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会师《税法》章节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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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2)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要求:理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的含义。

第二节税法原则本节课后练习【例题1·多选题】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

A.纳税人法定B.征税对象法定C.税率法定D.征收程序法定【答案】ABCD【解析】税收法定原则是指从实体要件到程序要件都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例题2·单选题】我国现行税法中,超额累进税率的适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B【解析】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负与负担能力相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例题3·单选题】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征管成本,这一立法宗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D【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例题4·单选题】纳税人甲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无偿转让其股权,当地税务机关则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C【解析】实质课税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题5·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答案】ABCD【解析】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2020年CPA_税法专题详解

2020年CPA_税法专题详解

专题一 增值税法本章内容2020年教材补充很多新政策,为历年考试重点,希望考生认真复习,特别是“营改增”部分,需做重点掌握。

一、征税范围(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2.销售劳务;3.销售服务;(只罗列与综合考试有关的部分)(1)金融服务。

(2)现代服务。

(3)生活服务。

4.销售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

【提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已经包含了生产、流通、服务领域。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提示】企业所得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2.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十项):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视同销售货物的主要行为总结:货物来源货物去向自产或委托加工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情形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外购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情形【例题•2018年真题】A公司20×7年度将一批自产产品在年会中作为奖品奖励给员工。

2020年CPA 税法 第1章 (税法总论)

2020年CPA 税法 第1章 (税法总论)

第五编:所得税篇
1.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指企业最终的所得应该缴纳的税;个人所得税主
要是指个人的所得应该缴纳的税。
第六编:行政法
1.主要包括:国际税收、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法制 2.所谓行政法就是指税务机关怎么征税,遇到争议该怎么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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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三、税法学习框架 在学习任何一种税种的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但是整体来说,我们要从五个方面去掌 握每个税种,主要是:人(纳税义务人),物(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 即:谁来纳税,对什么纳税,税率多高,应纳税额多少,有优惠吗?所以我们在后面的 学习中着重从这五个方面帮助大家建立框架。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 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 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征纳双方) 。 主体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 海关;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三、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 之间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 划分开来。因此,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2.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2020CPA 综合 复习资料 税法

2020CPA 综合 复习资料 税法

税法增值税一、征税范围1.金融服务:a)保本收益(6%),非保本收益(不缴纳)b)融资性售后回租:i)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收增值税ii)出租方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6%iii)承租方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视同销售:按当期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按货物成本结转销售成本a)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含外购货物作为福利)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包括捐赠给希望小学)c)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捐赠给灾区)3.混合销售:按企业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使用的税目来缴纳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为主的企业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为主的企业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a)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使用不同的税率/征收率4.非经营活动免征增值税:免费为员工放映电影二、销项税额1.平销返利: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商业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则商业企业冲减进项税额,供货方不得冲减销项税额;另一种是供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方可以冲减销项税额,商业企业冲减进项税额2.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额。

条件: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在备注栏注明无效),否则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3.视同销售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或同类应税服务平均价格(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使其同类货物或同类应税服务平均价格(3)按组成计税价格4.以旧换新:除金银首饰以外,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三、进项税额1.不动产及在建工程: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2020注册会计师(CPA) 税法 讲义11

2020注册会计师(CPA) 税法 讲义11
考情分析:每年计算题考点
一、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 两种类别的所得税税率,一种是超额累进税率,一 种是比例税率(比例税率需要记):
(一)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提示】非居民个人取得上述四项所得,依年度 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3)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 次,具体可分为: ①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 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 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 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 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24、对被拆迁人按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含因棚户区改造而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 人所得税; 25、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取得的廉 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 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 个人所得税;(P284)
14、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 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15、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16、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 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 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 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 (22)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 (22)

【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中最重要的章节之一,内容较多,综合性很强,难度也比较大,与其他税种的联系非常密切,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涉及,尤其是综合题。

历年考试分值在18~20分。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提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二、纳税人分类类别判定标准征税对象居民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非居民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关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提示1】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提示2】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2020年CPA《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一章 税法总论

2020年CPA《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一章 税法总论

2020年CPA《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为考试的非重点章。

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一般情况单选题、多选题各一题,分值在2.5分左右。

本章内容变化:补充了以国家法律形式发布实施的税种新增资源税法。

本章内容结构:7节第一节税法概念第二节税法原则第三节税法要素第四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第五节税收执法第六节税务权利与义务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第一节税法概念【知识点1】税收与税法【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及内涵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内涵:(1)税收本质——分配关系(以国家为主体进行,一般分配则是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国家课税的依据——政治权力(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的分配,一般分配基于生产要素所有权);(3)税收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二、税法及特征1.含义:税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1)义务性——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这一特点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2)综合性——内容包括征纳双方实体性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

三、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法的本质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既要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也要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二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知识点2】税收法律关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以下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1.国家与纳税人之间2.国家与国家之间3.各级政府之间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2020cpa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笔记PDF版(最新)

2020cpa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笔记PDF版(最新)

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一、税法概论、原则、要素1、税法概论1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2、原则适用税收争讼时的原则:实体优于程序。

3、要素22020cpa 考试-《税法》第一章 总论3二、立法和执法1、立法和体系◼ 注意:今后开征新税,应当通过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并力争在2020年前对现行的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废止的改革任务。

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2020cpa2、执法Array 4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三、权利和义务四、国际税收关系1、国际重复征税、税收协定2、国际避税、反避税和税收合作52020cpa考试-《税法》第二章增值税学习实体法之前,先了解实体法的框架:具体解释:➢对纳税人而言,先有经营行为,才有所得。

➢经营行为分为:♦销售/进口(一般针对商品和服务的流转征税,大税),♦非销售/进口的其他经营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征税,小税)。

➢针对所得征税的税种有: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针对所得征税,就意味着有收入项,也2020cpa考试-《税法》第二章增值税实体法学习轴线:7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8第二章 增值税增值税的特点:不是对货物的价格全额征税,而是对增值额征税。

现实中计算增值额有难度,因此实行购置资产(凭票)抵扣进项税的间接方法。

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1、征税范围 五大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1)原增值税范围:◼ 20年规定:货物无偿提供给目标脱贫地区,是可以免税的。

◼ 辨析混合销售和兼营:♦ 兼营:销售货物或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行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分别征收,不能划分的,从高适用税率。

♦ 混合销售:货物和服务之间,有因果和内在联系,按照主营项目的税率征收。

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92)营改增范围:服务(七类)+无形资产+不动产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10◼ 注意: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并非全面覆盖:✧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非上市公司股票(权)转让,则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原因: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极难界定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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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师《税法》章节复习要点
复习要点: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额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建筑业
2.金融保险业
(1)一般贷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全额(包括加息、罚息)。

(2)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
价后的差额确认为营业额。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

(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以
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服务业
(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
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
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
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
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
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

【提示】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不动产,只有外购或者接受抵债得来的两种情况余额计税,其他情况都是全额计税。

余额计税也
只是用收入扣除买价或者抵债时作价,其他税费都是不可以扣除的。

5.对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营业额,其方法如下:
①按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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