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摘要:《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为了便于叙述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以来,通过工程施工实践,对房建工程防雷施工中的方案编制、施工安装、质量评价及质量验
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表可填,可操作性强。
但笔者发现,规
范在以下几点仍有待完善,具体有:1、词句表达模糊,有不同的理解(3.2.3条强制性条文);2、条款所表达的意思前后矛盾(3.2.3条与5.1.2条2款);3、规范第6.1.1条1款所对应的附录e质量验收资料部分表格的主控项目漏项;4、建筑物防雷工程新旧施工规范同时使用,施行中容易引起混淆。
关键词:防雷工程;规范;理解;沟通;探讨
第一个问题:词句表达模糊,有不同的理解。
规范第3.2.3条(原文: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
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
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
)属于强制性条文,“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这段句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钢结构建
筑物的金属柱子构件。
但是,读完整段条文,再翻看所对应的条文
说明,才明白“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所表述的不只是指
钢结构构件,而是也包括钢筋混凝土柱子构件,贯穿第 3.2.3条的主线,所表达的是承力钢结构构件以及钢筋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
钢筋的连接方式问题。
由于条文词句用词欠妥,从纯文字角度理解,。
建筑防雷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一、概述为确保建筑物防雷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及验收。
二、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进行检验。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防护、照明、通风等安全措施。
三、施工过程1. 接闪器安装(1)接闪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有效覆盖建筑物。
(2)接闪器应采用镀锌钢绞线、镀锌圆钢、镀锌扁钢等材料。
(3)接闪器与建筑物外露金属物进行等电位连接。
2. 接地装置施工(1)接地装置应采用镀锌材料,如镀锌圆钢、镀锌扁钢等。
(2)接地装置应按照设计要求布置,确保接地电阻符合标准。
(3)接地装置与建筑物基础、地下室、设备基础等进行连接。
3. 防雷装置与建筑物连接(1)防雷装置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进行等电位连接。
(2)连接处应采用镀锌材料,确保连接牢固。
四、施工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3. 竣工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2)检查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
(3)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检查防雷装置的安装、接地装置的布置、连接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检查接地电阻是否符合标准。
4. 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施工材料、设备的检验报告。
(3)施工过程记录。
(4)竣工验收报告。
五、注意事项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为后续维护、保养提供依据。
4.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装置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长期有效。
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验收标准
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 要求,固定应牢固,防腐处理应良好,接闪 器与引下线的连接应紧密牢固,无明显损伤 和变形。
等电位连接的验收
验收内容
检查等电位连接的规格、数量、连接方式和固定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同时,应检查等电位连接 是否与接地装置连接牢固,是否存在损伤和变形。
验收标准
电涌保护器的材料、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 规范要求,固定应牢固,防腐处理应良好, 电涌保护器应正常工作,无明显损伤和变形
。
04
防雷装置的维护和管理
定期检查和维护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接地电阻、避 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等设施。
2
定期清除避雷设施上的污垢和锈迹,保持良好导 电性。
3
对防雷设施进行必要的紧固和焊接,确保连接牢 固可靠。
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
应按照设计要求确定电涌保护器的安 装位置,并确保其连接线短而直,方 便检测和维护。
03
防雷装置的验收
验收流程和标准
验收流程
防雷装置的验收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包括接地装置、引下线、接闪器、等电位连接和电涌保护 器等部分的验收。
验收标准
防雷装置的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确保防雷装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施工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相关标准和规 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前的现场勘查
01
在施工前应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 查,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材料、 用途等,以便确定合适的防雷设 计方案。
02
勘查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建筑物的 突出部位,如屋顶、烟囱、旗杆 等,这些部位容易受到雷击,需 要特别处理。
施工材料和工具的准备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防雷工程验收标准一、避雷网安装1 保证项目:用材及网格尺寸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网格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合格:架空高度适宜,位置正确,网格交叉点焊接完好,支架布置均一,曲率半径正确,牢靠坚固,与保护面平行,防腐良好。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要求焊缝平整光滑,网格布置均匀平整,防腐均匀,支架有良好的导电性。
3 检查数量:网格数的30%,支架全数。
4 检验方法:抽样观察检查和器测或检查施工记录。
二、引下线安装明装引下线安装1 保证项目:用材及引下线数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引下线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合格:安装位置正确,坚固牢靠,焊接工艺正确,支持件用材、支持件与墙面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防机械损伤部件齐全,防腐良好。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螺栓等紧固件齐全,断接卡设置便于检测,接触面镀锌或镀锡完整,引下线平直,固定点间距均匀。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器测。
暗敷引下线安装1 保证项目:接地电阻及用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合格:电气预留接地及引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柱内主筋位置对称,搭接处要平整,每层短路环≥1个,用作引下线的主筋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与均压环作良好的焊接。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电气预留接地的引出长度≥,引出材料为≥φ12镀锌圆钢;焊接处平滑无气孔;引下主筋与箍筋全部焊接。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器测和检查施工、安装记录。
三、接地装置安装1 保证项目:用材及埋设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合格:人工接地体长度及安装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体焊接无虚焊。
降阻剂的用量及采取的降阻措施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防雷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防雷验收方案一、前言为了确保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建立防雷验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旨在对建筑工程防雷设施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内容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防雷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防雷验收程序1、编制防雷验收计划。
在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应当对防雷设施进行合理布置,拟定防雷验收计划,并纳入到设计文件中。
防雷验收计划应明确防雷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人员等内容。
2、防雷设施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防雷设施验收申请。
3、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防雷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
4、对防雷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防雷设施的材料、工艺、规格、安装位置及连接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5、编制防雷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人员应将验收结果及时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并签字确认。
6、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防雷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签署《防雷设施验收报告》,并将报告归档备查。
三、防雷验收标准1、防雷设施的验收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接地设计规范》GB 50057等。
2、验收标准应注重实际操作,对各项防雷设施的材料、工艺、规格、连接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四、防雷验收内容1、进口接闪器的防雷验收1.1、进口接闪器是否采用防雷专用进口设备,设备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2、进口接闪器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接地体是否深埋,接地位置是否合理。
1.3、进口接闪器的接地引下线是否设置,引下线的安装是否牢固、合理。
1.4、进口接闪器的引下线和设备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引下线的线径、接头及其他连接部件是否符合要求。
1.5、进口接闪器是否设置避雷带,避雷带的尺寸和固定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防雷验收规范

建筑防雷验收规范建筑防雷验收规范是指对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验收的一项规范。
本文将介绍建筑防雷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要求。
一、验收范围建筑防雷验收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物整体的防雷设备和系统,包括接地装置、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
二、验收要求1、组织验收建筑防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由建设单位书面委托。
2、验收基本要求(1) 验收时须参考《建筑设计防雷技术规范》、《建筑防雷装置建设与验收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对防雷装置的规格和材料进行检查。
(2) 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查,确保防雷装置的安装、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验收过程中要进行实地检查,对防雷装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3、验收要点(1) 对于接地装置,应检查接地体的数量、规格和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2) 对于避雷针,应检查避雷针的安装位置、数量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避雷针和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
(3) 对于避雷网,应检查避雷网的布局和网档的材质是否符合要求,网档的安装是否牢固。
(4) 对于避雷带,应检查避雷带的安装位置、数量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避雷带与建筑物之间的接触是否良好。
4、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应记录建筑防雷验收的结果,并与相关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三、验收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1、验收合格的标准(1) 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接地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 防雷装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得到有效保证。
2、验收不合格的标准(1) 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接地存在严重缺陷,无法保证防雷效果。
(2) 防雷装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合理性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四、验收后的整改与复验1、整改要求(1)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防雷装置,建设单位需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装置达到验收合格的要求。
(2) 整改过程中需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商。
2、复验要求(1) 进行整改后,建设单位需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复验。
(2) 复验时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整改的有效性和合格性。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强制条文

3.2.3 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
5.1.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3建筑物外的引下线敷设在人员可停留或经过的区域时,应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防止接触电压和旁侧闪络电压对人员造成伤害:
1)外露引下线在高2.7m以下部分穿不小于3mm厚的交联聚乙烯管,交联聚乙烯管应能耐受100kV冲击电压
(1.2/50μs波形)。
2)应设立阻止人员进入的护拦或警示牌。
护拦与引下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 m。
6引下线安装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应大于0.1m。
6.1.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顶部和外墙上的接闪器必须与建筑物栏杆、旗杆、吊车梁、管道、设备、太阳能热水器、门窗、幕墙支架等外露的金属物进行电气连接。
DB37-1228—2009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ICS备案号:DB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of structure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建筑物防雷类别 (4)5 接地装置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5)5.1人工接地体施工技术要求 (5)5.2自然接地体施工技术要求 (8)5.3接地装置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 (10)6 建筑物防雷引下线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11)6.1专用引下线施工技术要求 (11)6.2自然引下线施工技术要求 (12)6.3防雷引下线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 (13)7 接闪器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14)7.1施工技术要求 (14)7.2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 (18)8 防雷击电磁脉冲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20)8.1防雷电波侵入措施施工技术要求 (20)8.2屏蔽措施施工技术要求 (20)8.3等电位连接和接地施工技术要求 (21)8.4防雷击电磁脉冲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 (24)9 综合布线系统防雷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25)9.1防雷施工技术要求 (25)9.2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 (26)10 电涌保护器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26)10.1用于电气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27)10.2用于电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29)10.3电涌保护器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 (30)11 验收作业要求 (31)11.1一般规定 (31)11.2跟踪检测阶段 (32)11.3原始记录要求 (32)11.4技术报告 (32)11.5安全作业要求 (32)11.6检测仪器设备 (33)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 (34)附录B(规范性附录)接地电阻的测量 (36)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壤电阻率的测量 (38)附录D(规范性附录)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算 (41)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业务表格式样 (43)参考文献 (59)前言本标准的第5.1.1.1、5.1.2.5、5.1.2.7、5.1.2.8、5.1.4、5.2.1.1、5.2.1.4、5.2.1.5、5.2.2.2、5.2.2.5、6.1.1、6.1.2.1、6.1.2.2、6.1.2.3、6.1.3.1、6.1.3.4、6.1.3.5、6.1.3.9、6.1.4、6.2.2、6.2.3、6.2.7、7.1.1.1、7.1.1.4、7.1.1.7、7.1.2.2、7.1.3.1、7.1.3.3、7.1.3.5、7.1.4.3、7.1.5.2、7.1.6.1、7.1.6.2、8.1.1、8.1.2、8.1.3、8.1.5、8.1.7、8.3.1、8.3.2、8.3.5、8.3.6、8.3.10、8.3.11.1、8.3.11.4、9.1.1.5、10.1.1.1、10.1.2.1、10.1.2.3、10.1.2.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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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气象局防雷办2010-03-21 19:45第一节一般规定1.1 新建防雷工程防雷设施竣工验收应在防雷检测、验收部门的参与下,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1.2 防雷设施验收包括下列部分1、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部分(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2、等电位联结(包括建筑物外屋面金属物、高层均压环、各种入户管道、电力线和信息线路外皮的等电位连接、室内各种金属管道、电梯、步行梯、各层等电位箱、电源箱的等电位联结)3、供电系统及低压配电保护(包括供电方式、电器预留接地、SPD电涌保护器)4、屏蔽装置(包括各种屏蔽网、屏蔽室)1.3 防雷设施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气象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文件:1、设计说明和防雷设计图纸(1基础防雷平面图、2屋面防雷平面图、3立面图、4四置图、5高层均压环设置图、6防雷施工大样图、7总配电图、8 SPD安装系统图)2、施工阶段修改防雷设计的修改图纸及说明3、隐蔽工程的图纸及施工验收记录。
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记录单。
5、安装避雷器的系统安装图。
1.4 防雷设施验收原则:被检防雷设施应与设计一致并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已装防雷装置所用材料、安装位置、焊接面、整体布局与设计图纸要求相符,如有修改应有修改图纸和说明,其修改部分应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
1.5 防雷系统中所使用的防雷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节建设工程防雷设施技术要求和指标2.1 基础接地技术要求和指标基础接地分为人工接地和自然基础接地两种。
2.1.1人工接地装置是指非利用建筑物基础桩地梁,而用角钢、扁钢或专用成品制作件,人工布设的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Ri: 按不同防雷类别应分别符合下列指标。
第一类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Ri≤10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Ri≤30Ω。
2.1.2 自然基础接地装置是指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桩、地梁内钢筋作为接地的装置。
接地装置应做成环形接地接地体电阻值: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Ri≤1Ω(综合信息类)或4Ω(普通类);土壤电阻率:按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实测值。
预留电气接地:地表面上建筑物首层基础距地面0.3m~1.8m之间,用≥Ф12mm镀锌圆钢从接地的柱主筋焊接引出预留电气接地,引出长度>0.2m。
2.2 引下线技术要求和指标引下线分为明装引下线和暗装引下线(用主筋作引下线)。
2.2.1明装引下线的技术要求和指标:材料规格:引下线应采用圆钢(优先采用)或扁钢,圆钢其直径不应小于Ф8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并采取防腐措施。
烟囱引下线采用圆钢时,直径≥Ф12 mm,采用扁钢时,截面积≥100mm2,厚度≥4mm;消防梯可作为引下线。
安装位置: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的杆塔处至少设一根引下线,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少于两根,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周长小于25米且高度低于40m时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在易受机械损坏和人身接触的地方,从地上1.7m处至地下0.3m处,应采取暗敷或改为塑料管防护措施。
断接卡: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设断接卡。
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地不相连时,与引下线之间空气距离: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地上部分:当hx<5Ri时,Sаl≥0.4(Ri+0.1hx);当hx≥5Ri时,Sаl≥0.1(Ri+hx);地下部分:Sel≥0.4Ri≥3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地上部分:当lx<5Ri时,Sа3≥0.3Kc(Ri+0.1lx);当lx≥5Ri时,Sа3≥0.075Kc(Ri+lx);地下部分:Se2≥0.3kcRi>2m;第三类:当1x<5Ri时,Sа3≥0.2Kc(Ri+0.1lx);当lx≥5Ri时,Sа3≥0.05Kc(Ri+lx);hx-被保护物高度;lx-引下线计算点距地面长度。
引下线布设间距: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12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18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25m。
接地电阻: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值Ri≤10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值Ri≤30Ω。
2.2.2 暗装引下线(利用建筑物柱筋作引下线)检测技术要求和指标:安装位置:引下线沿建筑物四周外墙柱筋布设,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12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18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25m。
短路环:要求作防雷引下线的柱筋,每层至少有一个箍筋与主筋相焊接。
引下线数:每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的杆塔处至少设一根引下线;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少于两根;利用柱主筋数不少于两条;引下线越多,安全度越高。
电气预留接地:检查首层及各层是否按设计要求预留电气接地,要求距地板面约0.3米处,用Ф12 mm镀锌圆钢与用作接地的柱筋焊接引出,引出长度>0.2m。
引下线连接:检查连接质量,柱筋引下线选定对角的两条主筋,从承台、地梁至天面与避雷带连接,单面焊长度≥12d,双面焊长度≥6d,且焊接平滑。
钢筋表面积: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为接地体时,在距地面0.5 m以下,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满足:S≥4.24(1.89)kc2。
断接卡:当采用基础接地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应在室内外适当地点设若干个连接板,供测量和做等电位连接用。
当采用人工接地体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0.3m以上处设接地体连接板,并有明显标志,如涂红等。
2.3 均压环(防侧击雷)技术要求和指标当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建筑物很高(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30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45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60m)时,应装设均压环;当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内的钢筋具有贯通性连接(焊接)且上部与接闪器焊接,又与引下线可焊接情况下,横向钢筋可作为均压环。
材料规格:钢筋或圆钢仅为一根时,直径应≥Ф10mm;利用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Ф10mm钢筋的截面积。
环与主筋连接:检查有无均压环,有无与用作引下线的柱主筋全部连接。
且该高度及以上外墙的栏杆、门、窗及大金属物有无与防雷装置相连。
门、窗与环过渡电阻:检测门、窗与环的电气通路情况,要求其过渡电阻R∽≤0.03Ω。
(R∽=均压环与门、窗间电阻值)与竖直金属管连接:检查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与环的连接情况,要求可靠焊接,其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环间间距:需安装两个以上均压环时,环间间距不大于12m,一般为6m。
环间连接:与所有引下线、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金属门窗等金属件可靠焊接。
敷设方式: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从大于或等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所有引下线焊接。
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从45m、60m起,可利用建筑物本身的钢构架、钢筋体及其它金属,将窗框架、栏杆、表面金属装饰物等较大的金属物连接到建筑物钢构架、钢筋体并进行接地,一般可不设专门接闪器。
2.4 避雷网技术要求和指标材料规格:采用圆钢,明敷直径D≥Ф8 mm,暗敷直径D≥Ф10 mm。
网格规格: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5m×5m或4m×6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10m×10m或8m×12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20m×20m或16m×24m。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米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支柱高度:明敷时,支柱不低于10cm,暗敷时不需设置支柱。
支柱间距:明敷时,支柱间距不大于1m,以无起伏和弯曲为基本要求。
安装位置:暗敷时,一般利用天面板筋焊接而成;明敷时,安装在天面屋顶平面上,不允许有物体超过避雷网,否则,物体应加装避雷针。
焊接工艺:焊接时,单边焊长度≥12d,双边焊长度≥6d,明敷时应连续焊接,暗敷时,允许间隙焊接。
与引下线连接:网格钢筋从横向和纵向的两端,每端不少于两处须与各主筋引下线焊接连通。
预留接地:天面预留接地端子,供天面电气设备及其他装置接地专用。
防腐措施:明敷时,需用镀锌圆钢,焊接处应采取防腐措施。
2.5 避雷带要求和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般不采用避雷带作为防直击雷措施,但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则作为首选的防雷措施。
材料规格:优先采用镀锌圆钢,直径≥Ф8mm,其次采用镀锌扁钢,规格不应小于4×12mm2。
与支柱连接方式:一般采用"T"型支柱与避雷带焊接,焊接长度,单边焊长度≥12d,双边焊长度≥6d或采用"P"型柱,将圆钢穿入孔中固定。
支柱高度:10~15cm,一般要求10cm。
支柱间距:一般要求1.2m(含有主筋引下线预留支柱)。
闭合环的测试:闭合环是指一个完整的闭合避雷带,其任何两点间都必须可靠连接。
曲率半径:转角处角度必须成大于90度的钝角。
敷设方式:暗敷时,应采用两根直径大于Ф8mm钢筋并排敷设或采用扁钢(4×40mm2,厚度为4mm),表面水泥厚度不大于2cm,一般不采用后者方式。
明敷时,采用直径大于Ф8mm的镀锌圆钢敷设或用4×40mm2镀锌扁钢立面敷设,在建筑物的周边、女儿墙、檐角、屋脊等处,并与所有引下线预留端可靠焊接。
2.6 避雷针技术要求和指标材料规格:宜采用镀锌圆钢和钢管,其直径不应小于以下数值,当针长1m 以下:圆钢为Ф12mm,钢管为Ф20mm。
当针长1-2m :圆钢为Ф16mm,钢管为Ф25mm。
烟囱顶部的针:圆钢为Ф20mm,钢管为Ф40mm,旗杆、栏杆装饰物尺寸不低于上述标准,钢管壁厚≥4mm。
安装高度:采用针、带结合措施的针高不少于80cm时,独立式多只针的保护范围应符合滚球法的保护范围,并测量实际长度。
安装位置:安装在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即:女儿墙、屋角、水塔、人字屋面正脊的两端等。
针体垂直度:与安装点水平面成90°±5°角。
针与带、引下线连接:针与带间成弧形搭接,不允许成直角;与引下线可靠焊接,焊接长度≥12dm,机械连接时,每处过渡电阻≤0.03Ω。
防腐处理:所有焊接处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接地电阻:采用人工接地体时,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电阻Ri≤10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电阻Ri≤30Ω。
2.7 电涌保护器(SPD)技术要求和指标SPD型号: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安装相应的SPD;检查通流量是否符合指标。
保护级数及安装位置:按照国标GB50343-2004中规定的雷电防护分级(A、B、C、D 级)设置相应的SPD防护级数。
第一级:安装在总配电柜内。
第二级:安装在楼层的分配电箱内。
第三级: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前端的配电柜处。
接地线应采用≥65mm2的多股或单股铜芯线且尽量短,一般应小于或等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