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当地常见传染病

春夏两季是传染病高发期,由于当前气候异常等原因,非常容易出现各种传染病的疫情。
学校这种人员比较密集、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一旦出现更是比较容易传播,会对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春夏季常见的传染病及其预防措施有所了解。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传染病,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水痘、腮腺炎、风疹、猩红热等。
这些传染病大多都是呼吸道传染病,可通过空气、短距离飞沫或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
1、流感(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其发病率占传染病之首位。
潜伏期1—3日,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流涕、咽痛、干咳,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不适等,发热一般持续3—4天,也有表现为较重的肺炎或胃肠型流感。
传染源主要是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染期为1周。
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也可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间接传播。
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
2、流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它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较强。
流脑发病初期类似感冒,流鼻涕、咳嗽、头痛、发热等。
病菌进入脑脊液后,头痛加剧,嗜睡、颈部强直、有喷射样呕吐和昏迷休克等危重症状。
传染源主要病人或带菌者,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潜伏期一般为2—3天,最长的为一周。
人群普遍易感,好发于小年龄段儿童。
3、麻疹: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8—12日,一般10天左右可治愈。
典型的临床症状可概括为“三、三、三”,即前驱期3天:出疹前3天出现38度左右的中等度发热,伴有咳嗽、流涕、流泪、畏光,口腔颊粘膜出现灰白色小点(这是特点);出疹期3天:病程第4-5天体温升高达40度左右,红色斑丘疹从头而始渐及躯干、上肢、下肢;恢复期3天:出疹3-4天后,体温逐渐恢复正常,皮疹开始消退,皮肤留有糖麸状脱屑及棕色色素沉着。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Hale Waihona Puke 第七版)阿米巴性痢疾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1~2天
潜伏期末出现退热时止,传染期约1周
退热后2天
在大流行时,集体单位应进行检疫,出现发热等症状者,应早期隔离
麻疹
6~21天,被动免疫后可延至28天
10~11天
潜伏期末至出疹后5天
隔离至出疹后5天
医学观察21天,如接受过被动免疫者应延至28天
百日咳
2~21天
7~10天
潜伏期的最后1~2天至发病2~3周内传染性最大,一般在病后4周即无传染性
发病起40天或自痉咳后30天
医学观察21天
白喉
1~7天
2~4天
潜伏期末至整个病程均有传染性,部分患者在恢复期仍继续排菌
症状消失后鼻咽分泌物2次(间隔2天)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30天可解除隔离
医这观察7天
猩红热
1~12天
2~5天
潜伏期末至整个病程均有传染性,至皮肤脱屑阶段则无传染性
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解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白喉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伤寒
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天起大便培养2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隔离和检疫期限

编号
病名
潜伏期
常见 最短最长
隔离日期检疫期1麻疹源自10—14天6—18天
无合并症者疹后5天
21天
2
风疹
18天
14—21天
一般不必隔离,必要时个例至皮疹出后5天
不检疫
3
水痘
14—16天10—21天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2周
21天
4
流感
1—2天
数小时-4天
热退后2天或症状消失为止
最后一个发病后3天
5
流腮
16—18天
8—30天
至腮腺肿胀完全消失为止,至少与发病后10天
21天
6
甲肝
30天
14—45天
自发病之日起21天
45天
7
乙脑
10—14天
4--21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
不检疫
8
菌痢
1—2天
数小时-7天
隔离至病程结束停药5天,或两次粪便培养阴性
7天
9
流脑
2—3天
1-7天
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病日计算不得少于7天
7天
11
幼儿急诊
10—15天
隔离15天
15天
12
脊灰
5—14天
3--35天
隔离期不少于发病后40天
20天
13
猩红热
2—4天
1-7天
症状消失后,咽拭子连续3次阴性解除隔离但自治疗起不‹7天
7—12天
10
手足口
2-7天
隔离两周
14天
14
乙肝
60—90天60--160天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处理,动态隔离,定期观察有无乙肝病毒复制指标,至抗HBS产生
常见传染病的临床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限

病名
典型临床症状
传染期
潜伏期(天)
患者隔离日期(返校条件)
接触者检疫日
常见
最短
最长
甲型肝炎
起病急骤,前驱期1-5天,发热,全身不适,类似感冒症状;继而出现明显乏力,厌油食,恶心,呕吐等,
自潜伏期末至出现黄疸后2~3周或更长。
30
15
50
急性病人自发病起不少于30天,托幼机构要隔离40天。
疫源地处理后,对密切接触者观察40天。
细菌性痢疾
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粘液脓血便;
从发病开始就有传染性,一般症状消失后1~2周内停止排菌,迁延性病人可长期排菌,并有传染性。
2~3
1
7
临床症状消失后,隔日连续2次粪便培养,结果阴性者即可解除隔离、或大便正常后一周解除隔离。
疫源地实行终末消毒后,观察7天。
水痘
发热1~2天出现红色丘疹,数小时变为圆形的呈“露珠”状疱疹,躯干、腰、头皮多见、四肢稀少、易破、发痒
发病前1~2日至全部皮疹干枯结痂为止。
14~16
11
24
皮疹全部干燥结痂
21天
流行性腮腺炎
腮腺肿大(一侧或双侧),疼痛,以耳垂为中心向前、后、下方蔓延,颊粘膜腮腺管口红肿。
发病后只腮腺肿完全消失为止(10~14天)。
1~2
数小时
3
隔离治疗,至症状消失(不得少于7天)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从潜伏期末至退热时止均有传染性,能迅速侵犯易感人群。
1~2
数小时
4Hale Waihona Puke 退烧后24小时最后一个病人
发病后3天
麻疹
前驱期:中度以上发热,咳嗽,鼻涕,眼结膜充血,口腔黏膜症。出疹期:发热后4~5天开始出疹,自耳后,发际向面、颊、躯干及四肢蔓延。皮疹为玫瑰色斑丘疹,大小不等。
学校水痘病人隔离制度

一、背景水痘是一种常见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
水痘具有高度传染性,易感人群接触水痘患者后约90%会发病。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隔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及时发现,及时隔离。
3. 严格管理,确保实效。
三、隔离对象1. 确诊为水痘的病人。
2. 患有水痘症状,尚未确诊的病人。
3. 接触过水痘患者的易感人群。
四、隔离措施1. 对确诊为水痘的病人,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隔离期限为自出现症状之日起至皮疹全部结痂为止。
2. 对疑似水痘的病人,应在确诊前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限为自接触水痘患者之日起至出现症状或确诊为止。
3. 对接触过水痘患者的易感人群,应进行医学观察,隔离期限为自接触水痘患者之日起至潜伏期结束。
4. 隔离地点: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隔离室,用于隔离水痘病人。
隔离室应具备通风、采光、保暖等条件,并保持整洁。
5. 隔离期间,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1)佩戴口罩,减少呼吸道飞沫传播;(2)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3)单独使用餐具、毛巾等生活用品;(4)避免与其他同学接触,减少传播风险;(5)按照医生指导,按时服药。
五、隔离期间的宣传教育1. 学校应加强对水痘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水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通过校园广播、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师生普及水痘的传播途径、症状、预防措施等知识。
3. 鼓励师生关注学校水痘防控工作,积极参与防治行动。
六、隔离解除1. 隔离期满后,经医生评估,确认病人已康复,可解除隔离。
2. 解除隔离后,病人应继续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七、责任追究1. 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水痘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 教师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确保病人得到妥善隔离治疗。
3. 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水痘防控工作,自觉遵守隔离规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病种
隔离期限
(一)呼吸道传染病
1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隔离至出疹后10天
2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3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发病后21天
4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且不少于病后14天
5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体温正症状消失后3天,且不少于发病后7天
7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8
肺结核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13
甲肝/戊肝
隔离至发病后不少于21天,学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45天
(三)其他传染病
14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二)肠道传染病
9
霍乱
隔离至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2天粪便培养阴性
10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2次阴性
11
手足口病
隔离至症状消失7天,且不少于发病后14天
12
伤寒/副伤寒
隔离至症状完全消失后3天,粪检2次阴性(间隔2天);或症状完全 消失后14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04×10 9 /L
各种传染病的潜伏期、传染期和病人及其接触者的管理方法
数小时-3天 1-2天 2-10天 7天
12小时-12天 2-5天 2-21天 1-6天 10天左右 2-4天
症状消失后,两次鼻咽分泌物连续培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天 养阴性(间隔2天),可解除隔离 应隔离至退热后15-20天,有条件的 地区可于退热后第5天和第10天做两 次粪便培养,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疫源地施行终末消毒后,观察21天
传染期
病人的隔离期限
症状消失后7天
接触者观察期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14天
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延长至出疹后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曾做被动免疫者延长 10天 至4周 出疹后5天 出疹后7天或疱疹全部结痂 从腮腺肿大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3 周) 退热后2天 隔离至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 病日算起不得少于7天 病人入院隔离治疗6天即可出院 发病后40天或出现痉咳后30天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14天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 成人一般不检疫,但幼儿园、托儿所及部队密切接 触者应检疫3周 在大流行发生时,可集体单位进行检疫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天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12天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
不检疫
钩端螺旋体病
1-30天
7-14天
发病后第2周可在尿中发现病原体,可保持 病人隔离至临床痊愈为止 2-3个月,但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血中有配子母细胞的病人与病原携带者均 有传染性,疟疾发作次数愈多,血中配子 母细胞也愈多。发病时间愈长,流行病学 意义愈大 一般在发病后5天内有传染性 病情越重传染性越强 人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接触者隔离观察9天,进行预防接种或血清预防者应 肺鼠疫应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检查 延至12天 3次阴性方可出院 隔离至急性症状消失为止 不检疫
数月至2年 自血中检出HIV抗体起即有传染性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 天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 天,不少于发病后7 天。
医学观察至少7 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流行性乙型脑炎
隔离在有防蚊设备的室内至体温正常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3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隔离/观察期限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 天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20天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副伤寒
同伤寒
医学观察15天
沙门菌食物中毒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2-3次大便培养阴性。
同食者医学观察1-2天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 天
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手足口病
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 天
戊型病毒性肝炎
同甲肝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60天
霍乱
至腹泻停止后2天,连续三次隔日大便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留验5天,连续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解除隔离。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1.引言学校是一个集体环境,传染病的爆发可能对学生和员工造成健康威胁。
因此,为了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学校需要及时隔离患病人员。
本文档旨在提供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期限指南,以便学校管理者和工作人员能够遵循相关规定和建议进行有效的健康管理。
2.常见传染病及其隔离期限2.1 流感2.1.1 流感的隔离期限为发病后至少24小时的症状消失期间。
2.1.2 学生和员工应立即告知学校,并在流感症状出现后待在家中休息,直到症状完全消失。
2.1.3 接触到流感患者后,应积极进行个人防护措施,如勤洗手、佩戴口罩等,以减少传染风险。
2.2 手足口病2.2.1 手足口病的隔离期限为发病后至少7天的症状消失期间。
2.2.2 学生和员工应立即告知学校,并在手足口病症状出现后待在家中休息,直到症状完全消失。
2.2.3 学校应加强环境清洁和个人卫生教育,以避免手足口病的传播。
2.3 水痘2.3.1 水痘的隔离期限为发病后至少5天的症状消失期间。
2.3.2 学生和员工应立即告知学校,并在水痘症状出现后待在家中休息,直到症状完全消失。
2.3.3 学校应加强环境清洁和个人卫生教育,以避免水痘的传播。
2.4 结核病2.4.1 结核病的隔离期限根据不同类型和严重程度而定。
轻型结核病一般需要至少2至3周的隔离期,而严重型结核病可能需要数月至数年的隔离期。
2.4.2 学生和员工应立即告知学校,并根据医生的指导进行相应的隔离和治疗。
2.4.3 学校应加强结核病预防和控制的宣传,提高学生和员工的健康意识。
3.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供参考:附件1:流感传染防控措施指南附件2:手足口病防控指南附件3:水痘疫情通报表格附件4:结核病隔离管理规定4.法律名词及注释4.1 隔离期限:根据传染病的特性和传播方式,指患者应接受隔离治疗的时长。
4.2 传染病:由病原体引起,并能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传播给他人的疾病。
4.3 环境清洁:指对学校内部外部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以去除病原体,减少传染风险。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鼠 疫 霍 乱 传染性非典 艾滋病 HIV 肝 炎 甲肝 乙肝 丙肝 戊肝 肝炎(未分型) 脊 灰 人禽流感 甲型H1N1流感 麻 疹 出 血 热 狂 犬 病 乙脑 登革热 炭 疽 肺炭疽 皮肤炭疽 炭疽(未分型) 痢 疾 细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 肺结核 涂(+) 菌(-) 未痰检 仅培阳 伤寒+副伤寒 伤 寒 副伤寒 流 脑 百 日 咳 白 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 红 热 布 病 淋 病 梅 毒 Ⅰ期梅毒 Ⅱ期梅毒 III期梅毒 胎传梅毒
隐性梅毒 钩 体 病 血吸虫病 疟疾 间日疟 恶性疟 疟疾(未分型)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 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 其它传染病 非淋菌性尿道炎 尖锐湿疣 生殖器疱疹 水痘 肝吸虫病 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恙虫病 森林脑炎 结核性胸膜炎 人感染猪链球菌 人粒细胞无形体病 不明原因肺炎 不明原因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AFP 人感染H7N9禽流感 H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隔离/观察期限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周。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 天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20天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 天
戊型病毒性肝炎
同甲肝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60天
霍乱
至腹泻停止后2天,连续三次隔日大便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留验5天,连续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解除隔离。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伤寒
至临床症状消失后5 天起大便培养2 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5 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 天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 天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 天,不少于发病后7 天。
医学观察至少7 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流行性乙型脑炎
隔离在有防蚊设备的室内至体温正常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3周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副伤寒
同伤寒
医学观察15天
沙门菌食物中毒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2-3次大便培养阴性。
同食者医学观察1-2天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 天
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手足口病
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