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移交程序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则负责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在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移交时间:工程档案资料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整理,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
2. 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数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移交程序: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交档案资料清单和电子文档,由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再向建设单位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档案资料。
4. 移交形式:纸质档案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刻制成光盘或其他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确保内容的完整与可读性。
5. 签收确认:建设单位在接收到档案资料后,应出具正式的接收凭证,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6. 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7. 责任追究:如发现档案资料有遗漏、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重新提交。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档案资料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8. 档案保存:建设单位应将接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妥善保存,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害,并便于日后查询使用。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文献支持。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基建工程档案移交流程

基建工程档案移交流程基建工程档案移交流程工程档案一般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3 家参建单位的资料构成,对3家参建单位的资料整理、移交的具体要求如下:一、对建设单位资料的整理和移交要求:(一)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各项报建、方案批复、勘察、测绘、设计、招投标、合同、开工审批等文件。
(二)工程过程形成阶段文件:院内、外不工程有关的重要往来函件(如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函、使用单位变更申请、医院批复意见等)、工程重要协调会议纪要等,(三)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文件:工程竣工报告、验收申请、验收记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电梯安装分部质量验收登记表、电梯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环保验收、节能验收、燃气验收、人防备案验收、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四)竣工结算文件: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各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各项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不造价有关的协调会议纪要、竣工图纸、竣工送审结算书、咨询公司审核意见批复、结算报告、审计报告等。
另外,由建设单位分包的工程资料:如电梯、网绚、白蚁、燃气等。
以上资料由医院基建科、审计室在工程阶段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管理收集,工程验收后分批移交给基建科资料管理员进行全套资料整理、组卷、汇编等工作。
二、对施工单位资料要求(一)施工单位的资料包括:综合管理记录、各分部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等文件。
施工单位从工程开工-施工-竣工验收-到备案结束,工程阶段期间及时积极收集质监部门对各分部工程验收,抽查整改等文件,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及时对分包单位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在每一分部工程(包括竣工验收)组织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将之前阶段不申请验收的分部工程文件交不基建科、监理、质监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实体验收。
报送工程档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报送工程档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一、引言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的文件资料,对于保留工程历史、提供技术参考具有重要意义。
在工程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报送工程档案的程序,本文将介绍报送工程档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二、报送工程档案的程序1. 领取《工程档案报送通知单》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部门会领取《工程档案报送通知单》,该通知单包括报送要求、时间限制等内容。
2. 组织整理档案资料工程部门需按照通知单的要求,组织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图、验收报告等。
3. 专业审核经过组织整理后,工程部门需对档案资料进行专业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准确。
4. 归档并打印清单审核通过后,工程部门需将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归档,并打印清单备查。
5. 填写《工程档案移交单》工程部门需填写《工程档案移交单》,包括档案资料的数量、内容、归档位置等详细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6. 移交工程档案工程部门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将整理好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给指定的接收单位。
三、报送工程档案的基本内容1.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变更设计等。
2.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等。
3.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4.运行维护资料:包括运行记录、维护手册等。
5.其他相关资料:如相关会议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
四、总结报送工程档案是工程项目的必要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完整的内容,能够有效记录工程项目的过程和成果,为后续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希望本文内容对报送工程档案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关于报送工程档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档案移交工作流程图

工程档案移交工作流程图城建档案馆优化服务工作档案报送单位移交工作法律、法规、行业国标依据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的提供档案业务指导服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在报建窗口领取城建档案馆发放的《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告知书》,了解工程档案移交内容、移交期限、有关要求、双方责任等。
法规指导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 158-2011)建设单位可以在海口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网址:)下载建设工程文件移交清单,并按文件归档内容档案报送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审核其内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是否是原件,文件是否齐全、内容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符合现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定等)。
出具检查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限期补充、整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验收工程档案质量指导国家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2014)城建档案馆为档案形成单位在档案规范整理方面提供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工程档案移交程序(最终5篇)

工程档案移交程序(最终5篇)第一篇:工程档案移交程序工程档案预验收工作流程(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档案材料等申报材料在城建档案馆窗口进行报验登记。
材料符合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2)初审具体工作承办人按有关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不合格,退回进行整改;合格,报承办部门复查。
(3)承办部门复查全面审查多项归档要求,复核建设单位送审档案。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办理意见和条件。
(4)上报审批申请人根据审验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承办部门核查并报请分管馆长审核、审定。
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进行批前公示。
(5)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对符合归档要求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核发《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
(6)公示将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或政务网上进行批后公示。
(7)归档。
工程档案验收工作流程和岗位要求(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档案材料等申报材料在行政许可中心窗口进行报验登记。
材料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2)初审具体工作承办人按有关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不合格,退回进行整改;合格,报承办部门复查。
(3)承办部门复查全面审查多项归档要求,复核建设单位送审档案。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办理意见和条件。
(4)上报审批申请人根据审验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承办部门核查并报请分管馆长审核、审定。
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进行批前公示。
(5)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对符合归档要求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核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
(6)公示将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或政务网上进行批后公示。
(7)归档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档案馆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竣工资料是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档案,是反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档案馆流程,特制定本流程。
二、移交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和移交。
2.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4. 档案馆:负责接收、保管、利用和提供查询服务。
三、移交流程1. 收集整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主要包括:1)施工图设计文件;2)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技术资料;4)质量检验报告;5)工程变更记录;6)验收报告;7)竣工结算;8)其他相关资料。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 审核确认(1)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2)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确认。
3. 编制移交清单(1)建设单位根据审核确认的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移交清单,明确资料名称、数量、规格、版本等信息。
(2)移交清单应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馆各执一份。
4. 签字盖章(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盖章。
(2)签字盖章后,移交清单生效。
5. 物理移交(1)建设单位按照移交清单,将工程竣工资料装订成册,确保资料完整、整洁。
(2)建设单位将装订成册的工程竣工资料,按照移交清单,向档案馆进行物理移交。
6. 电子移交(1)建设单位按照档案馆的要求,将工程竣工资料进行电子化处理。
(2)建设单位将电子化工程竣工资料,按照档案馆的要求,进行移交。
7. 接收登记(1)档案馆接收工程竣工资料,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存放。
(2)档案馆对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8. 验收合格(1)档案馆对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验收,确保其完整、准确、有效。
工程档案材料移交流程图

工程档案材料移交流程图工程档案材料移交流程图1.准备阶段:- 确定档案移交的目的和范围。
- 制定档案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时间、移交内容和移交的方式。
- 预先准备移交所需的相关材料,如档案目录、移交清单等。
2.整理阶段:- 对要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清理档案,删除无用的文件和文件夹。
- 核实档案的编号和标识,确保档案的唯一性。
- 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打包阶段:- 根据档案的性质和大小,选择合适的打包方式。
- 打包时应注意保护档案,避免损坏或遗失。
- 在打包材料上标明档案的名称、编号和打包日期。
4.移交阶段:- 将打包好的档案材料交给接收方。
- 接收方应核实并签署接收确认文件,确认档案移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移交方应妥善保管移交确认文件,作为后续争议解决的依据。
5.整理阶段:- 接收方按照档案移交清单,将收到的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
- 核实档案的编号和标识,确保档案的唯一性。
- 按照规定的档案目录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6.存储阶段:- 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存放方式进行存储。
- 标明档案的存储位置和存放日期,便于日后查找和管理。
- 对保管好的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7.利用阶段:- 根据需要,提供给相关人员查阅和使用所需的档案材料。
- 针对不同的利用需求,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复制、借阅等。
- 对利用过的档案材料进行记录和追踪,确保档案安全和完整。
8.报废阶段:-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已经过时或失效的档案进行报废处理。
- 对报废档案进行分类和标识,便于后续的处理和销毁。
- 对档案的销毁过程进行记录和监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以上是工程档案材料移交的流程图及详细步骤说明,通过合理的流程管理,能够确保档案移交的顺利和高效,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工程档案材料移交流程

工程档案材料移交流程工程档案是指对一项工程项目的过程、结果和管理进行全面记录和整理的文件资料。
在工程项目完成后,档案材料的移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下面就是工程档案材料移交的流程。
1. 梳理档案材料:首先,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梳理和整理。
这包括工程图纸、合同文件、技术资料、施工记录、验收报告、质检报告等文件。
将这些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能够清晰地呈现工程项目的全貌和过程。
2. 编制档案目录:根据梳理好的档案材料,编制一份详细的档案目录。
档案目录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文件形式、文件日期、保管单位、保管位置等信息,以便于后续的查阅和管理。
3. 核验档案材料:在移交档案材料之前,需要进行核验,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核验的内容包括文件的齐全性、文件的顺序性、文件的完整性等,同时还要检查文件是否有损坏或缺失。
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4. 形成档案案卷:在核验通过后,可以对档案材料进行案卷的编制。
根据档案目录中的文件分类,将同一分类的文件逐一归档。
每个案卷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案卷名称、案卷编号、起止日期等信息。
5. 移交档案材料:形成好的档案案卷可以进行移交。
档案移交需要有正式的文书记录,包括移交清单和移交单。
移交清单是对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的列举,包括文件名称、编号、份数、移交日期等信息。
移交单是由移交人和接收人签署的正式文件,确认档案的移交事项和责任。
6. 档案接收与管理:一旦档案材料移交完成,接收单位就需要对档案进行管理和保管。
这包括对档案材料的存储环境、存储设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和落实,确保档案的完好和安全。
7. 档案利用与借阅:在档案的管理中,还需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备案、整理和归档。
同时,还需要提供档案的利用和借阅服务,满足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档案的获取需求。
8. 档案保密管理:在档案的整个流程中,档案的保密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具备完善的档案保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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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预验收工作流程
(1)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档案材料等申报材料在城建档案馆窗口进行报验登记。
材料符合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2)初审
具体工作承办人按有关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不合格,退回进行整改;合格,报承办部门复查。
(3)承办部门复查
全面审查多项归档要求,复核建设单位送审档案。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办理意见和条件。
(4)上报审批
申请人根据审验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承办部门核查并报请分管馆长审核、审定。
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进行批前公示。
(5)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核发《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
(6)公示
将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或政务网上进行批后公示。
(7)归档。
工程档案验收工作流程和岗位要求
(1)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档案材料等申报材料在行政许可中心窗口进行报验登记。
材料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2)初审
具体工作承办人按有关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不合格,退回进行整改;合格,报承办部门复查。
(3)承办部门复查
全面审查多项归档要求,复核建设单位送审档案。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办理意见和条件。
(4)上报审批
申请人根据审验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承办部门核查并报请分管馆长审核、审定。
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进行批前公示。
(5)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核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
(6)公示
将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或政务网上进行批后公示。
(7)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