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从业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项准则解读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项准则解读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项准则是为确保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而制定的。
这些准则旨在保护患者的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并维护公众对医学行业的信任。
以下是对这九项准则的解读:
1. 尊重生命和尊严: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和尊严,不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2. 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疗从业人员应遵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标准,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 保障患者隐私:医务人员应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确保医疗信息的保密性。
4. 公平和公正:医务人员应公平对待所有患者,不偏袒任何个人或群体。
5. 尊重患者的选择:医疗从业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和治疗决策权,提供全面的医疗信息以协助患者做出决策。
6. 公正定价和透明收费:医界人员应公平定价,以透明的方式向患者收费,并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
7. 不施行虐待和不当行为:医疗从业人员应避免任何形式的虐待、不当行为或伤害患者的行为。
8. 持续职业发展:医务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持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9. 保护环境和资源: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节约医疗资源、防止浪费,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这九项准则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指引。
遵循这些准则可以确保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从而促进医疗行业的发展和改善患者的医疗体验。
作为患者,我们也应该了解这些准则,以便更好地监督和评估医务人员的行为,并为自己的权益主张。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医疗机构是人们就医的重要场所,医务人员的廉洁从业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保障患者健康和权益,确保医疗工作的公正和合法进行,各级医疗机构普遍实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这些准则旨在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规范和高效运行。
医务人员应当恪守医德。
医务人员作为医疗工作者,应当把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恪守医师操守,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意愿,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该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保护患者隐私,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
医务人员应当拒收礼金。
医务人员作为公职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财物,不得参与医疗机构之外的商业活动,保持清白公正。
第四,医务人员应当恪守承诺。
医务人员在与患者签订治疗协议后,应当按照约定的诊疗方案和治疗流程进行医疗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治疗方案或增加费用。
第五,医务人员应当独立行医。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保持独立的医疗判断和医疗决策权,不受任何第三方干涉。
第六,医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
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提供真实可靠的医疗服务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治疗方案的风险,不得发布虚假医疗信息。
第七,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详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对患者进行强制治疗。
第八,医务人员应当节俭办医。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资源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杜绝浪费行为,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九,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监督检查。
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医疗机构内部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廉洁从业行为的检查评估,主动纠正违规行为。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是医疗行业的职业准则,是医务人员行为的道德底线。
只有医务人员恪守这九项准则,才能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行为守则

欢迎阅读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行为准则一、行为规范(一)文明行医规范1、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病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忧病人之所忧,满腔热情帮助病人排忧解难,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23456 12345徇私枉法。
6、在职医务人员对外行医必须严格遵守“三统一”的规定,严禁私自对外行医、开设私人诊所和从事第二职业。
(三)特殊检查规范1、认真阅读检查申请单和有关病情资料,询问有关病情。
2、做好术前说明和检查前准备工作,对未做好检查前准备的病人,要指导其作好准备再行检查。
3、需预约时间的检查要详细交待病人的注意事项。
4、严格检查操作规程,密切注意和观察病人的变化和反应,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做好有关处理。
5、无菌操作检查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6、检查记录和报告做到记录及时,书写规范、结论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78123456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签字。
7、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及时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附好于病历上。
8、出院总结或死亡记录应按规定内容当日完成。
9、病历书写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和弄虚作假。
(五)治疗规范1、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采取合理、准确、有效的治疗手段和方案。
2、特殊治疗要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对未做好治疗前准备工作的,不得草率进行特殊治疗。
3、治疗前认真做好查对姓名、诊断、治疗方式、项目和施术部位。
4、严格治疗操作规程,密切注意观察病人变化和反应,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作出相关处理。
5、无菌治疗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穿戴隔离衣、鞋、帽、口罩和手套。
6、手术病人时,严格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进行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要781剂型、234567、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检查后在处方上签字。
8、严禁私自进药调配给病人,不准经营药品和收受药品回扣、统方费等。
(七)卫生监督执法规范1、认真学习、掌握卫生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医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卫生管理,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医疗行业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医疗卫生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仅适用于****医院工作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是指医疗机构管理行为的主体,具有相应职责,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管理活动的人员。
(二)医师是指经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三)护理人员是指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护士、护理师等人员。
(四)医技人员是指医疗技术人员,包括各种辅助检查科室的技术人员、口腔技师、麻醉师和医疗器械维护人员。
(五)药剂人员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内,除以上五类人员以外的支持临床诊疗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疗机构物资、总务、设备、财务、信息、基本建设等人员。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三条依法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医疗卫生政策,自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恪尽职守,团结协作,举止文明。
工作时间不得有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在医疗救治过程中相互推诿。
第五条尊重科学,诚实守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身权利,不得因民族、宗教、地域、贫富、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六条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公平竞争,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业务技能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学术造假。
第七条廉洁行医,恪守医疗行业职业道德,不得私自索取、收受患者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或参与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耗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个人以各种名义支付的财物及各类娱乐活动。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项准则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项准则1.遵守法律法规:医疗从业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医疗行业的相关法律、药品管理法规等,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2.尊重患者:医务人员应该尊重每一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不对患者进行歧视、侮辱或暴露私人信息。
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尊重患者的选择权,提供专业、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保障患者安全:医疗从业人员应该在医疗过程中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包括正确使用医疗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提供正确的药物治疗等。
同时,在医疗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告知患者和家属,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赔偿。
4.保护患者权益: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和决策权。
要提供充分的信息给患者,让患者了解治疗方案的风险和效果,帮助患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5.尊重同行:医务人员应该尊重同行的专业能力和努力,不进行恶意竞争、诋毁或陷害。
要积极参与与其他医务人员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6.追求卓越:医疗从业人员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通过学习最新的医疗知识和技术,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
要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自己的医疗技能和服务质量。
7.诚信工作:医务人员应该始终保持诚信和廉洁的工作态度,不从医疗行业谋取个人利益,不接受贿赂或私下收费。
要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维护职业道德和医疗行业的声誉。
8.保守秘密:医务人员要严守职业秘密,不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
要妥善保存患者的病历和病案,不随意披露或篡改患者的病历信息。
9.敬业精神:医疗从业人员应该热爱自己的工作,充满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要积极主动地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并不辞辛劳,不计报酬,始终把患者的健康和利益放在首位。
总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项准则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和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遵守这些准则,医务人员能够更好地尊重患者、保障患者安全、保护患者权益,以及保持专业水平、诚信工作和敬业精神。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规范及行为准则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规范及行为准则医务人员作为医疗领域的从业者,拥有救死扶伤、减轻病人痛苦、维护病人健康的神圣使命。
然而,传统的道德观念在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和医疗环境的复杂改变下,迫切需要制定和遵守一系列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保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规范化和专业素质的提升。
首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规范于助人为乐。
医务人员的首要责任是保护患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他们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同理心,严格按照医学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要秉持医者仁心的原则,尽力提供患者所需的医疗保健,不怕困难和痛苦,忍受生活和死亡的极限情况,将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其次,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规范于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机密。
医疗健康是个人隐私的重要部分,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要严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机密,妥善保管患者的病历和个人信息,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
医务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守职业操守,不将患者涉及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无权限的第三方。
再次,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规范于平等和公正。
医务人员要抵制歧视、偏见和不平等现象,尊重患者的个人权利和尊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要以公正和客观的态度评估和处理每一个患者的病情,并提供公平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不偏袒任何一方,不以患者的种族、性别、年龄、经济状况等因素为由进行歧视和偏见。
此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规范于专业精神和自我约束。
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与时俱进,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医务人员要遵循医学伦理规范,不从事与自己专业不符的行为,不利用自己的职务谋取私利,严格履行职业操守,保持行业内良好的社会声誉。
最后,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规范于团队合作和协调。
医疗工作需要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多个岗位的协调配合,医务人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互相尊重和信任,共同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良好秩序,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订立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医院内执业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法律法规,敬重患者权益,秉持敬业精神,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职业操守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医疗工作职责,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供应符合医学规范和道德要求的诊疗服务,不得敷衍塞责、随便开药或进行不必需的检查治疗项目。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遵守诊断和治疗的科学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违反医学伦理和道德,对待病患应公平、公正,不得鄙视任何人群。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保守医疗机密,敬重患者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包含病情、诊疗记录、试验室检查结果等。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提高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不绝学习新知识,提升自身综合素养,为患者供应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患者权益保障第九条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看法,听取患者的需求和建议,为患者供应合理的解释和引导,确保患者了解和搭配治疗。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在对等、敬重、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乐观关怀患者的身心健康,供应必需的心理支持。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尽量减少患者待遇差别,不得因病种、经济条件等原因鄙视待遇患者。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供应真实、准确的疾病诊断和治疗计划,不得隐瞒病情或误导患者。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依据患者的意愿和病情订立合理的治疗方案,并经过患者同意后进行治疗。
第四章职业行为准则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自发敬重患者的人权,不得侵害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进行虐待、辱骂、羞辱等欠妥行为。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敬重患者权利,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不得滥用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行为准则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行为准则一、行为规范(一)文明行医规范1、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病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忧病人之所忧,满腔热情帮助病人排忧解难,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2、做病人知心朋友,有针对性地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3、语言亲切,态度和蔼,杜绝冷、硬、横、顶、吵现象。
4、仪表端正、举止有度,不准穿拖鞋、响底高跟鞋上班,在实施严格消毒的检查治疗中不准戴戒指,不准轻薄患者.5、不泄露病人隐私.6、对病人一视同仁,做到生人熟人、男女老少一个样.(二)廉洁行医规范1、以白求恩为榜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以职谋私。
2、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从医行为,不准开单提成,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促销费等。
3、严格遵守传统、转诊制度,不准在对外介绍病员时收取介绍费、转诊费、劳务费和回扣费等.4、不准开搭车药。
5、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具病情、病假证明,做到实事求是,不准开人情证明,徇私枉法。
6、在职医务人员对外行医必须严格遵守“三统一"的规定,严禁私自对外行医、开设私人诊所和从事第二职业。
(三)特殊检查规范1、认真阅读检查申请单和有关病情资料,询问有关病情。
2、做好术前说明和检查前准备工作,对未做好检查前准备的病人,要指导其作好准备再行检查。
3、需预约时间的检查要详细交待病人的注意事项。
4、严格检查操作规程,密切注意和观察病人的变化和反应,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做好有关处理.5、无菌操作检查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6、检查记录和报告做到记录及时,书写规范、结论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弄虚作假。
7、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即对姓名、对编号、对项目、对部位、对结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8、不得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凡做B超,CT、核磁共振等新型高收费检查应先向患者说明并征得患者同意。
(四)病历书写规范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语言通顺,用词准确,字迹清楚,简明扼要,书写完整.2、按病历书写格式、内容、项目准确记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务人员从业规范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积极投身改革建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2、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热爱本职工作,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年龄、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尊重关爱患者,服务热情周到,坚持首诊负责制,不推诿、刁难病人,文明行医。
4、对工作认真负责,尊重科学,做到诊断及时准确,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治疗安全有效,护理周到热情;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确保医疗安全;遵守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得泄漏病人秘密和隐私。
5、严格执行各种卫生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脱岗、不串岗;佩戴工作牌上岗,衣帽整洁,举止端庄;互敬互学,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做安定团结的模范;不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或闹无原则纠纷,不在任何场所做出有损医院声誉的言行。
6、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和规定,禁止各种名义的乱收费,不准以任何名义私收病人现金,只有门诊和病区收费室为合法收费单位;不准以在各种业务来往中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扣、变相回扣,不得以收受各种名目的促销费、开单费等;廉洁行医,不以医谋私、索贿受贿、收受红包和礼品,不接受病人及亲属吃请。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忠于国家、忠于人民;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忠诚老实、实事求是;刻苦学习、精通业务;谦虚谨慎、文明礼貌;卫生部规定医疗机构和人员"八不准"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医务人员"五不准"不准索要或收受病人及家属的红包;不准接受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不准开单提成,推销药品和医疗用品;不准推诿病人,无故拒绝诊治;不准对法定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谎报。
医务人员从业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第九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第十一条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第三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二条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第十四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第十五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人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物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第十七条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第十八条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第四章医师行为规范第二十条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十一条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第二十二条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
第二十三条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
第二十五条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第二十六条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临床应用新的医疗技术。
第二十七条严格遵守药物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有关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
第五章护士行为规范第二十八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二十九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全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三十条工作严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
第三十二条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第六章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第三十四条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坚持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不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第三十五条严格履行处方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审核职责。
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及时告知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第三十六条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和患者用药适应症、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
第三十八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第七章医技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九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临床诊疗,实施人文关怀,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第四十条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者的检查项目不符合医学常规的,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四十一条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提高准确率,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
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第四十二条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查询结果,对接触传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第四十三条合理采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八章其他人员行为规范第四十四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为临床服务的意识,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营。
第四十五条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认真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第四十六条严格执行财务、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报废等工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第四十七条严格执行临床教学、科研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指导实习及进修人员严格遵守服务范围,不越权越级行医。
第四十八条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不随意丢弃、倾倒、堆放、使用、买卖医疗废物。
第四十九条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不随意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第五十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持医疗机构环境卫生,为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便捷、秩序良好的就医环境。