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民政局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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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通报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通报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5.18•【字号】乌劳[2009]93号•【施行日期】2009.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乌劳〔2009〕93号)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各社保经办机构: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后,各目标任务承办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发挥基层街道社区作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扩面工作稳步开展。

今年我市居民应参保44万人,截至5月中旬,城镇居民已参保32.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74.1%。

其中,水磨沟区、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了全年居民参保目标任务。

此外,今年我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高校已经进入了登记录入阶段。

新疆现代技术学院、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医科大学等单位行动迅速,大学生参保数已达1.14万人。

目前,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扩面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今年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范围后,大学生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还有观望等待的现象;二是部分目标单位因管理体制改变,辖区人口变化等问题,使中小学生参保工作达不到居民参保进度要求。

希望承担该项任务的目标单位能积极行动起来,继续深入基层、大力宣传居民医保政策及参保后所能得到的实惠。

采取居民区分片包干的做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加快居民参保速度,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

并防止前保后失的现象发生。

各社保经办机构要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到大学校园宣传大学生参保的原则、待遇享受等相关规定,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09年各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进展表》二○○九年五月十八日附件:2009年各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进展表。

乌鲁木齐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乌鲁木齐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乌鲁木齐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乌鲁木齐市统计局2009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总书记在全疆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努力克服“7· 5” 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共克时艰,坚定发展信心,全年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综合初步核算,2009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095亿元,比上年增长9.5%。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6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52亿元,增长11.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27亿元,增长8.2%。

三次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1、4.5和4.9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46:41.28:57.26。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4%,比上年上升0.4%。

其中,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分别上升2.8%、1.9%、2.8%和3.3%;衣着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讯类、居住类分别下降5%、2.9%、2%和1.2%。

表 1 2009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位:%指标 2009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0.4食品 102.8其中:粮食 100.8烟酒及用品 101.9衣着 95.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102.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3.3交通和通讯 98.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97.1居住 98.8全年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88.51%,比上年下降11.49个百分点。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加强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和就业培训力度,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就业援助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安置就业困难家庭。

2009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2%,比上年下降0.08个百分点。

安置就业5.93万人,完成各类培训8.7万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65个。

2009全国人口统计公报[1]

2009全国人口统计公报[1]

2009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重要步伐,继续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一、人口规划目标执行总体顺利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国家统计局数据、人口计生统计报表、120个监测点调查等来源数据表明,近几年人口变动态势基本平稳,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2009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35亿,比上年末增加672万人。

全年出生人口1615万人,出生率为12.13‰;死亡人口943万人,死亡率为7.08‰;自然增长率为5.05‰。

2006年以来,受年龄结构影响,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增加(见图1),加之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孩家庭比例的提高,出生人口略有增加(见图2)。

图1 2006~2009年已婚育龄妇女数资料来源:国家人口计生委年度统计报表数。

图2 2006~2009年出生人口数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年度统计公报。

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各级各相关部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各地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采取重点县监测管理、探索建立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提供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推动区域协作查处“两非”行为、建立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等系列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的措施,在部分地方村民民约修订工作中加入性别平等、维护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合法权益的内容,综合治理力度明显加大。

综合分析各方面数据显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趋缓。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为119.45,比2008年下降1.11个点,“十一五”以来首次出现下降(见图3)。

2009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2009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2009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决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以夯实基础、强化措施为保障,坚持好字优先,实现科学发展,努力为构建和谐叶集、实现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按照整体推进、主攻城区、提升岗区的总体思路,以实现“七到位两规范”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主抓手,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力争全区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3‰以下,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88%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2%以上,统计准确率达97%,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三、重点工作1、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着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摆在突出位置。

以“七到位两规范”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促进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政策符合率为类别,一类90%以上保类别,“二、三类进位次”的目标,引导一类乡(办)在提高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水平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促进二、三类乡办进一步夯实工作基层基础,完善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效果,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创新进位意识。

继续坚持区工委、管委领导约谈人口计生工作制度,对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靠后且徘徊不前的乡办,由工委、管委领导对该乡办党政负责人实行人口计生约谈,推动工作发展。

继续实行村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扶)和跟踪问效制度,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的乡办、村(社)实行重点监控、定期调度。

促进后进转化,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2、完善措施、综合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乌政办[2010]43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乌政办[2010]43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正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乌政办[2010]43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2009年,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为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文明和谐的首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乌鲁木齐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二○一○年二月八日乌鲁木齐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一等奖(3个)天山区人民政府新市区人民政府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二等奖(7个)米东区人民政府头屯河区人民政府水磨沟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达坂城区人民政府三、人口贡献奖(3个)天山区人民政府头屯河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四、人口创新奖(3个)米东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水磨沟区人民政府五、计划生育齐抓共管优秀单位(10个)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乌昌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六、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达标单位(5个)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总工会——结束——。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09•【字号】乌政办[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乌政办[2010]42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2009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根据《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经市安委会考核,现将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1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新市区人民政府、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米东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园林)局、市城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粮食局)。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先进单位(2个)头屯河区人民政府、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三、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2个)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天山区人民政府。

四、安全生产合格单位(18个)乌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市政市容局、市国资委、市农牧局(兽医局)、市文化局、市水务局、市广电局、市煤炭局、市房产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人防办。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平安和谐首府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九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7•【字号】新政办发[2010]197号•【施行日期】201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9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于查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2010年7月16日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及自治区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社会各方面,组织实施的难度较大。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把普查工作纳入本年度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和落实。

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到位。

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政办[2009]231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政办[2009]231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政办[2009]231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乌鲁木齐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试行)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是保护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具体措施之一。

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根据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乌鲁木齐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李浩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王北疆市卫生局局长成员:陈国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马国忠乌昌财政局副局长马怀新乌昌发改委副主任李菁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刘荣华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历市卫生局副局长郭燕市妇联副主席李艳梅米东区副区长廖文钰天山区副区长李虹沙依巴克区副区长任秀娟新市区副区长李新奕水磨沟区副区长张新强头屯河区副区长王永强达坂城区副区长陈琳乌鲁木齐县副县长赵娟娟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刚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长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年对全市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历兼任,成员从各区(县)卫生局及相关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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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民政局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计划
为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推动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和谐发展为主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先导,以试点项目为载体和突破口,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要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面。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进一步明确党政第一把手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并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政策和法规。

3、与本单位干部职工签定不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协议,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自觉实行晚婚晚育。

4、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时领取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主动协助米东区计生部门做好家人、亲属和亲戚的计划生育工作。

5、根据齐抓共管目标责任书,做好依法规范收养工作,严格审批、办理收养手续。

6、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文件、数据、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

7、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晚婚晚育,加强婚前教育,防止早婚,以及做好生殖保健知识、性别失调的社会危害性等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知晓率。

8、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户优先享受国家福利政策。

在享受低保、救灾救济、城市解困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9、配合计划生育部门积极做好“关爱女孩”活动,以及其他计划生育活动。

2009年,我局要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真抓实干,确保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工作的圆满完成!
米东区民政局
二00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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