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运安全评价要求
储运安全评价要求

储运安全评价一、评价目标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储运车间安全评价目标如下:1、确认危险物的安全性和关于可能威胁生产工作人员安全或导致操作问题的工序的操作性问题;2、确定在工艺操作性上损害的严重性,确认已识别的问题的实用性;3、确认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已包含在设计中,使之减少已识别出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的可能性或严重性;4、确认哪些属于关键操作程序,使得这些程序可以突出关键程度;5、评估现有的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的适当性;6、建议必要的附加安全设施或操作程序。
二、评价范围储运车间已建成1、2、3、4#罐区和装卸车栈台,新建5、6、9#和2#装卸车栈台。
三、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分析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四、评价程序由储运车间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专业成立评价小组并进行评价。
在确定分析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分析结果的应用目的;2、分析处于系统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3、可能处于风险中的人或财产,如:员工、公众、环境、系统;4、可操作性问题,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5、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包括系统安全和操作性能两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由车间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说明。
五、评价依据(一)储罐区设施安全对策措施1、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1.1、6.1.2条,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基础、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土堤除外)应采取在堤内侧培土或喷涂隔热防火涂料等保护措施。
2、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2条,储存甲B类的液体,应用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
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12条,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内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储运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储运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储运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和财物安全,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制定本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储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储运人员安全管理1. 所有从事储运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取得相应的证书。
2. 储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设备,确保自身安全。
3. 储运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经常检查和维护储运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4. 储运人员必须严禁酒后驾车或者在工作状态下服用药物,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
三、储运设备安全管理1. 储运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储运设备必须安装报警装置和防护措施,保障储运过程中的安全。
3. 储运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方法,严禁私自操作或者修改设备。
四、货物储存安全管理1. 储存货物的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爆等必要的安全设施。
2. 储存液体、气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确保储存安全。
3.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保管,确保安全。
五、运输安全管理1. 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必须严密包装,确保不会产生泄漏、破损或其他安全隐患。
2. 运输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运行安全。
3. 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 运输车辆必须安装报警装置和定位系统,方便监控和追踪货物的运输情况。
六、应急管理1. 储运单位必须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责任和操作流程。
2. 储运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3. 储运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监督检查1. 监管部门有权对从事储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或随机的检查。
2. 对于违反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监管部门必须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机构汇报储运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AQ2045-201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道储运实施指南评分办法》

石油管道储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一级二级三级要素分值符合性判断扣分标准要素要素领导岗位责任制未建立,每缺领导、部门和基层岗位建立、少一个,扣1分;其它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未建立,每缺少一个,扣0.5分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未制定不得分;每少一项扣0.5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操作规程,是否全面分和操作规程评定期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无明细表,不得分;每少一年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 2 责任(15)使用明细度,扣1分施检查隐患治理及控制措施相关无相关资料,不得分;一项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 3 资料采取措施,扣0.5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任和承未制定,不得分;少一项,扣诺(30)制定符合专业实际的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 0.5分谎报、瞒报一次,不得分;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记录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 报一次,扣1分利用文件、广播、电视或网络未承诺,不得分;承诺未公开,等形式公开承诺扣2分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公开的HSE承诺(10) 10 承诺应包括遵守国家和所在地承诺承诺不包括,扣2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诺应包括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承诺不包括,扣2分一级二级三级要素分值符合性判断扣分标准要素要素惯承诺中应包括人力、物力、财承诺不包括,扣2分力资源的内容承诺中应包括持续改进HSE体承诺不包括,扣2分系的内容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或影像资未组织开展,扣2分料安全文化11.9消防日活动记录或影像资管道储运单位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5 未组织开展,扣2分建设(5)料其它活动记录或影像资料未组织开展,扣1分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 5 内容不符合,不得分要求应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符HSE方合法律法规要求的HSE方针,并传达 / 针(20)到单位员工。
内容与本单位生产实际相适应一处不适应,扣1分5 未传达,不得分;传达未全面传达到单位全体员工10 覆盖,扣2分策划危害因素原油、天然气等介质固有风险未辨识,不得分 12 (150)辨识、风辨识一级二级三级要素分值符合性判断扣分标准要素要素险评估和长输管道、输油泵、压缩机、已辨识,因素不全,每缺一项,风险控制每年组织1次全面加热炉、锅炉、压力容器、供扣0.5分(70)的危害因素辨识活配电等设备设施辨识动站场平面布置、消防、安全标识等辨识进行危害因素加压、加热等工艺流程辨识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雷电、暴风雨、暴雪、高温、冰冻、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环境影响因素辨识承包商、供应商等在现场作业的所有人员风险辨识对于识别出的危害对于识别出的危害因素,通过因素,组织风险评抽查风险评估资料, 对确定的未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分;评估,对确定的管道泄 10 管道泄漏、火灾爆炸、人身伤估项不全,缺一项,扣1分;漏、火灾爆炸、人身亡等不可接受的风险,查验有未进行分级管理,扣2分伤亡等不可接受的否进行和分级管理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对不可接受的风险,查验针对不可接受风险所制定未制定,不得分;措施方案不制定相应的削减或10 的削减或控制措施方案完善,扣1分控制措施一级二级三级要素分值符合性判断扣分标准要素要素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的生产安全查验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事故未开展,不得分;未建档,扣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16 隐患排查;隐患档案建立齐全10分;档案不齐全,扣2分事故隐患登记建档根据风险识别与评价的结果,对大型查验领导干部承包文件和检查站库,人口稠密区、环境敏感区、穿记录,确认对大型站库,人口稠跨越特殊区域管段,码头接收站等关密区、环境敏感区、穿跨越特无文件,不得分;无检查记录, 10 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确定领导干部联殊区域管段,码头接收站等关每一人次扣0.5分系点。
储运仓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

a、b、c、 d、e
a、c、d、 e
a、c、d、 e
a、b、c、 d、e
a、c、d、 e
126
1、查验合格证必须等叉车或卡车停止后,进 a、b、c、
行。2、叉车操作3米范围内禁止站人
d、e、f
9 1、戴手套操作,2、2人配合处理 1、提高安全意识,进行安全观察。2、禁止
9 从卡车平台上跳下。3、使用登高设备。 1、提高安全意识,进行安全观察。2、叉运
126 过程中禁止靠近货物。3、穿安全鞋。
c、d、e d、e d、e
0
V
1
3
3
4、 产品过程中翻倒,可能发生压伤人,产品跌 操作失误
III
3
6
7
落可能压伤脚
填说写明单 :据 1、 1、 未见有伤害迹象
a-培训;2、
危险等
评价表
分析日期: 编号:
条件危险性评价
控制措施
管理措施
D
45 126 126 54 54
提高安全意识,使用前检查等 1、厂区内走人行道。2、进出库位门时,注 意观察,确保安全通行 1、穿反光服;2、提高安全意识,进入区域 注意运行的叉车。 1、戴安全帽。2、禁止站在2个高的原料上3 、禁止俯身挂包。4、提高安全意识 1、叉车听挂包员口令操作。2、避免匆忙工 作。3、提高安全意识
III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
7
挂包原料
1 时,发生滑倒
操作失误
挂包时,未配合好,将人挤落或手指未及时
IV
3
6
3
2 抽出被挤伤
操作失误
IV
3
6
3
在物流作业区内与运行的叉车或卡车发生碰
器材储运安全规定

器材储运安全规定
是指保障器材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器材储运安全规定:
1. 储存环境要求:储存器材的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和易燃物质。
储存区域应远离火源和高温区域。
2. 储存位置要求:存放器材的位置应稳固,避免堆放过高或过重的物品。
同时要确保储存位置能够方便放置和取出器材,以及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
3. 包装要求:对于易碎、易损坏或有特殊要求的器材,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和保护,以防止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运输规定:运输器材时,应选择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
货物应牢固固定,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碰撞。
5. 使用安全:在使用器材时,应按照器材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同时,要定期对器材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6. 废弃物处理:废弃或报废的器材应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处理,尽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器材储运安全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根据不同类型的器材和行业的需求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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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某(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第一章评价依据1.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1998)⑶《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995)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⑸《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1990)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令第17号(2005)⑼《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⑽《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⑾《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⑿《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⒂《上海市消防条例》2000.1.2⒃《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005.3.1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56号(2006)⒅《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⒆《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⒇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1.2依据的技术规范、标准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16-87⑵《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GB50160-92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⑷《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⑸《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⑹《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⑺《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⑻《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⑼《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⑽《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⑾《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 ⑿《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⒀《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2000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057-94⒅《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⒆《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⒇《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21]《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22]《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2005[23]《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24]《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设计规范》GB50058-92[2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26]《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27]国家和本市其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1.3其它依据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储存危险化学品场所、设施的房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安全协议;3、消防部门对储存设施的检查意见书;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目录;5、上海某储存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资料;第二章概述2.1储存单位基本情况表2.1储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或表2.1储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2.2储存单位情况简介:◆储存物品种、规格表2.2储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储存能力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库房、最高储存限制量说明◆年吞吐量◆仓库平面图、地理位置、周边情况2.3从业人员情况1、职工人数:2、持证情况:①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表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表③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表④储存危险化学品专业或义务消防队伍人员情况表2.4上海市某仓储单位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制度2.5评价范围本评价报告对上海某仓储单位申请危险化学品储存登记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储存条件”)逐项进行评估评价。
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评价项目负责人:×××2010年5月15日评价人员目录第一章评价依据 (1)1.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 (1)1.2依据的技术规范、标准 (3)1.3其它依据 (4)第二章概述 (6)2.1评价范围与内容 (6)2.2申请备案单位基本情况 (8)2.3储存单位基本情况 (11)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23)3.1主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23)3.2储罐和库房安全设施设备符合性识别 (30)3.3装卸和输送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 (30)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符合性识别与危险性分析 (35)3.5重大危险源辨识 (40)3.6小结 (43)第四章评价单元的划分 (45)第五章评价方法的选择和方法简介 (46)5.1评价方法的选择 (46)5.2评价方法简介 (48)第六章储存单位现场检查、分析、评价 (51)6.1储存场所各库房、储罐的实际情况 (51)6.2储存单位现场检查与评价 (52)6.3本章小结: (80)第七章采用其他方法进行的定性、定量评价 (81)7.1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81)7.2毒物扩散定量分析法 (82)第八章安全对策措施 (103)8.1安全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103)8.2劳动安全对策措施 (104)第九章评价结论 (106)9.1评价结果分析 (106)9.2总体评价结论 (107)附件:1、《安全评价委托书》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4、《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验收的意见》复印件5、《×××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6、《防雷设施检测合格证》及《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复印件7、《房地产权证》复印件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8、“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9、《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复印件10、员工培训签到表复印件11、平面图12、现场照片第一章评价依据1.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8));(3)《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995));(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8)《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1990));(9)《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2006));(11)《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1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1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4)《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15)《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质技监锅发[1999]154号);(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7)《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18)《××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2006));(19)《××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管理办法》(××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2007〕389号);(20)《××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2007〕424号);(21)《××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8日);(22)《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23)《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其他适用的国家、××省法律、法规、文件。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储配站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储配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储配站建设工程一、项目概况该储配站建设工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50亩,主要包括储油罐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及防火安全措施等。
二、验收评价过程为了保障储配站的安全运行和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公司组织了验收评价团队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检查。
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石油储运设施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验收,并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了检查和评估。
具体过程如下:1. 资料审核我们首先对该工程的建设方案、设计文件、环评报告及相关的审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保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 现场检查我们对储油罐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等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确保设施建设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
3. 设备测试我们对储油罐区和加油站内的油量计、计量设备等进行了测试和校正,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保障了计量和交易的可靠性。
4. 环保检查我们针对该工程涉及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措施进行了评估,保证该储配站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并且能够规范化、高效率地运行。
三、验收评价结论针对该储配站建设工程,我们结合以上的评估和检查,给出了以下综合评价结论。
1. 设施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设备齐全、完好、稳定。
2. 设施的运行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现场操作规范、安全,保障了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3. 设施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同时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到位,保证了该储配站的环保运行。
4. 该储配站建设工程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管理人员素质高,具有一定的应急能力。
该储配站建设工程从设施的建设、设施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及人员素质等多个方面得到了全面保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评价标准。
四、后续建议针对该储配站的运行和管理,我公司提出以下建议:1. 注重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稳定和持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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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安全评价一、评价目标瑞德化工储运车间安全评价目标如下:1、确认危险物的安全性和关于可能威胁生产工作人员安全或导致操作问题的工序的操作性问题;2、确定在工艺操作性上损害的严重性,确认已识别的问题的实用性;3、确认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已包含在设计中,使之减少已识别出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的可能性或严重性;4、确认哪些属于关键操作程序,使得这些程序可以突出关键程度;5、评估现有的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的适当性;6、建议必要的附加安全设施或操作程序。
二、评价围储运车间已建成1、2、3、4#罐区和装卸车栈台,新建5、6、9#和2#装卸车栈台。
三、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分析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四、评价程序由储运车间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专业成立评价小组并进行评价。
在确定分析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分析结果的应用目的;2、分析处于系统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3、可能处于风险中的人或财产,如:员工、公众、环境、系统;4、可操作性问题,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5、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包括系统安全和操作性能两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由车间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说明。
五、评价依据(一)储罐区设施安全对策措施1、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1.1、6.1.2条,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基础、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土堤除外)应采取在堤侧培土或喷涂隔热防火涂料等保护措施。
2、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2条,储存甲B类的液体,应用浮顶或浮舱式浮顶罐。
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12条,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4、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17条,管道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闭;在防火堤雨水沟穿堤处,应设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应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设置两个以上人行台阶或坡道,隔堤均应设置人行台阶。
5、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18条,事故存液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应设导液管(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事故存液池距防火堤的距离不应小于7m;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事故存液池应有排水设施。
6、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23条,可燃液体储罐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装置,必要时应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
7、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24、6.2.25条,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8、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3.11条,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
9、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5.3.5条,在管带适当的位置应设跨桥,桥面最低处距管顶(或保温层顶面)的距离不应小于80mm。
10、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5.3.7条,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根部处应设一个总的切断阀,每根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上还应设一个操作阀。
储罐放水管应设双阀。
11、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5.4.8条,罐区阀门集中处、排水井处应设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器。
12、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5.4.11条,应将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测量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13、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6.3.5条,与储罐连接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并应满足抗震和防止储罐沉降的要求。
不宜采用软管连接。
14、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6.3.9条,罐顶的仪表或仪表元件宜布置在罐顶梯子平台附近。
15、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1.2条,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16、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1.4条,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
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或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17、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1.7条,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 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
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18、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1.8条,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高度大于或等于1. 2 m 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19、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1条,同一防火堤的地上油罐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同一防火堤,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油品储罐(甲B类、乙类和丙A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但不宜与丙B 类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常压储罐也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但应设置隔堤分开;○2沸溢性的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单独成组布置的泄压罐除外;○3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4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5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20、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2条,同一防火堤油罐总容量及油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顶油罐及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浮顶油罐混合布置,其总容量不应大于120000m3,其中浮顶、浮顶油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2钢浮盘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360000m3,易熔材料浮盘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240000m3;○3外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600000m3;○4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m3时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 2座,单罐容量小于1000m3或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油罐数量可不限;○5油罐不应超过2排,但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3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4排,润滑油罐的单罐容积和排数可不限。
21、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3条,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22、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4条,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有消防道路或留有宽度不小于7 m 的消防空地。
23、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5条,油罐组防火堤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油罐组一个最大油罐的公称容量。
24、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6条,油罐组防火堤顶面应比计算液面高出0.2m。
立式油罐组的防火堤高于堤设计地坪不应小于1.0m ,高于堤外设计地坪或消防道路路面(按较低者计)不应大于3.2 m。
25、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8条,防火堤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地面应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出口,坡度宜为0. 5%;○2防火堤地面宜铺设碎石或种植高度不超过150mm的常绿草皮;○3防火堤地面应设置巡检道;○4当油罐泄漏物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堤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26、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12条,油罐组隔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罐容量小于5000m3时,隔堤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2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3且小于20000m3时,隔堤油罐数量不应多于4 座;○3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20000m3且小于50000m3时,隔堤油罐数量不应多于2 座;○4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0m3时,隔堤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座;○5沸溢性油品油罐,隔堤储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6非沸溢性丙B类油品油罐,隔堤储罐数量可不受以上限制,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7立式油罐组隔堤高度宜为0.5m-0.8m 。
27、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3.5条,防火堤、防护墙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和防护墙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宜设置不小于0.5 % 的坡度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口;○2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的地面应做防腐蚀处理。
28、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3.6条,防火堤、防护墙场地应设置集水设施,并应设置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
29、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4.1.1条,防火堤宜选用土筑防火堤,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火堤、砌体防火堤、夹芯式防火堤,不宜采用浆砌毛石防火堤。
30、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4.2.1条,防火堤、防护墙的基础埋置深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冻土深度和稳定性计算等因素确定,且不宜小于0.5 m。
31、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4.2.2条,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防火堤堤身侧应做防腐蚀处理。
32、根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AQ3053-2015)第6.7条,储罐设计时,应考虑足够的腐蚀裕量。
对于有均匀腐蚀的储罐,腐蚀裕量应根据预期的储罐使用年限、防腐蚀技术措施和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同时,还应考虑介质流动时对储罐的冲蚀和磨损等影响,并应考虑局部腐蚀的影响。
33、根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AQ3053-2015)第6.13条,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罐体处应设一个总切断阀。
对大型储罐,应采用带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执行机构的阀门。
当执行机构为电动型时,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应做防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