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计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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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讲义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讲义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讲义一、引言市政工程量计算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它涉及到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

因此,规范的工程量计算对于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讲义将详细介绍市政工程量计算的规范要求,帮助工程人员正确、高效地完成计算工作。

二、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1.细化程度:市政工程量计算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细化程度,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清晰明确:计算项目的名称、计量单位和计量区间应在计算表中清晰明确,便于理解和查阅。

3.完整性:市政工程量计算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确保没有遗漏,不得省略。

三、计算方法1.直接计算法:根据实际测量结果和设计图纸,直接计算工程项目的数量。

2.间接计算法:根据已知的基准长度或面积,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工程项目的数量。

3.综合计算法:将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相结合,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四、工程量计算表格的编制1.表头:包括项目名称、单位、计量区间等信息。

2.列名:列明各个工程项目的名称。

3.计算表格: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将计算结果填入表格中,并进行小计和总计。

五、计算规范要求1.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单位进行,确保计算结果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2.计算公式:工程量计算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计算公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

3.精度要求:工程量计算应保持一定的精度,计算结果保留至合理位数,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4.校核要求:工程量计算应进行校核,确保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校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工程量计算中出现遗漏:工程人员在计算时应仔细核对设计图纸和测量结果,避免遗漏。

2.计算结果不准确:工程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计算,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3.计算公式不明确:工程人员在计算时应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对不明确的公式进行进一步核实。

七、总结市政工程量计算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市政计量规范

市政计量规范

1.0. 1为规范市政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 2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 3市政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 4市政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 1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 2 市政工程指市政道路、桥梁、广(停车)场、隧道、管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路灯等公用事业工程。

3工程计量3.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人;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人;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市政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

市政工程计量

市政工程计量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

面积1净高不足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至的部位应计算/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面积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的部位应计算/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回廊层高在2.2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在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前,需要通过计算来确定工程涉及到的数量和规模。

它是市政工程建设的基础,能够帮助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合理规划工期和材料使用,并进行成本评估。

下面将全面解析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范围市政工程的计算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土方工程:包括挖土、填土、回填等工程;2.地基处理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地下水处理等工程;3.水工工程:包括河道、渠道、水库等工程;4.道路工程:包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等工程;5.管线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燃气、通讯等工程。

二、计算方法市政工程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计算法: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按照单位长度或者单位面积进行计算,得出总量;2.定额法:根据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按照工程的不同部分进行分类计算;3.统计法:通过对历史数据和实际情况的统计,得出工程量的估算;4.测量法:通过实地测量的方法,直接获得工程的尺寸和数量。

三、计算要点在进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合理选取计算方法: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2.统一计量单位:在计算过程中要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3.涵盖所有工程项目:计算过程中要确保涵盖到所有相关的工程项目,不漏计漏量;4.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在进行计算时,可以参考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5.重视实地测量:对于需要具体尺寸和数量的工程项目,要重视实地测量的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四、计算步骤1.获取工程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规范等;2.初步分类: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初步将工程分为不同的部分;3.选取计算方法: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4.开展计算工作:按照选取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的计算工作;5.检查和核对:对计算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6.编制工程量清单:按照计算结果,编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7.评估成本和工期:根据工程量清单,评估工程的成本和工期。

山东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1. 土方工程量按土壤类别不同,分别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 石方工程量按体积计算。

3. 填方应扣除体积,按构筑物尺寸计算。

4. 土石方体积均不扣除孔洞、裂隙等占有的体积。

二、道路工程1. 道路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 道路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3. 道路宽度,按设计宽度计算。

4. 道路面积计算规则按《城市道路工程》定额说明执行。

三、桥涵护岸工程1. 桥涵护岸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 桥涵砌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桥涵体积计算规则按《桥涵护岸工程》定额说明执行。

四、隧道工程1. 隧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 隧道体积计算规则按《隧道工程》定额说明执行。

五、市政管网工程1. 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并以此计算此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2. 管道基础铺设和管件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管道防腐和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3. 管道安装如需机械顶管,其顶管机械按实计算费用。

4. 管件、法兰、阀门安装均以全价计取费用(如指定厂家时,则该部分费用可按材料实际价格扣除)。

5. 压力试验及冲洗消毒另行计量。

6. 管道施工中的开槽、挖土、回填夯实等项目的土质类别及取费标准均与土石方工程相同。

7. 管沟土石方工程的挖沟槽和石方爆破,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管沟土石方回填土夯实时,执行《土石方工程》中“回填土夯实”定额子目,基价乘以1.5的系数。

管沟余土外运时,执行《土石方工程》中“余土外运”定额子目,基价乘以1.5的系数。

管沟土石方项目中未包括大型机械(如推土机、挖掘机)的场外运输,需要时另行计算。

8. 设计未明确要求做防腐处理的管道,应另计刷油、绝热工程量,执行《给排水构筑物》册中相应定额子目。

9. 管道制作项目中已包括管件安装的人工费,如实际工作中采用成品管件安装时,管件制作的人工费应扣回。

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市政工程项目中各项工程量进行计算和测算的过程,其结果将作为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规定和计算标准等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方法1.目标法:按照设计图纸、工程规范和相关资料的要求,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计算。

目标法适用于对于施工项目有明确要求和规范的情况下。

2.容积法: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实际容积进行测算和计算,来确定工程量。

容积法适用于地基工程、挡土墙、河道疏浚等以容积计算为主的项目。

3.面积法: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实际面积进行测算和计算,来确定工程量。

面积法适用于道路、广场、人行道等以面积计算为主的项目。

4.长度法: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实际长度进行测算和计算,来确定工程量。

长度法适用于管道、线缆等以长度计算为主的项目。

二、计算规定1.测量单位:工程量的测量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采用国家规定的测量单位,如立方米、平方米、米等。

2.计算准确性:工程量计算应尽量准确,避免出现误差。

对于难以准确计算的情况,可采取合理的估算方法进行计算。

3.分部工程划分:工程量计算应按照分部工程划分,不同工程量计算项目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标准,避免重复计算或遗漏计算。

4.计量规则:工程量计算应按照计量规则进行,包括计量规范、计量程序和计量方法等。

计量规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工程技术规范。

三、计算标准1.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量计算应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包括设计规范、图纸、技术交底等内容。

2.材料规格要求:工程量计算应按照材料规格要求进行,包括材料规范、材料品牌、材料用量等。

材料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

3.施工工艺要求:工程量计算应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参数等。

施工工艺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完整版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完整版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3333—2033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2033—33—33发布2033—33—33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目录1 总则(1)2 术语(2)3 一般规定(3)4 分部分项工程(4)5 措施项目(5)附录 A 土石方工程(6)附录 B 道路工程(11)附录 C 桥涵工程(20)附录 D 隧道工程(32)附录 E 管网工程(41)附录 F 水处理工程(49)附录 G 垃圾处理工程(54)附录 H 路灯工程(57)附录 I 钢筋工程(70)附录 J 拆除工程(71)附录 K 措施项目(72)本规范用词说明(79)附:条文说明(80)1总则为规范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市政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项目设置和计量规则,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计算。

市政工程量,应按本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计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市政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2分部分项工程2术语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市政工程指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路灯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勘误完整版)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勘误完整版)

附件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目次总说明 (3)附录A 土石方工程 (5)A.1土方工程 (5)A.2石方工程 (6)A.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6)A.4相关问题及说明 (6)附录B道路工程 (7)B.1路基处理 (7)B.5交通管理设施 (7)B.6相关问题及说明 (8)附录C桥涵工程 (9)C.1桩基 (9)C.7钢结构 (10)C.10相关问题及说明 (10)附录D隧道工程 (13)D.8相关问题及说明 (13)附录E管网工程 (14)E.4管网附属构筑物 (14)附录H路灯工程 (16)H.8相关问题及说明 (16)附录L措施项目 (17)L.1脚手架工程 (17)L.2支架 (17)L.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8)L.7施工排水、降水 (18)L.9总价措施项目 (19)L.10 二次搬运 (19)L.11 施工现场围挡 (20)L.12 钢板桩支撑 (20)L.13相关问题及说明 (21)附录M 其他项目 (20)M.1其他项目 (20)总说明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市政计量规范》)和《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制定《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市政实施细则》)。

二、《市政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删除、修改了《市政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市政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市政计量规范》执行;《市政实施细则》与《市政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实施细则》执行。

四、《市政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编码,与《市政计量规范》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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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计量规范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3GB33333—20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2033—33—33发布2033—33—33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目录1 总则(1)2 术语(2)3 一般规定(3)4 分部分项工程(4)5 措施项目(5)附录 A 土石方工程(6)附录 B 道路工程(11)附录 C 桥涵工程(20)附录 D 隧道工程(32)附录 E 管网工程(41)附录 F 水处理工程(49)附录 G 垃圾处理工程(54)附录 H 路灯工程(57)附录 I 钢筋工程(70)附录 J 拆除工程(71)附录 K 措施项目(72)本规范用词说明(79)附:条文说明(80)1总则为规范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市政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项目设置和计量规则,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计算。

市政工程量,应按本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计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市政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2分部分项工程2术语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市政工程指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路灯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2223一般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 本规范;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 其他相关资料。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 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本规范对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

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

预制混凝土构件按成品构件编制项目,购置费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若采用现场预制,包括预制构件制作的所有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和造价信息组价。

本规范与《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相关项目的划分界限如下:1 本规范市政工程路灯工程与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到市政道路、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2 本规范市政工程管网工程与工业管道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3 本规范市政工程管网工程与给水、采暖、燃气工程的界定:给水、采暖、燃气管道以计量表井为界;无计量表井者,以与市政碰头点为界;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本规范相应项目执行;市政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国家标准《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若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工程计量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

232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前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确定。

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2 以“m 、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 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 04 与B 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4B001 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2425措施项目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 4 的规定执行。

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若出现本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编码规则按本规范第条执行。

252附录 A 土石方工程.土方工程。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土方工程(编号:040101)计量项目编码004项目名称挖一般土方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盖挖土方挖淤泥挖流砂项目特征1.土壤类别2.挖土深度3.弃土运距1.土壤类别2.挖土深度3.支撑设置4.弃土运距1.挖掘深度2.弃淤泥、流砂距离单位m3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原地面线以下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坑底高度)以体积计算按设计图示围护结构内围面积乘以设计高度(设计顶板底至垫层底的高度)以体积计算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工作内容1.排地表水2.土方开挖3.围护(挡土板)、支撑4.基底钎探5.场内、外运输1.施工面排水2.土方开挖3.基底钎探4.场内、外运输1.开挖2.场内、外运输注. ①挖土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

坚向土方、山坡砌土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②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 倍底宽,底面积≤150m2 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③挖土方如需截桩头时,应按桩基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④弃、取土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⑤土壤的分类应按表确定。

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⑥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系数计算。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规定计算。

⑧挖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

262土壤分类土壤名称表土壤分类表开挖方法一、二类土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粘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粘土、冲填土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

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三类土四类土粘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粘土、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

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硬塑红粘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粘土、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

机械须普遍刨超盐渍土、杂填土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和《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石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 定义。

表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注:①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 年的土壤。

②本表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 整理。

表放坡系数表机械挖土土类别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放坡起点(m)人工挖土1:1:1:在坑内作业1:1:1:在坑上作业1:1:1:注:①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②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③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 10cm,双面加 20cm 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④本表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 整理。

272管道结构宽(mm)500 以内1000 以内2500 以内混凝土管道基础90°405060表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混凝土管道金属管道基础>90°403050405040无防潮层40构筑物有防潮层60注:①本表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 整理。

②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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