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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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办[2009]189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11.03
【实施日期】2009.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09〕18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宋秀岩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
徐福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员:
鸟成云省政府副秘书长
尚玉龙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文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吴海昆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守成省经委主任
王予波省教育厅厅长
解源省科技厅厅长
普日哇省民宗委主任
更阳省民政厅厅长
程丽华省财政厅厅长
纪仁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山。

海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海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海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区实践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更是奋力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改善民生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本《规划纲要》以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地委、行署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扩大内需保增长和积极财政政策等历史机遇,有效抑制经济运行中不稳定因素,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3亿元,年均增长13.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 10790元,年均增长 12.5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76亿元,年均增长16%;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均比“十五”末翻一番以上。

区属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4.35 %,五年累计完成 306.5亿元,是“十五”末的 2.43 倍。

结构调整明显加快。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特色种养殖业总量扩大,比重提高,农畜产品生产逐步向基地化、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特色作物种植面积比重达到81%,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24 %。

工业快速发展,建材、冶炼、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体系继续完善,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服务业加快发展,物流配送、中介服务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青政办函[2010]157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29
【实施日期】2010.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青政办函[2010]15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调整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骆惠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组长:徐福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高华省政府秘书长
曹文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存福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
成员:张守成省经委主任王予波省教育厅厅长
解源省科技厅厅长
普日哇省民宗委主任
更阳省民政厅厅长
程丽华省财政厅厅长
纪仁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山青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赵浩明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匡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0.28•【字号】青政办[2014]173号•【施行日期】2014.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4]17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8日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镇安全运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青政〔2014〕4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得以有效提高。

同时,地下管线建设标准低、规模不足、现状不清、管理体制不顺和管线权属复杂,管线敷设空间资源矛盾加剧、管理手段滞后、事故频发、应急防灾能力薄弱等问题日渐突出,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好地下管线,切实保障城镇安全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总体要求2015年底前,全省设市城市和州、县(行委)城镇完成地下给水、排水、供热、燃气、输油、通信、电力、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的普查工作,建立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青政办[2011]202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8.15【实施日期】2011.08.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1]202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青海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十二五”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关键时期。

谋划好“十二五”能源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和能源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确保能源工业稳定持续发展,对于推进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青海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依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十二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编制,是“十二五”期间全省能源发展的蓝图,是政府指导能源发展的基本依据。

第一章发展现状“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能源取得新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十一五”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达到13463万吨标准煤,消费总量11355万吨标准煤;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0亿元。

---电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全省电力装机超过千万千瓦,达1293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开发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建成太阳能发电装机3万千瓦。

---输配电能力进一步增强。

建成750千伏电网西电东送两个通道,形成了330千伏骨干网架,电网覆盖面积进一步扩大,供电质量明显提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6.18•【字号】青政办[2013]147号•【施行日期】2013.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14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6月18日青海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区服务体系,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筑牢基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1〕19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1〕190号),从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出发,全面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信息化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青海省西宁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青海省西宁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v r l de e o m e tofXi n e al v lp n ni g.
Ke r s Twe fh fv - e r p a y wo d : l i e y a l n;f r s r ;r g l t n a d p a n n t o e t y e u a i n ln i g o
系 的桥梁 和 门户 。 由于 地 处 内 陆腹 地 , 候 严 寒 气
干燥 , 森林 覆 盖 率 低 , 态 问题 突 出 , 快林 业 和 生 加
西 宁 辖 四 区 三 县 , 面 积 7 60 7k 。 总 9 .4 m。 20 0 9年底 , 常住 人 口 2 0 5 2 . 0万人 , 中少 数 民族 其 5 . 8万人 , 54 占总 人 口的 2 . 6 。2 0 51% 0 9年 完 成
V ct n l n eh ia olg , a g ig。 h a x 7 2 0 ) oai a d T c nc l l e Y n l o a C e n S a n i 1 1 0
Ab ta t sr c :Th a e ic s e h wefh f e y a ln o o e ty i nn fQig a r vn ei e p p rds u s d t et l i — e rpa ff r s r n Xii g o n h ip o i c n t v
西 陕 ( .国 家林 业局 北 林 业 调 查 规 划 设 计 院 , 西 西 安 1 7 0 4 ;. 1 0 8 2 宝鸡 市 马 头 滩林 业局 , 西 宝鸡 陕 710 ; 2 0 6
3 杨 凌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西杨 凌 . 陕 摘
720) 1 10
要 : 文 提 出 了青 海 省 西 宁市 “ 二 五 ” 业 发 展 规 划 的 指 导 思 想 、 展 目标 , 合 林 业 发 展 的现 实 本 十 林布 局 和 空 间 布 局 , 落 实 了分 项 建 设 规 划 , 定 了保 障措 施 , 指 导 “ 二 五 ” 间 西 规 并 制 以 十 期 宁 市 林 业 持 续 、 定 、 康 、 调 发 展 , 动 现 代 林 业 三 大 体 系建 设 , 现 国家 森 林 城 市 建 设 目标 , 建 和 稳 健 协 推 实 构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2年发布)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2年发布)

【法规标题】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2年发布)【发布部门】青海省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青政办[2012]51号【适用区域】青海省【发布时间】2012-02-20【生效时间】2012-02-20【关键词】生态保护区【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2]5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四个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青海湖景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继续加大景区项目建设力度,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强化景区规范有序经营,持续推进景区保护利用工作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全面实现“十二五”保护利用规划,对青海湖景区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时期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全面建设“全省生态旅游示范景区”,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我们制定《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就“十二五”期间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战略、发展布局、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进行了总体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评价(一)“十一五”主要成就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直接推动下,在相关各部门和各地州的大力支持下,五年来,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认真按照“四统一”的总体部署,攻坚克难,努力实践,团结拼搏,强力推进景区资源整合、环境整治、市场整顿、宣传营销、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生态保护、企业发展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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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
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1]222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15
【实施日期】2011.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政办[2011]22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
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发展的战略决策,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是未来五年全省城镇发展的总体蓝图,是各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城镇规划调控、监测评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我省城镇发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历史机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策略、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和循环经济试验区政策,以《城乡规划法》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突出特色”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城镇发展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在统筹区域城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取得良好的发展,城镇初步实现了增长方式转变、发展模式创新和快速合理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建设投融资力度不断加大,城镇空间布局趋于合理,城镇服务功能日益完善,城镇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

“十一五”时期,全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到“十一五”末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4%,比“十五”末增加4.75%,年均增长0.95%,年均增速较“十五”时期超出0.05%,是我省历史上城镇化水平增速最快的时期。

城镇数量从“十五”末的129座发展“十一五”末的144座,比“十五”末增加了
15个,五年时间净增城镇人口约33万人。

省会西宁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正努力向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迈进;格尔木和德令哈两个城市成为我省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基地。

城乡规划工作全面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的引导作用,突出“以人为本”和“生态和谐”的规划理念,遵循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适度超前、凸显特色的原则,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等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对东部城镇群、沿黄河城镇带、青藏铁路沿线地区、青南地区等不同区域城镇发展的方向、动力机制、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

组织开展了《青海省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对全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指导。

并组织开展了城市、州(地)、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根据不同地域范围的资源、环境、生态的承载能力,提出城镇发展的目标。

积极开展分期设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强化城乡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十一五”期间,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建制镇均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县以上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40%以上,较“十五”末增加了10%;乡集镇和村庄规划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有序开展。

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柴达木城市带建设以及全省城乡一体化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城乡规划内容进一步丰富。

特别是2010年4月14日玉树地震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内城乡规划界精英汇集青海,在高水平、高质量编制完成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类规划的同时,以感人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指导并参与省内其他地区的城乡规划编制,使全省城乡规划队伍得到锻炼,城乡规划观念得以更新,城乡规划意识普遍提高,城乡规划工作全面加强。

市政公用设施日臻完善。

“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累计完成100亿元,圆满完成了各项计划指标,市政公用设施日臻完善。

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镇人均住房建筑
面积4项指标超额完成,有力地提升了城镇的公共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力。

表1 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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