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养护室管理规定规范
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根据沪建研[2004]第261号修正《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规定》,对金鹿公司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做如下规定:一、标准养护室的房屋要求保温隔热,养护室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养护室应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和喷淋头,室内温度应控制在20±2℃范围,湿度大于95%。
三、在养护室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应放在架上,彼此间隔10—20mm,应避免用水直接冲淋。
四、对大型工程应配置喷淋装置,使湿度大于95%。
对中、小型工程,混凝土试块可放在养护室的静水池中养护,养护水温度控制在20±2℃,与养护池相邻应砌一个与养护池体积相仿的预养水池(或水桶),作为置换水用,水温与室温相同。
每两周更换—次养护池水。
五、养护室应设立水泥混合砂浆试块立柜,立柜内宜衬海绵等保湿材料,以控制湿度在60%~80%。
六、养护室中应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由专人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并同时记下养护池的水温。
七、施工现场的标准养护室应有专人管理。
八、本制度根据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订。
九、本规定经审议批准,发文之日执行。
附:1、标准养护室平面布置图及说明;2、标准养护室温湿度记录表;3、砼早期拆模试块成型及送样记录表;4、600℃同条件砼试块每天平均温度(累计)记录表;5、砼/600℃同条件砼试块成型及送样记录表;6、砂浆试块成型及送样记录表。
上海金鹿建筑实业有限公司质量部2008年9月4日附: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布置图及说明图中1:喷淋头。
当室内湿度偏低时,可打开喷淋,用以保证养护室的湿度。
图中2:冷暖空调。
当标养室面积在5~8平方米时,可选用功率1匹的空调;当标养室面积在8~12平方米时可选用功率l.5匹的空调。
现场标养室面积最小不少于5平方米。
图中3:干湿温度计。
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检定合格证书。
图中4:预养水池。
用以备用和更换养护池内用水,养护池水预养池蓄水量约为养护池用水量的2/3。
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部在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标准养护室。
2标准养护室的设置要求2.1房屋面积不少于5m2,且必须保温隔热。
2.2配置冷暖空调或其它加热、降温等恒温装置,保持室内温度控制在20±2℃范围内,养护水温度控制在20±2℃范围内。
2.3大型工程的标养室应配置喷淋装置,保持室内湿度大于95%,一般中小工程可砌养护水池,但必须设立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池(或其它容器)作为置换水用,并保证水温与室温相同。
2.4标养室内应配置温度计、湿度计。
3 标准养护室的管理3.1标准养护室由项目部取样员负责管理。
3.2取样员或试验员每天进行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温度(包括室温和水温)、湿度测量和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3送入养护室内的试块,应逐一登记,建立台帐。
3.4 养护室须经常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3.5闲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标准养护室。
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1小组的组建:QC小组是群众性的自觉的质量管理活动,活动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广大建设职工在工程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QC小组是由在施工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为主组成,提倡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QC小组是一个小型的群众组织,以5-10人为宜,应重实际,重实践,重实效,解决实际问题。
要围绕质量工作进行活动,不断创新,不断选择新课题,新方法,取得新成果。
小组的组建可采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组建程序。
2 我公司提倡在所有施工过程中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成立小组,开展活动:①列为国家、省、所在城市重点工程的项目②高层、大型的项目③有新技术攻关、试用、推广的项目④施工中有高、精、尖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的项目⑤列为当年创优管理目标的项目3 小组的注册登记和课题登记:3.1注册登记a 凡我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成立的QC小组,由公司工程部统一编号和管理。
标准养护室规章制度

标准养护室规章制度一、室内环境管理1.养护室负责人应每日检查室内空气流通情况,确保室内空气流通良好。
2.养护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喝酒等行为,以维护室内环境清洁卫生。
3.养护室内应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4.养护室内应每日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室内环境干净整洁。
二、设备管理1.养护室内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有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2.养护室内设备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
3.养护室内设备禁止私自带出,如需搬迁或更改位置需告知设备管理员。
4.养护室内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清理,避免污染和破坏。
三、用品管理1.养护室内用品应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污染。
2.养护室内用品应每周检查一次数量和状态,如有短缺或损坏应及时补充和更换。
3.养护室内用品禁止私自带出,如需外借需经过管理员同意。
4.养护室内用品清理后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和损坏。
四、人员管理1.养护室内所有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如有变更需提前告知。
2.养护室内禁止随意进入,如有需要需事先通知养护室负责人或设备管理员。
3.养护室内人员应遵守室内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行为规范,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4.养护室内应设立相应职位,如养护室负责人、设备管理员、用品管理员等。
五、安全管理1.养护室内应配备合适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防护服等。
2.养护室内应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人员掌握基本应急知识和技能。
3.养护室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
4.养护室内应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人人参与安全管理。
六、室内禁止行为1.养护室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毒品等违法物品进入。
2.养护室内禁止私自调整和操作设备,如需操作需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
3.养护室内禁止违反安全和卫生规定的行为,如吸烟、饮食、乱扔垃圾等。
4.养护室内禁止在室内进行过度噪音和扰乱他人行为。
七、罚则制度1.养护室内如有违反规章制度者,将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惩罚。
2.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进行组织调查,如属于违法行为者将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全面管理,强化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根据GB50204-2002(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均必须按规定设置砼、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
第三条(管理部门)建设部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工作,市与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单位)标准养护室由桩基和结构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抽查。
第五条(标准养护室的.技术要求)标准养护室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房屋要求保温隔热,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标准养护室的面积,最小少于5平方米;(二)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
1、养护室的温度标准为20±2℃,相对湿度标准为95%以上,室内温湿度均匀性应满足上述要求;2、室内应该设有试件放置架,试件放在架子上彼此间距至少保持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标准养护期龄为28d。
3、无论采用哪种加湿装置,必须保证喷出的水是雾化状态,不能将水直接浇淋在试件上(三)标准养护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时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试块制作要求)砂浆、砼试块应按规范标准制作,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试块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
第七条(评选条件)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养护室作为本市文明工地及标准化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审批规定)个别特殊工程不宜在施工现场设立标准养护室的,由施工企业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应经质量监督站批准。
混凝土养护室规范标准最新

混凝土养护室规范标准最新混凝土养护室是用于存放和养护混凝土试件,以确保其在规定的条件下达到设计强度的专用设施。
以下是混凝土养护室规范标准的最新概述:一、养护室的基本要求1. 养护室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以防止外界环境对混凝土试件的影响。
2. 养护室内应保持恒温恒湿,温度控制在20±2℃,相对湿度维持在95%以上。
3. 养护室应有足够的空间,以保证试件之间有足够的间隔,避免相互影响。
二、养护室的构造和材料1. 养护室的墙体、地板和顶棚应采用保温隔热材料,以减少外界温度变化对室内环境的影响。
2. 养护室的门窗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湿气的流失。
3. 养护室内应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以保证空气流通,避免霉菌和细菌的滋生。
三、养护室的设备配置1. 养护室内应安装温度和湿度自动控制设备,以实现对室内环境的精确控制。
2. 应配备定时喷水系统,以保持试件表面的湿润状态。
3. 养护室内应安装照明设备,以方便观察试件的养护状态。
四、养护室的管理1. 养护室应有专人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应定期检查养护室的设备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应建立养护室使用记录,记录试件的养护条件和时间。
五、混凝土试件的养护1. 混凝土试件在浇筑后应立即放入养护室,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
2. 试件应放置在专用的试件架上,保证试件之间有足够的间隙。
3. 养护期间应定期检查试件的养护状态,并记录试件的强度发展情况。
六、养护室的维护和保养1. 养护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以确保养护室的正常运行。
2. 应定期清洁养护室内的设备和设施,保持养护室的清洁卫生。
3. 对于养护室的任何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以避免影响试件的养护效果。
七、安全和环保要求1. 养护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火灾报警系统和紧急疏散指示。
2. 养护室的建设和运营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八、结语混凝土养护室的规范标准对于确保混凝土试件达到设计强度具有重要意义。
标养室管理制度

标养室管理制度标养室管理制度11、项目试验室均应建立标准养护室,根据最新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xx)的规定,标养室温度应控制在20±2℃,相对湿度95%以上,标养室面积的大小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为准。
2、混凝土、砂浆试件允许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饱和2溶液中养护,即净水中养护,但养生池必须安装加热器和继电器,以控制水温,夏天采用循环地下水降温,养生池内的水每月应更换1次,每次只能换一半水。
3、养生池放置混凝土试件,一般应1组3块上下叠放,间距不得少于3㎝。
4、标养室应安装空调及控温、控湿装置,以保证温度、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试块应放在试件架上,彼此间距为1~2㎝。
5、标养室内应加装加湿装置,但必须保证喷出的水是雾化状态,不能将凉水直接浇在试件上。
6、最好能在标养室内另砌一长方形水池,高约20~30㎝,便于存放CBR和基层、底基层抗压强度试件。
7、应建立标养室温、湿度专项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每日记3次,时间为7点、14点、21点,发现温度、湿度超过控制范围时,应及时调整。
8、标养室最好安装双层门,两门不要直对,应错开1m以上,两层门距离应大于1m,进出标养室应随手关门和帘,搬运试件最好在标养室内进行,以避免因长期开门而引起标养室内的温差变化太大。
9、应保持标养室内整洁,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标养室管理制度2一、本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以上,并由专人负责检查每日的温度、湿度,每日记录两次,保证室内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
控制仪器的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温、湿度控制装置或改变已有的设置。
二、试件摆放在支架上有规律,试件间距至少保持10~20㎜,试件表面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三、每个试件都必须标有样品编号标签。
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编号,避免出错。
四、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负责人,并作好记录。
标养室规范

标养室规范篇一:标养室规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全面管理,强化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根据GB50204,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均必须按规定设置砼、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
第三条(管理部门)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工作,市与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单位)标准养护室由桩基和结构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抽查。
第五条(标准养护室的技术要求)标准养护室的(转载于: 小龙文档1网:标养室规范)设置必须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房屋要求保温隔热,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标准养护室的面积,最小少于5平方米;(二)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使室内温度控制在20?3?范围;(三)条件的大型工程应配置喷淋装置,使室内湿度大于百分之九十。
一般中小型工程可砌水池养护,但须设立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泥(或水桶)作为置换水用。
为节约面积,预养水池(或水桶)可设置在养护水池的上方,水温须与室温相同;(四)标准养护室室内应设立水泥混合砂浆块立柜,立柜内宜衬海绵等保湿材料,以控制温度为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八十;(五)标准养护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时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 (试块制作要求)砂浆、砼试块应按规范标准制作,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试块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
第七条(评选条件)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养护室作为本市文明工地及标准2化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审批规定)个别特殊工程不宜在施工现场设立标准养护室的,由施工企业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应经质量监督站批准。
标准养护室管理规定规范范文

标准养护室管理规定规范范文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标准养护室管理,确保标准养护室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标准养护室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2. 定义2.1 标准养护室:指为满足员工身体健康和日常养护需求而设立的场所。
2.2 标准养护室管理人员:指负责标准养护室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的人员。
2.3 标准养护室用户:指符合使用标准养护室条件的员工。
3. 标准养护室设施和环境要求3.1 标准养护室位置应靠近员工工作区域,便于员工使用。
3.2 标准养护室内部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间、休息区、洗手台、饮水机、医药箱等。
这些设施应满足员工身体健康和日常养护的需求,同时要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
3.3 标准养护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具备必要的温度和湿度控制措施。
3.4 标准养护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保证环境卫生。
4. 标准养护室管理责任和权限4.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审核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得到全体员工的遵守。
4.2 标准养护室管理人员应负责日常的养护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维护设施、卫生清洁、制定应急预案等工作。
4.3 标准养护室用户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并提出改善建议和反馈意见。
5. 标准养护室使用和管理规范5.1 标准养护室使用范围:为满足身体健康和日常养护需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使用标准养护室。
在非工作时间,标准养护室仅供紧急情况下的员工使用。
5.2 标准养护室使用登记:标准养护室管理人员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员工使用标准养护室时应填写使用登记表,以方便管理人员统计和追踪使用情况。
5.3 标准养护室使用须知:•使用标准养护室前,员工应自觉维护个人卫生,确保自己身体清洁健康。
•在标准养护室内,员工应保持安静、互相尊重,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使用完毕后,员工应将标准养护室恢复整洁,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修复。
5.4 标准养护室管理标准:•标准养护室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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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养护室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全面管理,强化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根据GB50204-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均必须按规定设置砼、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
第三条(管理部门)
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工作,市与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单位)
标准养护室由桩基和结构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抽查。
第五条(标准养护室的技术要求)
标准养护室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房屋要求保温隔热,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标准养护室的面积,最小少于5平方米;
(二)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使室内温度控制在20±3℃范围;
(三)条件的大型工程应配置喷淋装置,使室内湿度大于百分之九十。
一般中小型工程可砌水池养护,但须设立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泥(或
水桶)作为置换水用。
为节约面积,预养水池(或水桶)可设置在养护水池的上方,水温须与室温相同;
(四)标准养护室室内应设立水泥混合砂浆块立柜,立柜内宜衬海绵等保湿材料,以控制温度为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八十;
(五)标准养护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时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试块制作要求)
砂浆、砼试块应按规范标准制作,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试块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
第七条(评选条件)
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养护室作为本市文明工地及标准化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审批规定)
个别特殊工程不宜在施工现场设立标准养护室的,由施工企业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应经质量监督站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