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2013〕1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郑政文[2013]80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17
【实施日期】2013.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13〕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7日
郑州市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减少燃煤形成的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郑发〔2012〕2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为出发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污染防治,加快清洁能源引进和替代,减少煤烟排放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总体目标
优化能源结构,强化环境监管,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减少煤炭消费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其中非电企业实现“零增长”,煤烟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能源结构,加快燃煤锅炉拆除改造
1.郑州市市区(含市内五区、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市)主城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项目,各县(市)主城区外严格限制新建燃煤项目,特殊情况需上燃煤项目须经市政府研究确定。
实施全市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其中非电企业实现“零增长”,不再审批建设新的燃煤热电企业(已纳入国家、省发展规划的除外);逐步减少煤炭消费量,。
郑州、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马寨新镇区PPP项目扬尘治理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目录一、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扬尘主要来源 (2)四、扬尘防治控制计划及管理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扬尘防治控制计划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4.2、扬尘控制清单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4.3、扬尘防治管理目标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5.1、扬尘治理组织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岗位职责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现场围挡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6.2、场地扬尘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车辆冲洗........................................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物料存放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6.5、建筑垃圾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6.6、木工间.......................................... 错误!未定义书签。
6.7、土方开挖及回填作业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6.8、主体施工扬尘防治................................. 错误!未定义书签。
6.9、其他防尘措施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7•【字号】郑政[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提高我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PM2.5-PM10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市区四环路内(含四环路)、郑州新区、上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
二、整治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整治标准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
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其他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河南扬尘治理20242024年煤炭企业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河南扬尘治理2024-2024年煤炭企业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2.煤炭企业扬尘治理设施配备率达到100%。
3.煤炭企业扬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
二、治理措施1.强化源头控制(1)优化煤炭生产工艺,减少物料搬运、装卸过程中的扬尘排放。
(2)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煤炭燃烧过程中的扬尘排放。
(3)加强煤炭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扬尘治理。
2.完善扬尘治理设施(1)煤炭企业必须配备完善的扬尘治理设施,包括喷淋、雾炮、绿化等措施。
(2)定期对扬尘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扬尘治理设施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治理效果。
3.加强现场管理(1)建立煤炭企业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扬尘污染问题。
(3)对煤炭企业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4.严格执法监管(1)加大对煤炭企业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建立健全煤炭企业扬尘排放监测体系,实时监控排放情况。
(3)对违反扬尘治理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三、实施步骤1.调查评估阶段(2024年1-3月)(1)对全省煤炭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扬尘排放现状。
(2)对煤炭企业扬尘治理设施进行评估,找出存在问题。
2.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4-6月)(1)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具体扬尘治理方案。
(2)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确保科学性和可行性。
3.实施阶段(2024年7-12月)(1)煤炭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加大扬尘治理力度。
(2)政府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1)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煤炭企业进行扬尘治理。
(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扬尘治理技术。
2.技术支持(1)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先进扬尘治理技术。
(2)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煤炭企业扬尘治理水平。
3.宣传引导(1)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
(2)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煤炭企业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7•【字号】郑政[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7日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着力打造美丽郑州为目标,建立责任明确、协调一致、高效有序、全力推进的控制扬尘污染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平基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道路开挖及管沟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南水北调)、园林绿化工程、道路保洁、待建空地、资源开采、散流物料堆放和运输等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促进我市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任务1.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
各类施工单位要对主管部门签订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报送控制扬尘污染方案。
落实工地设置密闭施工围档、实行场地内硬地坪施工、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并设置沉沙井、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督促运渣车密闭运输和建筑材料堆放覆盖等规定。
着力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强力推行湿法作业。
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轨道交通工地设置降尘监控设施,建立重点工地扬尘监管信息系统。
2.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
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1)1.1 编制说明 (1)1.2 工程概况 (1)1.3 编制依据 (1)1.4 扬尘治理目标 (2)第二章扬尘治理组织管理 (2)2.1 扬尘治理组织机构 (2)2.2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3)2.3 扬尘治理管理流程 (5)2.4 扬尘因素辨识 (5)第三章扬尘治理技术措施 (6)3.1 工地周边100%围挡 (6)3.2 物料堆放100%覆盖 (7)3.3 出入车辆100%冲洗 (8)3.4 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8)3.5 湿法作业100% (9)3.6 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10)3.7 远程监控安装100% (10)3.8 日常管理 (11)3.9 现场保洁人员与保洁措施 (11)3.10 扬尘监测措施 (12)第四章扬尘治理应急预案 (12)4.1 扬尘治理应急处理组织架构 (12)4.2 扬尘治理应急管理流程 (13)4.3 扬尘治理应急处理器材的配备 (13)4.4 人员培训 (14)4.5 通讯联络 (14)4.6 发生扬尘治理紧急事件的处理措施 (14)第一章工程概况1.1 编制说明为保证本工程扬尘治理达到绿色施工及河南省、郑州市扬尘治理7个100%要求,做到技术先进、安全环保,特编制本方案。
1.2 工程概况郑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位于郑州市常西湖新区,北至渠南路,西临西四环,南至文博大道,东至站前大道,总用地面积322180m2,总建筑面积约573665平方米。
其中包含6万座体育场、1.6万座体育馆、3000座游泳馆、地下车库、设备及附属用房,以及地下大空间。
体育场位于体育中心中部,为大型甲级综合体育场,总坐席数58763座,其中固定坐席49631座,临时坐席9132座。
体育场内设正式比赛场地,包括周长400m的标准环形跑道、标准足球场及各类田赛场地。
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内场屋盖为预应力索承网格结构,外场屋盖为钢网架结构;南北看台上方设置空中连廊连接东西看台,采用三角巨型钢桁架结构,支承空中连廊巨型桁架的竖向结构采用钢框架-支撑结构。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含工程拆除)以及与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场地或待建场地。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在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内容。
建设单位应将扬尘防治措施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保证金,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并共同承担责任.第五条施工单位是实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制定本企业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落实措施,保证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根据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对项目部予以奖惩。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实行统一协调和管理,负责成立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按照承包范围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并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日常检查工作.第六条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并加强对分包单位扬尘防治工作的管理;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相关施工活动范围内的扬尘防治工作。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目录一、前言 (1)二、总体目标 (1)三、工程概况 (1)四、组织机构 (2)五、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3)六、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3)(一)设置围档 (3)(二) 现场裸露土方、材料清理覆盖 (3)(三)出入车辆冲洗 (4)(四)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及清理 (4)(五)湿法作业 (5)(六)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5)(七)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 (5)(八)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及车辆100%达标 (5)七、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6)一、前言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境,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郑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郑州市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郑州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二、总体目标(1)建设工地达到“整治、规范、安全、文明”的施工要求(2)建设工地施工做到利民、便民、不扰民(3)建设工地管理符合“场内标准化、场外景观化”(4)建设工地绿色环保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5)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八个100%”三、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4)建筑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273934.98㎡,地上建筑面积205296.29㎡,地下建筑面积68638.69㎡。
由7栋34层,1栋28层, 1栋28/31层组成,地下车库2层,局部1层整体连通。
建筑耐火等级及抗震设防烈度:本建筑为34层高层建筑住宅,为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各栋号概况一览表:四、组织机构为确保本施工现场贯标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项目部成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小组,组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指导,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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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着力打造美丽郑州为目标,建立责任明确、协调一致、高效有序、合力推进的控制扬尘污染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平基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道路开挖及管沟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南水北调)、园林绿化工程、道路保洁、待建空地、资源开采、散流物料堆放和运输等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促进我市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任务1.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
各类施工单位要对主管部门签订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报送控制扬尘污染方案。
落实工地设置密闭施工围档、实行场地内硬地坪施工、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并设置沉沙井、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督促运渣车密闭运输和建筑材料堆放覆盖等规定。
着力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强力推行湿法作业。
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轨道交通工地设置降尘监控设施,建立重点工地扬尘监管信息系统。
2.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
完善密闭运渣车辆技术规范,达不到技术规范的运渣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运输。
在施工工地出口处设立监控设施,监督施工工地驶出车辆带泥出场和冒装撒漏,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确保密闭运输效果。
3.控制裸露地面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4.控制散流物料堆放场所扬尘污染。
产生扬尘污染的散流物料堆放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围档、进行覆盖或洒水降尘,禁止露天堆放散流物料。
5.控制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扬尘污染。
严格执行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标准,规划、建设标准化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制定并实施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控制扬尘技术规范,达到规划设置合理、冲洗控尘设施完备、进出口道路硬化、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6.控制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
加大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吸尘作业比重,逐年扩大道路冲洗和机扫保洁范围,减少人工清扫扬尘污染。
控制扬尘污染工作范围包括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
郑州航空港区、各县(市)、上街区参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
四、职责分工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部门职责,将控制扬尘污染工作分工如下:1.市环保局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管理协调。
2.市城建委负责城区城市建设、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市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工作;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垃圾清运扬尘的执法监管;负责建筑渣土消纳场、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4.市重点办负责城区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和待建空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5.市征收办负责城区国有土地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6.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上路行驶的易洒漏物质运输车辆的执法工作。
7.市交运委负责公路施工和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公路两侧红线以内的绿化和硬化工作。
8.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9.市南水北调办公室负责协调国务院、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管局工程建设中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执行水利工程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0.市园林局负责建成区内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美化工作,避免种植土扬尘污染。
11.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
12.市规划局负责建筑渣土消纳场的建设规划(严禁在城区内设立建筑渣土消纳场);负责所组织的违规建筑物拆除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3.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堆散流物料堆放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征用土地拆迁、集体土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待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4.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控制扬尘污染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参加重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和实施方案的考核,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的政务督查。
五、保障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尘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开辟专栏宣传控尘措施,报道工作进展动态,曝光存在问题,推动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深入开展。
2.建立标准化示范点,搞好典型引领。
4月底前,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及控制扬尘污染标准,分别选择合适地点建立一个标准化示范点。
3.全市推广铺开,实行标准化管理。
在各责任部门建立标准化示范点的基础上,组织系统内观摩,在所辖系统内进行全面推广,力争在5月中旬实现全市控制扬尘污染标准化,并将所辖系统内的标准化示范点推广情况报送市政府。
4.强化督查督导,促进制度落实。
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制定督查细则,开展现场督查、交叉检查、案件移交、集中曝光、挂牌督办。
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接受监督,对工作不力的启动行政问责。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督查组织,对各自职能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巡查督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5.开展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施工。
在示范点建设和行业推广工作结束后,由市控尘办牵头组织开展“绿色环保工地”创建活动。
依据控制扬尘污染标准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创建方案,各主管部门组织职责范围内施工单位进行创建。
创建单位初验由主管部门负责。
初验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由市政府组织验收。
对通过验收的工地,市财政每个奖励主管部门1万元。
对没有组织施工单位参加创建的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市政府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责任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排名结果予以通报。
7.开通投诉热线,引入社会监督。
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设立扬尘污染投诉电话,统一受理社会各界扬尘污染电话举报。
对群众投诉的扬尘污染施工工地,经查属实后,对主管部门实施财政扣款2万元,同时计入对责任部门的考核成绩。
8.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环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不得开工建设,市城建委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市住房保障局不予发放预售证。
各区、管委会审批的项目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分类实施标准附件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分类实施标准一、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
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
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
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
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1.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
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4.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二、待建空地控制扬尘污染标准1.待建空地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待建空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
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覆盖防尘网或洒水喷淋。
4.用作临时停车场及其他用途的待建空地,应设置垃圾存贮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并及时洒水,确保场内干净、整洁、无浮尘。
5.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
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
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