统筹兼顾、系统设计,整体推出户改配套政策。
户籍改革应从户口登记、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土地制度等方面综合改革,必须配套,缺一不可。
针对洪家街道户改试点出现的问题应由政府组织发改、公安、计划生育、民政、教育、劳动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共同研究制定户改相关配套政策。
2、保障转制农民的原有利益不受影响。
对转制农民的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的使用、流转,应考虑出台相关的配套优惠政策。
宅基地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益,目前,在村民建房方面,涉及到农转非户口房屋拆迁时,与一般村民同待遇予以落实宅基地。
对于其他方面的情况,应制定详细方案,妥善处理。
3、集体资产权益享受问题。
集体资产积累有一个过程。
因此,无法切断户改农民与集体积累的关系,政策上要保证继续让这部分人享受村集体积累的部分权益。
要进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把资产量化到人,并在改制过程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转制农民利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4、户口迁移问题。
目前,农转非人员与一般居民户口在户口迁移方面已享受同等待遇。
但小城镇居民户口子女婚嫁到农村的,户口迁出只能落实到集体户,享受不到当地村的权益,他们仍然不愿迁出。
因此,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当小城镇居民户口子女婚嫁到农村的,只要本人自愿,应该注销城镇户口,登记为当地的农村户口,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集体资产有关权利和义务。
5、计划生育政策要符合户籍改制对象的实际。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产生的年代是存在巨大城乡差别的年代,这种政策体系与当时社会相适应。
应该承认,今天的社会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别。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与现状还是基本吻合的。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被征地农民逐渐增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关注,及时了解新问题,掌握新动向,寻求新对策,对计划生育政策对象的城乡划分标准做出调整,要符合农村户籍改制对象和城市化推进中农转非对象的实际,并以此指导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
去年,政府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大中专毕业生的“非转农”问题。
只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虑历史、尊重现实、分析未来的基础上,作出理性、细致的规定,户改村遗留问题应该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毕竟户改涉及的面不广(我区仅洪家街道),人数也不多(五千多人)。
解决好这个问题,积累经验教训,有利于我区农村的稳定,也有利于城市化的推进。
(作者系椒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