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限定支付范围说明(摘自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限定支付范围说明(摘自凡例):(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参保患者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
儿童或有临床证据证明为智力障碍的成人参保人员,由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使用与目录药品名称和剂型相同的非处方药品发生的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
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
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
适应症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5.“备注”一栏标注了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内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证据。
(三)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四)参保人员使用西药部分第234-247号“胃肠外营养液”、第262号“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剂”、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时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最高可报销200元;手术费。
B、年龄超过60岁的人士在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给与10元的补偿,最高不超过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可补偿的比例是60%;二级医院可补偿的比例是40%;三级医院可补偿的比例是30%。
3、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只要是买了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高于5000元的就要分段进行报销。
即5001-10000元可支付的比例是65%,10001-18000元可获得70%的补偿,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度内最高补偿不超过1.1万元。
2021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一、药品报销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含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共2373种,其中:乙类药1817种)标准报销,分甲类和乙类,定期进行调整。
甲类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乙类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自付10%,乙类药品最小包装单价在100元以上按特殊用药自付15%)。
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准予部分支付费用和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标准报销。
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会诊费、出诊费、门诊诊疗费、远程诊疗费、导医服务费等。
2.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预约)医疗服务费、查房费、自请特别护士费、上门服务费、出院随访费、母子系统全程服务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3.病历工本费、微机查询与管理费、各种帐单工本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如雀斑、粉刺、黑斑、疣、痤疮、祛斑、色素沉着与脱发(含斑秃)、白发、脱痣、穿耳、鞍鼻、隆胸、单眼皮改双眼皮、按摩美容等项目。
2.各种整容、矫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除外)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狐臭、补兔唇、正口吃、矫斜眼、切多指(趾)、包皮环切、“O”形腿、“X”形腿、屈光不正、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
工伤医疗工伤项目目录

工伤医疗工伤项目目录一、工伤医疗保险基本知识工伤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劳动者遭受工伤或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而给予的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保险的基本知识包括参保对象、参保条件、医疗待遇范围、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等内容。
二、工伤认定和申报流程工伤认定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死亡等情况,经过一定程序和条件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和申报流程包括工伤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内容。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指工伤医疗保险基金对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和规定。
四、工伤医疗项目目录1. 手术治疗类2. 住院治疗类3. 门诊治疗类4. 康复治疗类5. 药品费用类五、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是指劳动者在就医过程中,如何将医疗费用报销给工伤医疗保险基金。
报销流程包括就医报销、报销材料、报销流程、报销时间等内容。
六、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指对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基金管理包括基金来源、基金使用、基金监督等内容。
七、工伤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工伤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是指国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政策法规包括工伤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医疗保险政策文件等内容。
八、工伤医疗保险实施情况工伤医疗保险实施情况是指各地区、各行业对工伤医疗保险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
实施情况包括参保人数、参保率、报销比例、报销限额、基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九、工伤医疗保险改革措施工伤医疗保险改革措施是指国家对工伤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改革措施包括基金调整、待遇提高、制度完善等内容。
结语工伤医疗工伤项目目录是对工伤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总结,通过对工伤医疗保险的基本知识、认定流程、费用报销、项目目录、基金管理、政策法规、实施情况和改革措施等方面的介绍,使读者对工伤医疗保险制度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包括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三⼤⽬录”包括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诊疗项⽬⽬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三⼤⽬录并不是⼀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群众⽣活⽔平⽇益提⾼的⽽变化调整提⾼的。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基本医疗保
险“三⼤⽬录”包括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基本医疗保险“三⼤⽬录”包括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诊疗项⽬⽬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三⼤⽬录并不是⼀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群众⽣活⽔平⽇益提⾼的⽽变化调整提⾼的。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
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基⾦⽀付参保⼈员药品费⽤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
诊疗项⽬⽬录: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员提供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由价格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由此规范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来确定。
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必需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作为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来确定。
为规范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付标准,各省市还制定了相应的办法,确保参保⼈员基本医疗需求。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三⼤⽬录”包括什么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店铺律师为你解答。
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

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鄂劳(2000)18号为指导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劳社部发[1999]22号《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二)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煤火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四)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五)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分以下三类:1、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2、隔离以及危重抢救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标准(如:ICU、CCU、层流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3、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标准。
以上收费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和市、州、林区、省直管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床位费标准执行。
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不得超过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
由于床位紧张或其它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求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匾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库服务设施报销范

例
按《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W0401000067“乳癌根治术”标准执行
甲
79
330802012
肺动脉环缩术
例
按《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W0404000034肺动脉瓣成形术标准执行
甲
80
330801022
法鲁氏三联症根治术(右室流出道疏通术)
例
按《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W0404000015“三联症根治术”标准执行
例
60元
甲
4
超净手术间(手术室空气净化装置)加收(小手术)
例
30元
甲
检查治疗
5
w0201000138
胰岛素强化治疗
日
120元
含材料费
甲
【适】I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妊娠;Ⅱ型糖尿病围手术期使用限报7天
6
w0201000169
祛痰清肺仪治疗
次
10元
甲
7
w0201000172
动态血糖检测
日
100元
含穿刺、抽吸和压迫、压迫材料
甲
37
310800025
淋巴造影术
人次
参照W0223000116“选择性血管插管造影”
导管除外
乙
8%
38
320100006
经皮静脉内球囊扩张+支架置入术
人次
参照W0223000083“大血管球囊扩张+支架植入”
导管等耗材及相关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9
320600002
单纯脑动静脉瘘栓塞术
符合“京卫医字[2002]27号”要求者,方可按此收费
甲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本政策及有关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本政策及有关规定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完善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政策的通知》(泰人社发【2011】231号),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从2012年4月起在职职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
现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本政策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泰安市实行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时参加、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
离休人员不参保,医疗费仍由学校据实报销。
一、缴费比例1、在职职工:单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医疗保险费、按0.7%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计入月缴费基数项目:为上年度(12月份)本人工资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贴、护幼10%、护教龄补贴”五项之和(不含两项住房补贴)。
2、退休职工:从2012年4月起单位和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医保待遇;4月以后退休的人员,从退休的下月起单位和个人亦不再缴费,同时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3、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大额医疗救助缴费: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其中单位承担60元、个人承担40元。
二、医疗保险待遇(一)门诊医疗待遇1、由市医保管理部门给个人建立门诊医疗基金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现仍按原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劳社发【2004】33号)规定,计入门诊医疗基金:(1)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比例,计入门诊医疗基金。
35岁以下按3.5%记入,35岁至45岁以下按4%计入,45岁及以上至退休前按4.5%记入。
(2)退休职工:按本人计入门诊医疗基金基数的比例,计入门诊医疗基金。
75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6%记入,75岁及以上按本人缴费基数的7%记入。
计入月门诊医疗基金基数项目:2007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为上年度(12月份)本人工资中“退休费、津贴、护幼中专10%、增资额、职岗补贴、副食补贴、教护龄补贴、地方补贴、地区补贴、生活补助、岗位津贴、增发补贴”十二项之和(不含两项住房补贴)。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库、服务设施报销范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库、服务设施报销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库、服务设施报销范围详解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为保障市民的健康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保险项目的诊疗项目库和服务设施报销范围,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相关政策。
一、基本医疗保险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全体市民,包括职工、居民和自由职业者。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医保缴费标准,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1、诊疗项目库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库包括了各类常规检查、预防保健、康复治疗等项目,如血常规、心电图、核磁共振等。
同时,国家规定的免费公共卫生项目,如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也包含在内。
2、服务设施报销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设施报销范围主要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门诊等。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在任何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并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二、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而设立的保险项目。
1、诊疗项目库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库主要涉及工伤鉴定和康复治疗等相关项目,如工伤鉴定、康复评估、康复训练等。
同时,一些与工伤有关的常规检查和预防保健项目也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2、服务设施报销范围工伤保险的服务设施报销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类似,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门诊等。
但是,在一些特殊的工伤情况下,如需要到外地治疗或购买特殊药品,工伤保险可能也会提供相应的报销待遇。
三、注意事项在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服务设施报销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准备好相关的就诊材料,如病历、发票、药品清单等;2、按照政策规定选择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3、就诊时告知医生自己的参保身份,并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4、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及时咨询相关的医保服务机构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
四、结论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为市民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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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
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分别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先由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付20%,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则不需参保人员个人自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由参保人员自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1.普通病房(3人以上房间、暂定每床每天25元以内)床位费。
2.门(急)诊简易床位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1.监护病房费(CCU、ICU)。
2.层流病房床位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取暖费、空调费(工伤保险除外),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电炉费、微波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等。
3.陪护费、护工费,门诊煎药费,药引子费、中药材加工费,尸体料理、存放费。
4.洗理费,膳食费、营养费。
5.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