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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哪些事故类型?首先要大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进行监控常见的危险源有(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4)触电预防措施(5)中毒预防措施(6)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其次是在发生危险源时的紧急预警行动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是信息报告与处置(1)信息报告与通知(2)信息上报(3)信息传递第四应急响应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第五后期处置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第六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应急队伍保障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全体人员组成。
由设备科负责人负责领导。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领导。
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等....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基本要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五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什么?应急预案抄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害3、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大部分企业的应急预案都属于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严重等级也分为四级1、Ⅰ级(特别重大)、2、Ⅰ级(重大)、3、Ⅰ级(较大)4、Ⅰ级(一般)。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百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度;(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问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应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应急预案修订有哪些要求?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百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度)安全生产面知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道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内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容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3、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在哪1.预案编制新《管理办法》新增了以下要求。
编制前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概述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生产活动频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产安全风险。
为了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广东省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该预案旨在确保组织机构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预案编制依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条例》•《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3. 应急组织与职责3.1 领导小组根据预案,设立了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种应急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由省级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应急指挥部是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临时指挥部。
指挥部根据预案的要求,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
3.3 各部门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需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以下工作:•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维护、交通疏导和群众安全保障。
•消防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灭和灭火器材的调动,确保火灾不会蔓延。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
•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员工撤离、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新闻媒体: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信息。
4. 应急响应级别与程序4.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事故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范围,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级别越高,应急响应要求越高。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所属地区的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决定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力量前往事故现场。
•各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立即行动,组织救援人员、器材和物资,展开救援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了提高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该预案适用于广东省内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
一、应急组织机构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设立了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应急指挥部和各级应急队伍。
应急指挥部由省级政府负责组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和监督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级应急队伍由各级政府组织建立,负责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安排。
二、应急预案体系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预案体系,包括总预案、专项预案和地方预案。
总预案主要规定了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应急响应的级别和程序、应急资源的调配和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专项预案则根据不同的应急情况制定,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措施。
地方预案则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与总预案和专项预案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应急响应程序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响应的程序,主要包括预警发布、应急响应级别确定、指挥调度、组织救援等环节。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预警级别,并发出预警通知。
同时,调动应急队伍、协调资源、组织救援,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得到及时处置和控制。
四、应急演练和培训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演练和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应急资源保障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重点规定了应急资源的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配备足够的救援装备和器材。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应急资源的及时供应和调配。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指导。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认真贯彻预案要求,加强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介绍2、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若发生需要Ⅰ级应急响应的事故灾难,在国家预案正式启动前,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先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逐级上报,逐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或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当省安委会办公室或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Ⅰ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响应Ⅰ级响应时,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启动并实施本单位相关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需要其他单位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预案进行响应。
4.1.2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1)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救援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2)密切保持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作为中国南部的经济重镇和人口大省,在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突发情况时,其应对能力和效率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一、预案编制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东省面临的各类风险因素日益增多。
从台风、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到工业事故、环境污染、传染病疫情等人为或技术事故,都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因此,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已成为广东省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预案内容与结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 总则:明确预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
2. 组织体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的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 运行机制:确立预警、响应、处置、恢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
4. 应急资源: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储备、技术支持等资源。
5. 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
6. 培训演练:定期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 预案修订:根据实际需要和应急实践,不断优化和完善预案内容。
三、预案实施要点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
- 科学决策:依托专家团队和技术支持,确保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协调联动:实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 公众参与: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案例分析近年来,广东省成功应对了多起突发事件,如“山竹”台风、非典疫情等,这些成功的案例充分证明了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内容,广东省的应急管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广东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第一部分火灾事故概述1.1 火灾事故的定义火灾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原因引发的大面积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1.2 火灾事故的危害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人员伤亡、房屋烧毁、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1.3 火灾事故的概率由于人口密集、建筑密集、交通密集等因素,在广东省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较高。
1.4 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需要迅速调动各方资源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部分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了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2 《广东省重大灾害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灾害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是广东省政府为应对重大灾害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应急预案,包括了对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2.3 《广东省消防条例》《广东省消防条例》对防火、灭火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提供了依据。
第三部分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3.1 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是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对火灾事故的各项工作。
3.2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专门负责火灾事故救援和灭火工作的队伍,包括消防部队、民防队伍、志愿者等。
3.3 应急保障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负责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物资、装备、技术支持等保障的部门。
3.4 应急宣传部门应急宣传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的警报、信息,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
第四部分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4.1 火灾事故的应急预警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将发布火灾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和群众做好准备,采取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将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救治伤员,疏散被困人员,扑灭火灾。
4.3 火灾事故的应急保障应急保障部门将为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所需的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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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
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有关单位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
2.1 组织体系
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省安委会,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省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省安委会办公室,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各地自行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省际、港澳和国际救援力量等。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
要省安委会或者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省有关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中央企业或省管企业在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和上级主管部门。
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事件发生后两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发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事发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 预警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若发生需要Ⅰ级应急响应的事故灾难,在国家预案正式启动前,事发地人民政府先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逐级上报,逐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