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污染环境的化学品。
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中,需要掌握“择重归类”的原则,即根据该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来进行分类。
目前,我国已公布的法规和标准中,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
第一类是爆炸品,包含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燃烧危险和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其中,高氯酸属于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而二亚硝基苯属于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
第二类是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包含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例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属于易燃气体,氮气、氧气属于不燃气体,而氯(液化的)、氨(液化的)属于有毒气体。
第三类是易燃液体,包含低闪点液体、中闪点液体和高闪点液体。
例如乙醛、丙酮属于低闪点液体,苯、甲醇属于中闪点液体,环辛烷、氯苯、苯甲醚属于高闪点液体。
第四类是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包含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例如红磷、硫磺属于易燃固体,具有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以上是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和分类方式,了解这些对于正确使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至关重要。
第二类:自燃物品是指那些自燃点低,容易在空气中发生氧化反应并放出热量,最终导致自行燃烧的物品。
例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三类: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那些在遇水或潮湿时会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甚至不需要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
例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和爆炸。
根据它们的组成分,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氧化剂是指那些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
例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二类: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它们本身就是易燃易爆的,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
危险化学品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按照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和标准,危险化学品可以分为八大类。
这些分类标准包括三个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90《危险货物品名表》和GB-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每个大类又分为若干项。
第一类是爆炸品。
这些物品在外界受到热、摩擦、撞击等作用时,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从而引发爆炸。
这些物品分为五项,其中有三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两项专指弹药等。
第二类是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这些物品是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当这些物品受到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内的压力急剧增大,导致破裂,物质泄漏或爆炸等。
这个大类分为三项。
第三类是易燃液体。
这些物品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这个大类分为三项,分别是低闪点液体、中闪点液体和高闪点液体。
第四类是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这些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照它们的燃烧特性分为三项,分别是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是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这些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这个大类分为两项,分别是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是毒害品。
这些物品可引起中毒或其他严重的健康危害。
这个大类分为六项,分别是急性毒性物质、慢性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
第七类是放射性物品。
这些物品放出放射性能量,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这个大类分为三项,分别是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药品和放射性源。
第八类是腐蚀品。
这些物品可破坏或损伤、设备和人体等物品。
这个大类分为两项,分别是酸性腐蚀品和碱性腐蚀品。
以上是危险化学品的八大类。
了解这些分类标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危险化学品,并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周围的环境。
第二类危险化学品是有机过氧化物,这些有机物分子中含有过氧键,因此易燃易爆,对热、震动和摩擦非常敏感,例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甲乙酮等。
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如火药(主要成分KNO3)、叠氮钠、雷汞、黑索金、三硝基甲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列2种情况之一者:2.1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化学品主要有: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炔、丙烯、丁二烯等。
不燃气体:如氮、氧、氦、氖、氩、二氧化碳等。
有毒气体:如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氰化物、氟化氰、硫化氢等。
3.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以液态形式存在,极易挥发和燃烧,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
其中包括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如甲醇、乙醇、丙酮、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醚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4.1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如红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二硝基苯、硝化棉、闪光粉(镁粉与氯酸钾的混合物)、铝粉、镁粉、硫磺等。
4.2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应反,并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如黄磷、硝化纤维素、赛璐珞、硝化甘油等。
4.3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肤接触24h, 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3.7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3.8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4 标志 4.1 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录B(补充件)。
4.2 标志的图形 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
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4.3 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标志的使用 4.4.1 标志的使用原则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4.4.2 标志的使用方法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危险特性 根据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易发生的危险,综合归纳为以下多种基本危险特性。
对每种危险化学品应选用适当的基本危险特性来表示它们易发生的危险。
5.1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2 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3 与铜、汞、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4 与还原剂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5 与乙炔、氢、甲烷等易燃气体能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5.6 本品蒸气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7 遇强氧化剂会引起燃烧爆炸。
5.8 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
5.9 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对危险化学品分类时,掌握“择重归类”的原则,即根据该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来进行分类。
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第 1 类爆炸品;第 2 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 3 类易燃液体;第 4 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 5 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 6 类有毒品;第 7 类放射性物品;第 8 类腐蚀品。
爆炸品定义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能量而做机械功的过程。
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化学爆炸三种形式。
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极快,放出大量的热,产生大量气体,只有上述三者都同时具备的化学反应才能发生爆炸。
爆炸品特性1不稳定性 : 爆炸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的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产生的大量气体和热量在短时间内无法逸散开去,致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并产生巨大压力而引起爆炸。
2敏感度高 : 任何一种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给它一定的能量—起爆能。
起爆能与敏感度成反比,起爆能越小,敏感度越高。
从储运的角度来讲, 希望敏感度低些,但实际上如炸药的敏感度过低,则需要消耗较大的起爆能,造成使用不便,因而各使用部门对炸药的敏感度都有一定的要求。
爆炸品的感度主要分热感度(加热、火花、火焰),机械感度(冲击、针刺、摩擦、撞击),静电感度(静电、电火花),起爆感度(雷管、炸药)等。
不同的爆炸品的各种感度数据是不同的。
爆炸品在储运中必须远离火种、热源及防震等要求就是根据它的热感度和机械感度来确定的。
决定爆炸品敏感度的内在因素是它的化学组成和结构影响敏感度的外来因素还有温度、杂质、结晶、密度等。
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 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是决定其具有爆炸性质的主要因素。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八类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八类: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是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度,或在50度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度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度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度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度。
4、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然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要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物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化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6、有毒品本类化学品是指进入机体后,累计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放射性物品、有毒品和腐蚀品等8类。
第1类爆炸品本类化学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爆炸品有以下主要特性:1、爆炸性是一切爆炸品的主要特征这类物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界因素的作用下,会进行猛烈的化学反应,主要有以下特点:猛烈的爆炸性。
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
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
这类物质主要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化学反应速度极快。
一般以万分之一秒的时间完成化学反应,因为爆炸能量在极短时间内放出,因此具有巨大的破坏力。
爆炸时产生大量的热,这是爆炸品破坏力的主要来源。
爆炸产生大量气体,造成高压,形成的冲击波对周围建筑物有很大的破坏性。
2、对撞击、摩擦、温度等非常敏感任何一种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给它一定的能量----起爆能。
某一爆炸品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爆炸品的敏感度。
敏感度是确定爆炸品爆炸危险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敏感度越高,则爆炸危险性越大。
3、有的爆炸品还有一定的毒性例如:梯恩梯、消化甘油、雷汞等都具有一定的毒性。
4、与酸、碱、盐、金属发生反应有些爆炸品与某些化学品如酸、碱、盐发生化学反应,反应的生成物是更容易爆炸的化学品。
如:苦味酸遇某些碳酸盐能反应生成更易爆炸的苦味酸盐;苦味酸受铜、铁等金属撞击,立即发生爆炸。
由于爆炸品具有以上特性,因此在储运中要避免摩擦、撞击、颠簸、震荡,严禁与氧化剂、酸、碱、盐类、金属粉末和钢材料器具等混储混运。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八类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八类: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是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度,或在50度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 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度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度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度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度。
4、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然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要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物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化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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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
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
险的物品。
如火药(主要成分KNO3)、叠氮钠、雷汞、黑索金、三硝基甲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列2种情况之一者: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
压缩或液化气体。
温度在℃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时,绝对压力大于715kPa
的压缩气体;或在℃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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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化学品主要有:
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炔、丙烯、丁二烯等。
不燃气体:如氮、氧、氦、氖、氩、二氧化碳等。
有毒气体:如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氰化物、氟化氰、硫化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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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以液态形式存在,极易挥发和燃烧,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
其中包括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
的液体。
如甲醇、乙醇、丙酮、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醚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如红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二硝基苯、硝化棉、闪光粉(镁粉与氯酸钾的
混合物)、铝粉、镁粉、硫磺等。
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应反,并放出热量,而自行燃
烧的物品。
如黄磷、硝化纤维素、赛璐珞、硝化甘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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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
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如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
硫氢化物、硫的金属化物、硫化物、磷化物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
如锂、钠、钾、铷、铯、镁、钙、锶的过氧化物和盐类。
其中常见的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高氯酸钠等。
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组成中含过氧基(—O—O—)的有机物,此类物质易燃
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二叔
丁醇、过氧化甲乙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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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毒害品:指物质进入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
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如无机毒物(氰、砷、硒)及其化合物类(氰化钾、三氧化二砷、氧化硒),有机毒物类中的卤
代烃及其卤代物(氯乙醇、二氯甲烷等),有机磷、硫、砷、硅、腈、胺等化
合物类,有机金属化合物,某些芳香烃、稠环及杂环化合物等。
7.放射性物品: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104Bq/kg的物品。
如氯化铀、硫酸铀、氧化铀、夜光粉、发光剂等。
8.腐蚀品:凡是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如氢氟酸、硝酸、硫酸、甲酸、氯乙酸、氢氧化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