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当地常见传染病

春夏两季是传染病高发期,由于当前气候异常等原因,非常容易出现各种传染病的疫情。
学校这种人员比较密集、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一旦出现更是比较容易传播,会对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春夏季常见的传染病及其预防措施有所了解。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传染病,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水痘、腮腺炎、风疹、猩红热等。
这些传染病大多都是呼吸道传染病,可通过空气、短距离飞沫或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
1、流感(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其发病率占传染病之首位。
潜伏期1—3日,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流涕、咽痛、干咳,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不适等,发热一般持续3—4天,也有表现为较重的肺炎或胃肠型流感。
传染源主要是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染期为1周。
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也可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间接传播。
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
2、流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它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较强。
流脑发病初期类似感冒,流鼻涕、咳嗽、头痛、发热等。
病菌进入脑脊液后,头痛加剧,嗜睡、颈部强直、有喷射样呕吐和昏迷休克等危重症状。
传染源主要病人或带菌者,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潜伏期一般为2—3天,最长的为一周。
人群普遍易感,好发于小年龄段儿童。
3、麻疹: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8—12日,一般10天左右可治愈。
典型的临床症状可概括为“三、三、三”,即前驱期3天:出疹前3天出现38度左右的中等度发热,伴有咳嗽、流涕、流泪、畏光,口腔颊粘膜出现灰白色小点(这是特点);出疹期3天:病程第4-5天体温升高达40度左右,红色斑丘疹从头而始渐及躯干、上肢、下肢;恢复期3天:出疹3-4天后,体温逐渐恢复正常,皮疹开始消退,皮肤留有糖麸状脱屑及棕色色素沉着。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Hale Waihona Puke 第七版)阿米巴性痢疾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1~2天
潜伏期末出现退热时止,传染期约1周
退热后2天
在大流行时,集体单位应进行检疫,出现发热等症状者,应早期隔离
麻疹
6~21天,被动免疫后可延至28天
10~11天
潜伏期末至出疹后5天
隔离至出疹后5天
医学观察21天,如接受过被动免疫者应延至28天
百日咳
2~21天
7~10天
潜伏期的最后1~2天至发病2~3周内传染性最大,一般在病后4周即无传染性
发病起40天或自痉咳后30天
医学观察21天
白喉
1~7天
2~4天
潜伏期末至整个病程均有传染性,部分患者在恢复期仍继续排菌
症状消失后鼻咽分泌物2次(间隔2天)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30天可解除隔离
医这观察7天
猩红热
1~12天
2~5天
潜伏期末至整个病程均有传染性,至皮肤脱屑阶段则无传染性
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解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白喉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伤寒
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天起大便培养2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隔离和检疫期限

编号
病名
潜伏期
常见 最短最长
隔离日期检疫期1麻疹源自10—14天6—18天
无合并症者疹后5天
21天
2
风疹
18天
14—21天
一般不必隔离,必要时个例至皮疹出后5天
不检疫
3
水痘
14—16天10—21天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2周
21天
4
流感
1—2天
数小时-4天
热退后2天或症状消失为止
最后一个发病后3天
5
流腮
16—18天
8—30天
至腮腺肿胀完全消失为止,至少与发病后10天
21天
6
甲肝
30天
14—45天
自发病之日起21天
45天
7
乙脑
10—14天
4--21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
不检疫
8
菌痢
1—2天
数小时-7天
隔离至病程结束停药5天,或两次粪便培养阴性
7天
9
流脑
2—3天
1-7天
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病日计算不得少于7天
7天
11
幼儿急诊
10—15天
隔离15天
15天
12
脊灰
5—14天
3--35天
隔离期不少于发病后40天
20天
13
猩红热
2—4天
1-7天
症状消失后,咽拭子连续3次阴性解除隔离但自治疗起不‹7天
7—12天
10
手足口
2-7天
隔离两周
14天
14
乙肝
60—90天60--160天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处理,动态隔离,定期观察有无乙肝病毒复制指标,至抗HBS产生
常见传染病的临床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限

病名
典型临床症状
传染期
潜伏期(天)
患者隔离日期(返校条件)
接触者检疫日
常见
最短
最长
甲型肝炎
起病急骤,前驱期1-5天,发热,全身不适,类似感冒症状;继而出现明显乏力,厌油食,恶心,呕吐等,
自潜伏期末至出现黄疸后2~3周或更长。
30
15
50
急性病人自发病起不少于30天,托幼机构要隔离40天。
疫源地处理后,对密切接触者观察40天。
细菌性痢疾
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粘液脓血便;
从发病开始就有传染性,一般症状消失后1~2周内停止排菌,迁延性病人可长期排菌,并有传染性。
2~3
1
7
临床症状消失后,隔日连续2次粪便培养,结果阴性者即可解除隔离、或大便正常后一周解除隔离。
疫源地实行终末消毒后,观察7天。
水痘
发热1~2天出现红色丘疹,数小时变为圆形的呈“露珠”状疱疹,躯干、腰、头皮多见、四肢稀少、易破、发痒
发病前1~2日至全部皮疹干枯结痂为止。
14~16
11
24
皮疹全部干燥结痂
21天
流行性腮腺炎
腮腺肿大(一侧或双侧),疼痛,以耳垂为中心向前、后、下方蔓延,颊粘膜腮腺管口红肿。
发病后只腮腺肿完全消失为止(10~14天)。
1~2
数小时
3
隔离治疗,至症状消失(不得少于7天)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从潜伏期末至退热时止均有传染性,能迅速侵犯易感人群。
1~2
数小时
4Hale Waihona Puke 退烧后24小时最后一个病人
发病后3天
麻疹
前驱期:中度以上发热,咳嗽,鼻涕,眼结膜充血,口腔黏膜症。出疹期:发热后4~5天开始出疹,自耳后,发际向面、颊、躯干及四肢蔓延。皮疹为玫瑰色斑丘疹,大小不等。
学校水痘病人隔离制度

一、背景水痘是一种常见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
水痘具有高度传染性,易感人群接触水痘患者后约90%会发病。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隔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及时发现,及时隔离。
3. 严格管理,确保实效。
三、隔离对象1. 确诊为水痘的病人。
2. 患有水痘症状,尚未确诊的病人。
3. 接触过水痘患者的易感人群。
四、隔离措施1. 对确诊为水痘的病人,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隔离期限为自出现症状之日起至皮疹全部结痂为止。
2. 对疑似水痘的病人,应在确诊前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限为自接触水痘患者之日起至出现症状或确诊为止。
3. 对接触过水痘患者的易感人群,应进行医学观察,隔离期限为自接触水痘患者之日起至潜伏期结束。
4. 隔离地点: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隔离室,用于隔离水痘病人。
隔离室应具备通风、采光、保暖等条件,并保持整洁。
5. 隔离期间,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1)佩戴口罩,减少呼吸道飞沫传播;(2)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3)单独使用餐具、毛巾等生活用品;(4)避免与其他同学接触,减少传播风险;(5)按照医生指导,按时服药。
五、隔离期间的宣传教育1. 学校应加强对水痘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水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通过校园广播、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师生普及水痘的传播途径、症状、预防措施等知识。
3. 鼓励师生关注学校水痘防控工作,积极参与防治行动。
六、隔离解除1. 隔离期满后,经医生评估,确认病人已康复,可解除隔离。
2. 解除隔离后,病人应继续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七、责任追究1. 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水痘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 教师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确保病人得到妥善隔离治疗。
3. 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水痘防控工作,自觉遵守隔离规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病种
隔离期限
(一)呼吸道传染病
1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隔离至出疹后10天
2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3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发病后21天
4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且不少于病后14天
5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体温正症状消失后3天,且不少于发病后7天
7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8
肺结核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13
甲肝/戊肝
隔离至发病后不少于21天,学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45天
(三)其他传染病
14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二)肠道传染病
9
霍乱
隔离至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2天粪便培养阴性
10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2次阴性
11
手足口病
隔离至症状消失7天,且不少于发病后14天
12
伤寒/副伤寒
隔离至症状完全消失后3天,粪检2次阴性(间隔2天);或症状完全 消失后14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04×10 9 /L
各种传染病的潜伏期、传染期和病人及其接触者的管理方法

数小时-3天 1-2天 2-10天 7天
12小时-12天 2-5天 2-21天 1-6天 10天左右 2-4天
症状消失后,两次鼻咽分泌物连续培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天 养阴性(间隔2天),可解除隔离 应隔离至退热后15-20天,有条件的 地区可于退热后第5天和第10天做两 次粪便培养,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疫源地施行终末消毒后,观察21天
传染期
病人的隔离期限
症状消失后7天
接触者观察期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14天
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延长至出疹后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曾做被动免疫者延长 10天 至4周 出疹后5天 出疹后7天或疱疹全部结痂 从腮腺肿大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3 周) 退热后2天 隔离至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 病日算起不得少于7天 病人入院隔离治疗6天即可出院 发病后40天或出现痉咳后30天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14天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 成人一般不检疫,但幼儿园、托儿所及部队密切接 触者应检疫3周 在大流行发生时,可集体单位进行检疫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天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12天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
不检疫
钩端螺旋体病
1-30天
7-14天
发病后第2周可在尿中发现病原体,可保持 病人隔离至临床痊愈为止 2-3个月,但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血中有配子母细胞的病人与病原携带者均 有传染性,疟疾发作次数愈多,血中配子 母细胞也愈多。发病时间愈长,流行病学 意义愈大 一般在发病后5天内有传染性 病情越重传染性越强 人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接触者隔离观察9天,进行预防接种或血清预防者应 肺鼠疫应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检查 延至12天 3次阴性方可出院 隔离至急性症状消失为止 不检疫
数月至2年 自血中检出HIV抗体起即有传染性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 天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 天,不少于发病后7 天。
医学观察至少7 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流行性乙型脑炎
隔离在有防蚊设备的室内至体温正常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3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隔离/观察期限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 天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20天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副伤寒
同伤寒
医学观察15天
沙门菌食物中毒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2-3次大便培养阴性。
同食者医学观察1-2天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 天
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手足口病
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 天
戊型病毒性肝炎
同甲肝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60天
霍乱
至腹泻停止后2天,连续三次隔日大便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留验5天,连续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解除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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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隔离/观察期限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周。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 天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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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 天
戊型病毒性肝炎
同甲肝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60天
霍乱
至腹泻停止后2天,连续三次隔日大便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留验5天,连续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解除隔离。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伤寒
至临床症状消失后5 天起大便培养2 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5 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 天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 天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 天,不少于发病后7 天。
医学观察至少7 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流行性乙型脑炎
隔离在有防蚊设备的室内至体温正常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3周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副伤寒
同伤寒
医学观察15天
沙门菌食物中毒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2-3次大便培养阴性。
同食者医学观察1-2天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 天
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手足口病
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