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样本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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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样本之一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责任对象: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中共广安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制

2014年9月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有效推进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办党组〔2014〕26号)精神,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责任人针对责任对象负责履行好以下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一)督促责任对象履行以下4项主体责任:

1.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组织推动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教育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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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律责任。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加强对责任对象的监管,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责任对象进行约谈。

(三)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责任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二、履责监督

(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办党组〔2014〕26号)精神,责任人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内容,撰写述廉报告,并将落实本《责任书》明确的责任情况纳入报告内容,于2014年12月报送市委(交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报)。

(二)责任主体双方未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的,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日有效。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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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对象(签字):

签订时间:2014年9月日

责任书样本之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人: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责任对象: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4 —

中共广安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制

2014年9月

—5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有效推进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办党组〔2014〕26号)精神,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责任人针对责任对象负责履行好以下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一)督促责任对象履行以下4项主体责任:

1.分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指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科室、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监管责任。对分管科室、单位、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科室、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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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律责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督促责任对象根据工作分工抓好以下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1.

2.

…………

(三)加强对责任对象的监管,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责任对象进行约谈。

(四)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责任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二、履责监督

(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办党组〔2014〕26号)精神,责任人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内容,撰写述廉报告,并将落

—7 —

实本《责任书》明确的责任情况纳入报告内容,于2014年12月报送市委(交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报)。

(二)责任主体双方未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的,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日有效。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备案。

责任人(签字):

责任对象(签字):

签订时间:201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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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样本之三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责任对象: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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