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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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一、确定职称评定标准1.确定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贡献等方面。

2.制定职称评定指标体系,明确不同职称级别所需的达标指标和权重。

3.确定评定结果的等级划分和评审流程,并公示于校内,使教师能够清晰了解评定标准和程序。

二、完善教师档案管理1.教师个人档案要详细记录其教学、科研和教务工作情况,包括教学课程、科研成果、教材编写、指导学生、获奖和评优等方面的资料。

2.建立教师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进行教师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三、加强教师培训和提升1.制定师训计划,结合职称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

2.提供科研和教学指导支持,组织定期的学术交流、研讨会、教学观摩等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提高。

四、公平公正评审机制1.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职称高级教师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2.对申请职称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面试、论文评审、教学观摩等环节,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五、规范职称聘任程序1.发布职称聘任通知,将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时间节点等明确告知教师。

2.教师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及时公示,对于未通过评审的教师,要及时进行反馈和指导。

六、建立激励机制1.对于通过评审的教师,及时给予相应的职称晋升,提升其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2.对于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设立特殊岗位或发放奖金,激励其继续努力。

七、持续跟踪和评估1.定期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2.对职称评审后的教师进行跟踪调研,了解其发展情况和职业发展需求,为其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最后,实施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需要全校共同努力,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性,有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我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职称评聘制度,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改革内容(一)完善职称等级设置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完善职称等级设置,包括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等级。

(二)调整职称评价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注重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教育教学能力:强调教师的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方面,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工作实绩:注重教师的工作实绩,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鼓励教师取得突出成绩。

4.学历和培训:注重教师的学历和培训,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优化职称评聘程序1.职称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出职称申报申请。

2.资格审查:学校对教师申报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申报教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考核评价: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4.公示和申诉:学校将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的监督,教师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5.审批和聘任: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教师进行职称审批和聘任,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二)广泛征求意见。

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职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中小学教师是培养国家人力资源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业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提升。

为了激发中小学教师的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并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是必须的。

二、职称聘任的目标1.体现聘任的激励性。

根据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不同的层次和阶段,设置不同等级的职称,通过评审和聘任,激发教师的发展热情和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2.完善教师成长机制。

通过职称聘任的设置和考核,构建教师的成长路径和发展途径,为教师提供具体的职业晋升方向和发展机会,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和进步,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提高教育质量。

职称聘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能够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使学校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推动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三、职称设置与评审标准1.职称设置(1)初级职称:助教、讲师、高级讲师(2)中级职称:副教授(3)高级职称:教授2.评审标准(1)初级职称评审标准:教学业绩:具备一定教学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教育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教学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学生的教学活动。

(2)中级职称评审标准:教学业绩: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较复杂的教学任务;教育教学研究: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教学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学校的教学活动。

(3)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教学业绩: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教学任务;教育教学研究:具备卓越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取得重要的研究成果;教学管理能力:具备卓越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学校的教学活动。

四、职称评审的程序与方式1.评审程序(1)初级职称评审:申请、材料审核、面试、评审结果公示、聘任(2)中级职称评审:申请、材料审核、面试、评审结果公示、聘任(3)高级职称评审:申请、材料审核、面试、评审结果公示、聘任2.评审方式(2)面试:通过面试,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颁布相关政策:制定教师职称聘任的相关政策,并公布在校内网络平台、公告栏等
渠道,明确职称评审的标准、流程和要求。

2. 确定聘任评审委员会:成立聘任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确保评
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 申报材料准备:教师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科研和学术成
果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给聘任评审委员会。

4. 材料审核:聘任评审委员会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5. 评审面试:对通过初步审核的教师,聘任评审委员会组织面试环节,对教师的教学
能力、科研水平、学术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

6. 专家评审:聘任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教师的申报材料和面试
情况进行评审,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7. 聘任决策:聘任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教师的表现和资历,进行聘任决策,并向学校领导层提出聘任建议。

8. 颁发聘书:学校领导层根据聘任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和决策结果,对通过评审的教师
颁发聘书,并公示聘任结果。

9. 聘期管理:学校对聘任教师进行聘期管理,在聘期内定期评估、考核教师表现,并根据表现结果维持、调整或解聘教师的聘任情况。

10. 监督和反馈:建立监督机制,对教师聘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反馈聘任评审委员会和相关教师,以不断改进工作流程。

这是一个基本的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的实施流程和步骤可能因学校和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教师职称是评价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重要标志,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师职称的聘任程序,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选拔和评定优秀教师,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职称评定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各个级别的职称评定。

二、职称评定条件。

1.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应聘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和贡献。

2. 教学质量评定,应聘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3. 科研成果评定,应聘教师应当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奖等方面的表现。

三、职称评定程序。

1. 提交申请,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职称评定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学校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评定程序。

3. 学术评审,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学术评审,评定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4. 教学评估,学校教务处组织对教师的教学业绩进行评估,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考核。

5. 科研评定,学校科研处对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包括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奖等方面的评价。

6. 综合评定,学校综合考虑学术评审、教学评估和科研评定结果,确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等级。

四、职称评定结果。

1. 通过评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并获得相应的晋升待遇。

2. 未通过评定,未通过评定的教师将得到详细的评定意见和改进建议,鼓励其通过自身努力提高水平,再次参与评定。

五、职称评定管理。

学校教务处和科研处将建立健全的职称评定管理制度,加强对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六、实施方案的监督和检查。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职称评定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评定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五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五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秀区教育局对于中小幼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二、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长:董天智(学校校长)副组长:孙朝凯(副校长)胡生琼(副校长)董燚(副校长)成员:董登江丁克文陈燚焦龙彭永立娄凌董登方叶华焦刚董登斌三、学校职称评聘监督小组组长:董登明(学校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吴生富(学校工会副主席)成员:孙朝会(工会委员)陈明(工会委员)范永华(教师代表)四、职称评聘条件(一)师德师风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互帮互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职资历1、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相应的评职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中学二级职务且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有中学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申报人员应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悉教材内容、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申报人员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五)班主任年限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业务部门专业工作人员、图书室实验室管理人员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业绩在教育教学实绩考核量化近年来连续三个学期排列中等水平以上。

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聘原则1.公平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有机会参与职称评聘。

2.实绩优先:以教师的教学实绩为主要评价标准,兼顾教育科研、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3.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聘标准,确保评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动态管理:建立教师职称评聘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评聘政策,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

三、评聘对象1.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2.具备中级职称资格,拟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

3.具备初级职称资格,拟晋升中级职称的教师。

四、评聘条件2.教育教学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成绩优良。

3.教育科研成果:在教育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如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

4.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能履行岗位职责,班级管理规范。

5.业务水平: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如普通话等级、计算机等级等。

五、评聘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评聘条件。

3.评聘小组评审:学校成立评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确定评聘结果。

4.公示:将评聘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5.批准:学校对评聘结果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教师予以批准。

6.发放聘书:学校向批准的教师发放聘书,明确聘期和岗位职责。

六、激励措施1.薪资待遇:提高职称教师的薪资待遇,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2.职业发展:为职称教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如培训、学术交流等。

3.评优评先:在评优评先工作中,优先考虑职称教师。

4.职务晋升:在职务晋升方面,优先考虑职称教师。

高校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高校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高校职称聘任实施方案一、总则。

为规范高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的职称评审及聘任工作。

三、职称评审条件。

1. 师德师风良好,无不良记录;2. 课堂教学效果显著,学生评价良好;3.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4.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5. 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6. 其他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情况。

四、聘任程序。

1. 提交申请,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交职称评审申请材料;2. 材料审核,学校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评审程序;3. 评审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的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进行评审考核;4. 公示投票,对通过评审考核的教师进行公示,学校全体教师进行投票评议;5. 聘任结果,学校根据评审考核结果和教师投票情况确定聘任结果;6. 聘任公示,学校对聘任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聘任。

五、聘任效果。

1. 聘任后,教师应当继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2. 学校将对聘任后的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督促和指导;3. 聘任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教师的晋升、奖励等具有重要意义。

六、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 学校教师聘任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3. 对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结束语。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聘任工作,共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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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教师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县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供讨论修订后实施。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2013年新标准),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首聘)或聘期(拔高)、教龄为主,综合考虑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远程研修、教师交流、班主任等因素,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首聘)。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符合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执行。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
和任职年限。

对50周岁以下的教职工的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和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职称评定、晋级的资格,限期不能整改的,将不再聘用。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一级岗位。

(6)2016年1月1日前,按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级、七级岗位。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三、聘任赋分
(一)、首聘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为1年2分。

(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二)、拔高聘任人员按聘期1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三)、教龄年限赋分,1年1分(满半年计1分,不满半年计0.5分)。

(四)、荣誉称号赋分(限取得资格或聘任以来到2016年1月1日前),仅限有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之一赋分,不累计。

国家级7分,省部级或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表彰5分;省教育厅、市政府或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3分;市教育局、县政府表彰2分;市教研室1分,县教体局表彰1分,县教研室表彰0.5分。

(五)、论文赋分(限取得资格或聘任以来到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论文),仅限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山东教育报、济南教育之一赋分。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六)、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每年度,优秀0.5分(只计算2013年—2015年度)。

(七)、担任班主任以及达到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学校中层(包括镇教育办人员、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少先队辅导员、初简小负责人)每年0.5分,半年0.25分(只计算2013年—2015年度),兼职人员不累计赋分。

(八)教师交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指导意见》,
向农村学校、偏远及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赋分,交流一年赋1分,半年赋0.5分。

(九)、远程研修,自2013年以来,教师远程研修每参加一年赋分0.3分。

(十)、资格取得时间,拔高聘任时间、教龄、荣誉称号、论文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四、竞聘其他事项
1、若名次出现并列情况:采取交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教龄—出生年月日,顺序排名。

2、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没有空缺的情况下,具有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职低聘时,可聘用下一级职务岗位的最高等级。

五、聘任程序
(一)宣传动员
(二)成立职称聘任工作小组制定方案
(三)以学校为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方案
(四)方案报县教体局,人社局备案
(五)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不少于二个工作日)(六)按方案确定聘任人员,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职称聘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阳光操作,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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