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之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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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之读书笔记

《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德国) E.-U.彼德斯曼著何志鹏译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以宪政的角度来看的国际经济法问题

一、全书逻辑:

作为当代国际经济法的两大领军人物之一,作者鉴于国际经济法只见规则不见理论的学科弊病,试图从宪政视野的角度上为国际经济法确立一个厚实的理论基础,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这本书由三大知识组成,一是自由主义经济学知识,一是西方宪政理论,一是国际经济规则与实践,三者构成了全书的灵魂。作者的讲述思路是,先从一般的国际经济交易和国际经济秩序讲起,然后从贸易自由化的角度讨论了对外贸易中的“政府失灵”与“宪法失灵”的问题,接着提出本书的核心命题即自由的国际经济规则的宪法功能问题,最后提到核心问题的解决方案,即通过三国宪法将对外贸易宪法化的历史实践从而提出将自由国际经济规则融合进国内宪法体系,这样就实现了它们的宪法功能。

二、全书十大问题:

全书融合了许多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知识精华,一路读来收获颇多,但严格回到本书主题及一些我们相对缺乏关注的思想领域,可以提取出以下十个问题。

1,对外贸易的观念更新。

书中指出,仍将对外贸易看成是国家主权在国际交往中如何维护本国利益的这样一种旧观念,会导致与其他国家是“一种对手关系”的观念,也会导致在各国对外经济法律政策中是“权力主导型”而非

“规则主导型”。但是现在的经济理论趋向于认为国际贸易自由化是一种积极的算术游戏而不是一种消极的算术游戏,它能使得全球整体福利增长,因此需要的是规则主导型的私人自由贸易和对外贸易政策的非政治化。这样我想起茅于轼一个关于中国粮食可以大幅依赖国外进口的论调。

2,宪政阳光的暗区——对外贸易权的宪法约束。

书中指出,根据各国的宪政实践,对于权力的约束和权利的保障已是共识,各国宪法在国内经济管理上一般已经实现了宪法化,但与之相比,在同样重要的对外经济管理中,却是宪政阳关无法普照到的一个区域,这里权力的模糊性和公民对外贸易权利的缺乏保障性,成了书中重点阐述的问题。作者认为各国之所以留下这样的宪政盲区,主要是认为这是事关国家对外主权的事项,因此应予以政治权力更大的自由空间。作者正是想指出这观念的不足,并试图从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角度重新梳理了这个区域中的关系,把这个区域中的对外关系解构为实质上是一种国内关系。

3,国际经济纠纷的实质。

这是文章的一个核心命题所在,与上下逻辑关联较大,作者说从个人的工作经历来看,各国间的国际经济纠纷其实在实质上可以解构为国内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只是在外表上表现为国际纠纷而已。他认为各国政府乐于接受更自由的国际经济规则,但迫于国内的压力集团,往往又另一番作为。本书在第五章重点探讨了这个问题,指出贸易自由化有普适的价值,但国内往往有政治阻力。这个与我们

惯识有点相悖的命题在对外经济交往愈加频繁的中国,有认真思考的必要,如汽车进口等问题,按此书的思路将是另一番解读。

4,国际经济规则“作为各国国内宪政的第二道防线”的宪法功能。

作者认为在内国中关于对外贸易会存在着“政府失灵”和“宪法失灵”的问题,因此一种国际上公认的经济规则能在这时候发挥一种各国国内宪政第二道防线的宪法作用,因为自由国际经济规则作为各国间的一种共约,有更透明的制定过程和更具体化的规定,并且贯彻和体现了自由宪政的许多优点,以此良法来弥补国内立法之不足和不妥当之处,就能有效地维护全球经济生活在一种合理的宪政框架之下。在此,以国际法来制约国内法,在各国交往日益频繁的现代世界,有一定的可行性,但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的国际经济规则的可信度问题,这里面包含着质量性和公正性两个方面,前者它须能反映一些普世的经济规则,后者它须反映强国和弱国的共同利益。

5,关于国际经济规则宪法功能的一种理论预设错位。

作者讲到的国际经济规则的宪法功能,其实是存在着这样一个理论预设错位,即他认为国内公民的对外贸易权利收到内国法的侵害时,可以求助于具有全球通识的国际经济规则,从而维护了自身的权利。这是一种以个人主义直接与国际主义接轨的理论预设,它把国家藩篱忽略了,并且与我们的惯常思维刚好错位,因为我们是倾向于认为国内公民在国际上受到侵害而寻求本国保护,而不是受到自己母亲国家的侵害,在自己国内解决不了而必须寻求一种国际保护,这是作

者巧妙转移的一个逻辑关系。

6,自由国际经济规则宪法功能发挥之路径——内国宪法化。

作者在坚信自由国际经济规则中独特的宪法功能后,探寻了如何实现此种功能的途径,他首先指出,要实现国际法律统一化,是不必要也不可行的,因此途径只有一个,就是把国际经济规则中的合理规则内化为各国国内宪法,使得这种宪法功能寻得发挥效应的土壤。这是基于现实主义的一种解决思路,为此全书的第四部分作者细致以美国、瑞士和德国的将对外贸易宪法化的历史过程为例,论证了这种途径的可能性。

7,经济交往奇异性的理解。

这个问题的提出,回到国际经济交往的哲学理念上来。从中国自身纵向历史来看,中国历来是农耕大国,商业并不发达,待到清朝被洋人用坚船利炮打开国门才被迫与外国通商,到新中国建立后因为国际背景又大关国门,到邓小平时代才重新融入世界,现在更是主动加入WTO。从这个历史回顾可以看到,我们是与国际加强了经济交往,国力才恢复和强大起来了,而当年英国本想与我国正常通商被拒绝,为何我们那时以为通商是一件吃亏的事情,迫使英国使用鸦片等非正常通商手段和站争才撬开我们的国门?从今天来看,经济交往本质上是两利的事情,与历史上的其他方式相比,经济是人类目前唯一最合理的剥削方式,我们只有充分利用,而不是回避。

8,国际分工理论。

国际经济来往,是建立在各国分工的“绝对优势”和“比较优

势”上的,书中指出,现代社会已经向“扩展社会”即彼此没有共同目标而且经常是彼此不认识的人们之间的和平合作演进,因此“那些接受新规则并因此促进个人效用与利润最大化的群体和社区变得比其他群体越来越有前途”,这个道理可以说道出了西方国家近代以来强盛的一大原因。在现代社会,充分认清和利用本国在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才能带来国民福利的总体提高,近代崛起的大国都是从贸易强国开始的,如荷兰,英国等。本书作者就是在相信合理的国际分工必将有利于全球福利增长的信念下才苦口婆心的地论证了只有国际经济规则的宪政功能,宪政是人类社会秩序的一个崇高形态,里面包含了许多更高更美好的愿望,作者将国际经济法与宪政结合起来,也正体现了这种用心。但作者的国际分工,如果强国和弱国的国际分工就像社会中金融家和建筑工人的分工一样,并加以维持,那这里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何在,还是帕拉图的金银铜各安其份理论,还是别的?在本书中的“社会公正与国际经济新秩序”一节中谈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引用了亚当斯密和罗尔斯的一些经典理论,但还是没解决这个问题。

9,新古典自由主义视野下的国际经济秩序。

与我们通常阅读国际经济法的书籍有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别的书籍讨论国际经济问题,大多是占在本国的角度看待国际经济,而这本书,作者所立足的讲述角度,并不是从内国视角来看的,而是从全球整体来看的,这是阅读本书时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关于经济学思想,作者延续了亚当斯密以来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认为个人是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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