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模版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流程,保障药物使用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审核操作规程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对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其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审核应由合格的药师负责,药师需要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证。
第四条处方审核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使用政策和临床实践指南进行。
第五条处方审核应当确认以下事项:(一)处方是否合理,符合相关药品使用政策和临床实践指南;(二)处方中药品的剂量、频次、给药途径是否合理;(三)处方中是否存在禁忌药物或潜在药物相互作用;(四)处方中药品是否与患者的病情相符;(五)处方中药品是否与患者的过敏史相符;(六)处方中是否存在药物重复使用或重复付费等问题;(七)处方中是否存在药品选择不当或替代品可行性。
第三章调配操作规程第六条调配是指根据处方要求,准确计量药品,并按要求配制成剂量形式的过程。
第七条调配操作应有专门负责的配药人员,并需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方可参与调配工作。
第八条调配操作涉及到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典或相关药品标准规定。
第九条调配操作应按照处方中药品的剂量和给药途径准确计量。
第十条调配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调配过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调配的药品不发生交叉污染;(二)调配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要干净、整洁,避免污染;(三)液体药品的计量应使用专业的计量器具,确保准确性;(四)在调配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并对调配过程中的误差进行记录和核对;(五)调配完成的药品要及时标识,注明药品的名称、剂量、配制日期和有效期限;第四章核对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核对是指药师在药品发放前对药品进行核对,确认药品名称、剂量和规格与处方要求相符的过程。
第十二条核对应由两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师共同完成,其中一名药师需参与处方的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核对操作涉及到的药品应放置于干净、整洁的药品展示台上。
第十四条核对操作应严格按照处方中药品的名称、剂量和规格核对。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模版(四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医院药房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旨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术语和定义1. 处方审核:根据医师开具的处方,审核其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药品调配: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按照药师的要求配制药物。
3. 核对:核对已调配好的药物与处方信息是否一致。
三、操作程序1.处方审核(1)收到患者处方后,审核人员应立即核对患者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是否与处方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确认。
(2)审核人员应对处方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包括:药品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禁忌症和可能的不良反应等方面。
(3)审核人员应核对处方的准确性,包括:药品的拼写、剂量的计算、用法的准确性等。
(4)审核人员应核对处方的完整性,包括:处方上是否缺少医师的签名、处方副本是否完整等。
2.药品调配(1)审核通过的处方应交给调配人员,调配人员应按照处方上所列的药物和剂量要求,准确配制药物。
(2)调配人员应仔细阅读药品的标签,核对药物的名称、批号、规格和有效期等信息,并与处方信息进行核对。
(3)调配人员应注意药物的稀释方法和稀释比例,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比例进行操作。
3.核对(1)调配完毕的药物应交给核对人员,核对人员应将药物与处方信息逐一核对。
(2)核对人员应核对药物的名称、剂量、规格、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是否与处方一致。
(3)核对人员应核对药物的用法与处方上所写的用法是否一致。
(4)核对人员应核对处方副本是否完整,是否有医师的签名等信息。
四、责任和权限1. 处方审核人员应熟悉相关药物知识,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提出疑问和建议。
2. 药品调配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物的调配,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 核对人员应仔细核对药物与处方信息是否匹配,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药房管理人员应监督和检查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的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范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范文一、目的与范围本操作规程是为了保证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用药的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
适用于医院药房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工作。
二、术语及定义1. 处方审核:对患者提交的处方进行审核,判断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处方调配: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将药物准确划分并配制。
3. 核对:确认调配完成的药物和数量是否与处方要求一致。
三、操作规程1. 处方审核1.1 在审核之前,需确保患者已经如实提供了个人信息和诊断情况等必要内容。
1.2 审核人员需对处方内容逐项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1.3 在审核过程中,应随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及时与医生沟通,解决潜在问题。
1.4 处方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需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审核日期和时间。
2. 处方调配2.1 调配人员需在调配前认真研读处方内容,了解药物名称、剂量、途径等要求。
2.2 调配人员应按照药物调配操作规程,准确计量和配制药物。
2.3 调配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确保药物的无菌、纯净。
2.4 调配完成后,调配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调配日期和时间。
3. 药物核对3.1 核对人员需按照处方要求,逐项核对已调配的药物和数量。
3.2 核对人员应将核对结果与处方进行比对,确保药物和数量的准确性。
3.3 如发现核对结果和处方不一致,核对人员应立即与调配人员和审核人员进行沟通,解决问题。
3.4 核对结束后,核对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核对日期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进行充分的培训,熟悉相关药物知识和操作规程。
2.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问题。
3.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感染和药品污染。
4. 处方药房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准确计量。
5.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一、处方审核操作程序1. 登录系统:打开处方审核系统,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登录,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2. 导入处方:选择导入处方的选项,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导入的处方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导入处方信息。
3. 查看处方信息:在处方列表中选择要审核的处方,点击查看按钮,系统将显示处方的详细信息,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等。
4. 审核处方合规性:根据医院的处方规范和药品使用指南,仔细审核处方的合规性,包括药品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填写审核意见:在审核界面中填写审核意见,包括审核结果和审核说明,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提交审核: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系统将保存审核意见和结果,并自动将审核结果发送给相关人员。
7. 审核记录查看:在审核列表中可以查看已审核的处方记录,包括审核日期、审核人员、审核结果等信息。
二、药品调配操作程序1. 登录系统:打开药品调配系统,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登录,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2. 接收调配任务:进入调配系统后,查看调配任务列表,接收到的调配任务会显示在列表中。
3. 查看调配任务信息:在调配任务列表中选择要调配的任务,点击查看按钮,系统将显示任务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调配要求等。
4. 准备药品及配料:根据调配任务要求,准备所需的药品和配料,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配制。
5. 调配药品:在调配界面中填写药品调配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配料比例等,在确认无误后点击调配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调配结果。
6. 核对调配结果:调配完成后,使用另外的容器将调配好的药品进行分装,然后进行核对。
核对时,逐一比对药品名称、数量和配料比例,确保无误。
7. 提交调配结果:完成核对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保存调配结果并自动发送给相关人员。
8. 调配记录查看:在调配记录列表中可以查看已完成的调配记录,包括调配日期、调配人员、调配结果等信息。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09号)、《关于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5〕529号)、《关于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5〕571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5、内容:5。
1本规程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本规程所称的处方不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或门诊用药医嘱单。
5。
2医师处方应当符合以下标准:5.2.1处方内容:(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科别、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5。
2。
2处方颜色:(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5.2。
3对上述5。
2.2 规定的(2)、(4)、(5)类处方,门店应当拒收。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三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一、目的和依据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是药房和医院药剂科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旨在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用药安全,减少医疗风险。
本操作规程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操作流程,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本操作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物管理法规等文件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药房和医院药剂科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术语定义1. 处方审核:指审查医师开具的处方是否符合规范、合理,并提供适当的建议和干预。
2. 调配:指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准确配制药物剂型和剂量。
3. 核对:指对已调配的药物进行二次核查,确保药物的准确性。
四、处方审核操作流程1. 收取处方:医院接收处方后,首先确认处方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复核处方:复核处方是指核对处方上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核对处方剂型、剂量和用法等是否合理,核对处方是否完整、清晰。
3. 审核处方:审核处方是指对复核通过的处方进行更加细致的审查,审核处方时要求参考国家和地方药物管理法规,判断处方是否存在合理性和安全性问题,并提供适当的干预和建议。
4. 记录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记录,包括处方编号、审核人员、审核结果等信息。
五、药物调配操作流程1. 入库调拨: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到药房或药剂科仓库领取相应的药物。
2. 核对处方和药物:确认药物的批号、有效期和适用范围等信息是否符合处方要求,核对处方和药物的剂型和剂量是否一致。
3. 准确计量:根据处方剂型和剂量,使用器具进行准确计量,遵守药物调配的相关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药物的溶解、稀释和制剂等过程准确无误。
4. 打印标签:调配好的药物进行标签打印,标签上应包括患者姓名、医嘱编号、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并检查标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封装包装:将调配好的药物进行封装包装,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遵守相关封装包装的操作规范。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环节的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责任者: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管理程序:1.处方审核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收取处方:药师收取处方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
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患者找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患者找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院没有的处方告知患者找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2.处方调配人员要求:调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3.处方核对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1.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2.本规程中的处方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
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
4.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审核,必须是执业药师.审核如下内容:
4.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4.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4.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5.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象;
4.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复印件2年(按处方管理办法,只保存一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必须放置在闭架柜台中;
7.不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处方可由药师以上的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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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一、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证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操作。
三、内容:
1、处方的审核:
(1)执业药师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查,包括处方的前记及医师签名是否完整,是否注明临床诊断,药名和规格是否书写正确,用药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有无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
(2)处方中是否有缺药等,如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患者,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3)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用药量需要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4)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
(5)处方审核合格的,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将处方交调配人员。
2、处方的调配
(1)调剂员按处方上药品的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发生差错。
(2)检查药品的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3)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明姓名、用法、用量。
(4)处方调配完成后,先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处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药品的外观是否合格。
(5)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复核员核对
3、处方的核对:
(1)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处方核对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2)核对员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
服用方法、禁忌及发药员所写的药袋进行核对。
(3)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确认无误后,向取药人详细交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核对无误的,核对人员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处方连同药品交发药人员。
4、发药:
(1)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注意区分姓名相同相似者。
(2)发药的同时,向患者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
如服药前后次序、服药时间、对某些药物服用后应作的检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等,对特殊病人如老年人、幼儿等的用药应作特殊交待。
5、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表》,留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处方药销售记录》和处方至少保存5年。
四、责任人:执业药师、调剂员、核对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