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防火间距
车间、厂房、储罐安全间距

车间、厂房、储罐安全间距
1、甲类车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2米,甲类车间离主干道之间
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离次干道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米
乙类车间之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甲类与乙类车间之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2米
2、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3、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0m,与明
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0 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 ;乙
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0m,与重要公共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0m,
4、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1的规定,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其间距可不受表2.1规定的限制。
表2.1 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
注:厂房与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按建筑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的最小距离计算。
5、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
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13.0m。
6、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米,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
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得防火间距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与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她建筑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得规定。
表4。
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与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她建筑得防火间距(m)注:1 当甲、乙类液体储罐与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得总容量可按1m³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³丙类液体折算.ﻫ2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得距离不应小于10m。
3甲、乙、丙类液体得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得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得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得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得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得规定增加25%。
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得液体储罐区与其她建筑得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得规定减少25%.5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容6直埋地下得甲、乙、丙类量得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间距得较大值。
ﻫ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量不大于50m³,总容量不大于200m³时,与建筑物得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7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4.2.2甲、V·A得室外变、配电站与工业企业得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得室外降压变电站。
ﻫﻫ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得规定。
表4。
2。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得防火间距(m)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得直径(m),矩形储罐得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与得一半.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得较大值.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ﻫ4 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³且采用固定冷却系统时,甲、乙类液体得地上式固定顶储罐之间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1.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1 — 1)(GB50016-2006)表1 — 1 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2.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表1-2)(GB50016-2006)表1-2 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m)3.加油站内、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 — 1、表2 — 2)(GB50156-2002 (2006 年版))表2—1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2 加油站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一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120立方米,小于或等于18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
二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60立方米,小于或等于12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
三级加油站总容积小于或等于6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30立方米。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建规(GB50016-2006)中常涉及的部分安全规定1.厂房、仓库1.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5)2.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3.3.9)3.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3.3.15)4.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3.3.15)5.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3.6.1)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3.6.8)7.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3.6.11)2.安全出口8.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7.1)9.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3.7.2)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10.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表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m)注:1 当甲、乙类液体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的总容量可按1m ³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³丙类液体折算。
2 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 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容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6 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量不大于50m³,总容量不大于200m ³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7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和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表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压力储罐安全距离标准

压力储罐安全距离标准
压力储罐与周围的建筑物、树木、电力设施以及道路等的安全距离一般应满足相关规定,以确保安全。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储罐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距离标准:
1. 储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2. 储罐与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民用建筑、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现行《城市煤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0m。
3.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4. 储罐与所属泵房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5. 埋地压力罐周围在仪表正常维护管理期内(一般为5年),周边10米内不得渗入其他任何管道。
6. 操作平台离设备3m以上且不能有污染源并远离震动源。
7. 地上储水容器需注意防火和防触压伤害的问题,要确保不会因大风等原因导致人员摔倒或物品倾落砸伤人员,同时容器的材质也要考虑防止刺割伤害。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实际的安全距离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因此,在设计和建设时,应参考当地的规范标准进行操作。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表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m)注:1 当甲、乙类液体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的总容量可按1m ³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³丙类液体折算。
2 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 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容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6 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量不大于50m³,总容量不大于200m ³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7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和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表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表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m)注:1 当甲、乙类液体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的总容量可按1m ³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³丙类液体折算。
2 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 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容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6 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量不大于50m³,总容量不大于200m ³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7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和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表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液化天然气储罐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记忆口诀

液化天然气储罐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记忆口诀
【原创版】
目录
一、液化天然气储罐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内储罐间的防火间距要求
三、南阳杜尔气体装备有限公司简介
正文
一、液化天然气储罐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或罐区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
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液化天然气储罐或罐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 4-6 的要求。
其中,居住区、村镇的防火间距要
求较高,应保证在 1000 人或 300 户及以上的情况下,防火间距不小于一定数值。
当人口或户数少于 1000 人或 300 户时,应按照表 4-6 中
其他民用建筑的要求确定防火间距。
此外,液化天然气储罐或罐区与站外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也有严格的要求,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内储罐间的防火间距要求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内储罐间的防火间距要求同样十分重要。
根据规定,组与组相邻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0m。
同时,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所属泵房的距离也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应小于 15m。
当泵房面向储罐一侧的外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至 6m。
三、南阳杜尔气体装备有限公司简介
南阳杜尔气体装备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位于风景如画的汉水之北伏牛之南,南水北调的源头——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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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储罐的基本要求
字体:[ 大中小] 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656 来源:宣教中心
一、液体储罐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储存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同而要求有不同的防火间距。
如果建筑物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甲、乙类液体储存总量在50t以内,防火间距可为12m,在200t 以内,可为15m,在1000t以内,可为20m.
二、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与储罐形式和单罐容量有关。
储存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罐,小于或等于1000t,防火间距可为0.75D。
大于1000t,为0.6D.浮顶储罐为0.4D,卧式储罐不小于0.8m.
注: D为相邻立式储罐中较大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三、防火堤建设
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半地下储罐或储罐组,应设置非燃烧材料的防火堤,具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四、储罐的安全附件
储罐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如进出液体接合管、排污孔、放水阀、人孔、采光孔、量油孔、通气管、阻火器和呼吸阀等基本附件应当完整好用。
五、液体危险品的装卸
主要注意静电的消除,流速不应大于4.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