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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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船舶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船舶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有效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船舶安全。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设施安全检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船舶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碰撞、泄漏、人员落水等突发事件。

1.4 预案体系本预案体系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船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则(2)船舶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3)船舶事故应急救援程序(4)船舶事故应急救援措施(5)船舶事故应急救援后期处置二、船舶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船舶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局、船舶公司、救援单位等组成。

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船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 应急救援职责(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船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船舶公司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组织应急演练。

(2)海事局:负责现场水域的监控和交通管制,指导船舶公司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船舶事故。

(3)船舶公司:负责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4)救援单位: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船舶事故应急救援程序3.1 信息报告船舶发生事故时,船员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局报告。

3.2 应急启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救援方案。

3.3 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包括灭火、搜救、污染控制等。

船舶制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船舶制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船舶制造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4. 《船舶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有关船舶制造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制造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救援队伍负责人等。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主任: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成员: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救援队伍负责人等。

3. 应急救援队伍(1)消防队伍:负责火灾扑救、灭火救援等工作。

(2)医疗救护队伍:负责伤员救治、现场救护等工作。

(3)抢险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救援、设施设备抢修等工作。

五、应急救援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长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1)指挥长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3. 组织救援(1)应急救援队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消防队伍进行火灾扑救、灭火救援。

(3)医疗救护队伍进行伤员救治、现场救护。

(4)抢险救援队伍进行事故现场救援、设施设备抢修。

4. 事故处理(1)事故原因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根据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 应急结束(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完成。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决定结束应急状态。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船舶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保障船员、旅客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7)船舶安全检查规则(8)船舶安全技术规范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船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其主要职责如下:(1)决定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和终止;(2)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指挥应急救援现场,确保救援行动的有序进行;(5)处理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2)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指挥应急救援现场,确保救援行动的有序进行;(4)处理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 各部门职责(1)船舶驾驶部门: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发现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2)船舶轮机部门: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3)船舶消防部门:负责船舶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发现火灾及时扑救,并采取相应措施;(4)船舶救生部门:负责船舶救生设备、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发现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5)船舶医疗部门:负责船舶医疗设施、药品的维护和管理,发现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6)船舶通讯部门:负责船舶通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救援信息畅通。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船舶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有效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船舶出海航行作业指导书》《防台防洪作业指导书》《高温作业管理规定》《危险品管理规定》《消防工作管理规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各类事故、三级重大及以上等级的自然灾害事故。

二、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2.1 船舶人员(含测量人员等以下同)落水应急预案2.2 船舶人员触电应急预案2.3 船舶火灾应急预案2.4 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5 船舶碰撞应急预案2.6 防风应急救援预案三、应急工作原则3.1 以人为本,科学管理。

把保障员工及乘船测量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3.2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明确各级应急组织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3.4 快速响应,协同配合。

优化应急响应流程,加强应急资源配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四、事故预防与预警4.1 事故预防4.1.1 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设备完好,安全设施齐全。

4.1.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

4.1.3 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1.4 加强气象、海况监测,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好预防措施。

船舶各种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

船舶各种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

船舶各种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
一、应急预案:
1、营救预案:
(1)灭火预案:当发生火灾时,全体船员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指派
负责人组织全体船员立即采取措施灭火,不准乱动撤离,在重要的地方放
置防火器材,如果灭火不成功,则开放潜水舱和密封舷口,使水冲淹火灾;
2)应急疏散预案:当发生火灾时,全体船员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指
派负责人组织全体船员根据船舶的疏散图和指令,按照安全的逃生路线,
组织全体船员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在疏散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自身和他人
的安全;
2、海上救助预案:
(1)搜寻船只:当船只发生意外时,立即向船上所有船员发布通告,并尽快向船舶或周边海域的搜救中心报告,派出紧急搜寻船只的船只,以
便尽快定位失踪船只;
(2)抢救被救者:当定位到失踪船只时,立即安排抢救艇前往抢救
被救者,抢救前,应立即评估救援风险,组织足够的抢救队伍,并为被救
者准备必要的医疗救护和应急物资,确保救援成功;
3、跑灯预案:
(1)报告跑灯:当发现跑灯时,立即通过雷达报告给海岸警卫队,
并向船只的全体船员发布命令,应立即停航。

船舶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船舶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船舶事故,确保船舶及人员安全,降低事故损失,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船舶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防治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7.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及国际航行船舶发生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碰撞、搁浅、触礁、沉没、爆炸、污染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船舶事故应急工作。

2.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报告、协调等。

3. 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搜救、物资供应等工作。

4.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护等工作。

5. 环境保护组:负责污染事故的监测、处理、评估等工作。

6. 交通管制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船舶调度、通讯保障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火灾事故(1)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消防力量进行灭火。

(2)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保护现场,防止火势蔓延。

2. 碰撞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对受损船舶进行固定,防止进一步受损。

(3)组织人员搜救,确保人员安全。

3. 搁浅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对搁浅船舶进行固定,防止进一步受损。

(3)组织人员搜救,确保人员安全。

4. 沉没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对沉没船舶进行打捞,确保人员安全。

(3)组织人员搜救,确保人员安全。

5. 污染事故(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监测、处理。

(2)对污染区域进行围控,防止污染扩散。

(3)组织人员搜救,确保人员安全。

六、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启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提高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船舶安全航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船舶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碰撞、触礁、搁浅、船舶失事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

(2)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物资、食品、饮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5)调查评估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和损失评估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发生船舶安全事故时,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现场指挥组、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调查评估组等开展工作。

3. 现场指挥组:(1)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评估,确定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和救援需求。

(2)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报领导小组批准。

(3)指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调查评估组等开展工作。

4. 救援组:(1)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对财产进行保护,防止事故扩大。

5. 后勤保障组:(1)提供救援所需的物资、食品、饮水等。

(2)保障救援人员的生活和工作需求。

6. 信息宣传组:(1)及时收集事故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发布事故信息。

(2)做好事故宣传报道工作,维护公司形象。

7. 调查评估组:(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3)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火灾事故:(1)立即启动消防系统,扑灭火源。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船舶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碰撞、触电、泄漏、污染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和指导船舶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船长或船长授权的副船长;(2)副指挥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船员代表。

2.3 各部门职责:(1)驾驶部: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避碰措施;(2)轮机部:负责船舶的动力供应,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设备;(3)安全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组织人员疏散;(4)生活部:负责保障事故现场人员的饮食、住宿等生活需求;(5)医务室: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6)其他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船长应立即向公司总部和当地海事部门报告;(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3.2 应急启动(1)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到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3 人员疏散(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2)疏散过程中,应按照预定路线进行,避免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3.4 现场救援(1)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2)救援过程中,应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3.5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2)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处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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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船舶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有效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生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1.2.1《安全生产法》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2.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2.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2.8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船舶出海航行作业指导书》、《防台防洪作业指导书》、《高温作业管理规定》、《危险品管理规定》、《消防工作管理规定》1.2.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各类事故、三级重大及以上等级的自然灾害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本应急预案体系由6个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构成:一、船舶人员(含测量人员等以下同)落水应急预案二、船舶人员触电应急预案三、船舶火灾应急预案四、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船舶碰撞应急预案六、防风应急救援预案1.5 应急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

把保障员工及乘船测量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船长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整合相关资源,形成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2“二优先”原则。

“以人为本”,以救援人员优先、以防止事故扩大优先原则。

1.5.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二章危险性分析2.1概况2.1.1本船舶在连云港近海海域内作业。

2.1.2遇大于六级风立即停止作业。

并采取有效抗风措施。

2.1.3本船仅限于白天作业。

2.2危险性分析2.3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见附表1:《重大危险源及其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一览表》)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任务,编制相关实施细则和程序文件,建立安全组织机构网络系统。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3.2.1应急处理机构组长:联系电话:副组长:联系电话成员及联系电话:3.2.2应急指挥机构小组成员的职责:3.2.2.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3.2.2.2组织制定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3.2.2.3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行动;3.2.2.4报告隶属公司与地方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3.2.2.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应急救援级别;3.2.2.6决定救援人员、员工从事故区域撤离,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3.2.2.7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3.2.2.8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给以支持;3.2.2.9宣布应急结束、组织、指挥恢复生产和生活;3.2.2.10决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3.2.3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的组织机构:成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由船长任组长:副组长:成员:测量作业人员为相关人员:第四章危险源监控与预防措施4.1 危险源监控与预防措施船方应及时将潜在的危害因素告知每一位员工及相关人员,通过对潜在危害因素存在原因的分析,制定应急措施、专项的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措施等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在开展生产前和技术交底时一起传达给有关人员。

船方通过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地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

安全检查可以是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仪器检查法等。

通过现场检查、仪器测量等方法来获取信息。

之后,对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并及时做出决定进行处理。

4.2信息报告与通知4.3.1 建立事故应急报告制度4.3.3船长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在组织现场人力、物力进行抢救的同时,须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隶属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由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大小,组织各事故救援工作组进一步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4.3.4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损失大小,做出处理和进一步报告的决定。

使事故能及时得到控制,损失较小的,则组织内部力量自行处理;事故扩大趋势,超出本部应急反应能力,或者人员、财产损失较大达到公司或政府的报告标准,应立即向隶属公司报告,获取外部救援帮助。

4.3.5应急处理联络方式①应急小组成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

②日常联络电话:建立应急处理相关联络电话(附后)。

③应急救援电话:A)火警:119B)救护:120C)治安:110D)海上搜救中心:4.4信息上报安全事故发生后,船长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120、119等急救电话,报告隶属公司。

4.4.1按事故严重等级,将信息上报方式分为三级。

1、一级:船长可以自行指挥处理的事故。

2、二级:船长可以自行指挥处理的事故但需要外援。

3、三级:船长自行指挥处理不了的事故。

4.4.2.1安全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⑴发生事故的船名、时间、地点、位置;4.5信息传递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应急报告可用对讲机、电话报告,报告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第五章应急响应5.1 应急分级见4.4.15.2 响应程序5.2.1一级响应程序⑴立即向隶属公司报告备案。

5.2.2 二级响应程序⑴⑴立即向隶属公司报告备案。

⑵隶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

⑶船长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简要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⑷船上应急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⑸船长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3 三级响应程序⑴船长或其他人立即报告隶属公司或当地有关政府及部门。

⑵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并在48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简要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⑶船长立即组织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⑷船长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 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

船长(或)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4信息发布隶属公司对事故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媒体报道。

5.5后期处置5.5.1隶属公司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

慰问受害员工及受影响人员,保证员工情绪稳定、社会安定,从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6应急结束与现场恢复5.6.1 事故现场得以完全控制,环境污染已经达到规范限值以内,应急救援行动已无继续进行的必要,则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5.6.2 抢救结束后,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工作组人员进行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实施现场恢复。

第六章保障措施6.1 事故抢险救援组织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抢险救援组、对外联络组、善后工作组。

6.2 信息与通讯保障措施船方应采取网络、固定/移动电话、传真等相结合的通讯方式,保证应急预警、报警、警报、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6.3 物资与运输保障措施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船方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施建设,重视救援物资、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贮备,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制定配备标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设施、装备性能的安全可靠。

船方应当具备以下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⑴医疗器材:应急药箱;⑵抢救工具:一般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⑶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⑷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⑸交通工具:隶属公司常;⑹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配置,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6.4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掌握应急救援队伍人力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人力资源准备情况。

6.5 医疗卫生保障措施6.5.1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配备应急药箱,在发生险情时,能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7演练船方应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宣传应急救援知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从而使应急预案经得起实战的检验。

演习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送隶属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相关术语解释8.1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8.2 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8.3 恢复 recovery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9台风信号9.1. 1号风球:注意信号。

台风(或热带低压)在48小时内可能临近本港及附近地区。

9.1.2 2号风球:强风信号。

本港在24小时内将有强风(6—7级)。

9.1.3 3号风球:大风信号。

本港在12小时内有大风(8级以上)。

9.1.4 4号风球:大风增强信号。

大风将继续增强,但不到12级。

9.1.5 5号风球:飓风信号。

飓风(12级以上)即将经过本港和附近地区。

9.2热带气旋等级国际上分类标准9.2.1热带低压(TD):风速<17.2,相当于小于8级风。

9.2.2热带风暴(TS):17.2<=风速<24.5,相当于8-9级风。

9.2.3强热带风暴(STS):24.5<=风速<32.6,相当于10-11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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