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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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塑料制品法规要求

美国FDA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塑料制品法规要求
提取物(正庚烷回流6 hours)
≤0.15 %
≤0.15%
≤0.15%
14
PS塑料
CFR 177.1640
聚苯乙烯、橡胶改性聚苯乙烯塑料制品
苯乙烯单体含量
①苯乙烯制品:1 %②橡胶改性
聚苯乙烯制品:0.5%
15
苯乙烯嵌段聚合物
CFR 177.1810
提取物(50%乙醇,特定时间、温度、厚度)
见CFR 177.1810
16
UF树脂
CFR 177.1900
尿素甲醛树脂
蒸馏水120oF萃取24小时
8%乙醇120oF萃取24小时
正庚烷70oF萃取30分钟
0.5 mg/inch2
0.5 mg/inch2
0.5 mg/inch2
17a
橡胶制品(重复使用并接触
水性食品)
CFR 177.2600
总提取物(蒸馏水回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hours)
氯仿可溶的提取物(8%乙醇)
氯仿可溶的提取物(正庚烷)
≤0.5mg/inch2
≤0.5mg/inch2
≤0.5mg/inch2
10
尼龙
CFR 21 177.1500
密度@ 23oC,
g/cm3
熔点, ºF*
沸腾的4.2N HCI中溶解性
水中最大萃取物含量, W/W%
95%酒精中最大萃取物含量,W/W%
CFR 177.1520
正己烷提取物(50℃)
二甲苯提取物(25℃)
密度(23ºC)
≤5.5 %
≤11.3 %
0.850-1.000
12b
PE聚乙烯制品(烹调过程中包装和支撑通途)
CFR 177.1520

美国FDA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检测标准

美国FDA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检测标准

美国FDA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检测标准
随着食品生产技术的日益多元化,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不仅仅限于食品本身,还包括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餐厨具等,统称为食品接触材料。

由其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食品接触材料的测试也称为“食品级测试”。

欧盟和美国对食品接触材料管控非常严格,要求出口到欧盟及美国的产品必须通过相应的测试认证。

我国对不同的食品接触材料也有着严格的卫生要求。

因此,无论是出口或是在国内销售的食品接触材料,都必须通过相应的质量安全检测。

莱德凭借专业的技术人才及实验室,针对不同的产品类型、出口国家等,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检测、认证及咨询服务。

在食品接触材料方面,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以下FDA检测标准要求:
美国要求
欧盟要求
中国要求。

欧盟及主要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介绍

欧盟及主要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介绍

欧盟及主要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介绍目前,欧盟密切关注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不断出台更新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法律法规,标准限量,检测方法等。

截至到目前,欧盟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指令或法规累计有三十几项。

一、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1. EC/1935/2004 法规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始于上一世纪70 年代,最早的指令是76/893/EC,该指令是一项框架性指令,目的是协调各成员国在该领域的立法,使各国的强制性技术要求趋向一致。

2004 年底欧盟又发布了EC/1935/2004——《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的废除指令890/EC 89/109/EC 的法规》,是欧盟最新的关于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

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的框架规定形式是指令,需要各成员国进行转换,而此次是直接以法规形式颁布的。

这意味着各成员国不需任何转换,应直接完整地遵守本法规。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其法律效力更强更直接了。

EC/1935/2004 对包装材料管理的范围、一般要求、评估机构等作了规定。

框架法规EC/1935/2004 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生产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1) 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2) 不能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范围、一般要求、评估机构等作了规定。

(3) 不能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4) 不能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5) 材料和制品的标签、广告以及说明不应误导消费者。

图1. EC/135/2004法规的框架2. 法规适用范围框架法规适用于所有最终状态将要与食品相接触的材料和物品(可能包括诸如印刷用墨水和粘性标签之类)。

但是,它特别不适用于作为食品的一部分并在食用时会吃到的那些表面层物质(如香肠的外衣);它也不适用于一些在公共场合和消费者供水系统中使用的材料和物品,因为他们实施其各自的法律。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法规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法规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法规1.引言1.1 概述概述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法规是欧盟为保障食品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是指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和制品,如食品包装、餐具及厨房用具等。

这些材料和制品可能会释放出有害物质,从而对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影响。

欧盟一直致力于确保食品接触材料产品的安全性,并通过制定严格的法规和标准来管理和监管。

这些法规和标准旨在规范食品接触材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以减少有害物质的迁移和食品污染的风险。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涉及多个方面。

一方面,它要求食品接触材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特定的材料安全要求,包括合格的原料选择、生产工艺控制和标识要求等。

另一方面,它还规定了不同类别的食品接触材料产品需要进行相应的安全评估和认证,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食品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另外,欧盟还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管机构和合作机制,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接触材料产品的安全性。

这些机构不仅参与标准的制定和法规的修订,还开展风险评估和市场监测工作,确保食品接触材料产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法规的实施对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促使食品接触材料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更加安全可靠。

同时,这些法规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确保他们购买和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法规的概述和要点,以及它对未来的影响和建议。

通过深入了解这一领域的法规和标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欧盟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管理体系,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健康的食品接触材料产品。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的设计是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文章的内容。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叙述:1. 引言:在引言部分,首先会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即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法规。

接着,会介绍本文的结构,即各个章节的内容和顺序。

欧盟食品包装接触材料法规

欧盟食品包装接触材料法规
( 法 规 )分为 三类 :
第一 类 框 架性 法规 ( f r a me wo r k r e g u l a t i o n) 目前 ,在 食 品接 触 材料 领 域 ,欧 盟 框 架法 规
包 括R E G U L A T I O N ( E C )N o 1 9 3 5 / 2 0 0 4 和 良好 操作
规 ,取 代 第 二代 框 架 指令 8 9 / 1 0 9 / E E C , 已经 成为 标 签 、可 追 溯性 和 管 理 规 定条 款 等 内容 。 ( E C ) 欧盟 的基 准 。与 以往 不 同 的是 ,过 去 的框 架 规 定 2 0 2 3 / 2 0 0 6 是 针 对 “良好 操 作 规 范 ( G M P ) ” 的法 形式 是 指令 ( D i r e c t i v e ),需 要各 成员 国进 行转 规 。每 个 企 业 经 营 者 在 食 品接 触 材 料 生 产 过程 中 换 ,而此 次是 直接 以法 规 ( R e g u 1 a t i o n )形 式颁 必须按照 良好操作规范的规定运作 。从2 0 0 8 年8 月
完 整 地遵 守本 法 规 。在 某 种 意 义上 可 以说 , 其法
欧 盟 的与 食 品 接 触 材 料 的 管理 和 法 规 一 直 走 律效 力更 强更 直接 了。
2 .欧盟食 品接触材料法规结构
欧盟 在 食 品接 触 材 料 和制 品方 面 的法 规 或指
令 , 就 其 内容 和 形 式 而 言 ,可 将 其 已采 纳 的 指令
( 1 )( E C)NO 1 9 3 5 / 2 0 0 4 法规 包括 以 下几方 面
些材 料 , 具有 强 烈 的 针 对 性 。在 欧 盟 规 定 的 必 须 的 内容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解读及应对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解读及应对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解读及应对近年来,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已引起全世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认识的提高,与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也正被发达国家所重视。

欧盟、美国、德国、法国、英国、韩国、日本中国等都先后发不了相应的指令法规。

.进入21世纪初的2005年起,欧盟最新颁布了针对于食品级接触材料和物质的1935/2004/EC指令又取代了89/109/EEC指令,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强制实施。

所以,常规上所说的欧盟食品级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法规是指1935/2004/EC指令。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的欧盟1935/2004/EC法规规定的产品范围:欧盟1935/2004/EC法规规定,传统上对食品级接触材料的定义凡作为食品生产、包装、运输或支持材料的成分不会对食品产生任何影响者,则称为食品接触材料(须通过1935/2004/EC测试)。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里常规食品级接触材料的分类:欧盟食品级接触材料测试1935/2004/EC法规规定食品级接触材料常规上大致可以区分为以下十七项:活性及智能型物质、黏着剂、陶瓷、软木塞、橡胶、玻璃、离子交换树脂、金属及合金、纸及纸板、树胶、影印墨水、再生纤维素(如人造丝或玻璃纸)硅化物、纺织品、油漆、蜡、木头,也包括它们的复合物。

食品级接触材料和制品物质须符合以下条件:欧盟1935/2004/EC法规(食品级接触材料测试)规定,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1、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2、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3、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1、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简称FCM)需要注意那些要求?需要重点考虑以下的要求:1). 欧盟层面制定的法规或指令,例如(EU)1935/2004(框架性法规)、84/500/EEC指令等2). 欧盟成员国本国的立法,例如法国的DGCCRF 2004-643). 欧洲理事会颁布的涉及FCM的决议和有关技术文件,如针对纸和纸板的决议ResAP(2002)2、欧盟FCM的法规体系架构?欧盟FCM的法规可分为三类:框架性法规、特定材料指令和特定化学物质指令。

欧盟接触食品材料法规介绍

欧盟接触食品材料法规介绍

3.FCM法规未来的发展
可循环塑料(已于2008年3月27日发布)
针对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材料及制品中使用可循环塑 料的法规及许可
活性及智能包装材料
定义 通则:
安全 释放的物质应符合FCM法规要求 不能误导消费者
标识要求 特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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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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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1KG食物 总是与塑料接触 总是含有相关有害物质 基于最大的许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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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CM法规内容-塑料的法规
2002/72/EC的修正版2004/19/EC 直到2007年:添加剂的许可处于委员会及各成员 国层面 从2007年以后:添加剂的许可完全处于委员会层 面(个别特例除外) 添加剂认可流程


欧盟对OML及SML有法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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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 FCM法规背景知识
– – 发展历史 相关概念
– 制订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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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CM法规背景知识-制订思路
科学研究依据:technical document 苛刻性原则:测试条件选用时,以苛刻为选择原则 假设性原则一: 60mg/kg or 具体的SML值

制订思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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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 FCM法规内容
– 法规范围及要求
– – 法规组成 针对塑料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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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CM法规内容-法规范围
所有接触或有理由可能接触食品的材料
食品接触包装材料 厨房用具 食品制造过程所用的设备或工具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标准欧盟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标准欧盟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标准欧盟
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标准在欧盟主要由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EC)No 1935/2004 和相关指令(如欧盟委员会指令(EU)No 10/2011)规定。

这些法规和指令旨在确保食品包装和容器
材料不会对食品的安全性和品质造成危害。

根据欧盟的规定,所有与食品接触的材料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基本要求:食品包装和容器材料不得对食品造成任何危害,不得改变食品的化学成分,不得影响食品的味道和气味。

2. 迁移限量:规定了所有材料中可迁移的特定化学物质的限量。

这些化学物质可能来源于材料的添加剂、附着物或材料本身。

3. 制造过程和材料的要求: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的制造过程,包括原材料的选择、加工条件、成品的标识等。

4. 材料的追踪能力:要求材料生产商和食品包装制造商必须能够追踪和证明他们所使用的材料的源头和质量。

欧盟还对一些特定材料和产品制定了具体的要求和限制。

例如,塑料材料必须符合欧盟委员会指令(EU)No 10/2011中规定
的限量和迁移测试要求。

金属材料和涂覆剂材料也有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此外,欧盟还不断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监控,并根据科学研究和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更新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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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你了解吗?
据了解2014年度欧盟网站RASFF Portal公布的通报信息统计分析,2014年欧盟对中国通报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共152起,与2013年的154起基本持平。

2014年欧盟对华通报案例数占其对全球通报总数(184起)的82.61%,较2013年69.06%的比例上升了超过13个百分点。

主要为产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不合格、感官检测不合格等;而安全卫生检测的不合格项目,
主要为重金属、初级芳香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总迁移量、三聚氰胺迁移量、有机挥发物超标等。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欧美国家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规及测试项目。

一、欧盟相关法律法规-1935/2004/EC
(EC)No.1935 /2004 (RegulationNO. 1935/2004/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 )是欧盟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物质总量提出了严格限定。

法令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
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 ),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
1. 释放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
2. 导致食品成分不能接受的改变;
3. 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二、德国LFGB
《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

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

LFGB认证包括的测试项目:
〔.composition (有毒有害成分);?2.sensory test (感官性测试)
一般情况下,LFGB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
1. 样品及材料的初检;
2. 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
3. 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4. 金属:成分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
5. 硅树脂:可转移或可挥发有机化合物测试;
6 •特殊材料:根据德国化学品法检验化学危害。

图:食品级PP材料制品
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re nch DGCCRF
French DGCCRF是法国食品级安全法规的英文简写。

销往法国的这类产品,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1935/2004 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

法国法规不仅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如:带有机涂层的炊具,除涂层表面需测试外,对作为基材的金属也有对应的要求。

测试项目的特殊之处:French DGCCR特殊之处在于法国要求镀层和里面的材料需分开进行测试。

表2:法国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一般塑料制品PE PP 全面迁移测试
.PVC塑料制品全面迁移测试,氯乙烯单体测试
三聚氰氨树脂制品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岀量测试
陶瓷、玻璃、水晶制品铅、镉溶岀量测试
搪瓷制品铅、镉、六价铬溶岀量测试杯边附加铅、镉、六价
铬溶岀量测试
硅橡胶制品全面迁移测试,(VOM)有机挥发物意量,过氧化值测
试,有机锡化合物测试
橡胶制品
全面迁移测试,甲醛溶岀量测试,过氧化值测试芳香
胺溶出量测试,亚硝胺及其化合物含量,有机挥发物总量
纸制品(PCP)五氯苯酚测试,多氯联二苯测试,重金属溶岀
量(铅、镉汞、六价铬)测试,抗菌成分迁移测试,
乙二醛释岀量测试,感官测试
带不粘涂层制品等有机涂层全面迁移测试
金属、合金及电镀制品重金属溶岀量(铅、镉、铬、镍)测试,感官测试
木制品(PCP)五氯苯酚测试,对带漆部分感官测试
铝、铝合金制品、钢铁制品、*不锈钢制品金属成分分析,全面迁移测试
铸铁制品铅含量,带电镀层的限制金属元素测试、重金属镍铬
迁移测试,全面迁移测试
锡制品限制金属元素测试,重金属锑迁移量测试
.其他合金及金属限制金属元素测试、重金属镍铬迁移测试
四、美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律法规——FD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隶属于美国卫生教育福利部,负责全国药品、食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兽药、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

在美国,FDA主要通过食品添加剂申报程序(FAP)来控制大多数与食品接触的产品。

如果一种食品添加剂或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经FAP程序规定为可以使用,这种材料便会录入
US FDA CFR 21PARTS 170-189 中相应的法规。

制造商应严格按照食品级法规,生产出合格的与食品接触的产品和材料。

图:美国FDA标志
丙烯酸-乙烯共聚物(SMMA )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合物(ABS)
有密封垫圈的食物容器盖
树脂和聚合物涂层纸和纸板
三聚氰氨树脂去离子水中提取的高锰酸钾可氧化物的吸光

8%乙醇中提取的高锰酸钾可氧化物的吸光

50%乙醇中提取的高锰酸钾可氧化物的吸光

去离子水中提取物的紫外吸光度
8%乙醇中提取物的紫外吸光度
50%乙醇中提取物的紫外吸光度
正庚烷中提取物的紫外吸光度
去离子水中非挥发性提取量
8%乙醇中非挥发性提取量
正庚烷中非挥发性提取量
去离子水中提取的高锰酸钾可氧化物的吸光

8%乙醇中提取的高锰酸钾可氧化物的吸光

50%乙醇中提取的高锰酸钾可氧化物的吸光

去离子水中提取物的紫外吸光度
8%乙醇中提取物的紫外吸光度
50%乙醇中提取物的紫外吸光度
正庚烷中提取物的紫外吸光度
去离子水提取物中丙烯腈单体残留
3%醋酸提取物中丙烯腈单体残留
8%乙醇提取物中丙烯腈单体残留
正庚烷提取物中丙烯腈单体残留
去离子水中提取物的氯仿溶岀量
正庚烷中提取物的氯仿溶岀量
8%乙醇中提取物的氯仿溶岀量
去离子水中提取量
正庚烷中提取量
8%乙醇中提取量
去离子水中提取量
正庚烷中提取量
乙醇中提取量
去离子水中提取物的氯仿溶岀量
21 CFR 177.1830
21 CFR 181.32&21 CFR 180.22
21 CFR 177.1210
21 CFR 175.300
21 CFR 176.170
21 CFR 177.1460
通过2014年欧盟通报的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国占了绝大部分的比例。

这也在惊醒,对于做出口欧美国家产品的企业,应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对国外产品安全质量要求的了解,加强供应商管理,重点把好原料关;加强对产品特性研究,重点监控关键控制点,严格原料控制、改进生产工艺,使产品质量满足进口国的要求,才能极大程度地的降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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