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
田文昌法庭辩论技巧

田文昌法庭辩论技巧法庭辩论是法律界最具挑战性的一项技能之一、田文昌是中国著名的律师,被誉为法律界的"辩论之王"。
田文昌在其职业生涯中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并开创了自己独特的辩论技巧。
下面将探讨田文昌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一些技巧。
1.积极准备工作:在法庭上取得胜利的关键是充分准备。
田文昌在每场辩论前都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研究相关的法律和案件事实。
他会仔细考虑对手的策略和观点,并准备自己的反驳方法。
通过准备,他能够有条不紊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批判性分析。
2.战术思维:田文昌善于运用灵活的战术思维来引导法庭辩论。
他会在撰写辩论稿件和提问证人之前精心设计他的战略,并通过对手的回答和证据来调整自己的战术。
他了解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情况,因此他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适当的战术来最大程度地为自己的客户争取利益。
3.客观的表达:田文昌在法庭上以客观的观点和论据为自己的案件辩护。
他避免使用情绪化或主观的言辞,而是依靠事实和法律来支持他的观点。
他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论点,并使用简单而直接的语言,以便于法官和陪审团理解。
4.控制情绪:在法庭上,情绪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田文昌知道,出色的法庭辩论并不仅仅取决于他的法律知识和辩论技巧,还取决于他在紧张的环境中能否保持镇定。
他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受对手的挑衅或法官的冷嘲热讽而动摇。
通过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他能够在法庭上更好地代表自己的客户。
5.引导证人:在法庭上,证人是非常重要的。
田文昌善于运用提问技巧来引导证人,以揭示他们的真实动机和意图。
他会通过多个问题的提问,逐步揭示证人的矛盾之处,并利用这些矛盾来支持自己的论点。
他会提前准备好多个问题,并熟练地用逻辑性和有针对性的问题来推动证人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回答。
6.争取陪审团的支持:在涉及陪审团的案件中,田文昌知道如何争取陪审团的支持至关重要。
他会在辩论中使用情感上的说服力,讲述引人入胜的故事,并努力与陪审团建立共鸣。
主持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

主持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主持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一、法庭辩论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1.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司法人员首先必须是守法的模范。
因此即使在法庭辩论阶段,仍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发表各自的观点,并能够有效地保证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和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同时法官要把握好庭审主线,使辩论双方必须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已经调查的事实,适用已经质证的证据依法进行辩论。
对双方出现脱离事实,互相“顶牛”、东拉西扯的现象,法官要掌握辩论依据,及时适当引导,使双方辩论依法有据,有条不絮地进行。
2.是坚持保障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的原则。
辩论原则是建立在当事人诉讼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的。
他们既可以对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对程序问题进行辩论;既可以对证据的认定发表意见,也可以对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既可以就认定的事实进行辩论,也可以就适用法律提出自己的意见。
可以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因当事人之间的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不同,当事人在辩论时,常常会出现遣词不当、情绪激昂,甚至攻击谩骂的情况等种植痪∪缛艘獾南窒蟆7ü倬陀α⒊」正、程度适宜、言辞有度、措施适当地正确疏导,而决不能以此为由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
那样势必会使法庭辩论陷入僵局,不能充分发挥法庭辩论的作用,不利于案件的正确,及时审结。
3.是坚持紧紧围绕诉讼请求进行辩论的原则。
双方辩论要达到实质性的目的,就是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因此,法官不仅要有效地控制法庭辩论的节奏,还要能够在复杂的辩论中客观、准确地提炼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又要留给代理律师有充分发表代理意见的空间,使双方紧紧围绕诉讼请求,针对实质性问题层层辩论,将法庭辩论不断引向深入。
对双方提到与诉讼请求无关的事实及本案以外的纠纷、矛盾以及枝节问题,法官必须程度适宜、言辞有度、措施适当地及时加以指出,并予以制止,防止无为的辩论。
二、法庭辩论要处理好的两个方面。
(精)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

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发布时间:2020-03-17庭审辩论技巧,不仅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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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技巧经典;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一)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二)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法庭辩论3大技巧经典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
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
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
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
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
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精选15篇)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精选15篇)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篇11、深入浅出,生动形象法庭辩论是一场关于事实、法律和理论的争论,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疑难的理论问题。
同时,由于辩论的对手不同,有时候简单的问题也会变得复杂化。
在这种情况下,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有针对性地使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深入浅出,往往会收到明显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离主题在法庭辩论时,还要注意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让对方牵着走,以免误入歧途而不能自拔。
有时候,对方会有意识地避实就虚,转移话题,然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达到改变辩论主题的目的,这时候一定要反应敏捷,切勿上当。
3、赢得法庭辩论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基础技巧归技巧,它毕竟只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
那么,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你没有理论功底,你就要犯错误,你再有技巧也没用,只是哗众取宠,只是嘴上功夫。
其次,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就是说要充分地调查取证。
4、法庭辩论中的应变能力在法庭辩论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对于这情况如何应付?这确实是对律师应变能力的考验。
在法庭上,有些情况是不可能提前做好准备的,所以,应变能力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
《三国演义》中孔明说郭嘉:“坐说立议,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
”就是说郭嘉没有应变能力。
可见,缺乏应变能力的只能做谋士,不适合做律师。
5、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赢得法庭辩论的重要因素心理素质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自信。
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这样你就能充分发挥你的应变水平,善于应付各种环境和场面。
由于我国的司法环境并不尽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该输的不一定输,该赢的不一定赢,特别是当这种迹象在法庭上显露出来的时候,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
在这种情况下,自信心会帮助你解脱困境。
6、语言表达要注重方式在法庭辩论中,还要注意语言本身的表达艺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让人家听得进,听得懂,给人家留下反应和理解的余地。
如何完美致胜法庭辩论技巧

如何完美致胜法庭辩论技巧要在法庭辩论中取得完美的胜利,需要掌握以下技巧:1. 深入了解案件:在辩论前,彻底研究和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法律细节。
这将使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案件,并帮助您提出有力的论据。
2. 强调关键点:在辩论中,确定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并将焦点放在这些问题上。
确保您的辩论围绕这些关键点展开,以增加您的说服力。
3. 准备充分的证据:收集和准备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
这包括文件、证人证词、专家意见等。
确保您的证据可靠、准确,并能够有效地支持您的论点。
4. 强调逻辑和合理性:使用逻辑和合理性来支持您的论点。
确保您的观点和论据之间存在明确的逻辑关系,并使用合理的推理和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5. 善于倾听和反驳:在辩论中,善于倾听对方的观点,并准备好反驳。
注意对方的论据和论点,并提出有力的反驳意见。
这将帮助您展示您的辩论技巧和对案件的深入理解。
6. 清晰明确的陈述:在辩论中,使用清晰、明确的语言陈述您的观点。
确保您的陈述简洁明了,以便法官和陪审团能够理解并接受您的论点。
7. 自信和沉稳:在法庭辩论中,展现自信和沉稳的态度。
保持冷静和专注,不要被对方的攻击或质疑所动摇。
自信的表现将增加您的说服力并提高您的辩论能力。
8. 尊重对方和法庭:在辩论中,尊重对方和法庭的权威。
遵守法庭规则和礼仪,并与对方保持礼貌和尊重的态度。
这将增加您的专业形象,并为您赢得法官和陪审团的好感。
9. 训练和实践:辩论技巧需要通过训练和实践来提高。
参加模拟辩论、角色扮演和辩论比赛等活动,以提升您的辩论技巧和应对能力。
10. 准备备选方案:虽然您的目标是取得完美的胜利,但也要做好准备,考虑备选方案。
这将帮助您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并在不利的情况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通过掌握这些技巧,并不断练习和改进,您将能够在法庭辩论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精选6篇)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精选6篇)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篇1形象技巧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
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
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
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
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
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
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
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篇2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篇3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
模拟法庭辩论技巧

模拟法庭辩论技巧
以下是 9 条关于模拟法庭辩论技巧的内容:
1. 准备要充分啊!就像上战场不带枪怎么行!比如在准备一个关于盗窃案的模拟法庭辩论,你得把相关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不然怎么能应对对手的攻击!
2. 思路得清晰呀!可不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
比如讨论一个抚养权的案子,要明确自己的论点,条理分明地阐述,别东一句西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
3. 语言表达要精准有力!不然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
就好比在辩论环境污染案时,说话要有力量,用恰当的词汇把观点清晰地表达出来,让大家都能理解!
4. 学会倾听很重要哇!别光顾着自己说。
在模拟法庭辩论医疗事故的案子中,要仔细听对方讲,才能找到破绽进行反击呀!
5. 反应得迅速啊!对方可不会等你慢悠悠想。
比如突然提到一个新的证据,你得马上做出反应,这可不是能磨蹭的时候!
6. 气势不能输呀!就像战士上战场一样。
在辩论一个合同纠纷的案子时,要挺起胸膛,自信地说出自己的观点,让人家相信你是对的!
7. 要懂得灵活应变!不能死脑筋。
如果对方提出了一个你没想到的观点,在关于知识产权的模拟法庭辩论中,你得迅速调整策略,可不能傻眼啊!
8. 证据要扎实可靠啊!可别拿些不靠谱的东西来。
就像辩论诽谤案,你拿出的证据得让人信服,不然怎么能赢呢!
9. 团队配合很关键呢!大家要齐心协力。
在复杂的刑事案件模拟法庭辩论中,队友之间互相支持、互相补充,这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掌握这些模拟法庭辩论技巧,能让你在辩论中如鱼得水,更有可能取得胜利!。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一、巧设二难推理强力质证庭审中,被告乙某说:“假电报是法律顾问草拟的,我不明真相,只是在不改变原意下对个别字句作了润色,履行了一个文书的誊写职责,不知者无罪!”辩护人也称对电文草稿及誊件进行了认真核对,确认内容一致,支持被告人无罪辩解。
公诉人立刻追问道:“那草稿呢?”被告答:“我照抄后就撕碎扔掉了。
”公诉人当即反驳道:“知情的法律顾问草拟的电报,负责润色的经济顾问乙某却说不知情,两位顾问在一份电报上捉迷藏,这种诡秘的把戏令人费解:这样的草稿是否存在过?方才,被告人供述‘草稿’被抄后撕碎扔掉,辩护人则声称对‘草稿’与‘誊件’进行了认真核对。
试问:你的‘认真核对’发生在案件破获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在之前,你在本案中是否另有角色?如果在之后,那你从哪里看到的草稿?被告岂不是在撒谎?”被告人与辩护人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这是围绕辩方提出新证据的存在与否展开的辩论。
辩护人称见过草稿,被告又说草稿“照抄后就撕碎扔掉了”,但众所周知:辩护人是在案发后才介入的,根本不可能看到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已经被撕碎的“草稿”。
由此,公诉人利用被告人与辩护人两个谎言间的矛盾,展开了思维辐射,以一连串诘问,铸成一柄二难推理的逻辑利刃,将辩方逼入自相矛盾的死胡同:辩护人如果承认是在案件破获之前看到的,说明自己也涉嫌犯罪;承认在之后,则被告就是当庭撒谎,对其进行无罪辩护一点好处都没有。
被告人和辩护人陷于两难之中,只能哑口无言。
二、活用类比推理赢得辩论在证据事实上打不开缺口,被告乙某就在主犯甲某的身份上动脑筋:“甲某是老总,是至高无上的指挥者,我只是一件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知内情盲目劳动的工具,何罪之有?”“鹦鹉会‘说话’,微机能‘写字’,”公诉人展开类比推理:“如果被人类用来实施诈骗犯罪,它们就是工具:作为鹦鹉,虽‘说’了骗人的话,作为微机,虽然‘写’了骗人的字,但那只是‘老总’犯罪意志的复制与翻版,它们对于自己“说”的话、“写”的字表达了什么意思,能产生什么后果,会承担什么责任,一概茫然无知,因为不具备人脑所独有的机能——思维,它们才成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知内情盲目劳动’的工具!”“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你不是鹦鹉,也不是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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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技巧经典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
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
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
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
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
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
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
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
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
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
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
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
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
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
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
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
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
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
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
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
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二、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
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
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
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
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
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
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
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
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
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五)示假隐真法
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
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
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
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七)后发制人法
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
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
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
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
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
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
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三、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
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律师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
通常做法是:
1.提出要求。
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
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3.概括主题。
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当然,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如发现对方纠缠不休、死不认账等情况,律师作为一方辩者还应掌握善于拒绝无味辩论的技巧。
所谓拒绝无味的辩论,一是不重复说;二是当对方抓住一些无碍案件处理的枝节问题不放时,则应采取“对这个问题不予辩论”或“发言到此结束”的办法。
这种近似于沉默不辩,不仅在一定时机和法庭上有着巨大的震动力,而且在辩论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听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实质上却是进了两步。
庭审辩论技巧,不仅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
人们在诉讼活动中期望能请到一位高明的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律师的辩论技巧应成为其高明之处的一个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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