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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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变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变配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确保各级管理层切实履行相应责任。

2.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统筹和组织公司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四、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变配电设备的任何故障、损坏、失效或有潜在安全隐患、存在严重运行问题等情况。

五、设备缺陷的发现1.运行人员应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巡检、观察和检测,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2.接到设备缺陷报告后,相关人员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和确认,并制定修复计划。

六、设备缺陷的处理1.修复计划的制定:a.对于严重的设备缺陷,应立即制定修复计划,并确保修复工作尽快展开。

b.对于一般的设备缺陷,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复计划,并安排相应的修复人员和时间。

2.修复的具体操作:a.修复人员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修复过程中的安全。

b.修复人员应做好记录,详细记录修复过程中的操作情况和结果。

c.修复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能力和操作能力能够胜任修复工作。

3.修复后的检测和验收:a.修复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检测和测试,确保修复效果。

b.检测和测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七、缺陷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工程技术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进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评估时,应考核相关人员对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掌握程度和执法情况。

3.设备缺陷管理情况也应作为公司内部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指标,对存在缺陷管理问题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奖励。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变配电室缺陷管理制度(4篇)

变配电室缺陷管理制度(4篇)

变配电室缺陷管理制度是指组织机构或企业为了规范变配电室缺陷的处理流程、明确责任和义务,并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示范的变配电室缺陷管理制度的内容:1. 目的和范围- 目的:为了及时发现、有效处理变配电室缺陷,保障电力设备和用电安全。

- 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变配电室缺陷处理。

2. 缺陷的定义- 缺陷是指对变配电室设备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造成潜在或实际威胁的任何异常情况。

3. 缺陷的分类- 严重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停电或人员伤亡的缺陷。

- 一般缺陷:可能影响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或造成一定风险的缺陷。

- 一般问题:不影响设备运行或安全的一般问题。

4. 缺陷的流程- 发现:由巡检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发现缺陷。

- 报告:发现缺陷的人员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填写缺陷报告。

- 记录:缺陷报告需在缺陷记录簿中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缺陷的性质、发现时间、处理人员等。

- 评估:由专业人员评估缺陷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 处理:按照评估结果制定的方案进行缺陷处理,涉及维修、更换部件、升级设备等。

- 验收:对处理后的缺陷进行验收,确保缺陷已得到解决。

- 汇总:定期对缺陷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 职责和义务- 巡检人员:负责巡检变配电室,发现并报告缺陷。

- 操作人员:负责变配电室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并发现并报告缺陷。

- 维护人员:负责缺陷的处理和维修工作。

- 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缺陷处理工作,并对缺陷管理制度进行监督。

- 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缺陷得到及时处理。

6. 处罚和奖励- 对发现和及时报告缺陷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疏忽、漏报或故意隐瞒缺陷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7. 审查和更新- 对缺陷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其与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相适应。

- 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和完善缺陷管理制度。

以上只是一个示范的变配电室缺陷管理制度,具体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电力系统缺陷管理规定

电力系统缺陷管理规定

电力系统缺陷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特制定本电力系统缺陷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包括发电设备、输电设备、变电设备和配电设备等。

二、缺陷的定义和分类(一)缺陷的定义电力系统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可能影响设备的正常功能和安全运行。

(二)缺陷的分类1、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设备故障或事故,需要立即处理的缺陷。

2、重大缺陷:指设备缺陷对设备安全运行有较大影响,短期内不会导致设备故障或事故,但需要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指设备缺陷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小,可结合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三、缺陷的发现和报告(一)运行人员的巡视检查运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视周期和巡视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详细记录在巡视记录簿中,并及时报告给当值负责人。

(二)检修人员的检修工作检修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时,应认真检查设备,发现缺陷及时记录和报告。

(三)其他人员的发现其他人员如用户、维护人员等在工作中发现设备缺陷,也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四)报告流程发现缺陷后,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部门负责人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紧急缺陷应立即报告,重大缺陷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一般缺陷应在一周内报告。

四、缺陷的评估和认定(一)评估小组的组成成立由技术专家、运行人员、检修人员等组成的缺陷评估小组,负责对缺陷进行评估和认定。

(二)评估内容评估小组应根据缺陷的现象、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因素,对缺陷进行评估和认定,确定缺陷的类别和处理方案。

(三)评估结果的审批评估结果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五、缺陷的处理(一)紧急缺陷的处理对于紧急缺陷,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进行处理,在最短时间内消除缺陷,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输变电设备缺陷分类参考标准--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标准中设备缺陷的分类原则,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类。

本参考根据供电系统常用电气设备运行状况中的缺陷进行整理。

各公司可以根据所管辖设备的特点引用此附件,发电厂可以结合所管辖设备的特点,参照制定相应的设备缺陷分类实施细则。

目次1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31.1 变压器(消弧线圈、接地变、站用变、电抗器参照执行) 31.2 断路器 51.3 隔离开关71.4 母线91.5 防雷设备101.6 电力电缆111.7 控制电缆121.8 继电器121.9 表计131.10 电力电容器151.11 电压、电流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161.1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171.13 直流设备201.14 土建部分221.15 变电其它设备232 通讯、计算机、远动、消防系统分类标准242.1 通讯242.2 计算机系统252.3 远动部分262.4 消防系统273 电力线路设备缺陷分类标准293.1 导线及架空地线293.2 绝缘子及金具303.3 杆塔323.4 横担333.5 拉线343.6 柱上开关353.7 配电变压器及令克353.8 避雷器363.9 接地装置373.10 线路电力电缆371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1.1 变压器(消弧线圈、接地变、站用变、电抗器参照执行)1.1.1紧急缺陷1.1.1.1绝缘油不合格或呈酸性、水份严重超标、气相色谱分析重要指标超标或有明显隐患,油中烃类、氢气产气速率超过10%/月或0.25ml/h(开放式)和0.5ml/h(密封式);1.1.1.2内部有异常响声,套管严重破损、裂纹、有严重放电声,套管漏油,油位超过下限,密封失效,套管tanδ明显增长且超标,电容量与出厂值差别超出±5%;1.1.1.3引线或桩头过热发红(超过95℃);1.1.1.4电气预防性试验主要项目不合格;1.1.1.5测温装置全部损坏或失灵(220千伏及以上的油温温度计);1.1.1.6压力释放阀误动;1.1.1.7主变压器强油循环冷却器全停或失灵一半以上,影响出力或威胁安全运行;1.1.1.8潜油泵及油流继电器失灵;1.1.1.9本体漏油严重或大量喷油,油面低到—30℃油面线以下、油枕看不见油位;1.1.1.10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动作异常,极限位置不能闭锁,操作卡阻或跳档,滑档、指示动作不可靠,接触电阻不符合要求;1.1.1.11气体继电器内有气、漏油;1.1.1.12安全口隔膜或玻璃破碎1.1.1.13铁芯或外壳接地不良,接地电流不合格,串接电阻后仍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并有发展的趋势;1.1.1.14电抗器混凝土支柱有裂纹、支持瓷瓶有损伤;1.1.1.15电抗器线圈表面有树枝状放电现象。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输变电设备缺陷分类参考标准--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标准中设备缺陷的分类原则,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类。

本参考根据供电系统常用电气设备运行状况中的缺陷进行整理。

各公司可以根据所管辖设备的特点引用此附件,发电厂可以结合所管辖设备的特点,参照制定相应的设备缺陷分类实施细则。

目次1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31.1 变压器(消弧线圈、接地变、站用变、电抗器参照执行) 31.2 断路器 51.3 隔离开关71.4 母线91.5 防雷设备101.6 电力电缆111.7 控制电缆121.8 继电器121.9 表计131.10 电力电容器151.11 电压、电流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161.1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171.13 直流设备201.14 土建部分221.15 变电其它设备232 通讯、计算机、远动、消防系统分类标准242.1 通讯242.2 计算机系统252.3 远动部分262.4 消防系统273 电力线路设备缺陷分类标准293.1 导线及架空地线293.2 绝缘子及金具303.3 杆塔323.4 横担333.5 拉线343.6 柱上开关353.7 配电变压器及令克353.8 避雷器363.9 接地装置373.10 线路电力电缆371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标准1.1 变压器(消弧线圈、接地变、站用变、电抗器参照执行)1.1.1紧急缺陷1.1.1.1绝缘油不合格或呈酸性、水份严重超标、气相色谱分析重要指标超标或有明显隐患,油中烃类、氢气产气速率超过10%/月或0.25ml/h(开放式)和0.5ml/h(密封式);1.1.1.2内部有异常响声,套管严重破损、裂纹、有严重放电声,套管漏油,油位超过下限,密封失效,套管tanδ明显增长且超标,电容量与出厂值差别超出±5%;1.1.1.3引线或桩头过热发红(超过95℃);1.1.1.4电气预防性试验主要项目不合格;1.1.1.5测温装置全部损坏或失灵(220千伏及以上的油温温度计);1.1.1.6压力释放阀误动;1.1.1.7主变压器强油循环冷却器全停或失灵一半以上,影响出力或威胁安全运行;1.1.1.8潜油泵及油流继电器失灵;1.1.1.9本体漏油严重或大量喷油,油面低到—30℃油面线以下、油枕看不见油位;1.1.1.10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动作异常,极限位置不能闭锁,操作卡阻或跳档,滑档、指示动作不可靠,接触电阻不符合要求;1.1.1.11气体继电器内有气、漏油;1.1.1.12安全口隔膜或玻璃破碎1.1.1.13铁芯或外壳接地不良,接地电流不合格,串接电阻后仍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并有发展的趋势;1.1.1.14电抗器混凝土支柱有裂纹、支持瓷瓶有损伤;1.1.1.15电抗器线圈表面有树枝状放电现象。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引言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承担电能传输与转换的重要设施。

为确保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减少设备缺陷导致的故障发生率,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进行介绍,从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2. 目的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对变电站设备缺陷的及时发现、记录、处置与分析,以便采取相应的修复、改进措施,保障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

通过建立健全的缺陷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故障率,优化设备维修方案,实现运维成本的有效控制。

3. 内容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变电站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各种设备缺陷的定义,并将其按照性质、影响程度等分类,以便于后续的管理与处理。

3.2 缺陷管理的责任界定:明确各级人员在缺陷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责任的明确性和权责的分工合理性。

3.3 缺陷管理的流程与程序:具体规定缺陷发现、记录、上报、评估、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与程序,确保缺陷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4 缺陷分析与措施改进:对发生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和减少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影响。

3.5 缺陷数据统计与分析:对缺陷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统计报告,为设备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和依据。

4. 程序4.1 缺陷发现与记录:各级人员在巡视、检修、维护等工作中,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包括缺陷的性质、位置、描述、发现时间等信息。

4.2 缺陷上报与评估:记录的缺陷应上报至上级,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的重要程度和危害程度。

4.3 缺陷处理与修复: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缺陷处理与修复方案,并进行相关的设备维修、更换或改进工作。

4.4 缺陷分析与改进措施:对已处理和修复的缺陷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缺陷再次发生。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

变电站设备缺陷分类

变电站设备缺陷通常分为以下三类:一类缺陷Ⅰ:指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影响设备及系统运行的安全。

二类缺陷Ⅱ:指设备有明显异常状态需尽快处理。

三类缺陷Ⅲ:指设备有异常或外观缺陷,不影响正常运行,可以在设备定期检修时进行处理。

或其它非一二类缺陷。

输变电设备缺陷分类目录一、变电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设备的共性缺陷..............................................................................................................................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电器设备与金属部件的连接接头和线夹发热缺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金属部件与金属部件的连接接头和线夹发热缺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充气设备漏气缺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设备外绝缘缺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供电局缺陷分类标准修改版

供电局缺陷分类标准修改版

《设备缺陷分类标准》试行稿一、设备缺陷分类原则:设备缺陷是指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设备缺陷按其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1、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者.2、重大缺陷: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3、一般缺陷:短时之内不会发展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二、设备缺陷分类标准:1、变电一次设备缺陷分类标准:1.1变压器和消弧线圈:(1)紧急缺陷:1、绝缘油不合格或呈酸性、有水分,气相色谱分析指标明显超标;2、套管破损、裂纹;3、压力释放阀动作;4、引线或桩头过热发红;5、电气试验不合格;6、冷却设备故障2/5以上;7、严重漏油每分钟5滴以上,或油面低到变压器运行规定值以下;8、套管有放电,闪络爬距达瓷裙的2/3;9、重瓦斯动作、差动保护动作;10、分接开关手动、电动均失灵;11、引线相间或对地距离不够;12、分接开关动作不到位;13、铁芯及夹件接地引下线断;14、风扇电源控制箱进水严重,影响运行;15、分接开关调压机构箱进水严重,影响运行;16、轻瓦斯发信频繁;(2)重大缺陷:1、响声不正常;2、套管有放电,闪络爬距达瓷裙的1/3;3、轻瓦斯发信;4、冷却设备故障小于2/5而影响出力;5、严重渗油,每分钟1—5滴;6、硅胶全部变红;7、分接开关手动失灵,但电动可调;8、分接开关电动失灵,但手动可调;9、风扇电源控制箱进水,有积水,但不影响运行;10、分接开关调压机构箱进水,有积水,但不影响运行;(3)一般缺陷:1、接地引线锈蚀严重;2、硅胶变红1/2以上;3、冷却设备不齐全,运行不正常,但尚不影响出力;4、附件震动太大;5、风扇电源控制箱进水,无积水,不影响运行;6、分接开关调压机构箱进水,无积水,不影响运行;7、油泵运行状态指示器显示异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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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
5.1变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变电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运用中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经济运行。

5.2变电设备缺陷的分类
变电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个等级。

5.2.1紧急缺陷(Ⅰ类缺陷)
指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的缺陷。

主要有;
运行中设备大量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上看不到油位者。

设备在运行中有较大放电声或发出爆破等异音者。

设备闪络放电有可能造成短路、接地者。

设备温度上升很快,坚持运行有危险者。

断路器及刀闸断不开、合不上影响停、送电者。

设备接头或线夹过热,达到90℃及以上者。

断路器掉闸次数已满或掉闸后不修不能送电者。

断路器失压、泄气、不储能或发闭锁信号者。

断路器油泵频繁打压,间隔时间在四分钟以内或打压不停止者。

SF6断路器气体压力超过(0.4Mpa±0.009)(0.6Mpa±0.015)的允许值者。

真空断路器的真空泡雾化、氧化、裂纹、发红或失去光泽者。

强油通风冷却器停役个数达三分之二及以上,且油温达75℃以上者。

主变、互感器、电容器、避雷器、电抗器、消弧器等的套管或电缆溢胶、淌油、冒烟发出臭味或瓷质部分纵向裂纹达总长度20%者。

电压互感器短路、失压断线;电流互感器开路或内部声较大者。

直流消失、直流系统发生金属性接地短路或两套整流器全部不能工作。

经运行人员处理不了者。

设备仅有的一套主保护出现异常;或者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退出运行,开关将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者。

差动保护交流回路断线或不平衡电流超标。

母差保护的位置指示灯不亮或指示错误。

电缆沟积水,影响设备安全运行者。

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或不正确发信者。

通讯设备故障、中断者。

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者。

重要的遥测、遥信量不正确;遥控、遥调失灵。

因外力使电气设备或者设备基础、厂房、院墙发生倾斜、下沉、裂纹、倒塌并危及安全者。

厂房漏雨,水滴在电气设备上,将引发事故者。

设备的运行状态出现厂家说明书所规定的禁止、不得、不准等现象或状。

均按一类缺陷管理。

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技术数据超过极限值。

小动物或者飘浮物附着到电器设备上,将引发事故者。

5.2.2重大缺陷(又称二类缺陷)
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较大,只能坚持短期运行,不及时处理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或导致事故者。

断路器容量不足。

断路器打压超时或者油泵打压次数每天超过两次。

母差不平衡电流,主变铁芯接地电流测试不合格。

SF6开关室排气扇失效率达百分之二十及以上者。

电动刀闸失灵,靠人力操作者。

刀闸、瓷瓶及端子排挂尘、挂灰;结碱、结露、受潮、生锈严重者。

防误闭锁功能失效、失灵或者元件损坏者。

电容器鼓肚、渗油或者熔丝经常熔断者。

电容器组因内部有故障送不上电者。

两套主保护中的一套有故障、异常者。

设备内部发热,外壳温升大于20℃(开关、PT、CT、耦合电容器、电力电容器、套管)。

直流系统的监测装置失灵或误指示者。

整流器装置的自动或手动功能失灵者。

蓄电池反极性、死电瓶或缺少电解液者。

高频保护的通道试验信号值超标。

故障录波器不录波、自检、不显示或自检信息不对或发异常信号者。

设备的打印机故障或者异常者。

微机保护的显示非关键数据、状态,与标准值不符或数码显示不清、不全者。

保护通道异常,投入了通道故障压板。

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信号灯、指示灯,亮、灭不正常者。

重合闸充电灯不亮、试验有异常者。

主变有异音,不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主变的有载调压机构的远方或就地调节失灵、失控者。

主变的风扇损坏数量达到一组的数量或者强油风冷的手动、自动、辅助、备用功能失效者。

主变强油风冷装置的潜油泵损坏或发出备用电源故障牌者。

设备的干燥剂潮解、变色、失效者。

设备的防雨帽、防雨罩脱落、失效或没装者。

设备的油位计、避雷器的动作计数器及设备的表计玻璃罩裂纹、破碎或者不透明者。

设备渗漏油较严重,滴油速率达每五分钟一滴者。

指示仪表滞动、卡针,数字仪表不指示、误码或者显码不清者。

电度表不走字或走字不正常。

调度电话不畅,仅有一部好用者。

远动设备遥测、遥信功能失灵、失效。

数据采集不正确、拒发或误发信号;或者显示状态与实际不符者。

消弧器自动跟踪仪失灵、失效、失控者。

电缆外皮发热,温度超过45℃者。

导线、地线断股、散股、电缆外绝缘受热变色、变形或有异味,经确认在短期内不再发展者。

裸导体设备或者设备的接头及连接部分发热,温度的最高值不会超过80℃者。

各类设备的箱体门扇关合不严、挂不牢,自敞走扇者。

各种设备的箱体、屏体底部孔洞末封堵或封堵不严者。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失灵、失效不能正常运行者。

防火防盗装置失灵、失效不能正常运行者。

设备所用的加热器、空调器不工作或工作效率低,影响设备正常运行者。

工作场所照明灯比原设计少四分之一及以上者。

电缆沟盖板残缺不全;沟壁水泥脱落;支架锈蚀严重,积水积污者。

防鼠板、电缆穿孔封堵不严;门窗玻璃破碎,不能防小动物者。

接地电阻不合格;工作接地或保护接地失效;变电设备的架构、避雷针杆塔开裂或倾斜或重要承力部位缺材5 条以上者。

厂房漏雨;墙壁或设备基础倾斜、裂纹者。

设备无名称、编号、标志或者不清、不符者。

高压设备预试的部分数据不合格,无批准手续而继续运行者。

35KV及以上设备长期超参数运行、超大修期运行、超预试周期运行,无办批准手续者。

运行的设备无技术资料、无设备图纸或与实际不符者。

带电设备之间或对地间隙距离小于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者。

上级下达的重大反措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者。

在短时期内,有可能发展成紧急缺陷的一般缺陷。

5.2.3一般缺陷(又称三类缺陷)
指对设备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安全运行的变电设备缺陷。

6变电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与总结
6.1运行、检修单位于每月底统计本月所发现、所消除的各类缺陷的发现日期、消除日期、缺陷内容及消除条数,次月的三日前报生技部。

6.2运行、检修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缺陷管理总结,总结情况并制定下一阶段缺陷消除计划,次年二月一日前报生技部。

7 变电设备缺陷处理的规定、消缺率及计算公式
7.1各运行、检修单位均应设立缺陷记录,明确缺陷管理专责人员,并上报生技部备案。

缺陷内容要及时记入缺陷记录,注销后应及时变更,作为设备状态检修依据之一。

7.2对有争议的缺陷(包括消除情况及负责单位)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7.3变电设备缺陷处理的规定:
紧急缺陷在发现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消除。

重大缺陷在发现后的一个月内消除。

一般缺陷在发现后的三个月内或结合停电计划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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