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处理方法
高层小区消防要求有哪些

高层小区消防要求有哪些一般高层小区要有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火栓等。
1、防火间距。
一般来说住宅区内考虑到日照的因素,南北向间距较大,主要造成防火间距不足的大多是东西相邻建筑。
大致上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相邻住宅楼之间防火间距不足。
防火间距不足6米的多层相邻住宅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居住建筑成组布置的相关条文,即6层以下、总占地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的相邻建筑,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4米进行设计,也可采用相邻较高面外墙设置防火墙的办法。
二是住宅楼与沿街商业用房之间垂直毗邻布置,间距一般只有1—2米,这类建筑除了将相邻较高面设计为防火墙外,还应考虑内角外墙上相邻的门窗洞口的间距不应小于4米的要求。
三是单体或连排式别墅之间防火间距不足,这种情况也可对照居住建筑成组布置的条文,使间距不小于4米,否则相邻较高外墙应设计为防火墙。
四是高层住宅与多层住宅防火间距不足,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方法,当多层住宅相邻面外墙为防火墙,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4米;当高层住宅相邻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但考虑到居住建筑的通风和采光,以上两种方法实施难度都较大,实用性较差。
2、消防车道。
小区内应布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形成环状,宽度不应小于3.5米,至少有两个与小区外道路相通的出入口,出入口的净高和净宽都不应小于4米。
对于多层住宅应保证至少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除此之外车道的转弯半径、车道上的管线情况、车道下的耐压能力也行。
3、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是每个住宅小区都必须具备的基础消防设施,设置的数量应能保证每幢建筑都在其保护半径以内,位置应设在消防车道旁,特别要注意的是DN100或DN150的主出水口应朝向消防车道,以便于消防车取水。
应杜绝将室外消火栓设在绿岛中央或无消防车道处的情况。
简述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应变措施

简述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应变措施
当防火间距不足时,可以采用以下应变措施:
1. 改变建筑布局:通过调整建筑布局来减少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例如,可以将建筑物的一侧改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以减少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2. 设置防火墙:在相邻建筑物之间设置防火墙,以减少火灾的传播。
防火墙可以是独立的墙体,也可以是屋顶上的防火墙。
3. 采用防火分区:通过设置防火分区来减少火灾的传播。
防火分区可以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4. 加强消防设备:在建筑物之间设置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水枪、消防喷淋设备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扑灭火灾。
5. 采取其他措施:除了上述措施之外,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减少火灾的传播,例如关闭门窗、禁止明火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应变措施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防火性能。
同时,应该遵守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处理方法

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处理方法文章来源:中国消防在线时间:2007-05-24作者:浙江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指导处言西防火间距是相邻建筑之间能有效阻止火灾蔓延的距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关于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是工程建筑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也是公安消防机构在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中对其审查的重要依据。
随着城市建设、工业区建设的飞速发展,土地利用越趋紧张,相邻两座多层民用建筑或厂房之间,若保留规范中一般规定的6米、10米防火间距,在实际操作中越来越不符合现实的要求,如何使其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又能减少间距、节约土地,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机构执法为民的服务要求,综观各单行建筑防火规范,都有关于防火间距的减少措施,笔者依据规范规定,概括整理出如下措施:一、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共四级,其中一级防火性能最高,四级最低。
耐火等级不同,规定的防火间距也不同,如《建规》3。
3。
1条规定,三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4米,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对于民用建筑也是同理,如《建规》5。
2。
1条。
所以,对于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可以通过提高其耐火等级达到减少防火间距的要求,特别是对于一些工业区内的厂房,建设单位为减少建设成本,采用人字架木屋顶,耐火等级三级,很容易造成防火间距不足。
由此可见,在图纸审查中对此类问题可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其不采用木屋架,改用不燃材料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屋顶以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减少间距。
二、降低厂房、仓库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厂房、仓库等建筑,其火灾危险性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火灾危险性依次降低,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须满足《建规》第3。
3。
1条、第4。
3。
1条规定,如一、二级厂房、仓库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同时规定,火灾危险性最低的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也可按规定减少2m。
防火间距不足时采取的措施

厂房
厂房
厂房
厂房
戊类厂房(仓库) 非甲乙厂 生活用房 房 非甲乙厂 非甲乙仓 房 库 丙 丁 戊 厂 房 民 用 建 筑
防火间距不足时采取的措施 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 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外墙为防火墙 且屋顶的耐火等级不低于1.00h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然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页外墙上的门、窗、洞口 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 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办公室、休息室)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 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的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区水幕或6.5.3条防火卷帘时、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以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较少2m,与所属厂房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雨 6吗,确需相邻布置时,因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为丙丁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简直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 等同民用简直按本规定第5.2.2条的规定执行 耐火等级低于司机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无相邻较低一座建筑无眠高15m及一家范围内的外墙无门窗洞 口的防火墙时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 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类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
《建筑设计防火规》疑难问题

4、商业网点的防火分隔 商业网点每个单元之间采用2h防火隔墙进行分隔。 每个单元之间,即防火隔墙两侧门不用遵守防火 墙的相关规定。
(二)消防车道与救援场地
1、消防车道的设置范围 ①高层民用建筑 ②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座位的会堂 ③占地面积超过3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等单、多 层公共建筑 ④工厂、仓库 ⑤短边大于24m的内院 ⑥沿街长度大于150m或者总长度大于220m的其它 非高层建筑
十三、防火间距问题
防火间距不足,用防火墙调整时候,不允许开设洞口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公众聚集场所,是指的宾馆、 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 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的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 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 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二、民用建筑部分
(一)商业网点 1、商业网点应该设置什么样的楼梯? 商业网点不是商业,不用按商业要求设计楼梯,不用设计封闭楼梯间,宽 度可以参照5.5.18最小1.1m设计
2.商业网点的疏散 距离 疏散距离按照袋 型走廊的规定
3、商业网点的应用范围 住宅下部少量不在住宅投影范围内的部分,可以按 网点设计。 独立的二层建筑,即便是形式完全满足网点的其它 要求,也不能按照网点设计。 物业办公用房、居委会办公、社区活动等小区配套 用房,可以按照网点设计。
五、建筑内部的不同功能场所之间的防火分隔
新建规GB50016

新建规GB50016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5月1日就开始实施,将替代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新规范不仅增加补充了一些要求,对旧版的许多内容作了修改,也对两项合并的旧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为消防行业中一项最基本的国家标准,对其的掌握以及了解是十分有必要的。
消防百事通收集整理的新老规范之间的对比以及解读、问题解答,希望对从事消防行业的朋友有所帮助。
强烈建议相关的消防人员能仔细阅读并收藏……卷首部分新规范专家整体解读一、整合后的规范标准的修订整体趋于严格。
二、整合后的规范文字更加严谨、细致。
三、整合后的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款,合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
四、整合后的规范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五、整合后的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更加紧密。
第二章术语部分解读新规范主要条文及问题分析新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厂房;2、仓库;3、民用建筑;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可燃材料堆场;7、城市交通隧道。
原建规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厂房;6、仓库;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可燃材料堆场;10、城市交通隧道。
问题1:在实际工程中,除适用于或者不适用以外的建筑可以套本规范吗?回答:不要套用,但可以参考。
如广播电视建筑等。
问题2:如果专业规范与本规范相互冲突以哪个为准?回答:通常以本规范为准,因为这是防火规范。
但是有些专业比较强的规范,有特殊要求时,应以专业规范为准。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汇总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第一篇建筑防火案例分析案例(三)分析题如果该木器厂房受选址条件所限,与该厂的一栋已建耐火等级三级的多层办公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仅为13m,问:通常情况下,两者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多少米?如防火间距不足,可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并说明原因?(三)答题要点:通常情况下,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4m,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1.降低拟建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将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降至戊类后,该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8m。
2.提高拟建厂房的耐火等级,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后,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2m。
3.对已建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提高其耐火等级,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后,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2m。
4.在对已建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时;将这两栋建筑中的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改造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将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改造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后,其防火间距均可不限。
5.在对已建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时;将这两栋建筑中的相邻较低一面外墙改造为防火墙,且较低建筑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将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改造为防火墙,且其墙上开口部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后,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4m。
6.拆除防火间距内的原建筑。
交流学习群:367944855案例2(三)分析题某单层堆垛储物仓库,二级耐火等级,占地面积2500㎡,储存物质为成品罐装饮料,储物高度为3m,其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
仓库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划分成一个防火分区。
问:(1)该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哪一类?(2)该仓库防火分区划分是否恰当?为什么?(三)答题要点:1.该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2类。
2.恰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对策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对策《规范》要求:《建规》第3.3.1条注③规定:两幢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盖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其防火间距可以适当减少,但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防火间距不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小于4m。
《建规》第3.3.4条规定建筑物可成组布置。
常见问题:两幢相邻建筑都无法做到相邻立面为防火墙,或即使将建筑物视为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间距达不到4 m或6m的要求。
处理方法:如果这几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面积,并且这些厂房面积之和不大于3000m2,可将这些建筑视作一幢大建筑,各小厂房可视为“大建筑”的防火墙间,小厂房之间的间距可以不限。
因为一幢大厂房各部分连在一起,所以不存在间距问题,如果说一幢大厂房能符合安全要求,各组成部分分开后之间留有一定间距,应该更安全更符合消防要求。
而且根据《建规》6.0.4条,这些小厂房面积均不大于3000 m2,不要求周围都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然,这幢“大建筑”的其他的消防设施(如消火栓、防火分隔等)应满足《建规》的要求。
同样道理,对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问题,也可以按上述方法予以处理。
五、既有生产车间、仓库、又有办公的综合楼的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建规》没有对这类建筑的消防设计作出明确的规定。
常见问题:随着个私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一些诸如小服装加工厂、小印刷厂、小玩具厂等集生产、储存、办公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
有的还是租用民用建筑作办公室。
处理方法:(一)工业建筑内不能有住宅或人员聚集场所;(二)不能是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且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车间不能出现明火;(三)火灾危险性按生产用房火灾危险性确定(工业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的比小于5%的除外);(四)车间内的可燃材料的存量不应超过一个班次的用量;(五)车间与办公之间应采用不小于4小时的隔墙和1小时的楼板分隔,如墙上必须开门,则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六)办公部分应靠近疏散出口;可燃材料的库房设置在走道的尽端;(七)应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封闭楼梯间;(八)应满足《建规》的其它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火间距是相邻建筑之间能有效阻止火灾蔓延的距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关于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是工程建筑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也是公安消防机构在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中对其审查的重要依据。
随着城市建设、工业区建设的飞速发展,土地利用越趋紧张,相邻两座多层民用建筑或厂房之间,若保留规范中一般规定的6米、10米防火间距,在实际操作中越来越不符合现实的要求,如何使其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又能减少间距、节约土地,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机构执法为民的服务要求,综观各单行建筑防火规范,都有关于防火间距的减少措施,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笔者依据规范规定,概括整理出如下措施:
一、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共四级,其中一级防火性能最高,四级最低。
耐火等级不同,规定的防火间距也不同,如《建规》3。
3。
1条规定,三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4米,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对于民用建筑也是同理,如《建规》5。
2。
1条。
所以,对于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可以通过提高其耐火等级达到减少防火间距的要求,特别是对于一些工业区内的厂房,建设单位为减少建设成本,采用人字架木屋顶,耐火等级三级,很容易造成防火间距不足。
由此可见,在图纸审查中对此类问题可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其不采用木屋架,改用不燃材料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屋顶以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减少间距。
二、降低厂房、仓库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
对于厂房、仓库等建筑,其火灾危险性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火灾危险性依次降低,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须满足《建规》第3。
3。
1条、第4。
3。
1条规定,如一、二级厂房、仓库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同时规定,火灾危险性最低的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也可按规定减少2m。
又如《建规》第3。
3。
8条规定,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规》第3。
3。
1条规定,但如果是单、多层厂房降低厂房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则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以采用《建规》第5。
2。
1条即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规定,减少防火间距。
三、成组布置建筑物
当建筑物数量较多,功能类似,布置较为集中时,可以成组布置建筑物,则组内的建筑物间可以减少防火间距,《建规》第5。
2。
1条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第5。
2。
4条规定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且不超过六层的住宅,如占地面积的总和不超过2500平方米时,可成组布置,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建规》第3。
3。
4条规定数座厂房(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除外)的占地面积总和不超过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时,可成组布置,组内厂房的间距,当厂房高度不超过7m米,不应小于4m;超过7m时,不应小于6m。
四、相邻一侧的外墙设置为防火墙
当相邻两幢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少,甚至可以不限,其适用于民用建筑、厂房、仓库等。
如《建规》第5。
2。
1条规定,两座多层民用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高规》第4。
2。
2条对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也做了同样规定;《建规》第3。
3。
1条规定,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第4。
3。
1条规定,两座库房相邻较高一面墙为防火墙,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定面积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设置为防火墙,其屋顶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以减少防火间距,但不适用于仓库建筑。
如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面耐火极限不低于小1h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甲、乙类厂房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4m;相邻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多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应小于3。
5米,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宜小于4m。
五、民用建筑、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开口部位设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
当民用建筑、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防火间距可以适当减少,如《建规》第5。
2。
1条规定,相邻两座多层民用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
5米;《高规》第4。
2。
4条规定,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4m;《建规》第3。
3。
1条规定,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甲、乙类厂房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4m。
六、多层民用建筑、厂房相邻外墙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减少外墙开口面积所比例。
《建规》第5。
2。
1条规定,两座多层民用建筑相邻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开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建规》第3。
3。
1条规定丙、丁、戊类厂房其外墙开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但此项措施不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和仓库。
七、储罐减少容量或埋地
当建筑物周围有易燃、可燃物质储罐时,可采用减少储罐容量或埋地以减少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如《高规》第4。
1。
10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15m,当直埋于高层民用建筑的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m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液化石油气总储量不超过1立方米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可与裙房贴邻建造;第4。
2。
5条规定,小型甲、乙、丙类液体储直埋时,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
《城市燃气设计规范》第6。
3。
7条规定,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全压力式贮罐当采用埋地
时,与周围建筑物防火间距可减少50%。
八、其他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当采用浮顶储罐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5%。
甲类第3。
4项物品储量不超过2t的库房或甲类第12。
5。
6项物品的储量不超过5t的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12米。
汽车加油站汽油罐及其通气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汽回收系统,与站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可减少30%。
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民用建筑之间如设有高度不低于2。
2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
采用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的地上液化石油气罐整体装配式的加气站,其罐与站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三级站的地上罐减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