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工作方案
临夏县人民法院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

临夏县人民法院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第一篇:临夏县人民法院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临夏县人民法院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临夏县委《关于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开展好我院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动员大会精神,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以为民富民为目的,转作风、炼干部,抓基层、强基础,办实事、解难题,使广大干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综合带动。
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载体,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卫生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二)广泛参与。
全院干警都要参与此项行动,实现与所联系村、联系户扶贫致富,从而达到转变干警工作作风的目标。
(三)务求实效。
因村因户制宜,尽心尽力而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四)长期坚持。
立足全县“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户不实现脱贫致富、村不实现全面小康不脱钩。
三、主要任务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重点做好“八个一”工作:(一)宣传政策,开展一系列宣讲活动。
及时深入地向联系村、联系户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和省、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特别是要把中央和省、州、县委政府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群众,使群众知道政策、懂得政策、用好政策。
(二)宣讲法律,开展一次普法教育。
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面对面向联系村、联系户群众普及基本法律知识。
特别是要以发生在我县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为反面教材,教育群众以理性的态度和合法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
开发区法庭无讼村居实施方案

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在辖区内开展“无讼村居”活动实施意见为切实开展好“大走访、大下访、大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职能,根据院党组制定的活动方案,我庭将以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纷争,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在辖区内开展打造“无讼村居”活动,现结合我庭工作实际,特制订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依托司法审判实践,强化司法的社会职责,联动各方力量,共同解决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纷争,共建和谐稳定村居。
二、目标任务1、引导基层组织依法规范实施社会管理,在制订政策、收取费用等问题上做到严格依法、规范运行。
2、引导基层组织和民调机构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纷争,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科学方法促进和谐,并力促将矛盾化解在早期阶段和萌芽状态。
3、弘扬优良传统,倡导纯朴民风,营造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社会发展环境。
三、基本原则1、坚持依靠地方。
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活动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确保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2、坚持深入调研。
密切关注基层矛盾纠纷反映在司法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收集、归纳、整理,找准基层工作的薄弱点。
3、坚持联系群众。
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艺术和技巧,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关注群众问题为切入点,运用群众接受的方式解决基层矛盾和纷争,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解决问题1、重点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发包承包中不依法、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
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公开宣判工作,对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进行以案讲法;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促进基层组织依法办事;对已形成的纠纷,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化解,确保妥善解决。
2、重点解决弱势群体涉诉涉访问题。
切实保障民生,以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网上远程立案等措施,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让当事人的诉求尽快进入诉讼渠道,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坚持“案结事了”的原则,在抓好案件质量、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还要注重社会效果,关注农村贫困人口、残障人员、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切实需求,对确有困难的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他们的社会保障。
法院下乡实践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法治建设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院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特制定本法院下乡实践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提高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2. 深化法院与农村基层组织的联系,推动法院工作向农村延伸。
3. 普及法律知识,解决农村群众法律问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 提升法院干警的基层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活动时间2023年X月至2023年X月四、活动地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个农村地区进行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1. 巡回审判(1)组织法院干警深入农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审理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行政案件。
(2)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加巡回审判,扩大巡回审判的社会影响力。
2. 普法宣传活动(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2)邀请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讲解农村常见法律问题及维权途径。
(3)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解答法律咨询。
3. 法律服务(1)设立法律服务站点,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2)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农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4. 法治宣传(1)制作法治宣传栏,展示法治成果,宣传法治精神。
(2)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法治资讯,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六、活动组织1. 成立法院下乡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
3. 加强与农村基层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活动开展。
4. 组织法院干警进行培训,提高下乡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七、活动保障1. 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活动所需经费。
2. 物资保障:提前准备活动所需的宣传资料、法律书籍、宣传用品等。
3. 人员保障:组织法院干警参与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法院开展“走基层”活动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开展“走基层”活动调研工作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随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不断追求和法院工作的不断发展,法院开展“走基层”活动调研工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通过深入到基层、了解民情民意、掌握社情民意,可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司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法院开展“走基层”活动调研工作,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的1. 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法治意识,为法院改进工作提供参考意见;2. 了解基层社会矛盾和问题,为发展有效解决措施提供依据;3. 促进法院与基层群众的互动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
三、活动对象和范围1. 活动对象:法院干部、法官、检察官、工作人员等参与此项活动的人员;2. 活动范围:基层社区、村庄、乡镇等地区。
四、活动内容1. 拟定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计划的目标、时间、地点等,并与当地政府、社区进行沟通和协作;2. 收集基层信息: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诉求和问题;3. 分析研判问题: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找出其中的矛盾和问题,深挖背后的原因;4. 提出解决方案:根据研判结果,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与当地政府、社区进行沟通和协商;5. 宣传活动成果:将调研成果进行总结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的工作和改进措施。
五、活动步骤和工作时间安排1. 制定调研计划:时间:3天;2. 收集基层信息:时间:7天;3. 分析研判问题:时间:4天;4. 提出解决方案:时间:3天;5. 宣传活动成果:时间:2天。
六、活动实施方法1. 调研小组成立:由相关干部、法官、检察官、工作人员等组成,确保各方面的专业性和全面性;2. 预先沟通和准备:与当地政府、社区进行预先沟通,明确工作目标和安排;3. 实地调研和访谈:走访基层社区、村庄、乡镇,与基层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4. 收集和整理信息:对调研过程中获得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整理;5. 分析和研判问题: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和研判,找出其中的矛盾和问题;6. 提出解决方案:根据研判结果,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7. 宣传和交流活动成果:通过媒体报道、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和交流活动成果。
法院为群众办实施方案

法院为群众办实施方案
在社会生活中,法院作为司法机构,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法院不断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下面,我们就法院为群众办实施方案展开讨论。
首先,法院为群众办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在审理案件时,法院需要严格依法公正裁判,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
在执行案件时,法院需要积极履行执行职责,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院为群众办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诉讼服务的提供。
法院应当建立健全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帮助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另外,法院为群众办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司法公正的维护。
法院应当加强队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书记员等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公平。
同时,法院应当加强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最后,法院为群众办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
法院应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法院为群众办实施方案是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法院不断完善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希望全体法院工作人员能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责任感,为群众办实事,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若干意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若干意见正文:----------------------------------------------------------------------------------------------------------------------------------------------------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若干意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年8月18日通过)为了落实科学发展的要求,发挥人民法庭为人民司法、为基层服务的审判功能,真正做到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实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目标。
根据温州市人民法庭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第一条我市的大部分人民法庭设立在农村,要以农村工作来确定人民法庭的工作重点。
人民法庭要重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从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的现实需要出发,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充分考虑农村现状,以更加便利和更易于被农民群众接受的方式方法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案件,为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第二条各人民法庭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审判站、设立审判点,形成以人民法庭为核心、审判站为支撑、审判点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
第三条人民法庭可在人口较多或案件数量较多的建制镇建立审判站。
审判站的职责是:1、可在该辖区的审判站直接受理、审判、执行案件;2、对人民群众进行诉讼指导;3、开庭审理该辖区的案件;4、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5、开展法制宣传。
第四条人民法庭确定一名副职负责审判站工作。
人民法庭应派出人员,定期到审判站巡回办公。
第五条人民法庭可在交通不便、偏远的乡镇设立审判点。
审判点的职责是:1、可在该辖区的审判点直接受理、审判、执行案件;2、以巡回法庭形式审理该辖区案件;3、抓好人民法庭便民措施在该辖区的落实;第六条人民法庭确定一名法官负责审判点工作。
2024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范文四

2024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范文四一、活动背景二、活动目标1.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强化为民情怀。
2.优化诉讼服务,提升诉讼体验。
3.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
4.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活动内容1.开展“我为群众送法律”活动(1)组织法院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2)定期举办公开课、法治讲座,邀请法学专家、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2.优化诉讼服务(1)简化诉讼程序,提高立案效率。
(2)推广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等信息化服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3)设立诉讼服务,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
3.深化司法公开(1)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
(2)开展庭审直播,让群众直观感受司法公正。
(3)建立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制度,让裁判文书成为司法公开的窗口。
4.落实司法为民举措(1)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缓解群众诉讼负担。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免费法律服务。
四、活动安排1.启动阶段(2024年1月-2月)(1)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节点等。
(2)召开动员大会,对全体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动员。
2.实施阶段(2024年3月-10月)(1)按照活动内容,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各项工作。
(2)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五、活动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法院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日常工作制度。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们将不断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优化诉讼服务,深化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注意事项一:防止活动流于形式,确保实际效果。
人民法庭工作计划

人民法庭工作计划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本文进行修改: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人民法庭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2.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降低案件发改率。
3. 深化诉讼服务改革,简化诉讼程序,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4. 强化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 加强与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三、具体措施1. 加强队伍建设(1)组织定期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3)加强法庭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1)合理配置审判力量,确保案件审理的及时性和质量。
(2)推广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减轻法官工作负担。
(3)加强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组织建设,提高审判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 深化诉讼服务改革(1)简化立案程序,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
(2)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3)完善诉讼费减免和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的诉讼权益。
4. 强化调解工作(1)加强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减轻审判压力。
(2)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降低诉讼成本。
(3)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协作,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5. 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1)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2)加强与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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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工作方
案
为深入开展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切实关切和回应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走好司法群众路线,用好群众工作方法,以公正、高效、廉洁的乡土司法服务,增强基层村居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和村居社会管理的创新力,提升基层村居干群法律素养和村居法治建设水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强做大本院的司法品牌,根据《XX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受院“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由副院长XXX牵头负责具体工作,所涉业务部门为业务指导部门,驻村法官所在部门为协助联系部门,“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所有驻村法官工作的检查、考核、验收。
二、重点工作
当好民意收集员
围绕基层司法需求,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改进司法服务工作及时向院党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反馈至“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办公室;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审判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当好综治指导员
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所驻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现状、特点和规律,指导村居深入开展长安建设、抓好外来人员管理、困难群众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协助村居排查矛盾,掌握所在村居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隐患,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提升防范水平,促进村居的长治久安。
三、当好矛盾调处员
协助村居化解诉外矛盾。
对村居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协助村居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一般矛盾纠纷两个工作日内开展调处工作,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特殊事不出镇”。
对诉外调解不成、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对当事人予以诉讼指导。
协助业务
庭开展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
对所驻村居的诉讼案件,驻村法官应协助承办法官开展送达、调解、执行等工作。
四、当好民调培训员
加强对村居民调员的个案指导,对村居民调人员咨询的有关法律问题,驻村法官应予以热心解答,悉心指导。
深入实地指导调解工作,向民调人员传授调解技巧和方法,帮助他们在调解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
邀请民调员、大学生村官旁听庭审,召开培训讲座,让他们亲身体验法庭审案的氛围,了解法庭审案的程序,学习法官调处民事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技巧。
五、当好法制宣传员
巡回审理宣传法律。
驻村法官所承办的赡养、扶养、相邻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纠纷案件及一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除不适宜巡回审理的外,一律巡回审理。
开设专栏宣传法律。
借助村居广播、黑板报、展板、“法官讲坛”,与村居联合开设“村居法官之声”法制宣传栏目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
开设讲座宣传法律。
民生类法律修改或村居遇有拆迁等重大事项时,组织村居干部开展专项法律讲座。
开通热线宣传法律。
村居法官应公布联系电话,及时解答企业或老百姓法律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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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推动。
强化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法官驻村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法官驻村工作作为法院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塑造司法形象的重要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注重协调推进。
驻村法官应主动接受辖区党委、政府、人大的指导和监督。
加强与村居住所地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多部门联合协调推进法官驻村工作。
法院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驻村法官所在部门要尽可能为驻村法官提供工作便利,业务部门要加强对驻村法官的工作指导,涉村案件要主动向驻村法官提供信息,增强案件承办人与驻村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坚守司法廉洁。
驻村法官要坚守司法清廉本色,本着为基层解决问题、向基层学习经验的态度开展驻村工作。
工作期间,不得接受所驻村居和村民的宴请和礼品,不得增加所驻村居的经济负担。
加强工作宣传。
驻村法官要按照创建“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工作室的要求,积极向“司法为民
村居行”活动办公室及研究室提供工作信息。
研究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善于发现、挖掘典型,扩大法官驻村工作的影响力,增强上级法院、党政机关和各界群众对法官驻村工作的了解。
强化考核评比。
驻村法官要坚持与所驻村居一周一联系、两周一驻点,并做好活动记录和台账资料,向“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办公室一季一汇报、一年一总结。
院监察室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巡查,“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办公室要加强考核,阶段性对法官驻村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个人及时报请院党组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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